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3篇

时间:2022-09-22 17:3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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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3篇

篇一: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9 篇

  目录 心得体会 1——严守权力边界完善内控机制

 心得体会 2——着力破解四个难题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心得体会 3——把握《纪委工作条例》要求高质量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心得体会 4——学深悟透条例要求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心得体会 5——强化村级巡察做实基层监督

 心得体会 6——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心得体会 7——整合镇村力量加强基层监督

 心得体会 8——绝对忠诚做到最好

 心得体会 9——拓宽群众参与基层监督的渠道

  心得体会 1——严守权力边界完善内控机制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作为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内容全面系统、政治性规范性指导性很强,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围绕《条例》第七章规定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学习体会。

 一是立足“控权”建机制。《条例》从不同层面,系统构建了对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的“四梁八柱”搭建后,自我监督总体是严的、工作是实的。实践中,极少数“灯下黑”的问题是现实的、复杂的,内控机制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相继出台规范谈话函询、涉案人员和涉案财物处置、协同办案等一系列制度。下步,继续紧扣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坚持赋权与控权并重、控权与效率兼顾、系统集成与及时管用融合,围绕管住事、管住权,研究提出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措施,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二是聚焦“行权”强监管。《条例》紧盯纪检干部履职行权的风险点,作出严格限制规定。比如,紧盯违规过问干预案件问题健全登记备案制度,着眼公正处理纪检事项严格回避要求,针对纪检岗位特点作出保密规定,为防止利益冲突对纪检干部离职后从业限制提出严格标准,强调严守审查安全底线等。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聚焦解决制度“管用”问题强化监督管理,由事后监督为主,逐步拓展到事前预防性监督、事中同

 步监督,由结果监督变成过程监督,让内部监督“长牙”,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三是紧盯“滥权”重防治。《条例》对纪检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作出严格责任追究的规定。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平时严管就是厚爱。立足抓早抓小,在履行内部监督职能上精准发力,紧盯关键节点、薄弱环节和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发现“小问题”就及时提醒,督促养成遵规守纪的自觉。同时,主动加强与其他监督主体的协作配合,定期通报、信息共享、联动监督,提高监督实效。比如,在案管工作中发现违规违纪违法审查调查的,将相关情况通报审理部门就证据合法性进行审查,通报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内容,性质严重的移交干部监督部门和机关党委处理。

  心得体会 2——着力破解四个难题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的力量源于基层。要夯实基层基础,打通“最后一公里”,必须重视基层监督在治理体系中的保障性作用和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督促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推动监督下沉落地,统筹发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村务监督力量,重点解决当前基层监督与基层治理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问题,让群众看到反腐败的实际效果,

 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条例》就此强调:“加强基层监督,促进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整合,发挥纪检监察、巡察等作用,有效衔接村(居)务监督,建立监督信息网络平台,扩大群众参与,及时发现、处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一是抓职责职能,严守权力边界,解决基层监督缺位和越位并存的问题。要紧扣《条例》强化政治监督,筑牢纪律教育基础,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后监督职责定位,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做到赋权、限权与行权相统一。

 二是抓资源整合,统筹协调县乡一体、分片协作、室组地联动,解决基层监督力量分散问题。要创新基层监督执纪模式,以县区纪委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委为成员单位划分协作片区,统筹开展信访办理、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工作,进一步盘活基层监督力量。

 三是抓科技赋能,充分发动群众监督,解决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要完善县乡检举举报平台,用好“监督服务微信群”,动员社会监督力量,让群众参与更方便、更快捷。用好用活“互联网+监督”平台,拓宽“大数据”监督渠道,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米”。

 四是抓政治培训,坚持思想强兵、业务练兵,提升基层监督队伍“三化”水平。要加强基层纪检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培养家国情怀、为民情怀,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深化全员培训,加强实战练兵,有序调用基层纪检干部以干代训、跟班锻炼,在实践中提升履职能力。

 心得体会 3——把握《纪委工作条例》要求高质量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纪委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规依纪受理党员群众的信访举报,健全分办、交办、督办、反馈等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把握原则要求。赵乐际同志来湘调研期间,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作出明确指示,提出具体要求。结合《条例》规定,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和要求。一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群众急难愁盼等重要事项加强督办,做到既不包揽代替,也不不管不问。三是要严守职责边界,对不属于业务范围的信访件做好分类,依规及时转送有权处理部门。四是要压紧压实责任。通过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组织制度优势,形成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强大合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正视问题短板。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

