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行保险业务论文【五篇】

时间:2023-07-05 11:30:10 来源:网友投稿

近年来,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商务模式,给全球经济带来了全新的概念,使得人类的消费观念、生活方式、购物习惯等因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电子商务以高效率、低成本、公开公平竞争、一站式服务等优势,受到全世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行保险业务论文【五篇】,供大家参考。

商行保险业务论文【五篇】

商行保险业务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 保险业应用 模型分析与构建

中图分类号:TM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02-01-01

一、电子商务的兴起

近年来,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商务模式,给全球经济带来了全新的概念,使得人类的消费观念、生活方式、购物习惯等因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电子商务以高效率、低成本、公开公平竞争、一站式服务等优势,受到全世界、各民族的高度重视,发展迅猛。

从1988年电子商务在全球商业销售额的418亿美元,到2013年的数万亿美元,在通讯、教育、信息搜索及更具体的商业领域中,以每月16%的增长速度迅速扩张。这种惊人的扩张速度告诉我们,电子商务正在一步一步的走进我们的生活。全球互联网超越了与时间、空间、地狱的限制,使市场一体化,这不仅加强了电子商务的应用与研究,同时也树立了全球化战略思路,走向时代的前沿。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今日《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1],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91亿,较2012年底增加2656万人。互联网普及率44.1%,较2012年底提升了2.0个百分点。

二、保险行业的电子商务概述

电子商务是一次对全产业和贸易的变革,它带来的不仅是制造业、商业的改变,更是人们日常生活方式的改变。那么,在众多行业中保险行业又是如何发展的呢?

1、保险电子商务

保险电子商务又称网上保险,一般意义上的保险电子商务是指保险公司或者新型网上保险中介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有关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客户通过网络直接实现投保、承保等保险业务,保险公司通过网络直接实现保险的销售和服务[2]。

2、保险电子商务发展趋势

在开放中的市场,中国保险不断发展壮大,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以1999年平安保险的“PA18”成立以及同年泰康人寿的“泰康在线”成立为标志,经过了十三年的坎坷发展历程。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中网上保险需求继续保持持续上升态势,进一步推动保险电子商务迅猛发展。

2013年2月21日,由马云、马化腾、马明哲联手成立的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取得了保监会的正式批文,进入筹建阶段。可见,传统行业在信息技术的变革中不断改造,互联网和保险业已开始相互融合。

根据保险业近8年的保费收入状况来看,2011年中国的网络保险已有着300多个亿的规模,占比2.1%;
2012年国华人寿借助淘宝理财销售额三天突破1亿,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2013年至未来据预测,到2020年,保险业电子商务渠道的保费占比将从2005年的1.1%上升到10%,可见保险行业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也将是一片光明。

三、传统保险电子商务模式分析

一般意义上的保险业电子商务是保险公司开展的电子商务活动,其主要业务内容包括:宣传和推介保险企业[3]。

传统的保险电子商务按照不同的保费获取的平台,其传统保险电商模式大概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保险公司自营电子商务平台,如泰康在线、合众人寿等保险公司建立的B-to-C模式的电子商务直销网站;
二是专业保险建立的保险电子商务销售及服务平台,如保网、慧泽、中民保险网等保险中介公司搭建的保险电子商务平台;
三是依托互联网门户或财经类的网站上建立的保险频道对外进行的保险新闻、产品信息的平台,如搜狐、新浪、和讯等网站的保险频道。四是国内的电商网站引进的保险公司进行自主经营的保险平台,如淘宝保险、京东保险等。

2012年之后的互联网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重点,已经将保险网的最为基础的平台搭建完毕;
保险网销已经从将重点转变为了如何进行网销业务量的的快速增长上。

四、构建保险业电子商务新模式

在电子商务领域中的保险业要想将其优势发挥至极致,不仅要实时建设好适应于电商环境的软件与硬件,还要按照电商的运作规律设计保险业务模式,重新构建,并建立相应的配套管理体系,为公司持续带来保费、创造利润。

目前,各大公司的保险产品不尽相同,要想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电子商务环境中脱颖而出,不仅要使产品做到差异化,更重要的是运营模式,好的运营模式及新模式的创新构建不仅能带来实际的保费收入,还能在保险行业中拥有自己的竞争优势。可以说,无论从国内还是国外企业的电子商务来看,成功的电子商务模式是企业稳步发展的的必要条件,是企业走向成功的必经之路。

下面以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为例,合理构建适应本公司的新商务模式,并进行了应用与探讨,使该公司在未来电商市场中能快速、平稳成长。

