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音乐学院学生论文【五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7-10 19:3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严格地来讲,中国的专业音乐教育始自1927年成立的上海音乐院,后改名为“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而“专业”这个名词,其内涵是十分现代化的。从这个角度来探讨香港的专业音乐教育,本文在时期上的上限应该是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音乐学院学生论文【五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音乐学院学生论文【五篇】

音乐学院学生论文范文第1篇

严格地来讲,中国的专业音乐教育始自1927年成立的上海音乐院,后改名为“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而“专业”这个名词,其内涵是十分现代化的。从这个角度来探讨香港的专业音乐教育,本文在时期上的上限应该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因为香港在割让给英国(1941)之后论文直到抗日战争(英国称之为“太平洋战争”)战胜(1945),不仅没有专业音乐教育,连中、小学音乐教育都可有可无。假如“专业音乐教育”是指从音乐教育机构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学成后可以在社会里各个音乐行业从事实际工作,如演奏、指挥、作曲、音乐行政管理、主持广播节目、为电影配乐、灌制音乐录音,等等,那么大学音乐系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算不算“专业音乐”人才?若依照律师、医生、建筑师、会计等专业标准来要求,大学音乐系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还不能算是合格的专业人员,因为他们没有像律师、医生、建筑师、会计师等专业那样,在大学毕业后经过一两年实习、考牌及格后成为正式、拥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音乐学院毕业的演唱、演奏、指挥、作曲系学生当然可以算是“专业音乐”人才,但音乐学系和大学音乐毕业生则只能算是“学者”,不是“专业音乐”家。也正由于这个原因,伯恩斯坦、马友友等人读完哈佛大学学位后,还跑去寇蒂斯、朱莉娅音乐学院进修演奏技巧。我提出这个问题,是想提醒音乐教育界的决策者,在制定高等和专业音乐教育策略上分清学术、理论和技巧等不同领域、不同的标准和要求。依我个人之见,学作曲、演奏、演唱的用不着去念博士,因为他们最终的目标是要成为“大师”(Maestro);学音乐学、音乐美学、音乐史和理论分析的则需要攻读博士,因为他们最终的目标是要做“学者”、“教授”。本文所讨论的“专业音乐教育”,是指香港中学教育以上的音乐教育,包括大学音乐系,演艺学院里的音乐学院、私立音乐专科学校和私立音乐学院。

一、历史背景专业音乐教育在香港最初是以业余兼时形式出现的。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内战,一些共产党员音乐工作者于1947年4月初在香港成立“中华音乐院”,院长由着名小提琴家马思聪担任,但实际工作由从上海南下的赵和李凌负责,真正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南方局党委。这所音乐院集中了为数颇多的音乐家任教,也培养了不少的学生,以声乐歌咏为主,电影音乐为次。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音乐院的部份教师留港发展,大部份则北返大陆,成为中国内地的音乐干部。中华音乐院结束后,另一所夜间“以培养宗教音乐基本人才,促进圣乐布道工作”为宗旨的“基督教中国圣乐院”成立。抗日战争时期在重庆青木关国立音乐学院毕业的邵光于1950年在香港教育署立案注册“基督教中国圣乐院”为专科音乐学校。这所专科音乐学校于20世纪70年代中自置校舍,并改名为“香港音乐专科学院”,现以培养中级音乐人才为主,学生毕业后名继续深造进修,有的则返回东南亚国家工作。上述两所专业音乐教育机构是在香港经济非常因难的时期成立的。

到了60年代初,德明书院和清华书院也先后建立了音乐系,前者只办了两年(1961~1963),后者则一直坚持到70年代。70年代末80年代初,岭南书院(后升格为“学院”,再于1997年成为香港政府资助的“大学”)也办了一阵子音乐系,由于过于昂贵,于80年代初结束,部份教师与学生分别分配到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和新成立的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此外,香港联合音乐院和海燕艺术学院于1969年成立,前者以报考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在香港的公开考试为其主要招生来源,故就读学生不少;后者则难以为继,于90年代末结束。1975年成立的南方艺术学院,后改名为“黄自艺术学院”,现在事实上已变成个别教授的音乐“私塾”。与“官方”关系较密切的一批音乐界人士于1978年7月成立“香港音乐学院”,为不牟利并获慈善捐款的专业音乐教育机构,规模远较上述各“音乐院”和“艺术学院”为完善———在香港艺术中心租了近万英尺的地方,可收学生90名、雇用兼职教师20余名。这所音乐学院于1985年合并入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从上述音乐院、艺术学院和下文所叙述的大学音乐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 乐学院看,香港的专业音乐教育机构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1.夜间上课的私立民间学校。2.私立专上学院、书院如清华书院、岭南书院的音乐系。3.香港政府资助的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大学的音乐系、浸会大学的音乐及艺术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