 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处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当“二传手”“击鼓传花”“蜻蜓点水”“影子包案”。二是处信不精准不规范不到位。如,信件研判不精准、分流不及时、办理周期长、调查不深入不细致、反馈不到位等。三是平台应用还有短板,有的不会用、不想用等。此外,还存在安全保密、以信谋私等风险隐患。

 主动积极作为。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聚焦营造“三个环境”,进一步强化信访举报工作。一是坚决落实领导干部“下沉接访、带件下访、定期阅访、常态听访”等制度,以上率下推动全省信访积案动态清零。二是切实用足用好平台,及时发现举报线索长期搁置等问题,加强监督制约,确保群众举报件件件有着落。三是准确把握整体形势变化和重点热点问题,及时做好综合分析上报工作。四是加强对外宣传,利用纪检监察网站等媒体讲清楚受理什么,不受理什么,举报内容应当具备什么要素等,引导从源头上提高举报质量。五是加强上下联动。一方面,上级部门主动与下级沟通,加强调查研究,精准培训指导,积极解疑释惑。另一方面,下级要落实上级要求,主动报告,共同努力推动信访举报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心得体会 4——学深悟透条例要求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在学习中,我印象很深的一点是,《条例》明确各级纪委必须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并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我们要深刻领悟并时刻牢记这些要求,不折不扣贯彻到实践工作中去。

 一是深刻领悟政治监督要求,始终将“两个维护”作为核心任务。

 《条例》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强化政治监督”,要求重点监督党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等四种情况。今年我们开展违规举债、虚假化债问题专项监督,就发现一些地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不自觉、不坚定,不顾实际盲动、乱作为,背离了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今后的监督工作中,要更加突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发现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二是深刻领悟抓早抓小要求,始终将日常监督作为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的思想和作风有了毛病,必须抓紧治。‘禁微则易,救末者难’。”过去开展日常监督,缺少具体的“上位法”,往往难以抓实。这次《条例》明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并详细列出了现场调查、驻点监督等日常监督方式。今后,我们要真正树牢把监督挺在前面的思想观念,不断增强防范于未然的行动自觉,全面运用日常监督的各种方式,主动出击开展日常监督,特别是要善于抓住“关键少数”,切实破解

 “一把手”监督难题。

 三是深刻领悟精准监督要求,始终将能力建设作为根本保障。《条例》强调要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落实好这一要求,我们必须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把握政策、熟练运用纪法制度等方面能力。今后,要继续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从党的光辉历史和创新理论中汲取养分,从过往经验总结中找寻和把握规律,从基层调研中找到管用办法,全方位增强监督本领,提高监督能力,力求取得更大监督实效。

  心得体会 5——强化村级巡察做实基层监督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要“加强基层监督,促进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整合,发挥纪检监察、巡察等作用,有效衔接村(居)务监督,建立监督信息网络平台,扩大群众参与,及时发现、处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强化村级巡察,是做实基层监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

 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我省有 2.9 万个村(社区),要推进巡察有形有效覆盖。根据村级党组织类型、人口数量、经济体量、资金项目、

 信访举报等情况,按照“一般关注类”“风险关注类”“重点隐患类”进行分类,灵活确定巡察模式,精准开展监督,县市区采取常规、专项、巡乡带村模式巡,市州选取“重点隐患类”采取提级巡,省委巡视县市区时,选取部分村(社区)以巡视带巡察方式进行延伸巡视,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竿插不到底”“水流不到头”的问题。

 监督力量往基层下沉。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推进市县巡察、纪检监察、村(居)务监督统筹衔接,整合组织、财政、审计、信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司法、民政等监督资源,推进监督力量下沉,避免重复监督。利用“大喇叭”“码上扫”“屋场会”等符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贴近群众语言习惯等方式,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到群众身边收集民意诉求,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让基层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从严管党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监督效能在基层彰显。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监督效果的标准。通过村级巡察,推动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调整履职不到位的村“两委”。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快查快办,增强群众获得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基层党建重点、社区治理难点和群众关注热点开展集中整治,促进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提供坚强保证。

