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6篇

时间:2022-09-22 18:5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6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心得体会与研讨交流材料 《条例》2021年12月24日发布,共8章59条,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6篇,供大家参考。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6篇

篇一: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心得体会与研讨交流材料

 《条例》2021 年 12 月 24 日发布,共 8 章 59 条,对中国共产党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 出全面规范。这是我党第一部专门规范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 基础性法规,是规范和加强新时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和建设的 基本依据,是各级纪委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的根本遵循,是落 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 举措,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决策部署、构建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材料(一)

 党中央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 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这是我们党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条 例,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条例》是基础性中央 党内法规,内容全面系统、政治性规范性指导性很强。纪检监察机 关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和要义,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战略思想、同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 针、同落实党章对纪检机关的规定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政治 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

 自觉,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的职责任务完成好, 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不断提高纪检监察 机关自身建设水平。

 《条例》综合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经验、重 要成果、重要要求,必须高度重视、深化认识、提高执行水平。

 要全面学习掌握《条例》内容。《条例》对纪委的领导体制、产 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涵盖中央纪委、地 方各级纪委、基层纪委等不同层级,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各项职责, 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履职尽责的基础规范、基本依据。要逐 章、逐条、逐款学习掌握,抓紧抓实全员学习培训,加强宣传阐释, 推动全系统特别是新任纪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学 深学透、准确运用。

 要贯通学习贯彻《条例》和其他纪检监察法规。这些年来,纪 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党 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订一批纪检监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党内 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 规,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 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树立系统思维,把《条例》与其 他法规制度贯通起来学习贯彻,一体理解把握、一体执行运用,促 进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深入 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 量发展。《条例》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营养,总结运用党的百年奋 斗中特别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成果、实践成 果、制度成果,体现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强 化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措施、要求。比如,坚持党中 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 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 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比如,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稳中 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不敢腐、不 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 比如,采取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者其他方式,督促推动举一反三、 切实整改,推动解决问题、规范决策、完善政策、健全制度,等等。

 把这些理念和要求,上升到党内法规制度的高度,实质是对纪检监 察机关贯彻落实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 了更高要求。要准确把握、全面落实《条例》,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精 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坚持无禁区、全覆 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材料(二)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 委员会的领导机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等作出全面规范,我们要

 严格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完 善审批程序,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约束和监督,在推进新时代党的伟 大自我革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条例》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 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全面规范,是推动新时 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我们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和 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推动形成学《条例》、讲《条例》、用《条例》的生动局面。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的职能职责、工作原则,丰富和发 展了纪委职能定位的内涵,是我们党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基 础性党内法规。《条例》抓住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 理的关键环节,对纪委自身建设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纪检监察干 部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起 来,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并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工作。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制定出台《条例》的重要 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条例》作 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规范、基本依据。必须学习好、落实好, 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准确运用,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条例》,不 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在学深学透上作表率。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工作实际学,

 做到学懂学通文件精髓、精准理解主旨要义;注重广泛宣传,抓好 集中宣讲,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条例》内容要求尽知尽晓。

 二是在对标对表上走在前。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掌握运用《条例》 作为看家本领和基本功,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协助党 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严肃执纪问 责,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更好服务和保障 十四五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在自省自警上下功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主动接受 最严格的监督约束,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 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敢于善于斗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材料(三)

 《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新时 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条例》, 深刻领会全文精神,在学思践悟中坚定信念,在知行合一中主动作 为,在为民服务中坚守初心,认真履行党章和《条例》规定的任务 职责,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 内法规。《条例》共 8 章 59 条,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规定了纪委工 作的指导思想、职能定位、工作职责、队伍建等内容,将“坚持党 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必 须遵循的首要原则。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

 根本政治责任。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 关,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 门力量”。在坚定“两个维护”上,我们要必须态度坚决、旗帜鲜 明,不仅要敢于亮明态度,更要落实在行动上,真正把“两个维护” 变成思想自觉、变成纪律要求、变成实际行动。

 《条例》内容明确具体,做到与法律法规有效衔接。《条例》确 立了 “坚持和完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 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工 作体制机制”。《条例》还与《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有效衔接,对纪 委监委合署办公体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要求纪检机关建立完善内 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 面监督。《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满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职的迫切 需要,实现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更好地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 强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条例》赋予正风肃纪反腐的使命担当。《条例》对主要任务作 出具体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坚定维护党章,促进党组 织和党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发挥党章作为管 党治党总章程的作用,以严明的纪律巩固党的团结统一;检查党的 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统一意志、统 一行动。这就要求我们继续强化自身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从 党的百年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锤炼过硬的本领,坚持打铁必须

 自身硬,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练就铁肩膀、硬脊梁,扛起正风肃纪反腐的使命,努力打造具有铁 一般信仰、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纪检队伍,坚定不移正风肃 纪反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我们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条例》,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综合 素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加强《条例》的解读和学习, 引导党员高管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方式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用实际行 动诠释纪检人员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材料(四)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深入总结了党的十八 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 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各级纪律 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等作出全面规范。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深刻彰显了我们党勇 于自我革命的决心和毅力。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 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 监督,扎实推进政治巡视,持之以恒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着力纠治“四风”顽瘴痼疾,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斗争,加大自我约束、自我净化力度,不断提升不敢腐、不能腐、

 不想腐一体推进综合效能,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强 保障。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自上而下陆续下发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升到政纪党纪条款;要求每位干部自觉 遵守、严格执行,随时接受党委监督、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将不 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 法协同,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的战略性成果。

