2023年党员个人季度工作总结【五篇】(全文完整)

时间:2023-07-11 09:40:05 来源:网友投稿

党员个人季度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按照局党组和中心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办公室党支部深入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强规范、建示范、争模范”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党员个人季度工作总结【五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党员个人季度工作总结【五篇】

党员个人季度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按照局党组和中心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办公室党支部深入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强规范、建示范、争模范”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了“强规范、建示范、争模范”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现将办公室党支部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情况及第二季度党建工作安排总结如下:

一、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总结

(一)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

办公室党支部一直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要求开展好“强规范、建示范、争模范”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年各项活动。每季度都根据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了办公室党员季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主席2019年新年贺词等,并进行讨论;
党员干部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全体党员进行了深刻的讲解。组织开展了“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培训,对照《党支部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围绕组织设置、承担任务、工作运行、组织生活、班子建设等方面内容对党支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按照《2019市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规范记录“三会一课”会议内容,要求全体党员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定期检查个人学习笔记。今年第一季度,办公室党支部共组织党员集中学习3次;
党员个人自学每月16学时以上。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支部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每月按时报告开展廉政谈话情况。党支部开展了严肃认真的季度议廉活动;
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排查工作。

(二)提升党支部服务大局贡献率

加强支部组织建设,实施“红色堡垒工程”,切实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办公室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人人创环境、个个促振兴”活动,有效促进了营商环境建设。目前,支部已确定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在组织培养的过程中,经常与其进行谈心谈话,交流思想,确保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一致。支部按时足额向上级党组织交纳党费,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簿的记录,一季度共交纳党费747元。

(三)创新党支部工作方式方法

创新党建工作模式,将传统的学习交流和网络、新媒体相结合,大力推广“互联网+党建”,建立“学习强国”组织架构,“中心办公室党支部工作群”等微信群开展网上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了沈阳日报移动新闻客户端“帅正”新闻中的“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答题竞赛活动”;
全体党员每天通过“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切实落实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开好组织生活会,按照《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召开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和组织评定,办公室7名正式党员中,2名同志为优秀党员,其他5名党员均为合格党员。积极参加我局和中心组织的各项参观、学习、培训活动。

二、第二季度党建工作安排

(一)加强思想建设

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自身实际,制定《2019年第二季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开展专题研讨和上好党课,组织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党员思想政治水平。

(二)加强组织建设

持续推进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组织生活,继续扎实开展“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在大学习、大检查的基础上,完成全部整改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参加“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等活动,发挥好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在实际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党员个人季度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即将召开的十七大和《中共XX县委关于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督导制度的通知》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

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使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有新的提高,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新的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有新的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新的进展,经研究决定

,建立XX镇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试行),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内容

党建工作责任考核,以镇党委下达的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状为主要内容,结合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根据不同时期确定的工作重点,进行考核评比。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季度考核(第一季度、半年检查、第三季度)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完成年初党建工作责任状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度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

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内容,制定每季度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考核方案另行下发),各党支部要及时向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上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考核采取评分办法,全年为1000分,其中:第一季度200分、半年检查200分、第三季度200分,年度检查400分;
每次检查评比中,纪检监察工作25%,组织工作50%,宣传工作25

%。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要根据各党支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以累计总分作为奖惩依据。

三、考核奖惩办法

1、考核评比:

责任状及工作完成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比。奖励分季度、年度四次兑现,每次评选镇级先进8名(其中:农村党支部6名

、镇直单位1名、非公党组织1名)。

2、奖励标准:

⑴季度奖(3次):①村级党支部:考核得分在前六名,且考核得分达到90以上的,给予村党支部奖励500元;
②镇直单位、非公党组织参照执行。

⑵年度奖:①村级党支部:考核得分在前六名,且考核得分达到90以上的,给予村党支部奖励1000元;
②镇直单位、非公党组织参照执行。

⑶单季度考核得分有1次以上达到前8名的党支部,党组织及其主要领导方可参评本年度镇级先进单位及各类先进个人;
单季度考核得分有2次以上达到前5名的党支部,党组织及其