 心得体会 6——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对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更好地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职责使命,既要坚守成立之日的初心,又要回应时代赋予的任务。《条例》充分汲取了百年党史中勇于自我革命的经验做法,牢牢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必将推动我们更深刻理解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更好地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践。

 二是有利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深入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条例》深入总结了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以党内法规制度的形式予以固化,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是有利于回答“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条例》紧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从政治思想

 建设、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规范化建设等四个方面对自身建设作出了全方位规范,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笼子,有效防止“灯下黑”。

 我们要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系统学习、自觉贯彻《条例》,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始终做到“三严”,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一是严明工作程序。赵乐际同志强调推进“三化”建设,关键是强化制度执行。我们要增强纪律意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决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断完善内控制约机制,坚持集体民主决策,防止个人说了算,防止少数人说了算,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二是严守权力边界。我们要立足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切实处理好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的关系,做到不大包大揽、不包办替代、不越权越位。

 三是严格自我约束。双全同志反复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做到“三防”“四慎”,学会夹着尾巴做人,在形成“清清...

篇二: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心得体会六篇(通用)

  第一篇:时刻“加钢淬火”争当“硬核”干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

 “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主要标志之一,于每名党员干部而言,“自我革命”即锻造“刀刃向内”的胸襟、气魄、决心,通过不断查摆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来实现“刮骨疗毒”“加钢淬火”“自我修复”,争当“硬核”干部,走好新时代赶考路。

 让查摆问题成为常态,“向阳而生”。“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每名党员干部都是在“人间烟火”中成长起来的,都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员,身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这样那样的毛病、缺点甚至错误。有问题和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直面、自欺欺人。周恩来经常与“我的修养要则”对表, 谢觉哉每晚与自己“打官司”,陈毅“中夜常自省”……党员干部应拿出“朝闻道,夕死可矣”的精神和情怀,通过“对账本”“照镜子”“做体检”,时时刻刻、清清楚楚、真真切切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看在学习上是否“浮光掠影”,在调研上是否“蜻蜓点水”,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上是否“拈轻怕重”……只有这样,才能

 看到短板、找准病根、对症下药,才能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使命、确保行稳致远。

 让正视问题成为自觉,“逐光而行”。《老子》有言,“夫唯病病,是以不病”,意为只有把问题当问题,才能不出问题。但在现实中 ,有的党员干部本来已察觉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错误,但总是“又臭又硬”拒不承认,怕承认了会“有损形象”,会让人“抓住把柄”,会影响自己的“前途命运”,这是党性修养不够、境界格局不大的表现。古人尚且“吾日三省吾身”“见贤思齐”,敢于剖析自己、修正自己,何况作为人民公仆的党员干部呢?敢于正视问题、自我革命,不仅是党员干部的一种意识和态度,更是一种责任和使命。“若能反己,方见自己有许多未尽处”,只有多查找差距、多发现问题,才会发现自己还有诸多“成长空间”,才能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中不断自我修剪、自我导正、自我净化、自 我完善、自我提高。

 让解决问题成为习惯, “逆风而上”。

 “人患不知其过,既知之,不能改,是无勇也。”

 党员干部必须把直面问题、主动“动刀”“刮骨疗毒”吐故纳新当成家常、养成习惯,才能不断弥补缺陷、“去污排毒”。对于自身存在的不足、毛病、缺点、错误,要“即知即改”,立刻制定整改措施,迅速落实整改行动,做到不畏惧、不回避、不逃避,避免“千里之堤,

 溃于蚁穴”;要奔着最根本、最深层的问题去,敢于较真碰硬,在纠错改错的“摸爬滚打”

 中实现蜕变、重塑自我。自己不但要乐于去发现、敢于去改正,更要善于从身边同事、服务对象的 眼里、口里去“鸡蛋里挑骨头”,

 去“以人为镜正衣冠”,真正把党的事业、群众的期盼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奋力在新的赶考路上创造新业绩、书写新篇章。

 第二篇:讲政治严修身善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我们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

 讲政治、严修身、善作为,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加强思想淬炼、 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

 讲政治,以学为重,立场坚定。我们要在理论上保持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无比。坚定学习先进思想、先锋模范,始终把锤炼党性修养放在学习的第一位,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上下功夫,运用好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时刻保持高度重视的态度,以共产党人奋进的精气神,牢固树立崇高理想、远大抱负,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添砖加瓦。同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政治必修课常抓不懈、认真对待,自觉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 力和政治执行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严修身,以纪为绳,态度坚决。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在路上,我们要矢志不渝坚守廉洁初心,时刻以党纪党规为“准绳”,绝不