 学习贯彻《条例》重在领会贯通、落实见效。要切实抓好《条 例》的学习宣传,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 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监察 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贯通起来。推进全员学习,委班子成员要带 头学,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纳入培训计划、开展专题研讨等多种 形式,推动《条例》学习在委机关、派驻机构实现全覆盖,以上率 下,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要不 折不扣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准确把握 主旨要义,找准职责定位、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有的放矢开展工 作。要把《条例》作为破解难题、推动实践的有力指引,进一步做 好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监督、开展执纪问责等各 方面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推动纪检监察 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健全符合纪检监 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确保执纪执法权规

 范正确行使,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 杆,严格贯彻落实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负面清单”, 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实事求 是,保持谦虚谨慎,敢于善于斗争,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战 士。

 材料(五)

 近日,通过学习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 性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深刻的领会全 文精神,我们要在学思践悟中坚定信念,在知行合一中主动作为, 在为民服务中坚守初心。

 《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以党章 为根本遵循,规定了纪委工作的指导思想、职能定位、工作职责、 队伍建等内容,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作为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把坚决做到“两个维 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 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在坚定“两个维护”上,我们要 必须态度坚决、旗帜鲜明,不仅要敢于亮明态度,更要落实在行动 上,真正把“两个维护”变成思想自觉、变成纪律要求、变成实际 行动。

 《条例》确立了 “坚持和完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

 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支持 参与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条例》还与《监察法》等法律法规 有效衔接,对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体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要求纪检 机关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群众监督、 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满足各级纪检监察 机关履职的迫切需要,实现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更好地指导各级 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推动新时代纪...

篇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汇编 9 篇 目

 录 1. 心得体会——严守权力边界 完善内控机制

 2. 心得体会——着力破解四个难题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3. 心得体会——把握《纪委工作条例》要求高质量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4. 心得体会——学深悟透条例要求

 忠实履行监督使命

 5. 心得体会——强化村级巡察做实基层监督 6. 心得体会——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7. 心得体会——整合镇村力量强化基层监督 8. 心得体会——绝对忠诚 做到最好 9. 心得体会——拓宽群众参加基层监督的渠道 心得体会——严守权力边界 完善内控机制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作为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内容全面系统、政治性规范性指导性很强,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围绕《条例》第七章规定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学习体会。

 一是立足“控权〞建机制。《条例》从不同层面,系统构建了对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的“四梁八柱〞搭建后,自我监督总体是严的、工作是实的。

 施行中,极少数“灯下黑〞的问题是现实的、复杂的,内控机制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相继出台规范谈话函询、涉案人员和涉案财物处置、协同办案等一系列制度。下步,持续紧扣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保持赋权与控权并重、控权与效率兼顾、系统集成与及时管用融合,围绕管住事、管住权,研究提出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措施,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二是聚焦“行权〞强监管。《条例》紧盯纪检干部履职行权的风险点,作出严格限制规定。比如,紧盯违规过问干预案件问题健全登记备案制度,着眼公正处理纪检事项严格回避要求,针对纪检岗位特点作出保密规定,为防止利益冲突对纪检干部离职后从业限制提出严格标准,强调严守检察安全底线等。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聚焦解决制度“管用〞问题强化监督管理,由事后监督为主,逐步拓展到事前预防性监督、事中同步监督,由结果监督变成过程监督,让内部监督“长牙〞,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三是紧盯“滥权〞重防治。《条例》对纪检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作出严格责任追究的规定。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平常严管就是厚爱。立足抓早抓小,在履行内部监督职能上精准发力,紧盯关键节点、薄弱环节和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发现“小问题〞就及时提醒,催促养成遵规守纪的自觉。同时,主动强化与其他监督主体的协作配合,定期通报、信息共享、联动监督,提升监督实效。比如,在案管工作中发现违规违纪违法检察调查的,将相关状况通报审理部门就证据合法性进行检察,通报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内容,性质严重的移交干

 部监督部门和机关党委处理。

 心得体会——着力破解四个难题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的力量源于基层。要夯实基层基础,打通“最后一公里〞,必须重视基层监督在治理体系中的确保性作用和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催促全面强化基层党的建设,推动监督下沉落地,统筹发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村务监督力量,重点解决当前基层监督与基层治理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问题,让群众看到反腐败的实际效果,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条例》就此强调:“强化基层监督,促进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整合,发挥纪检监察、巡察等作用,有效衔接村〔居〕务监督,建立监督信息网络平台,扩展群众参加,及时发现、处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一是抓使命职能,严守权力边界,解决基层监督缺位和越位并存的问题。要紧扣《条例》强化政治监督,筑牢纪律教育基础,遵守监督的再监督、后监督使命定位,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使命,做到赋权、限权与行权相统一。

 二是抓资源整合,统筹协调县乡一体、分片协作、室组地联动,解决基层监督力量分散问题。要革新基层监督执纪模式,以县区纪委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委为成员单位划分协作片区,统筹展开信访办理、线索处置、检察调查等工作,进一步盘活基层监督力量。

 三是抓科技赋能,充分发动群众监督,解决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要完善县乡检举举报平台,用好“监督服务微信群〞,动员社会监督力量,让群众参加更方便、更快捷。用好用活“互联网+监