1、模式构建分析

合众人寿电子商务起步较晚,以2011年7月11日“合众e家”正式上线为标志,历经一年半的时间,初步形成了有一定基础及特色的业务及服务管理体系,并在经营模式上根据市场发展不断调整和探索。目前的经营模式有两种:公司官网和渠道营销。

①官网

合众人寿在官网上目前可以实现在线投保、查询及退保等功能。客户能很便捷的了解到合众人寿的介绍,了解最新咨询和产品信息,享受客户专享服务。

②渠道营销

合众人寿电商部与多家保险第三方进行合作,例如“中民保险网”,实现了在线购买。

为电商部能长远、稳固发展,需在原有的模式中构建新的电子商务应用模式。

首先要整合资源。在寿险网销中,离不开互联网的依托、媒介力量的传播、其他保险企业的竞争,我们不能孤军奋战,必须要整体把控市场方向,了解当下客户的最新需求,把所有的资源整合在一起,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其次,对产品要进行创新。传统产品已经无法满足现有客户的需求。国华人寿在2012年12月12日,利用拥有最大客户资源的淘宝平台开展“双十二”理财活动,仅仅三天销售破亿,这种惊人的销售额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拥有创新的好产品。

最后,要加强合众渠道。相比传统商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日新月异,经营主体和形式更是在不断淘汰与更新,当机遇来临时,金融企业是否能适应这些特征,在传统的相对成熟的业务体系之上创建出新的经营模式,加强合作渠道,多方建立战略合作,快速迎头而上,将是一个最大的挑战。

2、业务流程构建

在线应用是电子商务的重点。保险业电子商务应用模式的主要业务是由合理、简便、易于操作的流程来处理业务。因此,在原有业务流程基础上完善业务流程构建是做好保险业电子商务的基础。好的业务流程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能按照客户的实际需求线上完成一切操作及提供全方位、立体式服务;
第二能方便企业管理。只有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能合理的业务流程。总的来说,互联网保险电子商务在业务模式流程的核心就是如何满足客户的在线投保需求。

①在线购买

实现在移动互联网中由客户自行输入保单要素,例如投保人信息、险种信息等内容。可在任意界面返回重新录单并保存已录入的投保单,支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或网银等手段进行投保产品的查询以及输入结果的预览。购买过程中系统需自动判断是否满足录单条件以及根据接口的调用进行承保规则的校验。

②核保

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系统可通过接口与E投保系统交互,并通过E投保系统与寿险核心系统进行交互,获取核保结果,核保结果有如下返回结果和处理逻辑:自动核保通过,可以立即支付,进入支付流程;
自动核保不通过,退回修改: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再次提交核保;
自动核保不通过,转人工核保,可以收取保费,进入支付流程;
自动核保不通过,转人工核保,不可收取保费,结束在投保新干线流程。

③支付

核保通过可利用第三方在线完成支付。例如:支付宝、财付通等。

④在线退保

为客户更方便退保,简化操作,在会员首页中增添“在线退保”项,以此给客户更好的用户体验,是由普通客户转化成忠实客户的关键。后台核心业务处理系统,特别是实现业务电子化的后台信息化核心业务支持系统,从技术和流程上保证电子商务的开展的顺畅。

3、营销模式构建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电子商务应用模式构建主要分为前端与后端。前端具有有三种模式。网上自销模式、渠道模式及平台专卖店模式。

①网上自销模式。建设合众人寿自主经营的电子商务平台(包括PC网站、业务员移动互联终端、客户移动保险应用等),运用各种电子商务营销技术,策划营销活动,达到销售产品、实现销售收入的目的。其特点为:它是合众电子商务“直营店”,网站、终端、产品流程的设计、营销活动策划等均为公司自主经营,前期投入大,部分业务收效慢,但可控性强,为业务试验田。

②渠道模式。开拓电子商务领域中的各种优质合作伙伴,委托经营合众的保险产品,并根据电子商务各渠道业务的特征,设计各种合作模式,主要对象为:网销中介公司、垂直电子商务网站等。其特点为:它是合众电子商务“店”,借助店在自身业务领域的影响力、流量及客户,销售保险产品,见效快,收益可观,但竞争激烈,维护难度大。

③平台专卖店模式。通过战略合作,在综合性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上,建设合众自己的网上专卖店,从而策划活动、销售产品等,比如:在淘宝建店。其特点为:它是合众电子商务“专卖店”,是在互联网领域的闹市区经营合众的品牌与业务,影响深远。