二、目前的专业音乐教育目前,香港培训专业音乐人才主力由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香港大学音乐系、浸会大学音乐艺术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四院系负责。在上文提及的《香港的音乐(1841~1993)》一文里,我已交代了这四个院系从成立到90年代中的教与学以及研究的情况,下面将谈谈他们的近况。

音乐学院学生论文范文第2篇

音乐评论作为音乐实践的主要环节已经越来越多地受到中国音乐界的关注。由于当今社会对于音乐评论专业认识的匮乏,导致一些不懂音乐专业或专业水平较低的人挤上音乐评论的这趟快车,并借此一举成名得利。而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健康的音乐评论人少之又少。因此,许多音乐人认为,中国的音乐评论教育是一片尚未开发的荒地。

近几年,综合大学内的音乐评论专业正在悄然成长,逐渐显露了其存在和发展的优势。天津师范大学艺术学院作为全国较早开设音乐评论专业课程的综合大学艺术学院,己经有了5年的办学实践,其取得的成绩和显露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从2002年起,天津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音乐文学专业开始面向全国招生,次年又增设音乐文化学专业。音乐文学是该院音乐学专业下设的一个专业方向,主要培养歌词创作、音乐剧本写作、音乐评论、音乐文献翻译等方面的人才。

客观地说,音乐评论的相关课程在国内还处于探索阶段,在各大音乐学院的专业设置中基本没有涉及,原因在于该专业的综合性、多元性。音乐评论不仅仅是一个音乐理论学科,它更是音乐与其他多科学科(如文学、新闻、历史等)相交融的交叉性学科,所以国内各大音乐学院对音乐评论的专业化教育一直持有谨慎的态度。

天津师范大学艺术学院以综合性大学为依托,充分利用综合性大学的资源优势,大胆迈出了尝试性的步伐。他们充分意识到高素质的文化底蕴对于音乐评论专业的重要性,从招生上严格把关。不仅要求学生在入学前掌握较系统的音乐理论知识,还要求学生的文化课分数接近普通大学的高考分数线。学生入学后,不仅利用本院的师资开设音乐学专业的所有必修课程,还借用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学院、历史学院的师资力量开设诸如西方文学史、中国文学史、新闻传播等相关课程,从多方面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

学院拥有目前全国先进的、能容纳近700名观众的音乐厅,每周都有本院师生或外请专家、演员的音乐会在这里举行。利用这一资源优势,学院经常在音乐会结束后举办“音乐沙龙”、“音乐座谈”等交流形式,并指导不同年级的学生以各种视角写成评论文章,鼓励学生踊跃投稿。日前学生的各种评论性文章已经在各种媒体上发表,从而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首届毕业生30人于2006年毕业,一半以上的毕业生成为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社的业务骨干,还有的成为政府参议室的音乐资料管理人员、综合大学的音乐理论教师等。

音乐学院学生论文范文第3篇

第三届中国音乐评论学会奖

一等奖(2篇)

高拂晓《迈尔音乐美学理论述评》(中央音乐学院)

杨柳成《“危机时代”的自我救赎――勋伯格音乐内涵的人文阐释》(广西艺术学院)

二等奖(4篇)

杨民康《艺术切人一随缘选择一文化思考――论音乐人类学与艺术人类学的学科视域及研究过程》(中央音乐学院)

魏扬《论金湘琵琶协奏曲“旋律音程向位”的结构力》(华南师范大学)

王安潮《考源大晟乐钟型态解疑宋代黄钟律高――评》(安徽师范大学)

冯长春《中国新音乐史的宏大叙事与深度批判――刘靖之著(中国新音乐史论)增订版读后》(山东师范大学)

三等奖(6篇)

李涛《中西合璧的现代音乐语言――陈怡的多重结构分析》(上海音乐学院)

施咏《谈民族审美心理对中西音乐结构思维差异的影响》(安徽师范大学)

王斯《谈谭盾(鬼戏)的人为戏剧化》(上海音乐学院)

魏新民《大乐与天地同和――(神州和乐>传递的核心理念》(湛江师范学院)

杜娟《从音美类艺术高考的“热起”和“降温”看当今艺术教育的发展》(首都师范大学)

高百坚《传统筝乐研究要走出“书斋”面向“田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卫生院)第四届高校学生音乐书评征文

一等奖(15篇)

蒋聪《留在北欧的那份眷恋与思念――(牛津音乐心理学手册)》,德国马丁・路德哈勒维滕堡大学音乐学院博士生;

张D《筚路十载启山林――评王思琦(中国当代城市流行音乐)》,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伍国栋;

留生《四易其稿,壮心不已――从汪毓和先生(第三次修订版)说开去》,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周国文;