 督〞平台,拓宽“大数据〞监督渠道,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米〞。

 四是抓政治培训,保持思想强兵、业务练兵,提升基层监督队伍“三化〞水平。要强化基层纪检干部对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培养家国情怀、为民情怀,加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深入全员培训,强化实战练兵,有序调用基层纪检干部以干代训、跟班锻炼,在施行中提升履职能力。

 心得体会——把握《纪委工作条例》要求高质量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纪委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规依纪受理党员群众的信访举报,健全分办、交办、督办、反馈等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原则、保持问题导向,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把握原则要求。赵乐际同志来湘调研期间,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作出明确指示,提出具体要求。结合《条例》规定,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和要求。一是要把保持党的领导落实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要保持以人民为中心,对群众急难愁盼等重要事项强化督办,做到既不包揽代替,也不不管不问。三是要严守使命边界,对不属于业务范围的信访件做好分类,依规及时转送有权处理部门。四是要压紧压实责任。通过催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组织制度优势,形成化解信访特别问题的强大合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正视问题短板。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取得显然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

 题:一是处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旧存在。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当“二传手〞“击鼓传花〞“蜻蜓点水〞“影子包案〞。二是处信不精准不规范不到位。如,信件研判不精准、分流不及时、办理周期长、调查不深入不细致、反馈不到位等。三是平台应用还有短板,有的不会用、不想用等。此外,还存在安全保密、以信谋私等风险隐患。

 主动积极作为。以落实落实《条例》为契机,聚焦营造“三个环境〞,进一步强化信访举报工作。一是坚决落实领导干部“下沉接访、带件下访、定期阅访、常态听访〞等制度,以上率下推动全省信访积案动态清零。二是切有用足用好平台,及时发现举报线索长期搁置等问题,强化监督制约,确保群众举报件件件有着落。三是准确把握整体形势变化和重点热点问题,及时做好综合分析上报工作。四是强化对外宣扬,利用纪检监察网站等媒体讲清楚受理什么,不受理什么,举报内容应当具备什么要素等,引导从源头上提升举报质量。五是强化上下联动。一方面,上级部门主动与下级沟通,强化调查研究,精准培训指导,积极解疑释惑。另一方面,下级要落实上级要求,主动报告,共同努力推动信访举报干部队伍素养和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心得体会——学深悟透条例要求

 忠实履行监督使命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在学习中,我印象很深的一点是,《条例》明确各级纪委必须保持把监督作为基本使命,并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我们要深入体会并随时铭记这些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施行工作中去。

 一是深入体会政治监督要求,始终将“两个维护〞作为核心任务。

 《条例》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强化政治监督〞,要求重点监督党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等四种状况。今年我们展开违规举债、虚假化债问题专项监督,就发现一些地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新发展理念不自觉、不坚定,不顾实际盲动、乱作为,背离了党中央决策布暑。在今后的监督工作中,要更加特别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发现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只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二是深入体会抓早抓小要求,始终将日常监督作为重要抓手。

 强调,“人的思想和作风有了毛病,必须抓紧治。‘禁微则易,救末者难’。〞过去展开日常监督,缺少具体的“上位法〞,往往难以抓实。这次《条例》明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并具体列出了现场调查、驻点监督等日常监督方式。今后,我们要真正树牢把监督挺在前面的思想观念,不断加强防范于未然的行动自觉,全面运用日常监督的各种方式,主动出击展开日常监督,特别是要善于抓住“关键少数〞,切实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三是深入体会精准监督要求,始终将能力建设作为根本确保。《条例》强调要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落实好这一要求,我们必须切实提升政治推断力、政治体会力、政治执行力和把握政策、熟练运用纪法治度等方面能力。今后,要持续保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从党的光辉历史和革新理论中汲取养分,从过往经验总结中找寻和把握规律,从基层调研中找到管用办法,全方位加强监督本领,提升监督能力,力求取得更大监督实效。

 心得体会——强化村级巡察做实基层监督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要“强化基层监督,促进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整合,发挥纪检监察、巡察等作用,有效衔接村〔居〕务监督,建立监督信息网络平台,扩展群众参加,及时发现、处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强化村级巡察,是做实基层监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要积极探究,稳步推动。

 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我省有 2.9 万个村〔社区〕,要推动巡察有形有效覆盖。依据村级党组织类型、人口数量、经济体量、资金项目、信访举报等状况,按照“一般关注类〞“风险关注类〞“重点隐患类〞进行分类,灵活确定巡察模式,精准展开监督,县市区采用常规、专项、巡乡带村模式巡,市州选取“重点隐患类〞采用提级巡,省委巡视县市区时,选取部分村〔社区〕以巡视带巡察方式进行延伸巡视,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竿插不到底〞“水流不到头〞的问题。

 监督力量往基层下沉。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推动市县巡察、纪检监察、村〔居〕务监督统筹衔接,整合组织、财政、审计、信访、农业乡村、乡村振兴、司法、民政等监督资源,推动监督力量下沉,避免重复监督。利用“大喇叭〞“码上扫〞“屋场会〞等符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贴近群众语言习惯等方式,扩展群众知晓率和参加率,到群众身边收集民意诉求,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让基层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从严管党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

 身边。

 监督效能在基层彰显。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监督效果的标准。通过村级巡察,推动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调整履职不到位的村“两委〞。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快查快办,加强群众获得感。催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基层党建重点、社区治理难点和群众关注热点展开集中整治,促进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惠民富民、共同宽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提供坚强确保。