应用模式构建框架的后端则为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客户服务+技术接口)。短期内为合众人寿电子商务部在互联网领域的大本营,并为前三种不同的具体应用模式提供后台支撑。

五、保险电子商务新模式的应用和改进措施

1、保险电子商务新模式的应用

通过对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商部的现状分析和对创新应用模式、营销模式的构建研究,我们了解到保险业传统的电子商务模式及业务流程构建模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合众人寿在未来可能发展的方向。整个业务系统的模式构建和技术应用。开展保险业电子商务,首先要有适合的组织管理结构,以保证业务管理的顺畅。是比较适合基于电子商务的保险企业协作型组织结构模式。

合众人寿电子商务管理部门特别需要确立建立在后台核心基础上的网络销售管理系统的运营理念,并按照互联网电子商务的要求进一步规划的建构,并充分发挥体系化的作用,达到“功能出色,综合协调”,进行高效及时的分工与协作,实现保险业务质量能够充分满足保险客户对互联网电在商务的需求。

2、保险电子商务新模式的改进措施

①建议开展保险电子商务的保险公司应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部门,按照电商的运作规律设计保险业务模式、并建立相应的配套管理体系,为公司持续带来保费、创造利润。

②应当加强保险企业关于互联网保险电子商务主渠道的业务定位,统筹兼顾,发挥电子商务作为未来保险网络销售渠道的支撑作用。

③保险公司应加强互联网保险的电子商务部门的运营机制、人才机制、考评管理机制,构建符合互联网时代特征的保险网销队伍。保险公司应强化与互联网渠道的合作,与保险企业的自有网站销售一道,建设一体化的保险销售平台。保险公司还应加强客户在投保及客户服务的体验,减少客户误导,提升保险业的地位。

六、研究结论与前景展望

1、结论

本文尝试通过对相对传统的保险公司在当前互联网保险时代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特点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对比分析,完成了我国现阶段保险行业进行电子商务形态、模式的必要性思考。综合运用现代保险电子商务领域通行的理论与方法,结合本人在保险行业从事互联网保险销售管理的实际经验,参考了互联网行业、保险行业以及我所在的合众人寿的网销具体案例,提交了适合中国目前国情和保险行业发展现状的保险电子商务业务模式阶段性建设方案。通过此次论文写作,本人在理论上的探讨在实践上的建议,我们可以得出:借助对中国保险业务电子信息化业务流程的改造,是未来保险业发展的必经之路。通过利用互联网带来的便利,缩短了保险消费用户和保险主体之间沟通距离和障碍,充分发挥了准用户在如何选择保险公司、如何选择产品和投保险种的过程中的主动性,使得全业务流更加通畅和高效。这样就不仅能够形成有效的理论研究,还可作为中国保企在进行公司电子商务经营时提供好的思路和有效的解决办法。

商行保险业务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保险电子商务;保单条款;条款通俗化;条款修订;e客户服务

一保险电子商务及其特点

电子商务是指运用电子通信作为手段的经济活动,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可以对带有经济价值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宣传、购置与结算。保险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在保险行业的应用,是指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经营管理活动。

保险电子商务的主要特点包括:(1)虚拟性:它没有现实的纸币或金属货币,一切金融往来都是以数字化在网络上得以进行。(2)直接性:客户与保险机构的相互作用更为直接,解除了传统条件下双方活动的时间、空间制约。(3)电子化:在经济交易中采用电子单据、电子传递、电子货币交割,实现无纸化交易,避免了传统保险活动中书写任务繁重且不宜保存、传递速度慢等弊端。(4)时效性:保险公司随时可以准确、迅速、简洁地为客户提供所需的资料,客户也可以方便、快捷地访问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系统,实现实时互动。

综上所述,保险电子商务具有诸多优点,应当在保险行业大力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电子商务还处于起步阶段。2000年3月9日,国内推出首家电子商务保险网站——“网险”,随后各中外资保险公司都开通了自己的保险电子商务网站,但目前这些网站大部分都没有实现网上实时投保。

二保险条款与保险电子商务

1.保险条款及其通俗化

保险条款是列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保险条款的内容明确了投保条件、保险责任起止时间、保险责任、交费办法、宽限期间和合同中止、除外责任、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索赔时效等内容。它是保险公司对所承保的保险标的履行责任的依据,在保险合同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目前市场上的保险条款,往往专业性过强,条款中很多词语晦涩难懂、专业术语过多。保险条款应当具备专业性并确保用词严谨,但专业术语太多太深奥,会影响客户的阅读与理解。