杨梅《一部再现实地考察背后故事的著作――评萧梅著(中国大陆1900―1966:民族音乐学实地考察编年与个案)》,四川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硕士生,指导教师甘绍成;

徐海东《对自律论的批判――评阿伦・瑞德莱(音乐哲学)》,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刘承华;

郭星星《今之词,古之乐?――读》,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硕士生;

周晶《新时期音乐思潮的开篇之作――读(改革开放与新时期音乐思潮)》,天津音乐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明言;

孔续茜《中国古代音乐审美观的人本主义批判――评叶明春著(中国古代音乐审美观研究>》,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冯长春;

杜娟《人物是历史的一面镜子――读(李焕之的音乐生涯及其历史贡献)有感》,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蔡梦;

张斯絮《两种历史观,两种价值取向――评汪毓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第三次修订版与刘再生(中国近代音乐史简述)》,中央音乐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戴嘉枋;

蒋立平《镜子――读(美国音乐教育考察报考)》,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杨和平;

冯羽《评于润洋著(悲情肖邦――肖邦音乐中的悲情内涵阐释)》,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本科生,指导教师屠艳;

冯彩媚《新视角下的认知――评(礼崩乐盛:以春秋战国为中心的礼乐关系研究)》,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本科生,指导教师潘林紫;

邓颖《一个需要不断关注并进行学术创新的学科基础领域――评(李叔同学堂乐歌研究)》,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本科生,指导教师潘林紫;

申小龙《形式美的独特诠释――评斯特拉文斯基(音乐诗学六讲)》,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本科生,指导教师范晓峰。

二等奖(15篇)

赵书峰《千呼万唤始出来――读冯光钰、袁炳昌主编的一书有感》,中央音乐学院博士生;

银卓玛《架起神灵与世俗的桥梁――评桑德诺瓦

方伟《互文性・信息・音乐流动――对汪森、余R天的几点认识》,南京艺术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冯效刚;

王力博《多元化视角下的音乐传播学建构――读汪森、余娘天(音乐传播学导论――音乐与传播的互文性建构)一书有感》,西安音乐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李宝杰;

董郑峰《博引诸家著述成果真实再现历史原貌――读刘再生(中国近代音乐史简述)有感》,天津音乐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王建欣;

郭圣t《紧跟时代步伐的音乐社会学著作――研读曾遂今先生不同时期的两部相关著作有感》,青岛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陈荃有;

马莹莹《华人西乐:音乐文化的碰撞与合流――读》,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梁晴;

李瑞涛《历史维度的中国当代流行音乐观察一读

李雅宁《别具一格写信史――刘再生著(中国近代音乐史简述>读后》,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冯长春;

张婧《关注反思探索――读克尔曼的(沉思音乐――挑战音乐学)》,四川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硕士生,指导教师甘绍成;

常江涛《海纳百川史论交融――评刘再生兼谈重写音乐史》,中国艺术研究院硕士生,指导教师李岩;

刘春秀《学术之光静静绽放―评高婷(留日知识分子对日本音乐理念的摄取――明治末期中日文化交流的一个侧面>》,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本科生,指导教师潘林紫;

陈方圆《俯仰自得,游心太玄――评》,星海音乐学院本科生,指导教师吴志武;

音乐学院学生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理论教育音乐学课程设置

【作者简介】徐元勇,文学博士。1964年8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阆中县。曾经先后学习、工作于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现任教于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弁言

音乐学(musicology)是一门研究音乐的学问,来自于西方。萧友梅先生在建立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时,虽然引入了至今仍在延续的欧洲音乐教育体系。但是,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在我国的音乐教育中是比较晚的事情。新中国建立之前几乎没有,即使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大部分专业音乐院校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也很晚。除了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于1954年,中央音乐学院于1956年较早建立以外,其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建立都较晚。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分别于1978年和1980年设立了音乐学系,武汉音乐学院于1986年成立音乐学系。而象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等,则都是在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之后才逐渐挂牌成立了音乐学系。几所音乐院校的音乐学专业被批准为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授予点则是更晚的事情。1982年中央音乐学院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点,1988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上海音乐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点是1982年获得的批准,博士学位授予点是1989年获得的批准。

