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科目一考试【五篇】【精选推荐】

时间:2023-07-12 14:2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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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科目一考试【五篇】

驾驶员科目一考试范文第1篇

Abstract: The road traffic accidents has become the most social first public hazards, road traffic accident caused by the reason is very complex, involving people, vehicles and road, environment and management, and many other factors, among which the driver is road traffic direct participants because the driver safety consciousness and safe driving the lack of knowledge is a road traffic the main reason of the accident. The driver overall quality is not high, the urgent to social problems, and driving training institutions as the student learn safe driving theory and driving skills of the school, to cultivate students out of the relationship of level, only train qualified drivers can achieve civilization driving safety driving, so driving training is road traffic safety management of the source. The author mainly from the following three aspects paper: first: training high qualified coaches, only high quality coaches can cultivate high quality driver. Second, the strict driving training access system, strictly according to the teaching outline training, strict management system. Third: reform of the driving test system and approval system.

中图分类号:
U4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正文:

随着人民生活、工作节奏的不断提高和出行需求的日益增长,汽车正在走进普通百姓的家庭,驾驶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普遍要求。而与此同时,道路交通事故也与日俱增,驾驶员作为道路交通的直接参与者,他的安全驾驶意识和安全行车知识关系到道路交通的相关者的安全。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第一公害,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复杂,涉及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诸多因素,虽然有了驾驶证就有了相关的驾驶资格,但是并不是每个有驾驶证的人都会开车。现在车多路况复杂,只有高素质的驾驶人才并严格遵章守法开车,文明礼貌开车,确保安全开车才有效降低事故发生 。而高素质的驾驶人才的培养离不开驾驶培训。所以规范管理驾驶培训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源头。第一首先培养高素质的教练员,只有高素质的教练员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驾驶员。驾驶培训机构的教练员作为指导学员学习驾驶技能的启蒙老师,是保证培训质量、提高驾驶员素质非常关键的因素。教练员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是做好培训工作的前提,整个驾校都要有社会责任感,不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驾驶员,肩负起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教练员的职责重点就是要培养学员的安全意识,驾驶员素质的提高,绝不仅仅是驾驶操作技能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文明驾驶习惯的养成,教练员自己的言行对学员的影响非常深远。其次普及安全行车知识。学员掌握了必要的安全行车知识,才可能具备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普及安全行车知识是学员遵章守法安全行车的前提。最后才是全面传授驾驶技能。全面两字含义很广,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只注重常规驾驶技术的传授,是不可能培养出合格驾驶员,还要教会学员如何维护车辆,如何遇见险情,正确应对各种交通情况,做到预见性驾驶。另外,教练员还应在培训过程中强调对学员节能和环保驾驶能力的培养,培养学员全面的驾驶技能。教练员是学员的第一任老师,对学员的影响非常深远,所以抓好教练员队伍的素质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教练员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广泛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驾驶经验、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还要不断学习,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及时调整知识结构,强化安全意识,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社会发展和驾驶员素质教育的需要。

第二,严格驾驶培训准入制度,严格按教学大纲培训,严格制度管理。《道路运输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明确了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的职责,建立和完善了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和市场退出三大机制。规范管理就要严格市场准入,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实行分类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培训能力又分三级,每个级别都对应一定的申请具备条件。有了培训资质,还要严格按规定培训,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素质教育工作,规范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交通运输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于2004年12月31日正式颁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为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交通部颁布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并于200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这些规定,我们知道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异地经营,教练员要携带教练证使用教练车在指定场地和道路对学员进行培训,教练车要办理道路运输证,不得随意改变教练车用途。教练员要根据教学大纲按照计时制培训并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并由培训机构专门人员负责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发结业证书,由公安部门交通管理机关负责考试,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