 心得体会——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对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更好地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使命使命。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使命使命,既要遵守成立之日的初心,又要回应时代赋予的任务。《条例》充分汲取了百年党史中勇于自我革命的经验做法,牢牢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必将推动我们更深入理解纪检监察机关使命使命,更好地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施行。

 二是有利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深入推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条例》深入总结了深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施行成果、制度成果,以党内法规制度的形式予以固化,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确保。

 三是有利于回答“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

 强调,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条例》紧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从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规范化建设等四个方面对自身建设作出了全方位规范,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笼子,有效防止“灯下黑〞。

 我们要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系统学习、自觉落实《条例》,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始终做到“三严〞,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一是严明工作程序。赵乐际同志强调推动“三化〞建设,关键是强化制度执行。我们要加强纪律意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决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断完善内控制约机制,保持集体民主决策,防止个人说了算,防止少数人说了算,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二是严守权力边界。我们要立足党章和宪法赋予的使命使命,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切实处理好监督专责和协助使命的关系,做到不大包大揽、不包办替代、不越权越位。

 三是严格自我约束。双全同志反复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做到“三防〞“四慎〞,学会夹着尾巴做人,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

篇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心得体会六篇(通用)

  第一篇:时刻“加钢淬火”争当“硬核”干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

 “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主要标志之一,于每名党员干部而言,“自我革命”即锻造“刀刃向内”的胸襟、气魄、决心,通过不断查摆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来实现“刮骨疗毒”“加钢淬火”“自我修复”,争当“硬核”干部,走好新时代赶考路。

 让查摆问题成为常态,“向阳而生”。“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每名党员干部都是在“人间烟火”中成长起来的,都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员,身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这样那样的毛病、缺点甚至错误。有问题和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直面、自欺欺人。周恩来经常与“我的修养要则”对表, 谢觉哉每晚与自己“打官司”,陈毅“中夜常自省”……党员干部应拿出“朝闻道,夕死可矣”的精神和情怀,通过“对账本”“照镜子”“做体检”,时时刻刻、清清楚楚、真真切切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看在学习上是否“浮光掠影”,在调研上是否“蜻蜓点水”,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上是否“拈轻怕重”……只有这样,才能

 看到短板、找准病根、对症下药,才能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使命、确保行稳致远。

 让正视问题成为自觉,“逐光而行”。《老子》有言,“夫唯病病,是以不病”,意为只有把问题当问题,才能不出问题。但在现实中 ,有的党员干部本来已察觉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错误,但总是“又臭又硬”拒不承认,怕承认了会“有损形象”,会让人“抓住把柄”,会影响自己的“前途命运”,这是党性修养不够、境界格局不大的表现。古人尚且“吾日三省吾身”“见贤思齐”,敢于剖析自己、修正自己,何况作为人民公仆的党员干部呢?敢于正视问题、自我革命,不仅是党员干部的一种意识和态度,更是一种责任和使命。“若能反己,方见自己有许多未尽处”,只有多查找差距、多发现问题,才会发现自己还有诸多“成长空间”,才能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中不断自我修剪、自我导正、自我净化、自 我完善、自我提高。

 让解决问题成为习惯, “逆风而上”。

 “人患不知其过,既知之,不能改,是无勇也。”

 党员干部必须把直面问题、主动“动刀”“刮骨疗毒”吐故纳新当成家常、养成习惯,才能不断弥补缺陷、“去污排毒”。对于自身存在的不足、毛病、缺点、错误,要“即知即改”,立刻制定整改措施,迅速落实整改行动,做到不畏惧、不回避、不逃避,避免“千里之堤,

 溃于蚁穴”;要奔着最根本、最深层的问题去,敢于较真碰硬,在纠错改错的“摸爬滚打”

 中实现蜕变、重塑自我。自己不但要乐于去发现、敢于去改正,更要善于从身边同事、服务对象的 眼里、口里去“鸡蛋里挑骨头”,

 去“以人为镜正衣冠”,真正把党的事业、群众的期盼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奋力在新的赶考路上创造新业绩、书写新篇章。

 第二篇:讲政治严修身善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我们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

 讲政治、严修身、善作为,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加强思想淬炼、 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

 讲政治,以学为重,立场坚定。我们要在理论上保持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无比。坚定学习先进思想、先锋模范,始终把锤炼党性修养放在学习的第一位,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上下功夫,运用好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时刻保持高度重视的态度,以共产党人奋进的精气神,牢固树立崇高理想、远大抱负,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添砖加瓦。同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政治必修课常抓不懈、认真对待,自觉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 力和政治执行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严修身,以纪为绳,态度坚决。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在路上,我们要矢志不渝坚守廉洁初心,时刻以党纪党规为“准绳”,绝不

 触碰廉政纪律“高压线”。把“规矩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自己严格要求。要坚守正确的方向,坚定为民的立场,保持慎独的态度,做到品性纯洁、廉洁奉公;要常反思、严自律,主动对标对表、校正偏差,自觉把反例作为警示的“戒尺”,敲打勉励自身的言与行;把党纪党规作为心中的“天平”,划定“可为”与“不可为” 之间的边界,用干净的担当、廉洁的作为投入工作中,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思想上的定力,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

 善作为,以责促行,落实有力。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党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严的主基调,突出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建设各方面。我们要始终坚持把讲奉献、有作为视为价值体现,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保持为民本色,不仅要在危难关头挺身而出,更要在工作、生活中坚守本心,努力在为民服务的实践中锻造一身“钢筋铁骨”,始终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 靠谁”,多深入基层,在与群众的点滴交往中演绎“情到深处自然浓”,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的衷心拥护。