在我们的西洋音乐教学、研究队伍中,有不少是在西洋文化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受过熏陶的学者。我们在西方音乐学的传播、教学、研究等方面,也的确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说音乐学在我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也许一点也不过分,这一点也反映在我们过去,以及今天许多人对音乐学的认识中。譬如,我们历来要求学习音乐的人,一定要“底子好”、“基础好”。所谓的好“底子”、好“基础”,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且不论表演、甚至作曲等专业方向的学生,是否仅仅只是具备了“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就够了这个问题。就音乐学为学习和研究方向的人而言,除了应该要求具备“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之外,还应该有文史修为和写作能力的“底子”、“基础”,要具有音乐理论的思考能力。也就是说,对于从事音乐学专业工作与研究的人们来说,必须掌握音乐形态、音乐技能等音乐本体的知识,以及掌握中外历史、文学、语言、宗教、风俗、文献典籍等社科文化知识,要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功。对于这一点似乎大家早有共识,似乎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是,在我国音乐学的实际教学中却没有加以实施,至少做得很不够。而且,在我们还没有对原有西方音乐学领会得十分清楚的情况下,又有许多其它西方音乐研究理论,以及一些音乐研究新领域、新知识不断为我们所认知,使得我国这门本来就很年轻的学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譬如,对于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世界音乐(W0rldMusic)、多元音乐文化(ManyMusicofManyCultures)等新学科、新概念的系统解读,以及与原有音乐学之间的关系;
等等。

就目前国内音乐学的教学和研究现状来看,急需思考如何在借鉴西方音乐学学科体系、消化西方其它成熟音乐理论体系的同时,在所谓西方音乐学的构架中,建立符合我国音乐的发展历史、符合我国音乐文化生活存在的状况,以及符合我国音乐理论学习与研究现状的教育体系及教学体制等问题。也即,如何在我国现有音乐学的专业教育中,在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培养与训练中,无论是在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方面,在学制的设定和课程的设置上,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音乐理论研究的学科。

二、音乐学专业从附中开始设立的意义

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应该从附中开始设立,至少,在附中的高中阶段一定要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要思考符合附中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而且,对于演奏、作曲等其它专业也要补充音乐学常识方面的课程。从近二十年来音乐学发展的情况来看,如果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对于我国音乐理论的学习风气、研究水平等,都会带来很重大的意义。仅仅就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专业方向的教育意义而论,将会产生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

第一,观念上的意义。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样一个谬论:“学表演不行就改学作曲,作曲再不行就学理论。”除了可以认为人们缺少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认识之外,是否更应该对我们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加以检讨。

这个局面的形成,一方面,应该说与音乐学系历来的要求标准有关。音乐学系历来视附中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学生为“嫡系”,并把其作为音乐学系的后备师资。然而,关键的问题是,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不是把音乐理论视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来加以钻研。甚至,其中一部分人根本就瞧不起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其结果是可以想象的。我们不去妄断、怀疑许多人有从事教学与研究的能力,有着很高的智商。但是,遗憾的是他们确实没有什么研究成果刊布于世,没有几篇论文为同行们所知晓。我们知道,科研与教学是相互促进的,没有科研水准和研究基础的教学水平,究竟又怎样就不得而知了。历史的原因,人为的认识,瞧不起音乐学专业的人士,大有人在。这已经成为一种人所共知的事情。甚至,一些在音乐学专业方面授课多年的教师,也常常讲自己曾经是学习其它专业,而羞愧自己如今从事的音乐学教学工作。因此,从附中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培养学生的志向,是一个立志的大问题。“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大话,音乐学系不应该把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生源作为培养的“嫡系”,不应该视有一点音乐技能,但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的人为“宝”。其实,表演学不好,作曲学不好,也就更不可能在音乐理论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了。一些音乐学院今天在音乐理论教学与研究上出现的窘境已经作了充分的证明。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错误认识,要改变别人的认识,那么,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应该首先使我们的学生立志音乐学学习与研究。必须在附中阶段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使得我们的学生从进入音乐学院的大门之始就立志于音乐学的学习,就确立了一个大的研究方向。这样升入音乐学系的本科学生,从今天的自卑心理到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这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在当今发表的音乐理论论文里,的确有许多缺少对音乐本体进行的研究,让人们误以为音乐学的研究就是文字的工夫,认为音乐学的基本功就是背熟几本音乐史书。这也有其历史的原因,在目前音乐学的教学、研究,以及学习的队伍人员中,有许多人曾经学习的是其它专业,他们有的或是在外语,或是在历史、文学等方面受到过较长时间的训练,或在其它文化方面有较高的水平,较强的能力,等等。这部分人利用自我的优势从事了音乐学的工作,譬如,中文和中国历史专业方向的人,对中国古代音乐文献进行着辑录、校释,或从事着缺少音乐形态研究的中国音乐史的工作;
而外国语专业方向或一些外语比较优秀的人,则从事着西方音乐文献的翻译,或从事着【清】毛奇龄在《竟山乐录》中所讲的“乐书不是乐,乐器不是乐”的工作。客观上讲,这类人中间的部分学者,为我国音乐理论的研究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完成了许多音乐学基础性的工作。音乐学的研究需要其它文化学方面人士的加入,音乐学者也需要具备文化学方面的学识,只是不能过于偏颇。如今就有些“过”的现象,因此,使人们产生了对音乐学的错误认识。这也许是我国音乐学这门学科发展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第二,本科生源数量和素质保障的意义。目前,人们普遍认为音乐学的生源数量不足,学生的素质更是不尽人意。