第三,改革驾驶证考试制度以及审验制度。大家都知道,现在驾驶考试要经过三个科目,科目一是理论,就是无纸化考试,满分100分,达到90分为合格。只有通过科目一考试才能进入科目二的学习。现在的科目二就是通俗说的场地(基本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拐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档、起伏路行驶一共十个项目,每种考试车型不一样)通过科目二才可以考科目三,而科目三才是路跑。笔者认为,应该改革考试制度,把现在的科目三调整为科目二,并且把考试的路程加大,每个人考试里程不低于50公里,距离太短测试不出水平。再就是考试路线复杂化,考试的路线要有城区郊区红绿灯并有调头倒车。现在的考试办法,很多学员拿了驾驶证而不敢开车上路的比比皆是。另外领到驾驶证在审验和换证的时候增加理论考试,考试的内容主要为新出台的道路交通法规以及修改的部分。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社会和谐。现在公安交警部门又在全国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交通整治,加大警力投入和电子警察的布控,我相信一定很有效果,但是我认为这是属于后天治病,而抓好驾驶培训才是先天预防,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源头。

关键词:驾驶 培训 管理 安全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

2;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3;
《道路运输条例》和《行政许可法》

驾驶员科目一考试范文第2篇

【关键词】驾驶员;
培训行业;
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驾驶员已进入一个快速增长的态势,如何使我国现代机动车驾驶员技术的培训管理模式跟上交通管制的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机动车驾驶员技术培训和考试管理部门来制定更有效的驾驶技术培训模式来帮助新驾驶员快速掌握安全驾驶技术技能,同时也为广大的驾驶员培训学员由于技术不过关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障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一、目前驾驶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建国以来,我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从最初的常规学校运作方式到现代社会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管理体制从考训不分到考培分离,主管部门从职能交叉到分工明确,总的来说,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是,由于相关部门的职能相对独立,各司其职,缺乏沟通和协调,在实际的工作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如:培训机构规模小、数量多、不规范、质量低、乱收费压缩学时、“偷工减料”、非法设立培训点、非法承包教练车等;

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一是盲目追求考试通过率,学员一般重视拿驾照的速度,忽视驾校的培训质量;
二是驾校多头管理,公安和交通部门缺乏沟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管理失衡”;
三是乱收费,直接原因是培训机构多、利润小、为了抢学员,节省成本,导致衍生出“速成班”“陪驾”等畸形产物。

二、驾驶员考试流程

驾校是按照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组织培训的独立的法人实体,自主招生。按照要求,驾驶员考试标准流程如下:广告宣传-学员报名-现场拍照存档--体检合格-缴纳学费-学员编班-购买教材-审核备案-科目一考试-科目二考试-科目三考试。其中科目一考试包括: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驾驶员考试标准、驾驶道德、安全驾驶相关知识、车辆结构常识、各种天气、路况驾驶的特点、方法和注意事项、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车辆保险知识等。科目二考试内容为:上车练习,主要为桩地、停车入位、场内道路驾驶的理论、实际操作训练。科目三考试内容为:场外道路驾驶培训,即一般道路上的独立驾驶的知识讲解和训练。驾校和学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大纲》要求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日常的考试管理由交通警察支队驾驶员管理处负责;
教练车辆牌照的审批、发放和管理由公安局负责;
车管所负责培训各科目考试报名的组织考试,对各科考试合格的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三、驾驶员技术培训的改革建议

(一)推行新举措。如:对机动车考试实行统一实名制、分时间段。首先需经过理论学习,经过科目一的考试合格后,再进行抽测合格后方可正式报考。此法有利于提高驾驶员素质,杜绝驾驶技术不熟练的司机,其次建立畅通的联络机制,通过考试的结果及时通报给交通部门,交通部门配合考试管理,适时调整管理手段,提高驾驶员的培训质量。

(二)严格考试,提升质量。为严禁驾校缺学时报考,保证学习时间达标,设定考试报名额度上限,单次考试通过率上限,反向推动驾校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实际,对细化考核的标准,量化分析考核内容,实行科学计分,综合衡量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的权重,定期考核成为年度检验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和教学水平的“一把尺子”,让不定期考核成为驾驶培训过程中质量监管的“一面镜子”,逐渐形成一种机制。