2.保险电子商务对条款通俗化的需求分析

在保险电子商务中,主要是保单网络销售环节和条款通俗化问题有密切关系,下文讨论的保险电子商务主要指保单网络销售。保险条款不通俗将对保险电子商务产生以下不利影响:

(1)保险条款的不通俗将使客户阅读困难,无法执行保单购买流程。传统销售中,营销员可以为客户解释条款中的难点,指出条款的重点关键所在,克服保单过于专业的问题。而网络销售中,客户将面对电脑屏幕和条款中冷冰冰的文字,在网络上几乎“一条龙”地完成保单购买。条款不通俗将使客户无法理解险种中的各种约定、说明,不得不放弃保险购买计划。

(2)保险条款的不通俗将使客户难以理解条款中细节,以致害怕被误导,不敢购买保单。客户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会往往存在警惕心理,保单中过于专业的字眼会让客户深恐遭到误导,从而放弃保险购买计划。

(3)保险条款的不通俗将削弱网络销售渠道的竞争力。网上保险条款不具备传统销售渠道中营销员对条款“人性化”的解释与辅助说明能力,所以客户在同等条件下,可能宁可放弃操作便捷的网上购买,而去选择对条款解释的更清楚的传统购买模式。

条款通俗化是保险行业各个销售渠道所共同面对的课题,但由上面的分析可知,保险电子商务的特点使其更容易受到条款通俗化问题的影响,对保险条款通俗化有着更强的需求。为了促进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必须积极消除条款不通俗这一“瓶颈”。

三、面向保险电子商务的条款通俗化建设的原则讨论

保险条款的通俗化建设,可以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思路。直接的通俗化建设是指对条款本身的修订、加工、优化,是狭义的通俗化;间接的通俗化建设是指采取客户服务等其他手段让客户能够通俗地理解条款,是广义的通俗化。

1.直接通俗化建设的原则

首先,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无论在传统销售领域还是网络销售领域,条款本身的通俗化修订都是大势所趋。作者认为,因为保险网络销售是对条款通俗性要求最苛刻的销售渠道,所以我们应该以保险电子商务的苛刻需求作为目标推动全行业条款的修订工作。又因为保险电子商务中销售着与传统渠道相同的保险产品,所以可以随全行业的通俗化进程享用修订的成果。其次,要优化建设方案,使通俗化建设达到合理的速度、效度与精度。为此,笔者依据控制论的数学思想设计了条款修订的系统模型,并设计了反馈测试方案,力求使建设工作数学化、解析化。

2.间接通俗化建设的原则

保险条款本身不可能无限度地通俗化,因为这样既会丧失必要的专业性,影响合同的严谨,而修订工作也永远无法满足所有人的理解能力。于是条款的间接通俗化建设,即建立解答条款的客服系统,显得非常必要。

笔者认为,保险电子商务中条款间接通俗化建设的核心原则是建设出针对性的配套e客服系统。e客服是保险电子商务的特色服务项目,后文中作者将论证:e客服较之营销员的解释可以更有效地辅助客户理解。

四、直接通俗化建设与负反馈测试工程

1.保险条款通俗化修订的大环境

20世纪70年代起,英国、美国等西方国家根据市场的需要,都对保单进行过通俗化、简明化的修订。近年,提高条款可读性和推进条款通俗化也引起了中国行业监管部门、保险公司的重视。中国保监会从2003年开始酝酿此项工作,积极研究国外情况,同时密切关注国内保险条款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动态。2004年,保监会在人身险领域出台了《推进人身保险条款通俗化工作指导意见》,条款一共八条,旨在“使保险条款通俗易懂,方便购买”。这一文件出台后,各公司开始大规模进行通俗化工作。

2.条款修订的模型分析

依照第三节设计的条款修订的两条原则,笔者首先依据数学中的控制论分析建立了条款修订的系统模型。图1表示的是条款修订模型的系统结构,括号中标出的是各个环节的控制学含义。其中,通俗化建设的目标是系统的给定,修订工作是系统的控制器(调节器),保险条款是受控对象,修订结果是系统输出,测试工程是系统的变送器(传感器)。此处的受控对象——保险条款可以被近似地抽象为一个一阶系统,其复频域表达式为Ke-τs/Ts+1,K为系统增益,T为时间常数,τ是滞后时间。那么,系统时域响应曲线可以绘为图2。归一化的单位1表示保险条款修订的期望目标,曲线的震荡表示测试过程中对修订的正负纠正。