一方面,为了扩大生源,大大降低入学标准,有的音乐院校甚至以缩短音乐学本科学习的时间来吸引生源。另一方面,许多音乐学的出题老师抱怨目前音乐学的试题过于简单,认为如今学生的素质差。试想,要让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学理论的应届高中学生,应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试题,其效果肯定不好,其水平肯定很低。即使是那些从小就接触音乐的“琴童”、“天才”等,对音乐学理论可能也是知之甚少。没有学习过的东西,不可能考出好成绩;
没有成体系的音乐学的教育机制,也就没有生源量和质的保证。所以,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两方面的矛盾,必须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或在普通中学中协商选择一些学校,定点开设音乐学方面的课程。由于今天的许多考生没有进行过音乐学方面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在出题老师看来再简单的试题,对于考生也是难题,老师和学生都不好把握考试试题的深浅难易程度。如果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一来不仅能够使升入音乐学系本科的学生数量有所保证,使本科生源的数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且,更能保障这部分学生在音乐学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方面有一个较高的水平。如果学生在中学阶段已经学习了音乐学方面的常识,升本科的试题自然能够上一个台阶,自然有一个深浅难易的层次。

我们经常争论是否让音乐学本科阶段的学生进行专业方向选择的问题,然而,如果在附中阶段设置了音乐学专业,学生们经过几年音乐学方面能力的训练,在进入本科阶段之后,通过第一学年的适应阶段,在第二学年中,完全可以进行有所目标的专业方向的选择。这样以来,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的提高,使得我国音乐学的教育、学习与研究水平获得一个真正的提高与发展。同时,这也给从事音乐学教学工作的教师也提出了一个比较高的要求。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本身应该具有前瞻性,教学上落后,会使我们在音乐理论的研究方面更加置后。我们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检验今天音乐学学人的知识结构和学术经验,要求提高从事音乐学工作和研究的队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以前我们对于这一学科的认识不全面,对音乐学这门学科建设的思考也不多,特别是对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更没有做深入研究。今后当尽快补上,不能让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

三、附中、本科课程的合理衔接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

如果能够在音乐学院附中,甚至其它普通中学开设音乐学专业的课程,那么,这些课程要与本科招考的内容基本衔接。音乐学专业本科阶段设置的一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应该是附中及普通中学音乐学专业课程的延续。因此,课程的设置就十分的重要了。目前,在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所开设的所谓专业课程,被认为就是音乐学的学习科目。它让本专业的学生一进入这门专业的学习后,就以为这些课程就是音乐学学科的学习内容。但是,这些音乐学学习的科目,是否真正体现了音乐学这个学科所应该包含的内容,这就很有讨论的必要了。仅从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与研究来看,今天音乐学课程中的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这个科目,就需要添加许多的内容进去。譬如,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重构和建立,缺少的是文献学的基础,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学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能否建立的基础性工作。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对于音乐文献的掌握是十分重要的,音乐文献和书籍的了解是学习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目前的课程设置中就很是欠缺这方面的内容。即或是以西方音乐为研究方向的人,可能也首先应该去了解“西方的文献学”,或“西方文献批评”类似的“学问入门”课程。目前的音乐学专业教育中这些课程也没有开设。而从中学阶段开始就开设音乐学的课程,则更加应该注意课程设置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除了中学阶段的音乐和文化的诸多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之外,还要顾及音乐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系统性。需要一个系统、合理的,符合我国音乐理论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这个体系延续到本科音乐学教育与教学的系统中去,要注意音乐专业与文化等各门课程的衔接。就是说,学生一旦在中学学习期间选定了音乐学的学习方向,那么,就应该学习在本科招考、录取时的一些基本课程和内容。譬如,现在每个音乐学院的音乐学系都开设有: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钢琴等课程。这些课程肯定不可能全部都从中学阶段开始开设,即使那些能够开设的课程,其内容的数量和程度也必须有所限定。具体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还应该进行理论上的研讨工作。而且,这里一定要考虑本门学科所存在着的层次教育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音乐学专业缺少层次教育。目前,我国在音乐学的升学考试中,仅就专业而言,所出考题的标准,在本科与研究生,甚至博士生考试之间的差别不是太大。这与我国音乐学的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缺少层次有关。我们没有研讨出一套有关本科、研究生、博士生考试科目、内容及水平定位的测试标准。应该说,对于音乐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不同层次水平的研究,不仅能够便于制定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科目、方向、内容等,而且,对非音乐学专业人们的音乐学的学习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问题。关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是否可以作以下几个层次:一、音乐基础层次