(三)加强培训管理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对培训机构经营行为和从业人员的监管,提升培训质量,重点抓好四个主要环节:

第一、为确保培训机构依法经营,进行动态管理。培训机构要按照既定的级别和培训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允许超范围组织培训。对单项培训范围的驾校要落实资格标准。对不达标的经营性训练场,要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驾校,取消许可。

第二、为确保教学大纲贯彻到位,抓培训流程管理。严格做好入学登记、开班备案、单车配员、学时审核等一系列工作。对不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和开班备案的培训驾校进行黑名单管理,停止已经培训的学员。调整教学日志的模式,制定精致的学时审核办法,详细记录培训时间和结业考试情况作为学时审核的依据。严格控制单车配员,保证每个学员都能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

第三、为确保素质教育融入教学,抓教练员管理。教练员是推动驾驶员素质教育的关键因素,是指导驾驶员学习的启蒙老师。培训机构要做好在职教练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建设好教练员的考试基地工作,不断培养出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教学能力的,并与交通道路发展相匹配的会讲解、示范、纠正动作、讲评的先进教练员。

第四、为确保驾驶培训安全有序,抓教练车管理。要做到:安全设施要达到规定要求的,才给办理教练车手续;
综合性能检测必须合格的,才给办理开班备案手续;
新增教练车教练员人数必须规定要求的,才给办理审核签章。每日需对教练车标识、证件、技术状态、训练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并进行记录留档。

(四)科学创新管理,推动改革深入。燃油税实施以后,尤其是国际油价不断上涨,各驾校教练车用油成本加大。培训机构要提高教学水平,规范科学管理,控制实际运营成本,从而达到提高经营效益的目的。

第一、推行配额管理。为保证驾校学员培训质量,避免产生“马路杀手”,必须严格限定驾校的招生计划;
为维护驾校行业利益,盲目扩张,打击驾校压价招生,不偏离政府指导价规定,根据驾校规模和资质进行招生配额。

第二、推进IC卡教学管理。在行业管理中,引入现代科学技术IC卡管理技术,增加管理手段的科技含量,记录学员在校学习情况。IC卡实行一人一车一卡,由管理部门统一制作。学员在学习培训的过程中,不管是理论培训、还是实际操作、还是模拟器培训,都必须将这卡片插在对应设备上,并且同时需要验证学员的指纹。

第三、推行驾校视频监控系统,网络化管理。为全面掌握及监控驾校培训情况,应设立驾校视频监控系统。现代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越来越成熟,通过internet级3G网络,都可以对现场的情况有一个全面的、实时的了解。

第四、推行现代培训制度,促进驾校科学控制成本。充分利用好类似模拟器等现代科技教学手段。通过逼真的模拟,让初学者对各种可能遇上的情看看有真实、感性的认识,为实车训练打基础。等到上车训练,能很快适应。这是驾驶员培训的一个重要的新技术,也是政府提倡节能减排的手段。要不断寻求科学节能训练的新技术和手段。

四、结论

驾驶员技术的培训管理工作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联系,如果让驾驶员轻松取得驾驶资格,就存在危及人们的生命安全问题,所以一定要将驾驶员技术的培训管理放到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优化政府职能部门的分工协作,加强行业的监督管理,从而加强初学者的驾驶技能、驾驶水平,加强驾驶员的整体素质、加强遵纪守法意识,减少事故隐患,对生命负责。

参考文献:

[1]黄强国,汽车驾驶员技术培训管理研究[J]科技风2011年.

[2]杨居上,驾培机构信用评价的实证研究[J]运输经理世界2007年.