 触碰廉政纪律“高压线”。把“规矩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自己严格要求。要坚守正确的方向,坚定为民的立场,保持慎独的态度,做到品性纯洁、廉洁奉公;要常反思、严自律,主动对标对表、校正偏差,自觉把反例作为警示的“戒尺”,敲打勉励自身的言与行;把党纪党规作为心中的“天平”,划定“可为”与“不可为” 之间的边界,用干净的担当、廉洁的作为投入工作中,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思想上的定力,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

 善作为,以责促行,落实有力。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党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严的主基调,突出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建设各方面。我们要始终坚持把讲奉献、有作为视为价值体现,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保持为民本色,不仅要在危难关头挺身而出,更要在工作、生活中坚守本心,努力在为民服务的实践中锻造一身“钢筋铁骨”,始终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 靠谁”,多深入基层,在与群众的点滴交往中演绎“情到深处自然浓”,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的衷心拥护。

  第三篇:讲廉政当“五官”正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回望党的百年征程,自党诞生之日起,就把“纪律”

 两字鲜明地写在旗帜上,不管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坚持 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严明纪律,强化监督,这是百年大党历经沧桑巨变而历久弥坚、叶茂根深的一个重要原因。作为党员干部,更应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政治站位,只有“五官”端正才能做清正廉洁之人。

 不“听”弦外音,揽镜自照勤查摆。领导干部身处要职,难, 免会遇到“溜须拍马”之人,

 但我们要能搞得清他们的真实用意,听得出他们的弦外之音,不能被看似华丽的语言所蒙蔽。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自己有清楚的认

 知,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行为准则,以典型案件剖析、以案促改工作为抓手,努力做到自重、 自省、自警、自励。党员干部只有成为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的表率,才能立得稳、行得远。

 不“看”糖衣弹,本领过硬守底线。清楚地分开“公”与“私”,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根本底线,用好权力这柄剑,就要剑有所指,严守权力边界,扎紧制度笼子。作为党员干部只有自身素质过硬,练就一双“慧眼”,做到见微知著、一叶知秋,才能经受得住考验、抵挡得住诱惑,才能把不怀好意的“糖衣弹”拒之门外。本领过硬要求党员干部有驾驭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自身政治本领,能够准确分辨风险、识别风险。唯有此,党员干部才能提高

 自身本领,强化自身能力 。

 不“闻”贪腐气,反腐倡廉永不停。“清廉是福,贪欲是祸。”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告诫党员干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要慎独慎微,面对“微腐败”绝不能掉以轻心,遇到“潜规则”绝不能随波逐流,碰上“人情礼”绝不能欣然笑纳。反腐败是民心所向,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善用众智众力,让人民群众监督权力,不断激发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的热情,发挥好人民群众的“火眼金睛”,使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无处可藏。只有不断答出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反腐败斗争答卷,我们才能打赢反腐败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不“说”谄媚言,政治自觉强作风。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领导干部不仅会听到下属对自己的“甜言蜜语”,一小部分干部也会抱有侥幸心理、顶风作案,

 对上级领导“阿谀奉承”。殊不知腐败根源就是思想的滑坡、信念的动摇。因此党员干部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下大气力改进作风,对“谄媚言”不听、不说、不看,并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更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把党的优良作风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不动歪“心”思,严明纪律守规矩。从一些警示教育片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走入 歧途,就是因为他们对权力、金钱等动了“歪心思”,没有正确对待人民群众赋予他们的权力,导致他们以权谋私,脱离群众、脱离实际。面对那些别有用

 心之人抛出的诱饵、给予的恩惠,难以自拔、越陷越深。因此,党员干部只有保持高度警觉性,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底线思维,补足精神之“钙”,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才能不犯糊涂、不走歧途。

 “廉者,政之本也。”党员干部做好清正廉洁的表率,才能“公生明、廉生威”。因此,

 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坚守政治高地,不断提高自身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永葆清正廉洁的本色,拉近与群众 的距离,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共产党人。