二、专业知识、技能层次

三、文化修养层次

四、方法论层次

而不同的层次又必须要有不同的几个阶段,不同的阶段中要解决不同学科的课程、不同音乐学内容。因此,层次教育是与阶段性教育结合在一起的。

譬如,初级阶段:也许应该进行的是中西音乐概论性与感性知识的基础教育;
中西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及音乐技能、技巧的基础教育;
中西文史、文化、语言基础教育等。在第二个中级阶段则应该进行音乐学概论课程;
其它音乐学各门学科概论性的课程。到了第三个高级阶段就应该进入所谓专业论题方面的研究,和专攻方向的研究,以及音乐学专业论文的写作阶段了。在这些不同的学习阶段中,哪些课程、哪些内容,以怎样的程度,针对哪些层次的学生又是很重要的问题了。譬如,强调音乐本体技能与音乐学基础能力并行、音乐专业课程与文化基础课程并重的中学阶段音乐学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还必须把这些课程的初级性质考虑进去。也就是说,在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音乐基础知识能力和基本音乐技术、技能训练的同时,还要加强要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我个人以为音乐学专业,毕竟首先是一门以音乐技术、技能,以及音乐文化为基础性质的特殊学科,因此,如果不是在音乐学院附中一直专门学习音乐的普通中学的音乐学基础教育,还是应该放在对音乐本体理论所进行的学习上。就音乐学专业方向的学生而言,首先应该具备音乐本体技术、技能、音乐学基础的基本功。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今后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今天,有许多没有经过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系统学习的学生,可能在音乐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上就要欠缺一些。譬如,今天,我们都承认那些毕业于师范大学音乐系,和其它艺术院校音乐系非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在综合文化知识和能力方面要强于音乐学院的学生。同时,也指出这些学生对于音乐本体了解的欠缺,音乐技能水平的低下,这的确也是事实。而且,这种情况也许还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下去。这正是我国音乐学发展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进入硕士的研究生阶段要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在课程的设置上就要与音乐学本专业毕业的学生区别开来。这也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大批非音乐学专业的研究生,特别是非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则需要补上更加需要音乐技能方面的课程。根据本科所学专业,实事求是的针对研究生的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名正言顺的加强音乐技能的补充学习。而且,由于能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比例并不大,所以,音乐学的主要课程和内容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特别是音乐技能和技术课程更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因为,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一方面,如果音乐理论的研究论文,只是大量谱例的堆积,而没有道理可讲,或讲的都是大道理、旧道理等,那是不行的。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只是从理论上、文化上讲了许多音乐的道理,而不能以音乐的实际例子证明其道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甚至论文中列举的音乐例子或曲谱谱例与其理论不相吻合,则更为可笑。因此,建立一个基本成体系的、有层次的音乐学教学课程极为重要。要对现有的音乐学的教学课程设置进行调整、补充。譬如,确实有一些属于音乐学的课程内容,但是又的确离音乐本体比较远,音乐文献学的就是属于这样的一个课程。要把系统的音乐文献学的教学内容放在高级的层次教育中去教授。其实,同我国传统文化的研究中,已经有一整套成体系的方法,有着成熟的文献学相比较,我们看到在音乐理论的研究中,经常还纠缠于研究的对象、方向等问题的讨论之中是很幼稚的。在认识了文献学的基本方法之后,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如何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学的研究之中,如何建立音乐文献学等问题。文献学是方法论,怎样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之中值得思考。即使在音乐的本体教学上,今天的音乐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也缺少一些重要的门类。譬如,不可缺少直接接触民间音乐的教学内容就应该放在相应的层次里。在新的音乐研究思想和观念的指导下,以新的理念和手段开展民间音乐的采风工作。什么是新的音乐研究思想?什么是民间音乐采风工作的新理念和手段?那就是民族音乐学的思想和方法。今天社会音乐文化生活中的民间音乐,不仅仅指的是山野之曲,同时也包括了城市中的音乐文化。而且,在课程的设置中,还要有意识地注重中国音乐理论课程的设置。

四、结语

音乐学院学生论文范文第5篇

东亚乐律学学术研讨会是由韩国国乐学会发起的立志研讨交流与东亚乐律学相关课题的学术会议。2005年11月,在韩国首尔大学召开了第一次研讨会。

12月6日上午,武汉音乐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杨锋教授、武汉音乐学院副院长刘永平、彭志敏、胡志平教授等院领导同来自中、韩乐律学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一起参加了此次会议的开幕式。