驾驶员科目一考试范文第3篇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科目三和科目四之间不需要间隔,在当日完成科目三考试后,直接可以申请科目四的考试,科目四考试完成后,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科目四合格后多久可以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只要等到本次参加科目四考试学员全部完成考试后。合格的学员就可以获得机动车驾驶证,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时候需要进行宣誓,宣誓后可以驾驶机动车辆,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离开,也可以不选,是直接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的宣誓誓词是什么我即将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人。在此庄严宣誓:我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守驾驶操作规程,服从交警管理和指挥,谨慎驾驶,文明行车,积极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文章屋网 )

驾驶员科目一考试范文第4篇

甲方(培训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进场单位及训练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学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

学员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就培训事项达成一致。

第一条 甲方须向乙方出示政府有关部门准予甲方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有关证照,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为乙方提供培训服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为乙方办理考试等相关手续。

第二条 乙方选择_________类________型车进行培训;
双方约定培训自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天内进行。甲方须按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理论及实际操作培训;
培训周期不超过90天(自取得《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之日起至科目三考试之日止)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________元(大写为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其中包括:

1.培训费________元(含理论及实际操作培训费);

2.代办费________元(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首次考试费,首次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设备租赁费,驾驶证工本费);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首次考试(即第一次考试,第一次补考)不合格,需再次参加补考,按有关规定,另行支付与补考相关的费用______元。

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税务部门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的培训项目和学时要求,在规定训练区域进行培训;
如实、规范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日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

2.向乙方提供的教练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准教证》;
教练车具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教练车号牌;
教练车辆须经政府部门审验检测合格。

3.甲方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参加培训,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参加考试。

4.甲方及所属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本合同规定(除乙方自愿选择、并公示的费用)外的任何费用或物品。

5.甲方应遵守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制定的《服务守则》。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完成培训项目。

2.培训过程中,乙方若受到甲方不公正对待,有权拒绝并及时要求甲方予以纠正;
也可按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颁发的《告知书》规定进行投诉。

3.乙方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培训规程,注意培训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在无教练员指导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操作教练车。

4.认真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员登记表》,签字确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日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

5.提供的证件、体检及相关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第六条 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培训的,按下列条款办理:

1.甲方退回乙方所提交的有关资料;

2.退还相关费用,其中:

(1)未进入培训项目(以政府部门受理为准),扣除______元手续费;

(2)已进入培训项目,在扣除前款费用后,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扣除:

未参加科目一考试,退还____元;

未参加科目二考试,退还培训费用的______%,折合_______元;

未参加科目三考试,退还培训费用的______%,折合_______元;

3、甲乙双方可协商增加约定条款的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通知乙方进行培训或考试,造成培训周期延长,以自然日每日________元(国定假日及政府部分限制培训日除外)退还乙方。因乙方原因(如不按通知培训或考试、考试不合格、补考等)超过培训周期,并自愿继续参加培训,由甲方以自然日每日收取________元(国定假日及政府部分限制培训日除外);
如乙方不愿继续参加培训,应配合甲方及时做好注销《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手续。

2.乙方因不服从教练员指导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可通过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也可向:

1.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

2.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提出诉讼( )

第九条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 期: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注:1.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

2.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

驾驶员科目一考试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规范拖拉机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直辖市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拖拉机驾驶证业务。

县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指导下,承办拖拉机驾驶证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考试等具体工作。

第三条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拖拉机驾驶证。

申领拖拉机驾驶证的人,应当如实向农机监理机构提交规定的有关资料,如实申告规定事项。

第五条农机监理机构应当使用拖拉机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拖拉机驾驶证。

拖拉机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拖拉机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及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农机监理信息系统。

第二章拖拉机驾驶证的申领

第一节拖拉机驾驶证

第六条拖拉机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拖拉机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拖拉机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农机监理机构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机型代号、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七条拖拉机驾驶人准予驾驶的机型分为:

(一)大中型拖拉机(发动机功率在14.7千瓦以上),驾驶证准驾机型代号为“G”;

(二)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发动机功率不足14.7千瓦),驾驶证准驾机型代号为“H”;

(三)手扶式拖拉机,驾驶证准驾机型代号为“K”。

第八条持有准驾大中型拖拉机驾驶证的,准许驾驶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
持有准驾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驾驶证的,只准许驾驶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
持有准驾手扶式拖拉机驾驶证的,只准许驾驶手扶式拖拉机。