主要领导方可参评本年度县级以上先进单位及各类先进个人。

⑷在党建工作中,创建市级以上特色典型的,给予党支部奖励500~1000元。

⑸在发展党员等专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以党组织或其主要领导一次性奖励500元。

3、处罚办法:

⑴考核总分在75以下的党支部,应书面向镇党委说明原因,党组织主要领导不得参评本年度各类先进个人或向上级推荐为本年度先进个人。

⑵因党支部原因,导致全镇年度党建工作检查考核总分在全县倒数三名内的,对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予以降免职处理,相关村两委成员扣除年终考核奖金。

⑶党支部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党建工作“不作为”,镇党委将视情节轻重对“不作为”的党组织主要领导分别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或降免职等处理:

①党组织班子瘫痪三个月以上的;
②领导班子严重不团结,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
③党组织三个月以上不开展组织生活的;
④任用干部或发展党员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
⑤党费收

缴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的;
⑥党组织主要领导在干部考核或年度党员、群众评议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以下档次的。

⑷班子成员不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工作不力,以致发生重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不认真执行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上级的各项规定,或利

用职权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并给予相关人员党政纪处理。对班子成员中有受党政纪处分的单位和党组织,其主要领导不得参评当年度各类先进

表彰。

⑸党支部书记无特殊原因,在任期(含续任)内不得忽视发展党员工作或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入党:①任期一年内没有发展党员或发展质量较差的,给以通报;
党支部书记

个人不得参评本年度各级先进个人或向上级推荐为本年度先进个人;
②任期二年内没有发展党员或发展质量较差的,必须向镇党委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
③任期三年内没有发展

党员的,进行岗位调整。

⑹弄虚作假获取荣誉或奖励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追回奖励、收回荣誉称号。

四、几点要求

1、各党支部要认真按照镇党委的要求,把完成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主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党员个人季度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党建组织工作联席会议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主持召开或由部长委托副部长主持召开,参加人员范围包括县委组织部部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全县各党(工)委党建副书记、组织委员及部风监督员代表。

二、党建组织工作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安排在每个季度的第一周,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三、党建组织工作联席会议的召开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县委组织部提前5日将会议的主要议题、召开时间及地点通知各参会人员,并做好各项会务工作,各党(工)委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到会前充分准备,会上积极发言。

四、党建组织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的指示精神;
总结上季度工作,安排部署下季度工作;
了解和掌握全县各党(工)委在开展党建组织工作中好的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升鄯善县组织工作的整体水平。

1、县委组织部向参会人员通报上季度党建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季度的工作计划及重点。

2、各党(工)委向县委组织部汇报上季度党建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3、部领导对各党(工)委上季度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做出归纳性评价,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并安排下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

4、针对党建组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委组织部同各党(工)委共同探讨和研究解决办法及措施,并总结党建组织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党员个人季度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依据公司章程和《党章》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程序,有效加强公司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公司各项事业顺利推进,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定如下议事制度。

一、党委(扩大)会议制度

1、党委(扩大)会议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有关党委讨论决定问题的范围和公司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及有关议题召开的会议。

2、以党委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决议、决定或纪要等。

3、会议时间一般选定在委员都能参加的时间,具体由主持人确定。

4、参加会议的范围一般不扩大,如需扩大可由主持人确定。除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外,扩大人数一般不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以保证委员的发言条件。

5、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委内部,书记同委员是平等关系,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要善于当好“班长”,充分发挥委员的作用;
委员要切实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

6、党委会讨论、决定和参与决定以下问题:

⑴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主要措施。

⑵参与决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企业的经营决策、长远规划、年度和季度的经营计划及主要措施;
重大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改造计划及施工原则;
重大人身、设备、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职工培训计划;
企业自有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工资奖金调整方案;
财务预决算方案;
机构设置及定员编制;
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或废除;
职工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