  第三篇:讲廉政当“五官”正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回望党的百年征程,自党诞生之日起,就把“纪律”

 两字鲜明地写在旗帜上,不管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坚持 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严明纪律,强化监督,这是百年大党历经沧桑巨变而历久弥坚、叶茂根深的一个重要原因。作为党员干部,更应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政治站位,只有“五官”端正才能做清正廉洁之人。

 不“听”弦外音,揽镜自照勤查摆。领导干部身处要职,难, 免会遇到“溜须拍马”之人,

 但我们要能搞得清他们的真实用意,听得出他们的弦外之音,不能被看似华丽的语言所蒙蔽。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自己有清楚的认

 知,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行为准则,以典型案件剖析、以案促改工作为抓手,努力做到自重、 自省、自警、自励。党员干部只有成为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的表率,才能立得稳、行得远。

 不“看”糖衣弹,本领过硬守底线。清楚地分开“公”与“私”,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根本底线,用好权力这柄剑,就要剑有所指,严守权力边界,扎紧制度笼子。作为党员干部只有自身素质过硬,练就一双“慧眼”,做到见微知著、一叶知秋,才能经受得住考验、抵挡得住诱惑,才能把不怀好意的“糖衣弹”拒之门外。本领过硬要求党员干部有驾驭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自身政治本领,能够准确分辨风险、识别风险。唯有此,党员干部才能提高

 自身本领,强化自身能力 。

 不“闻”贪腐气,反腐倡廉永不停。“清廉是福,贪欲是祸。”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告诫党员干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要慎独慎微,面对“微腐败”绝不能掉以轻心,遇到“潜规则”绝不能随波逐流,碰上“人情礼”绝不能欣然笑纳。反腐败是民心所向,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善用众智众力,让人民群众监督权力,不断激发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的热情,发挥好人民群众的“火眼金睛”,使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无处可藏。只有不断答出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反腐败斗争答卷,我们才能打赢反腐败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不“说”谄媚言,政治自觉强作风。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领导干部不仅会听到下属对自己的“甜言蜜语”,一小部分干部也会抱有侥幸心理、顶风作案,

 对上级领导“阿谀奉承”。殊不知腐败根源就是思想的滑坡、信念的动摇。因此党员干部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下大气力改进作风,对“谄媚言”不听、不说、不看,并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更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把党的优良作风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不动歪“心”思,严明纪律守规矩。从一些警示教育片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走入 歧途,就是因为他们对权力、金钱等动了“歪心思”,没有正确对待人民群众赋予他们的权力,导致他们以权谋私,脱离群众、脱离实际。面对那些别有用

 心之人抛出的诱饵、给予的恩惠,难以自拔、越陷越深。因此,党员干部只有保持高度警觉性,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底线思维,补足精神之“钙”,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才能不犯糊涂、不走歧途。

 “廉者,政之本也。”党员干部做好清正廉洁的表率,才能“公生明、廉生威”。因此,

 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坚守政治高地,不断提高自身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永葆清正廉洁的本色,拉近与群众 的距离,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共产党人。

 第四篇 1 2021 年 年 2 12 月 月 4 24 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又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 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 , 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学习贯彻《条例》是纪委的本职要求,掌握运用《条例》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看家本领。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督促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把《条例》精神学习好、理解透、落到位,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作为纪委书记,要带头学习贯彻《条例》,以《条例》为准绳,对标对表,找问题、补短板,自觉 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 履职水平, , 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

 党中央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的《条例》,是贯彻依规治党要求,规范纪律检查工作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我

 们党推进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党的百年奋斗中汲取智慧营养,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 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对于纪律检查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条例》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营养,总结运用党的百年奋斗中特别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体现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强化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措施、要求。比如,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 “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比如,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比如,采取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者其他方式, , 督促推动举一反三、切实整改,推动解决问题、规范决策、完善政策、健全制度,等等。把这些理念和要求,上升到党内法规制度的高度,实质是对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准确把握、全面

 落实《条例》,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 治自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髙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第 五 篇 1 2021 年 年 2 12 月 月 4 24 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 简称》《条例》),并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为党员、纪检监察干部,我第一时间高度关注,并通过手机,利用 “学习强国” 平台,浏览图文信息的方式,反复、全面、学习、了解《条例》的全部内容。通过学习,受益匪浅,感受颇丰,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又有新认识和新思考。现就学习心得体会与大家分享交流。

 一要提高站位,强化学习。在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际的关键历史节点,党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其意义重大,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为我们开展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指 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是我们行动的方针和指南。作为党员、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牢固树立 “先 学一步学深一层多悟一分”走前列、做表率的思想意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

 习《中共中央关于...