第九条拖拉机驾驶证有效期分为6年、10年和长期。

拖拉机驾驶人初次获得拖拉机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第二节申请条件

第十条申请拖拉机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二)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三)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四)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五)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六)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七)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八)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拖拉机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长期服用依赖性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吊销拖拉机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未满2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拖拉机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申请、考试和发证

第十二条初次申领拖拉机驾驶证,应当向户籍地或者暂住地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十三条申请增加准驾机型的,应当向所持拖拉机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除填写《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提交第十二条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交所持拖拉机驾驶证。

第十四条农机监理机构对符合拖拉机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在申请人预约考试后30日内安排考试。

第十五条拖拉机驾驶人考试科目分为:

(一)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机械常识、操作规程等相关知识考试;

(二)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

(三)科目三:挂接机具和田间作业技能考试;

(四)科目四: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第十六条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考试。其中科目三的挂接机具和田间作业技能考试,可根据机型实际选考1项。

第十七条考试科目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其中,科目一考试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农业部制定,省级农机监理机构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题库。

第十八条初次申请拖拉机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机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在3日内核发拖拉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拖拉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2年。申领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

第十九条初次申请拖拉机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机型的,申请人在取得拖拉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20日后预约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四考试。

第二十条每个科目考试1次,可以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四的考试日期应当在10日后预约。

在拖拉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有效。

第二十一条增考项目

(一)持有准驾大中型拖拉机或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驾驶证申请增驾手扶式拖拉机的,考试项目为:科目二、科目四;

(二)持有准驾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驾驶证申请增驾大中型拖拉机的,考试项目为:科目三、科目四;

(三)持有准驾手扶式拖拉机驾驶证申请增驾大中型拖拉机或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的,考试项目为: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

增考的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与初考相同。

第二十二条初次申请拖拉机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机型的申请人全部考试科目合格后,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在5日内核发拖拉机驾驶证。获准增加准驾机型的,应当收回原拖拉机驾驶证。

第二十三条各考试科目结果应当公布,并出示成绩单。成绩单应当有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拖拉机驾驶证。

考试不合格的,应当说明不合格原因。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

第三章换证、补证和注销

第二十五条拖拉机驾驶人应当于拖拉机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拖拉机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申请换证时应当填写《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拖拉机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拖拉机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二十六条拖拉机驾驶人户籍迁出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
拖拉机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

申请换证时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提取档案资料,转送申请换证地农机监理机构,并填写《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提交拖拉机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拖拉机驾驶证。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拖拉机驾驶人应当在30日内到拖拉机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

(一)在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域内,拖拉机驾驶证记载的拖拉机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拖拉机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填写《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拖拉机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拖拉机驾驶证。

第二十八条农机监理机构对符合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应当在3日内换发拖拉机驾驶证;
对符合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还应当收回原拖拉机驾驶证。

第二十九条拖拉机驾驶证遗失的,驾驶人应当向拖拉机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拖拉机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拖拉机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在3日内补发拖拉机驾驶证。

第三十条拖拉机驾驶人可以委托人办理拖拉机驾驶证的换证、补证业务。人申请办理拖拉机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人的身份证明和拖拉机驾驶人与人共同签字的《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记载人的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第三十一条拖拉机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注销其拖拉机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拖拉机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拖拉机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2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

(八)拖拉机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前款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拖拉机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拖拉机驾驶证作废。

第四章审验

第三十二条拖拉机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农机监理机构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报后,应当通知拖拉机驾驶人在15日内到拖拉机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接受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拖拉机驾驶人接受教育后,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拖拉机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农机监理机构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四考试。

第三十三条拖拉机驾驶人在拖拉机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拖拉机驾驶证;
在拖拉机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拖拉机驾驶证。

换发拖拉机驾驶证时,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对拖拉机驾驶证进行审验。

第三十四条拖拉机驾驶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应当每年进行1次身体检查,按拖拉机驾驶证初次领取月的日期,30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身体条件合格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签注驾驶证。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拖拉机驾驶证的式样、规格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一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证》执行。

拖拉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式样由农业部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
在暂住地居住的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二)居民的住址,是指《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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