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集中整治方案【五篇】

时间:2023-07-03 17:30:05 来源:网友投稿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为政不廉的“私、奢、贪”,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行政执法中的“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集中整治方案【五篇】,供大家参考。

集中整治方案【五篇】

集中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为政不廉的“私、奢、贪”,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行政执法中的“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促进我局干部职工作风明显改进,机关效能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意识明显提升、作风纪律明显加强、机关人员形象及精神状态明显改善和好转,为创优服务环境、法制环境等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活动对象

集中整治的对象为我分局在职工作人员。

三、整治重点

对照《“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七个方面、23个问题,结合我局特点和实际情况,重点整治下列问题:

(一)是业务能力不够强的问题。重点解决“机关干部中存在的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政策规章不熟、调查研究不深入、下基层走马观花、浮光掠影,解决问题不得力、工作因循守旧、照搬照套”等问题,切实提高机关干部正确执行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勇于创先争优的能力。

(二)是精神状态不够昂扬的问题。重点解决“机关干部中存在的工作缺乏激情、精神不振、不思进取、不敢担当,办事不用心,工作不主动,服务不落实,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切实激发机关干部的昂扬锐气和创业激情,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效能。

(三)是作风纪律不够严的问题。重点解决“机关干部中存在的自由散漫、我行我素、重权轻责;
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做表面文章;
纪律松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迟到早退、脱岗串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
为政不廉,私心杂念严重,、权钱交易、吃拿卡要;
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礼金红包、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切实强化作风纪律养成,树立公路部门良好形象。

(四)是服务不到位的问题。重点解决“服务意识不够强、态度不够好、质量不够高,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话难听,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解答、不受理、不办理,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不高,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办事流程、依据、标准、权限和时限不按要求公开”等问题,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

(五)是工作标准不够高的问题。重点解决“工作责任心不强,精力不集中;
工作缺乏创新精神,不敢直面矛盾,不敢攻坚破难,不愿争创一流;
工作质量不高,满足于过得去,得过且过,平庸无为”等问题,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提升工作绩效。

四、具体安排

集中整治活动从年1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2月)

1、动员部署。召开湖分局“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围绕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全面部署。广泛深入动员,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

2、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和掌握开展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
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总书记关于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政绩观;
学习《廉政准则》、《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增强自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
学习省、市《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等文件,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3、营造氛围。开设活动专栏、活动简报,及时宣传报道活动进行情况,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开展活动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5月)

1、查摆问题。分局机关各科室以及养路队在职工作人员,要自觉对照《实施方案》和本局制定的《实施方案》中指出的干部作风、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剖析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基层和其他相关单位等服务对象对本单位、本部门及工作人员个人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自我整改。分局机关各科室以及养路队在职工作人员,要结合各自职责,针对自查自纠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作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受理投诉。我局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公布投诉,广泛收集干部作风效能、经济发展环境方面问题的线索和信息。

4、健全制度。一是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工作规则和办事程序,推进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是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进一步理顺各部门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层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三是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制度,进一步简化、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
四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梳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严密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五是建立健全廉洁自律从政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机制和查处机制。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健全完善本科室、本部门、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

(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11月)

1、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我局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分局机关各科室以及养路队在职工作人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开展暗访。分局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后将把明察暗访这项工作日常化、经常化,对发现的问题速查速办,及时通报。

3、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4、严肃问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

1、全面总结。分局机关各科室以及养路队在职工作人员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认真梳理本科室、本部门出现影响机关作风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分局要在深入分析总结问题基础上,向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分局机关各科室以及养路队在职工作人员个人总结报告,须提交办集中整治办公室备查。

2、完善提高。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注重抓源头、强基础、管长远,着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机关效能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湖公路分局“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长彭建国、罗小鸽任组长,副局长涂国良、黎常秀任副组长,三科一室负责人陆卫红、万金平、张英、周英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陆卫红同志兼任,张蓉、徐玉华、邹晖、吴红桂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我们要把集中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取得实效。

集中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根据《新罗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街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为党的十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经街道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整治目标:

1.集中整治时间:2012年8月至10月

2.集中整治内容:在全街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重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全面清理违法违规车辆、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全面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坚决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期间,全街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以上,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组织机构:

北城街道成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人大工委主任刘龙彬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610#办公室(与综治办合署办公),综治办副主任苏健宾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卢一铭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詹建彬任办公室副主任。

集中整治措施:

1.实施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大会战。8月初区政府已组织区交通运输局、安监局、新罗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公路分局等单位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临水临崖路段完成全面排查,并确认了24处为2012年度区级督办的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各社区居委会和街道道路专项整治小组要认真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区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立即启动整治工作,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设立醒目的固定式警示标志,增派警力强化巡逻管控。10月1日前,完成辖区内所有道路交通隐患的排查,并建立台账,制定分期整治方案。

2.实施严厉打击非法车辆大会战。9月底前,由北城派出所和交巡中队牵头,街道企管站等部门配合,完成辖区内非法载人、非法改装、已报废、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年检或无牌无证、套牌假证等重点车辆的数量和基本情况全面排查摸底;
10月底前,全面取缔辖区内非法载人载客交通工具,依法集中强制切割、销毁报废和非法拼组装车辆。

3.实施客运安全严管大会战。9月底前,北城派出所和交巡中队要严格落实驾驶时间管理制度,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北城派出所要做好夜间客运车辆至停车休息点或临近客运站落地休息的调控引导工作,做好客运车辆夜间停车休息点的治安和消防管理工作。10月1日起,全面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

4.实施重点车辆管控大会战。9月底前,北城派出所和交巡中队要排查摸清辖区内客车、旅游车、校车、危货车、渣土车、重中型货车、非法载人车辆、农用车辆数量和基本情况,建立台帐,实行分类管理。重点对校车、低速货车、农村客运车辆、机动三轮车开展专项清查整治。对旅游客运企业,旅游客运车辆和旅游客运驾驶员进行100%排查,存在问题限期整治到位。

5.实施路面秩序严管大会战。8月底前,北城派出所和交巡中队要完成重要道口、路段、重点时段增派警力上路执勤的调配安排、提高路面见警率。大会战期间,北城派出所和交巡中队要要特别加强公路巡逻管控,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禁机动三轮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非法载人;
加强动态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当场处罚超速行驶车辆驾驶人,对超速50%以上一律吊销驾驶证;
每月10日、20日、30日开展24小时统一上路执法行动。

6.实施交通安全宣传大会战。街道宣传办要立即组织辖区内各类报刊、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确保每周有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专版,每天有公益安全宣传。9月份,街道教育办要以中、小学和幼儿园新学期开学为契机,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系列活动,形成“小手拉大手”摒弃交通陋习的良好氛围。

集中整治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在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采取超常规措施,具体抓好落实,强力推进大会战扎实开展。

2.强化协调配合。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推进大会战工作;
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大会战合力。

3.强化督促检查。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安排,每月组织对大会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发出通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存在问题,强化对重点地区的督促指导。

集中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整 改 方 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整治年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内容。我局对本局前阶段广泛征集、认真查摆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对下一步如何整改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思想观念不够解放,工作主动性不强;

2、法律服务业管理力度不够,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基层普法工作基础薄弱,普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4、作风不实,队伍素质还需不断提高。

集中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从高邮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以改善饮用水源水质、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为目的,以彻底清查并严厉打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以部门联动和行政稽查为手段的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水源地的规划、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二、工作内容和整治重点

(一)以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为单位,在以前调查日供水500吨以上水源地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调查摸底,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摸清本辖区内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分布、水源取水来源、保护区划定和立标、保护区范围内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市(县)级地表水水源地调查范围为取水口上下游3000米。市(县)级以下地表水水源地为取水口上下游1000米,地下水水源地为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各地要在6月25日底前完成基础情况上报。

(二)按照江苏省《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的要求,发改委要会同环保、水务、卫生、国土、农林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8月22日以前编制完成,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应当包括饮用水源地周边产业布局、饮用水源地安全调查评价、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饮用水源调(输)水工程建设、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及应急预案等内容。年底前完成城市备用水源地规划建设和市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