篇四: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 2022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纪律和规矩的监督者、维护者、执行者、捍卫者,需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内心深处筑牢,在思想深处扎根,在行动深处落实。

  知责于心,始终保持正“赶考”的清醒。古人云,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的专责监督机关,对党忠诚是最基本的要求。无论何时都要做对党忠诚的表率,心中时刻崇尚对党忠诚的大德,始终忠诚于党的信仰、党的事业、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始终秉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的原则。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初心使命不动摇,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始终保持坚定毅力,立足忠诚、干净、担当。面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标准、新期望,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守“严格”底线,清醒明辨是非、有效抵御风险挑战,握紧手中严明法纪的戒尺。

  担责于身,始终保持牢“慎行”的自觉。纪检监察干部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更要克己奉公、以俭修身,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守一身正气,坚守真理、坚守原则、坚守正道、坚守规矩,光明磊落、刚正不阿,坚决同各种错误

 言行和歪风邪气作斗争。要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讲原则不讲面子,讲党性不徇私情,做到端正作风、端正行为、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坚决抵制“糖衣炮弹”,绝不当“两面人”“两面派”,绝不搞“低级红”“高级黑”。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以怀德自重、清廉自守为荣,增强自制力,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履责于行,始终保持对“腐蚀”的警觉。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思想武装、政治训练,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纪检监察干部既要筑牢“两个维护”的思想政治根基,也要提高“抓铁有痕”的过硬本领。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章程、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同一切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发展的现象作斗争,在歪风邪气、腐败现象、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迎难而上,敢于较真碰硬,敢啃硬骨头,敢踏深水区,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要始终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劲头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第二篇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 2022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会议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党员干部要用好“三理”,在面对诱惑侵袭时能够“风雨不动安如山”,能够有坚韧恒久的“免疫力”,夯实廉政“基石”。

  用安身立命的“真理”增强“不敢腐”的内在坚守。理想信念是一个人干事立业的“主心骨”、增德强能的“定盘星”。理想信念不坚定,在言行上就会偏离“主航道”,被“微腐败”所啃噬,被纷繁复杂的诱惑所侵蚀。因此,党员干部要强化理想信念,增强“不敢腐”的内在操守,点亮思想灯塔、掌握方向罗盘,坚定“一心为民、一心向党”的正确道路不动摇,绝不做有损党的形象、有损人民群众的利益的事情,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提高辨识力和决断力,将各种消极有害的思想隔绝在外,不迷失方向、不偏离航向,始终能够坚守初心,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

  用为人处世的“常理”增强“不能腐”的抵御定力。为人处世的“寻常之理”是我们的祖辈口口相传下来的家训,是我们言行恪守的社会规则。古人云,为政以德。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就应当以“德”为本,把党性修养作为“必修功课”,将这些“常理”作为为人处世的“定海神针”,能够稳得住心神、定得住身板,“思想之弦”一刻不松,不因私心和名利诱惑扰乱心神、失却本心;要弄清楚“我是谁、

 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用自觉遵守规则的行动来作答,将权力用在人民群众需要的地方,严格自我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涵养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情操,增强抵御“病毒”的“抗体”。

  用价值追求的“道理”增强“不想腐”的行为自觉。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党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严的主基调,突出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建设各方面。党员干部要把“严基调”贯穿在生活和工作中,价值追求应当指向为党为民,而不是为一己私利。“心底无私”方有“天地之宽”,“红日高照”方有“四面明朗”,要有坦坦荡荡的胸襟、光明正大的磊落,将个人的志向、情怀融入为国家事业奋斗的过程中,从小事小节上开始预防,把廉洁奉公作为最基本的品质,常怀律己之心,坚定“不想腐”之心,严防精神慵懒散,严防作风“扣子”松散,筑牢思想堤坝。

  第三篇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 2022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会议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

 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奋进新时代,迈入新征程,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涵养“正气”“清气”“底气”。

  加强思想淬炼,永葆思想“正气”。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想要工作到位,思想先要到位,唯有筑牢思想防线,才能守牢行为底线。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员干部面对的问题越来越多样、越来越复杂,只有加强思想淬炼,把准思想之舵,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必须毫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感悟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带着感情、带着使命在学思悟践细照笃行中坚定信念,做到心正、道正、身正、行正。打铁必须自身硬,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最难战胜的敌人是自己。因此,党员干部要善于自励自省、自净自警,在思想政治上不断反思剖析、对标对表、审视扫描,使信仰之基更牢固、精神之钙更充足,更好地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加强政治历练,凝聚政治“清气”。廉者,政之本也。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是为政的基石。党员干部只有严以律己、挺直腰板,才能行得端、坐得正,赢得群众的支持与信任。反之,挡不住诱惑、守不住底线,干事难有底气,就容易失去威信,也容易失去人心。腐败问题常与政治问题相伴而生,党员干部必须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政治信仰,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原则性问题上绝不能有任何迷糊和动摇。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政治必修课常抓不懈、认真对待,不断提升政治品质,提高党性修养,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

 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上下功夫,运用好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自觉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

 深化实践锻炼,厚积干事“底气”。廉洁自律是为政干事的底线。党员干部走上各自岗位,大多都想干出一番事业,实现人生价值。端正权力观、政绩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前提。若是廉洁自律出了问题,最终只会一失百失。党员干部必须永远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否则就容易陷入“一次让步,次次守不住”的境地。慎独慎微慎初绝不是敲锣打鼓喊口号,需要真正入脑入心见实效。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处理好公与私、情与法、利与义、亲与清之间的关系。“顺风顺耳”时需三思而行,“繁花撩人”处需从容清醒,面对“蝇头小利”绝不可掉以轻心,遇到“暗箱潜规”绝不许随波逐流,碰上“人情之礼”绝不能欣然笑纳。在守住底线的同时用心用力用情办好实事,干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业绩。

篇五: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学习解读辅导提纲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2 年 1 月 4 日《条例》全文予以公布。《条例》共 8 章 59 条,包括总则、领导体制、产生和运行、主要任务、工作职责、派驻(派出)机构、队伍建设和监督、附则。《条例》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作出全面规范。