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女职工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计划生育等重要事宜。

⑷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设中的重要问题。

⑸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⑹干部的任免或报请上级任免、调动、晋升、奖励和考核及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⑺公司以上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的确定和呈报。

⑻党委认为必须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7、拟列党委会讨论和决定的议题,需经党政分管负责人审阅提出,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 ,尽量做到会前交换议题,以便形成统一意见。

8、党委会议记录按会议内容确定密级妥善保管,定期立卷归档,不经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党委办公室主任同意,一般不得调阅。

二、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群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参加人。讨论研究和议定公司党委有关工作和党委书记、副书记分管范围内的专项工作及需报公司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纪要等。

三、政工例会制度

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最后一周,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参加人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党校校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团委书记,必要时可根据主持人的指示通知其它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内容为:

1、公司党群各部门汇报上一季度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进展、职工思想动态。出现的问题和难点;
提出下季度本部门及系统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包括对公司党委整体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2、公司党委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情况,综合提出下一季度的工作要点。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纪要等。

四、党委书记例会制度

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最后一周,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

参加人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党校校长、团委书记;
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书记。

会议内容为:

1、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汇报上一季度工作落实情况和下一季度的工作打算及措施。

党员个人季度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从党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突出学习、岗位、服务、奉献、创新等内容的量化,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激发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适用范围

财政局机关支部所有共产党员。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流动外出等情况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党员不参加积分制管理党员审批表》,经党支部填注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可不参与党员积分制管理。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分别推行预备党员积分考察制和入党积极分子党章考试合格准入制度,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三、内容方法

(一)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党员积分每季度统计一次,全年按照基础分30分、任务分60分、奖励分10分,满分100分的标准设置。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得分分值+奖励分分值-扣分分值”。年终党员总积分在80分以上的为优秀,60-79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积分考评细则

根据所管辖党组织和党员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党员积分制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按照党员“五个好”标准,从党员“德、能、勤、绩、廉”着手,为党员制定具体的考评细则,设定不同的积分项目和扣分值。其中:基础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主要围绕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等方面履行情况进行细化标准。任务分按照单位分配工作任务和党员承诺事项进行分类,年初由各党支部负责,为每名党员制定目标任务,细化考评标准。奖励分按照规定项目加分,全年最多不超过10分。

(三)积分管理

党员积分制管理包括量化分值,积分登记和积分应用三个方面:

1.量化分值。党员积分制实行年度百分制计分办法,每名党员年初基础分为30

分(每季度为7.5分)、任务分60分(每季度为15分)、奖励分10分,通过日常工作完成情况按照考评积分细则获取积分或扣减积分。

2.积分登记。由党支部指派专人,根据考评积分细则进行登记填写《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基础分值、任务分值、奖励分值在年初一次性计入积分记录表,每季度由党员个人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汇报本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后,经支部评议,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各直属党组织于每季度末28日前汇总并填写《季度党员积分汇总一览表》,年底总积分为该党员本年度积分。

3.积分应用。机关支部将党员积分作为党员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党员年度积分达到80分以上,根据工作领域可以参加财政系统评优活动,达到85—95分可以参加县级各类评优活动,达到95分以上可以参加市级及市级以上各类评优活动。年度积分不合格的党员将列为“帮教”对象,由党支部组织组织学习培训,情节严重的劝其退党或给予除名处理。

(四)奖励分和共性扣分内容

1.奖励分内容

(1)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加5分。

(2)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加4分。

(3)获得县级表彰奖励的,加3分。

(4)获得本单位表彰奖励的,加2分。

(5)在急、难、险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受到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加1分。

(6)受到本单位领导表扬的,一次加0.5分。

有加分项目的由获奖个人提供证件依据。

2.扣分内容

有下列现象之一的,在基础分中一项扣5分,直到扣完为止。

(1)无理取闹,阻碍县重大项目建设,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2)参加被查处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3)不按信访有关规定反映问题,歪曲事实,或参与组织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4)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或在活动过程中无组织无纪律中途退出。