本次大会按照既定议题――1.东亚地区各民族音乐的律制研究;
2.东亚地区各民族音乐的乐制研究;
3.与乐律学相关的乐器、乐谱(记谱法)、宫调理论等研究;
4.与乐律学相关的文献研究;
5.与乐律学相关的音乐史、音乐考古等方面的研究,共收到会议论文26篇,分别涉及到律、声、调、器、乐等五方面的内容。

关于律涉及到音律的起源、律吕、生律法、律制、钟律、琴律、笙律、律志等方面的内容。来自上海音乐学院应有勤教授的论文《从黑泽学说看音律的起源》,在对日本著名民族音乐学家关于史前音律和音阶的形成观进行了详细阐释的基础上,提出了人声或单音乐器之间不能构成精确的音程尺度,也不能导致音阶的产生。在演绎律出现之前,人类对泛音乐器的谐音的长期辨识才逐渐认知各谐音之间的固定关系,并模拟出最早的音阶。

来自韩国庆熙大学校陈庸玉教授的论文《函数律吕序说》,以键盘乐器的造律为中心,提出了东方正格律的概念。这是一种直交函数,三分损益十二律的数理比率与提示决定函数的律叫正格律。作者认为虽然西方三种律吕与东方正格律在数理上有很小的差异,但相对西方的单弦单种音调律的方法,东方是用三弦异种音调律,并且音色上也有很明显的差异。

来自韩国庆北大学校丁海任教授的论文《从易学的观点看律吕之卦爻》则认为,律吕此概念最初出现在《国语》,律吕依赖的思想是《周易》的阴阳思想,律吕生成的原理是“阳律生阴吕,阴吕生阳律”;
6阳律可以同乾卦的6爻相配,6阴律可以同坤卦的6爻相配;
进而认为,律吕思想的基础是易学,具有一套非常精致的理论哲学系统。

来自武汉音乐学院谷杰副教授的论文《三分损益十二律“大、小阴阳”之说与“上、下”相生之序――朱载帧绰裳新说・论大阴阳、小阴阳篇〉解析》认为,朱载帧堵裳新说・论大阴阳、小阴阳篇》是自《吕氏春秋》《淮南子》问世以来,有关三分损益十二律相生次序的正本清源之作。其对于揭示三分损益十二律相生次序问题,明辨“上生”、“下生”的真正含义,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来自上海音乐学院陈应时教授的论文《“京房六十律”中的三种音差》,在对以往乐律学家认识的京房所谓的“一日”音差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提出了有必要对“京房六十律”的律数重作推算的观点,并通过细致入微的计算认为,“京房六十律”的59个律间中共有三种类型的音差,即“京房最大音差”、“京房一日音差”及“京房减一日音差”,而并非一种音差。来自上海音乐学院赵玉卿博士的论文《“〈淮南子〉律数”的思考》认为,《淮南子》不属于五度相生律、纯律和十二平均律中的任何一种律制,但其属于“三分损益律”的范畴,《淮南子》的律数是采用了不严格的四舍五入的方法而得。

来自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艺术研究所王子初研究员的论文《中国先秦乐钟冶铸中的音律问题》通过对青铜乐钟铸造时的音律设计、与编钟音乐性能相关的内部结构特征和钟坯的音律调试磨砺手法等方面的理论思考,初步认识了中国青铜乐钟冶铸的音乐学原理,进一步探讨了乐钟铸造中的科学和技术理论。

来自武汉音乐学院李幼平教授的论文《见于北美博物馆之两件宋代大晟钟的形态研究》,通过分别对陈列于加拿大多伦多的皇家安大略省博物馆的无射钟及收藏于美国巴尔的摩的沃尔特兹艺术博物馆的南吕钟的乐律学内涵与历史学价值的初步分析与讨论,作者认为:此两钟所显示的明确律名及其关系,不仅为推定宋代大晟钟的黄钟音高提供了直接的依据,而且为判定现存大晟钟所保存音响的原始性及其相互关系,提供了难得的实物资料。

来自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艺术研究所李玫副研究员的论文《古琴减字谱中的隐藏智慧》认为,古琴减字谱不仅能指示出如何演奏一段曲调,同时还暗示出相对弦长,这就给律学研究留下了重要而精确的数据,是律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绝好文本。

来自太原师范学院景蔚岗教授的论文《中国传统笙的十二律实践》,根据相关文献记载、考古实物推断,认为周代完全具备了产生十二律齐备的笙竽类乐器所需要的物质、理论、技术、实践等基本条件。从笙律的稳定性推度,古代十二律有既定的音高,笙的音域与人声歌唱的自然音域完全相当,这是音乐实践的基础。周代肇始的十二律实践综合了远古的艺术经验,形成了完整的乐律学统系。

来自武汉音乐学院孙晓辉副教授的论文《论正史律志的结构特征和编纂体例》,以《汉书・律历志》为重点研究对象,在分析正史律志的主要内容、结构特征、文本体例等特点的基础上,进而探讨了《史记》等八部正史律志的结构特征,总结了正史律志的编纂体例。