 下面,围绕《条例》的主要内容,主要交流六个方面问题:

 (一)坚守职能定位,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坚持纪委政治机关属性是《条例》最为鲜明的特征。《条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明确纪委政治定位、突出纪委政治责任,确保各级纪委坚守初心使命不变、履行职能职责不偏,为忠诚履职提供制度保证。

 (二)完善领导体制,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条例》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在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方面,条例明确了 8 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下级纪委的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检查下级纪委的工作”“定期听

  取工作汇报”等。明确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委合署办公,地方各级纪委与地方各级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三)规范产生运行,健全符合纪检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条例》着眼于促进纪检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发挥新效能,在第三章中对各级纪委的产生、运行方式和议事规则、纪委委员的管理等内容作了规范。首次以中央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纪委监委派出机构的设置和领导体制,规定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派出党的机关工委、街道工委等代表机关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可以相应派出纪检监察工委。

 (四)明确主要任务,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的使命担当。“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各级纪委的”三项任务”,《条例》从多方面对”三项任务”作出细化。

 (五)细化工作职责,促进纪律检查权正确有效行使。结合新的实践,《条例》将各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和各项经常性工作细化为纪律教育、纪律监督、处理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纪律处分、开展问责、受理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纪律检查建议等 9 项具体职责。《条例》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机制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运用每一种形态的情形、处理处分的种类方式和衔接规则。

  (六)加强自身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条例》抓住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对纪委自身建设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包括强调带头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管理约束等。

 一、坚守职能定位,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 坚持纪委政治机关属性是《条例》最为鲜明的特征。《条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明确纪委政治定位、突出纪委政治责任,确保各级纪委坚守初心使命不变、履行职能职责不偏,为忠诚履职提供制度保证。

 (一)背景意义 这是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党内法规。

 为什么要制定《条例》?第一章总则开宗明义,“为了加强和规范新时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的根本大法党章专设“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一章,体现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恰是风华正茂,在此时制定《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条例》以党

  章为根本遵循,充分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党内法规。

 可以说,制定实施《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现实要求,是更好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的重要保证,是总结建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工作经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举措。

 (二)指导思想 我们党的各级纪委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指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2018 年 1 月 5 日,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我们党必须勇

  于进行自我革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在新时代,我们党必须以党的自我革命来推动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社会革命。

 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监督,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全面从严治党,严惩腐败,打出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特别是党领导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形成一整套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

 从 2012 年 12 月到 2021 年 5 月,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 392 人、厅局级干部 2.2 万人、县处级干部 17万余人、乡科级干部 61.6 万人。党的十九大以来,被执纪审查的中管干部:2018 年 23 名;2019 年 20 名;2020 年 18 名;2021 年 25名,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人数最多的一年。被中纪委通报执纪审查的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2018 年 15 人;2019年 62 人;2020 年 49 人;2021 年 93 名,也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人数最多的一年。近年来,在持续反腐、高压反腐的形势下,主动投案的领导干部越来越多,说明党中央的反腐败威慑力正在显现,已经

  对腐败官员产生心理上的震慑,在党纪国法面前,腐败官员已经无路可退,同时也说明制度反腐的“笼子”越来越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纠正不正之风,推动政治生态不断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2020 年 7 月,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阿什民主治理与创新中心发布了一份题为《理解中国共产党韧性:中国民意长期调查》的报告。报告显示,整体而言,政府等级越高,民众满意度越高。2016 年,中国民众对中央政府的满意度高达 93.1%,其他三级政府的民众满意度均超过 70%。从报告成果来看,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稳固,韧性源于民众的广泛支持。中国民众对中国政府满意率比过去几十年任何时候都高,普遍认为中国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效率超过以往任何时候。

 2022 年 1 月 11 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自我革命关键要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现在,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全党同志要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的厌倦情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一刻也不能放松,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韧和执着,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三)政治定位 《条例》对于各级纪委的政治定位,主要是“三个明确”。

  第一,明确纪委的政治定位。在党章规定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基础上,《条例》进一步指出,党的各级纪委“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这是对纪委政治定位内涵的丰富和发展。

 第二,明确纪委的主要任务。《条例》指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第三,明确纪委的政治责任。在明确纪委主要任务的基础上,《条例》进一步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 那么,《条例》为什么把“两个维护”作为各级纪委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从实践上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严肃查处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及时清除了危害党和国家安全的重大政治隐患,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从理论上看,旗帜鲜明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摆在首位,明确提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

  向和效果。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

 “两个维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形成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宝贵经验,是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形成的共同意志,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从纪委机关的性质看,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9年 7 月 9 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机关的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分工不同,但都不是单纯的业务机关。”各级纪委首先是党的政治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其根本职责使命就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因此,各级纪委更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深入践行“两个维护”,做到忠诚、履职、尽责。

 (四)工作原则 我们党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前提是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的规范化、法治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领导制定了一系列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保证了纪检、监察权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有效运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条例》明确了各级纪委必须遵循的六项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四是坚持严的主基调,全面从严、一严到底。

 五是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六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这六项工作原则,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章关于纪委的基本要求具体化,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举措和制度保障。

 二、完善领导体制,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 这一部分围绕《条例》第二章领导体制的主要内容,分三个方面来学习。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我们党百年奋斗十条历史经验的第一条,强调“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根本目的都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条例》牢牢把握这一根本目的,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列为纪委六项工作原则中的首位,并在领导体制、运行方式、