 第四篇 1 2021 年 年 2 12 月 月 4 24 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又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 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 , 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学习贯彻《条例》是纪委的本职要求,掌握运用《条例》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看家本领。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督促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把《条例》精神学习好、理解透、落到位,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作为纪委书记,要带头学习贯彻《条例》,以《条例》为准绳,对标对表,找问题、补短板,自觉 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 履职水平, , 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

 党中央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的《条例》,是贯彻依规治党要求,规范纪律检查工作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我

 们党推进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党的百年奋斗中汲取智慧营养,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 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对于纪律检查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条例》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营养,总结运用党的百年奋斗中特别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体现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强化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措施、要求。比如,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 “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比如,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比如,采取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者其他方式, , 督促推动举一反三、切实整改,推动解决问题、规范决策、完善政策、健全制度,等等。把这些理念和要求,上升到党内法规制度的高度,实质是对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准确把握、全面

 落实《条例》,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 治自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髙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第 五 篇 1 2021 年 年 2 12 月 月 4 24 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 简称》《条例》),并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为党员、纪检监察干部,我第一时间高度关注,并通过手机,利用 “学习强国” 平台,浏览图文信息的方式,反复、全面、学习、了解《条例》的全部内容。通过学习,受益匪浅,感受颇丰,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又有新认识和新思考。现就学习心得体会与大家分享交流。

 一要提高站位,强化学习。在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际的关键历史节点,党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其意义重大,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为我们开展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指 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是我们行动的方针和指南。作为党员、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牢固树立 “先 学一步学深一层多悟一分”走前列、做表率的思想意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

 习《中共中央关于...

篇三: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研讨交流发言提纲及心得体会

  发言提纲(一)

 严守权力边界 完善内控机制 发言提纲(二)

 着力破解四个难题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发言提纲(三)

 把握《纪委工作条例》 要求高质量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发言提纲(四)

 学深悟透条例要求 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发言提纲(五)

 强化村级巡察做实基层监督 发言提纲(六)

 发扬自 我革命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心得体会 篇一:

 心得体会 篇二:

 心得体会 篇三: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研讨交流发言提纲

 2021 年 12 月 24 日,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022 年 1 月 4 日《条例》 全文予以公布。《条例》 共 8 章 59 条, 包括总则、 领导体制、

 产生和运行、主要任务、 工作职责、 派驻(派出)

 机构、 队伍建设和监督、 附则。《条例》 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 实践成果、制度成果, 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作出全面规范。

 发言提纲(一)

 严守权力边界 完善内控机制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作为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法规, 内容全面系统、 政治性规范性指导性很强, 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

 围绕《条例》 第七章规定内容, 结合工作实际, 谈谈学习体会。

 一是立足“控权” 建机制。《条例》 从不同层面, 系统构建了对纪检监察机关、 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

 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的“四梁八柱” 搭建后, 自我监督总体是严的、 工作是实的。

 实践中, 极少数“灯下黑” 的问题是现实的、 复杂的, 内控机制建设永远在路上。

 我们以制度建设为主线, 相继出台规范谈话函询、 涉案人员和涉案财物处置、 协同办案等一系列制度。

 下步,继续紧扣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 坚持赋权与控权并重、 控权与效率兼顾、 系统集成与及时管用融合, 围绕管住事、 管住权, 研究提出更具针对性、 操作性的措施, 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二是聚焦“行权” 强监管。《条例》 紧盯纪检干部履职行权的

 风险点, 作出严格限制规定。

 比如, 紧盯违规过问干预案件问题健全登记备案制度, 着眼公正处理纪检事项严格回避要求, 针对纪检岗位特点作出保密规定, 为防止利益冲突对纪检干部离职后从业限制提出严格标准, 强调严守审查安全底线等。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聚焦解决制度“管用” 问题强化监督管理, 由事后监督为主, 逐步拓展到事前预防性监督、 事中同步监督, 由结果监督变成过程监督, 让内部监督“长牙”, 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三是紧盯“滥权” 重防治。《条例》 对纪检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作出严格责任追究的规定。

 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 平时严管就是厚爱。

 立足抓早抓小, 在履行内部监督职能上精准发力, 紧盯关键节点、 薄弱环节和容易出问题的地方, 发现“小问题” 就及时提醒,督促养成遵规守纪的自觉。

 同时, 主动加强与其他监督主体的协作配合, 定期通报、 信息共享、 联动监督, 提高监督实效。

 比如, 在案管工作中发现违规违纪违法审查调查的, 将相关情况通报审理部门就证据合法性进行审查, 通报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内容,性质严重的移交干部监督部门和机关党委处理。