(三)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要按照江苏省《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审批、标志牌和界牌树立工作,6月30日前提出本行政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10月底前完成所有水源地标志牌和界牌树立工作。

(四)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新确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市各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认真清查每一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隐患、违章建设等违法行为,确定整治内容,拿出相应整治方案,确保2008年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园区)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行动的重要性、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职能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充分认识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2008年1月19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并决定于3月22日开始施行,《决定》进一步明确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的任务、保护区的范围、保护标准和整治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2008年2月28日修订通过,并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已将优先保护饮用水源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专门对饮用水源保护作出了具体规定,为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二)要认真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是各乡镇(园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2008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要全面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和责任,把各项任务层层分解下去。要突出重点,抓好落实,保证序时进度,有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6月底前上报市环保局。

(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涉及众多行业,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对查出的环境违法案件,属于工业企业污染的,由环保部门负责处理;
属于违章建设码头、船坞及其他水上建筑物、构筑物的,由水务、交通、海事部门负责处理;
属于应关停的企业,由工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关停;
涉及违纪且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由监察机关负责查处;
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对严重破坏饮用水源的违法行为,由责任部门牵头,从严从重处置。

集中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五个不能”要求,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省内11·10道路交通、1·30燃气爆炸等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危险化学品、民爆等行业为重点,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四个一批”等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

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任务分工

坚决落实省工信厅、市安委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省政府“五个不能”要求,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重点整治与系统整治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整治相结合,紧密结合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突出整治四个方面。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问题。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安全责任缺位问题。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到位;
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33条刚性规定不到位,行业管理(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不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自觉,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工业、通信业、民爆行业和铁路监护道口领域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民爆行业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
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责任单位:各级工信部门,各企业)

(二)重点行业领域。

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原则上不再新增危化品生产企业,在原有存量基础上,延长产业链、优化供应链、夯实安全链,禁止新上限制类、淘汰类的危化品项目。重点整治各地未严格执行国家最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新上鼓励类之外的化工项目。二是落实搬迁改造问题。按照属地原则,指导搬迁改造企业将搬迁改造与转型升级有机结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重点整治在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中,个别地区未对辖区内危化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清单,存在安全、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未制定搬迁改造“一企一方案”,企业未按计划启动搬迁改造,地方政府推动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动作缓慢、措施不力、政策不实问题。(责任单位:局医药石化科,各级工信部门)

(三)监管行业领域。

民用爆炸物品:重点整治企业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落实情况,新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新规范推进情况,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情况,制定完善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备案情况。各级工信部门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情况及组织开展日常监管情况。围绕6户销售企业,组织开展现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推动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等。做好元旦、春节等重点敏感时段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局民爆管理科,各县(市、区)工信局)

铁路监护道口:坚持落实县(市、区)周检查、地级市月检查制度,督促落实铁路监护道口标准化建设规范,扎实开展道口安全通行宣传教育活动,督促落实道口值班人员做好生活用电用煤等安全防护措施等。做好元旦、春节等重点敏感时段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局交通科,各级工信局)

(四)工业通信业行业领域。重点围绕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及安全产业等方面,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做好元旦、春节等重点敏感时段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局汽车配套科、医药石化科、原材料科、食品科、轻工业科、信息化推进科,各县(市、区)工信局)

三、方法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为期三个月,共3个阶段。

第一阶段:层层组织动员部署。(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开展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具体任务传达到企业,车间、班组。

第二阶段:深入开展隐患整治。(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2月20日)

各级工信部门和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和自查清单,坚持边查边治。对一时难以整治的隐患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五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属地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

第三阶段:分析研判总结提高。(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底)

各级工信部门,各企业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市局将总结集中整治总体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上报省工信厅、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工信部门,各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安委会会议要求,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解决摆位不够的问题;
提升责任意识,解决责任虚化的问题;
提升系统思维,解决工作不科学的问题;
提升落实能力,解决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在扎实做好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的同时,认真做好安全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级工信部门,各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领域和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集中力量进行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民爆、工业等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在工信部门官方网站等媒体加强宣传,广泛发动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各地工信部门要在2019年12月9日和2020年2月26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局安全指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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