关于声涉及到五声、七声等方面的内容。来自韩国成均馆释奠教育院金世钟教授的论文《关于在茶山丁若镛的五声算出方式》认为,见于茶山丁若镛《乐书孤存》中的乐律理论解释同古代中国的解释是不同的。作者通过对《乐书孤存》第7卷中“五声”算出方式的探究,得出了茶山提示的十二律吕计算方式与五声计算方式,即“三纪六平”与“五声各差以九”构筑了茶山乐律体系的经纬。

来自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艺术研究所崔宪研究员的论文《正声与变声》认为,中国的传统七声,其构成基础与正声、变声紧密相连。在音阶构成的结构逻辑中,四音列与正声、变声各自有着完全不同的文化背景。因此,正确理解与解释表面上似乎与大小调音阶相同的我国传统七声及其结构内涵,是建立中国传统音乐理论必要的理论前提。

关于调涉及到律声调名、宫调等方面的内容。来自河南大学艺术学院赵为民教授的论文《“金风调”律声调名考辨》,通过对《唐会要》所载唐天宝十三年太常十四调中“金风调”所属乐曲调式的考索,结合对《唐会要》关于十四调排序规律及其调关系的探讨,提出了“金风调”的律声调名应为仙吕(无射)商的结论。

来自武汉音乐学院郑荣达教授的论文《明清宫调之研究》认为,“宫调”作为中国古代的音乐术语,是中国古代音乐理论中最难以简单定义的一个用语。明、清二代宫调的数量似乎在逐渐减少,其实质是调式观念的淡化而引起后人产生的一种错觉。作者对“明、清宫调的应用”、“移调记谱的存在”、“无调式概念的宫调形成”等与宫调相关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

来自武汉音乐学院丁承运教授的论文《侧调论――追失佚失的宫调》,通过对见于琴书文献的所有侧调的考察,作者认为,琴乐侧商、侧羽、侧楚、侧蜀等侧调的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在定弦中都出现变宫、变徵,它打破了以五正声调弦的格局,称为侧弄。七声调弦法成为侧调的标志。侧调调头,均在羽、变宫、变徵等七律中后生的几律上,这在实践上证实了八十四调中变宫调与变徵调的存在。从调式音阶来看,无论是侧商调、侧羽调、侧楚、侧蜀,其侧调的第三级音与调式主音都是小三度,并因此使侧调调式具有清丽婉美的风格。

来自武汉音乐学院王洪军副教授的论文《〈乐学新说〉“大司乐”之音乐形态研究》,通过对《乐学新说》相关言说的标点、解读,理清了“大司乐”中一直令我们中国音乐史学工作者感到困惑的“大合乐”、“三种祭祀乐”两段与乐律相关文献中蕴藏的内在逻辑。

关于器涉及到吹奏乐器与击奏乐器等方面的内容。来自韩国首尔大学博士留学生姜春花的论文《韩国的管乐器――大》论述了大的源流、构造和大的七调理论,并梳理了相关的一些研究成果。来自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李方元教授的论文《说“缶”》则分别对陶瓦器名的“缶”、乐器“缶”的形制,乐器“缶”的摆放样式及演奏方式,乐器“缶”在中国古代乐器上的地位等方面进行了考察讨论。

关于乐涉及到宫廷音乐与佛教音乐等方面的内容。来自韩国圆光大学校南相淑教授的论文《步虚子的两个传统――宫中传统和风流房传统》认为,步虚子是高丽时代流入到高丽宫中的宋词乐。流传到现在的只有步虚子和洛阳春两部曲子。洛阳春只有宫中传统,而步虚子既有宫中传统,又有风流房传统。变奏曲的形成就是风流房传统的标志。风流房传统步虚子的变奏曲是器乐曲,而具有宫中传统步虚子则是有歌词的声乐曲。来自武汉音乐学院周耘教授的论文《“天宁梵呗”的音乐形态特征》则以江苏常州天宁禅寺的梵呗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音调、旋法、节奏及结构特征的分析,旨在审视佛教梵呗的音乐性。

来自韩国汉阳大学校权五圣教授的论文《韩国的乐律学者李圭景》则对韩国著名的乐律学家李圭景的生平及其著作《五洲衍文臧笺散稿》之音乐部分进行了细致的介绍。

此外,来自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臧艺兵教授的论文《论“有意识音乐”与“无意识音乐”》,来自武汉音乐学院田可文教授的论文《方术与乐律》,来自武汉音乐学院汪森老师的论文《礼乐与十二律思想探源》则分别从文化心理、方术、礼乐观的角度对音乐、乐律、十二律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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