(5)不能按时参加党组织组织的重大活动。

(6)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

(7)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有问题的党员。

扣分依据由纪检、公安、计生、信访等相关部门提供。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

(2)受党纪、政纪处分。

(3)参与邪教组织。

(4)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5)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经媒体曝光,造成重大影响的。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支部书记和各党小组负责人是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各支委、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积分管理,带头参加每季度的支部评议,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实施季度通报。

党员积分考核领导小组将每季度通报考核情况,及时解决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三)强化结果运用。

局机关将党员积分管理考核情况作为树先评优、奖惩的重要内容,对于综合分数排名未达到前20%的,不列入评优、表彰范围,对于年度积分不合格的党员将列为“帮教”对象,由党支部组织组织学习培训,情节严重的劝其退党或给予除名处理。

附件:1.财政局机关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简明程序

2.财政局机关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基础分赋分标准及打分参照办法

附件一

财政局机关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简明程序

1.制定积分评定细则。党支部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制定党员基础分(30分)和任务分(60分)赋分标准及评分办法。积分评定细则应该与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

2.确定记分员。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分员,记分员必须由综合素质高、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3.党员申请。党员每季度末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汇报本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是否完成及完成质量)后交送记分员汇总。

4.考核登记。记分员每季度对党员的日常表现、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登记。

5.支部评议。党支部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分管领导审核意见、记分员考核结果,按照积分细则进行评议定分。

6.公示登记。记分员将党员本季度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若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审定。无异议的,记分员就积分情况在积分记录表进行登记。

7.上报积分。记分员将党支部本季度党员积分情况报党委审核,审核无异议的,上报党委备案。

8.评定格次。年终党支部依据党员年度总积分确定党员定级格次,报党委审核,审核无异议的,由支部统一汇总后报党委备案。

9.积分核查。党组织负责人要定期检查,确保积分工作规范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积分应用。机关支部将党员积分作为党员个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根据得分情况,优先推荐各级评优活动。积分不合格的党员将列为“帮教”对象,并进行处置。

附件二

财政局机关支部

党员积分制管理基础分赋分标准及打分参照办法

基础分共30分,主要按照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等项目打分。

(一)

政治素质(5分)

1.认真贯彻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2分

2.党性意识强,模范执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学习掌握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1分

3.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2分

扣分标准:传播、散布、发表同上级决定精神相悖言论的扣2分;
未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的扣2分;
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的扣2分;
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二)

服务群众(5分)

4.能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2分

5.年初对党组织和群众进行公开承诺,热心服务人民群众和工作对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2分

6.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活动,按时到社区报到认领任务。1分

扣分标准: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的扣2分;
未落实兑现承诺的扣3分;
不按时到社区认领任务的扣2分;
未完成认领任务的扣2分;
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三)

遵纪守法(5分)

7.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积极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2分

8.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3分

扣分标准:生活中不讲文明的扣2分;
不尊老爱幼、家庭不和睦的扣2分;
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邪教组织活动的扣2分;
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扣3分;
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四)

道德示范(5分)

9.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2分

10.做到勤俭节约,力戒铺张浪费。2分

11.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公道正派,宽以待人,工作氛围好,群众口碑好。1分

扣分标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的扣2分;
办事不公道的扣2分;
生活奢侈腐化、铺张浪费的扣2分;
不尊重领导,不团结同事,群众口碑差扣1分;
其他情况的酌情扣分。

(五)

组织生活(5分)

12.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和党的各项组织活动。3分

13.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1分

14.按时足额缴纳党费。1分

扣分标准: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和组织活动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不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的扣1分;
没有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的扣1分;
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六)

廉洁奉公(5分)

1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以身作则,廉洁勤政。1分

16.密切联系群众,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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