  发言提纲(二)

 着力破解四个难题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 组织的力量源于基层。

 要夯实基层基础,

 打通“最后一公里”, 必须重视基层监督在治理体系中的保障性作用和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 督促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 推动监督下沉落地, 统筹发挥纪检监察、 巡视巡察、 村务监督力量, 重点解决当前基层监督与基层治理难以适应新形势、 新任务、 新要求的问题, 让群众看到反腐败的实际效果, 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条例》 就此强调:

 “加强基层监督, 促进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整合, 发挥纪检监察、 巡察等作用, 有效衔接村(居)

 务监督, 建立监督信息网络平台, 扩大群众参与, 及时发现、 处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一是抓职责职能, 严守权力边界, 解决基层监督缺位和越位并存的问题。

 要紧扣《条例》 强化政治监督, 筑牢纪律教育基础, 坚守监督的再监督、 后监督职责定位, 履行好监督、 执纪、 问责职责,做到赋权、 限权与行权相统一。

 二是抓资源整合, 统筹协调县乡一体、 分片协作、 室组地联动,解决基层监督力量分散问题。

 要创新基层监督执纪模式, 以县区纪委监督室、 派驻纪检监察组、 乡镇(街道)

 纪委为成员单位划分协作片区, 统筹开展信访办理、 线索处置、 审查调查等工作, 进一步盘活基层监督力量。

 三是抓科技赋能, 充分发动群众监督, 解决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

 要完善县乡检举举报平台, 用好“监督服务微信群”, 动员社会监督力量, 让群众参与更方便、 更快捷。

 用好用活“互联网+监督” 平台, 拓宽“大数据” 监督渠道, 打通基层监督“最

 后一米”。

 四是抓政治培训, 坚持思想强兵、 业务练兵, 提升基层监督队伍“三化” 水平。

 要加强基层纪检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 培养家国情怀、 为民情怀, 增强使命意识、 责任意识。

 深化全员培训, 加强实战练兵, 有序调用基层纪检干部以干代训、 跟班锻炼, 在实践中提升履职能力。

 发言提纲(三)

 把握《纪委工作条例》 要求高质量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纪委工作条例》 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依规依纪受理党员群众的信访举报,健全分办、 交办、 督办、 反馈等工作机制。” 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 推进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把握原则要求。

 赵乐际同志来湘调研期间, 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作出明确指示, 提出具体要求。

 结合《条例》 规定, 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和要求。

 一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对群众急难愁盼等重要事项加强督办, 做到既不包揽代替,也不不管不问。

 三是要严守职责边界, 对不属于业务范围的信访件

 做好分类, 依规及时转送有权处理部门。

 四是要压紧压实责任。

 通过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充分发挥组织制度优势,形成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强大合力,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正视问题短板。

 近年来,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处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如,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 当“二传手”“击鼓传花”“蜻蜓点水”“影子包案”。二是处信不精准不规范不到位。

 如, 信件研判不精准、 分流不及时、办理周期长、 调查不深入不细致、 反馈不到位等。

 三是平台应用还有短板, 有的不会用、 不想用等。

 此外, 还存在安全保密、 以信谋私等风险隐患。

 主动积极作为。

 以贯彻落实《条例》 为契机, 聚焦营造“三个环境”, 进一步强化信访举报工作。

 一是坚决落实领导干部“下沉接访、 带件下访、 定期阅访、 常态听访” 等制度, 以上率下推动全省信访积案动态清零。

 二是切实用足用好平台, 及时发现举报线索长期搁置等问题, 加强监督制约, 确保群众举报件件件有着落。

 三是准确把握整体形势变化和重点热点问题, 及时做好综合分析上报工作。

 四是加强对外宣传, 利用纪检监察网站等媒体讲清楚受理什么,不受理什么, 举报内容应当具备什么要素等, 引导从源头上提高举报质量。

 五是加强上下联动。

 一方面, 上级部门主动与下级沟通,加强调查研究, 精准培训指导, 积极解疑释惑。

 另

 一方面, 下级要落实上级要求, 主动报告, 共同努力推动信访举报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发言提纲(四)