  工作机制等规定中予以具体化、程序化。

 (一)强调中央纪委自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条例》在党章关于“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最高纪律检查机关(国家最高监察机关)职责。” 为确保中央纪委在党中央领导下进行工作,《条例》要求,严格执行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要求,及时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请示汇报工作,研究重大事项、重要问题以及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事项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重要决定的情况应当专题报告。

 (二)强调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1982 年修改的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

篇六: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

:2022.XX.XX

 1月4日,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党的历史上首部全面规范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条例。

 02 《条例》的贯彻落实和要求03 《条例》内容要点01 制定《条例》的重大意义目录contents04 《条例》内容学习解读

 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制定和实施 《 条例 》 意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1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出台意义

 条例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工作经验,把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纪委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等重要成果制度化,有利于促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制定条例其他重要意义1 2 3条例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的职能职责、工作原则,突出强化政治监督,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和国家治理之中,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纪律保障。条例着力把纪检监察权关进制度笼子,对纪委的机构设置、组织运行、履职要求、自我监督作出具体规范,加强纪检工作的组织制度保障,确保各级纪检机关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履行职责,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

 通知指出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01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条例》规定的任务职责,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02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03

 8章 59条总 则 领导体制 产生和运行 主要任务工作职责派驻、派出机构 队伍建设和监督附 则

 坚持纪委政治机关属性是条例最为鲜明的特征。条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明确纪委政治定位、突出纪委政治责任,确保各级纪委坚守初心使命不变、履行职能职责不偏,为忠诚履职提供制度保证。

  条例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 在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方面,条例明确了8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下级纪委的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检查下级纪委的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等。 条例明确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委合署办公,地方各级纪委与地方各级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 条例着眼于促进纪检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发挥新效能,在第三章中对各级纪委的产生、运行方式和议事规则、纪委委员的管理等内容作了规范。 条例首次以中央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纪委监委派出机构的设置和领导体制,规定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派出党的机关工委、街道工委等代表机关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可以相应派出纪检监察工委。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各级纪委的“三项任务”,条例从多方面对“三项任务”作出细化。

 结合新的实践,条例将各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和各项经常性工作细化为纪律教育、纪律监督、处理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纪律处分、开展问责、受理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纪律检查建议等9项具体职责。条例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机制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运用每一种形态的情形、处理处分的种类方式和衔接规则。

 条例抓住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对纪委自身建设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包括强调带头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管理约束等。

 制定出台条例,充分彰显我们党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纪律检查机关是党进行伟大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是管党治党的利器重器。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条例,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对于纪律检查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0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指示,将党章关于纪委的领导体制、任务职责等基本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涵盖中央纪委、地方各级纪委、基层纪委,贯穿监督执纪问责,保证纪律检查机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深入践行“两个维护”,做到忠诚履职尽责。

 坚持纪委政治机关属性条例第三条在党章规定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纪委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丰富和发展了纪委职能定位的内涵。该条规定还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02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贯穿条例全篇的主线,各章的具体制度措施中都有体现和落实。

 “条例坚持纪委政治机关属性,以肩负的政治使命和责任为根本,把准职能定位,突出‘两个维护’,确保各级纪委坚守初心使命不变、履行职能职责不偏,为忠诚履职提供制度保证”。

 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条例第二章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体制作出专章规定,强调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进行工作;强调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0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 “条例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并在领导体制、运行方式、工作机制等规定中予以具体化程序化。” 条例总结提炼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明确纪委监委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决策、一体运行,实现纪委监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统一融合。

 全面规范各级纪委的组织制度和运作方式“党章专设一章规定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有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选举工作条例对地方和基层纪委的设置、选举等作了规定。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纪律检查工作实践的深化发展,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纪委组织法规,全面规范各级纪委的组织制度和运作方式。”0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 条例在第三章中对各级纪委的组织设置、产生和运行等作出系统规范,规定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严密组织制度,填补了党内法规制度的空白。 条例还专设一章明确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工作基本规范,其中首次以中央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纪委监委派出机构的设置和领导体制,规定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派出党的机关工委、街道工委等代表机关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可以相应派出纪检监察工委。

 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的使命担当条例第四章对纪委的主要任务作出了具体规定,比如纪委要坚定维护党章,以严明的纪律巩固党的团结统一;要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条例还进一步丰富了纪委协助党委任务的内涵,在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方面,都作出了细化规定。05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条例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本任务和基本要求作出规定,强调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坚持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促进纪律检查权正确有效行使条例第五章专章规定了纪委工作职责,将党章规定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各项经常性工作,细化为纪律教育、纪律监督、处理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纪律处分、开展问责、受理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纪律检查建议等9项具体职责。06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条例对党章有关规定与时俱进予以具体化,促进纪律检查权正确有效行使。 规范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机制,明确了运用每一种形态的情形、处理处分的种类方式和衔接规则。 细化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明确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基层监督等监督方式。同时,进一步列举了日常监督的12种方式、突出专项监督所针对的4个方面问题,明确基层监督需要整合和衔接的资源力量。 在纪律处分的程序方面,进一步界定了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纪委有权直接决定给予党员纪律处分的“特殊情况”范围。

 实行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条例从带头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管理约束等方面,对纪委自身建设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07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条例紧盯纪检干部履职行权的风险点,规定了纪检干部违规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履职回避、保密、从业限制、安全责任等具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纪检干部有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滥用职权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必须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期:2022.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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