 学深悟透条例要求 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

 在学习中, 我印象很深的一点是, 《条例》 明确各级纪委必须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 并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我们要深刻领悟并时刻牢记这些要求, 不折不扣贯彻到实践工作中去。

 一是深刻领悟政治监督要求, 始终将“两个维护” 作为核心任务。《条例》 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强化政治监督”, 要求重点监督党组织、 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等四种情况。今年我们开展违规举债、 虚假化债问题专项监督, 就发现一些地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不自觉、 不坚定, 不顾实际盲动、乱作为, 背离了党中央决策部署。

 在今后的监督工作中, 要更加突出捍卫“两个确立”、 做到“两个维护”, 着力发现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 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二是深刻领悟抓早抓小要求, 始终将日常监督作为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人的思想和作风有了毛病, 必须抓紧治。‘禁微则易, 救末者难’。” 过去开展日常监督, 缺少具体的“上位

 法”,往往难以抓实。

 这次《条例》 明确“抓早抓小、 防微杜渐”, 并详细列出了现场调查、 驻点监督等日常监督方式。

 今后, 我们要真正树牢把监督挺在前面的思想观念, 不断增强防范于未然的行动自觉,全面运用日常监督的各种方式, 主动出击开展日常监督, 特别是要善于抓住“关键少数”, 切实破解“一把手” 监督难题。

 三是深刻领悟精准监督要求, 始终将能力建设作为根本保障。《条例》 强调要依规依纪依法、 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落实好这一要求, 我们必须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 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把握政策、 熟练运用纪法制度等方面能力。

 今后, 要继续坚持边学习、 边调研、 边工作、 边总结, 从党的光辉历史和创新理论中汲取养分, 从过往经验总结中找寻和把握规律, 从基层调研中找到管用办法, 全方位增强监督本领, 提高监督能力, 力求取得更大监督实效。

  发言提纲(五)

 强化村级巡察做实基层监督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明确, 要“加强基层监督, 促进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整合, 发挥纪检监察、 巡察等作用,有效衔接村(居)

 务监督, 建立监督信息网络平台, 扩大群众参与,及时发现、 处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强化村级巡察,是做实基层监督, 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的重

 要抓手,要积极探索, 稳步推进。

 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

 党组织建立到哪里, 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

 我省有 2. 9 万个村(社区), 要推进巡察有形有效覆盖。

 根据村级党组织类型、 人口数量、 经济体量、 资金项目 、 信访举报等情况, 按照“一般关注类” “风险关注类” “重点隐患类” 进行分类,灵活确定巡察模式, 精准开展监督, 县市区采取常规、 专项、 巡乡带村模式巡, 市州选取“重点隐患类” 采取提级巡, 省委巡视县市区时, 选取部分村(社区)

 以巡视带巡察方式进行延伸巡视, 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竿插不到底” “水流不到头” 的问题。

 监督力量往基层下沉。

 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 推进市县巡察、 纪检监察、 村(居)

 务监督统筹衔接, 整合组织、 财政、 审计、 信访、 农业农村、 乡村振兴、 司法、民政等监督资源, 推进监督力量下沉, 避免重复监督。

 利用“大喇叭”“码上扫”“屋场会” 等符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 贴近群众语言习惯等方式, 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到群众身边收集民意诉求,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

 让基层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从严管党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监督效能在基层彰显。

 把群众满意不满意、 高兴不高兴、 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监督效果的标准。

 通过村级巡察, 推动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 调整履职不到位的村“两委”。

 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

 之风和腐败问题, 推动快查快办, 增强群众获得感。

 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基层党建重点、 社区治理难点和群众关注热点开展集中整治, 促进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为乡村振兴、 惠民富民、 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提供坚强保证。

  发言提纲(六)

 发扬自 我革命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 对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更好地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

 一个部门、 一个系统的职责使命, 既要坚守成立之日的初心, 又要回应时代赋予的任务。《条例》 充分汲取了百年党史中勇于自我革命的经验做法, 牢牢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 必将推动我们更深刻理解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 更好地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践。

 二是有利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 法治化、 正规化。

 深入推进规范化、 法治化、 正规化建设, 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条例》 深入总结了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 制度成果, 以党内法规制度的形式予以固化, 为

 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是有利于回答“谁来监督纪委” 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条例》 紧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 从政治思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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