虽然保单通俗化的问题不能绝对数量化,但解析化的模型能够更有效地指导我们的修订工作,从程度与趋势上考虑修订的效果。

3.负反馈测试工程的设计

按照控制论的思想,调节一个系统要追求“快、稳、准”,条款修订亦可以遵循这些原则,即兼顾修订的速度、效度与精度。首先要确定通俗化的目标(给定),保险电子商务面向的是无人性化辅导的客户,所以要追求尽可能的简单明了。其次要设计修订工作(控制器)的策略(算法)和测试工程(变送器)的协同工作。即找到有代表性的测试人群,一边修订一边组织可读性测试。在这一过程中,需采用控制论中最通行的负反馈控制思想(负反馈纠正偏差,正反馈引起震荡):当给修订后的条款通俗程度不能达到保单网络销售的要求时,继续进行通俗化修订;过于通俗而在专业性程度上有所不足时,反向地向专业化修改;直到最终达到要求时再中止。这其中修订的力度可以遵循控制学中PID(比例-积分-微分)系列算法中的P控制(比例控制)思想。

五、间接通俗化建设与配套e客服系统

1.配套e客服系统的作用与意义

控制学在工业中应用时,经常不苛求系统模型的精确性,不苛求系统受控后的性能指标,节省下成本并用其他辅手段弥补。保险电子商务的条款通俗化建设中也可以借鉴这一思想,在保险条款不可能无限度通俗化的客观条件下,适当采用e客服系统帮助客户理解条款,降低直接通俗化建设(条款修订)的复杂度和难度。

2.间接通俗化建设中e客服的特点

(1)是电子商务客户的首选。保险电子商务的在线客户,在遇到条款方面的疑问时,可以选择电话咨询、找营销员咨询和向网站咨询等多种方法解决。但选择和网站咨询最为便捷、最为对口,所以,必须要建设起相应的网络e客服系统,及时解答客服问题。

(2)解释更权威,实现专家资源共享。网站上接收到的对条款的疑问,可以交由公司最权威的部门解答,一改以往营销员水平参差不起,对客户解答不够准确甚至误导客户的问题。

(3)以文字形式说明效果更佳。解释条款时,文字性表述比语言说明更加严谨、更加到位。

(4)回复效率更高。客户会问出大量重复的问题,使用电子答复系统。或者可以把问题集中建立FAQ(下转53页)(上接55页)栏目,或者用复制常用答复文本的方法,在一一答复时提高效率。

以上特点使e客服比人工客服能更好地解释条款,使客户在遇到较专业的条款时,能通俗地理解相关内容。

3.配套e客服系统的建设思路

笔者的思路是将其分为三个环节:

(1)问题提交系统。可以采用专设电子信箱的方法,也可采用问题在线提交界面的方法。

(2)专人解答环节。可以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每日集中解答问题,通过客户留下的电子邮件地址,回复客户。

(3)常见问题汇总。可以定期总结客户提出频率较高的问题,集中在FAQ栏目解答。

e客服除了要考虑上述服务硬条件,还要考虑服务态度、服务意识这些软条件,这些需要服务人员的努力和管理人员的重视。硬软兼顾,才可以真正建立起有效的配套e客服系统,服务于条款的通俗化建设。

主要参考文献

[1]陈文辉.2004中国人身保险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

社,2005.

商行保险业务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 网络营销 风险管理 法律框架

一、引言

本文主要研究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活动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并对这些法律风险进行管理。为了完成这一研究成果,我们设定了如下具体目标:选择风险管理模式;
识别、评估和分析法律风险;
研究围绕企业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活动的法律法规现状,提出一种方法来提升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管理。

二、法律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广泛应用于各种经营活动之中,当前,法律风险管理方面的研究在飞速发展。法律风险不是孤立的,还会受到其他的商务和技术风险的影响。在本课题的研究过程中,我们采用了法律风险识别、法律风险评估、制定法律风险管理措施、实施该法律风险管理措施、法律风险措施改进与评价这样一个五步法律风险管理模式。

三、法律风险的识别和分析

企业从事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活动的主要法律风险有:销售合规性、知识产权、网络营销、信息安全和数据资料保护。

(一)销售合规性

无论何种方式的销售和购买活动都是受相关法律法规所规范的。在中国,通过互联网销售产品和服务,公众的利益受多种法律法规的保护。如根据国家药监局2005年9月下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经过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

另外,在产品配送和服务方面违规可迅速成为电子商务企业的法律风险,很容易让企业失去客户信任、遭受财务损失甚至在市场上丧失信誉。

(二)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外观设计权和商标,对知识产权是关注由来已久。随着计算机技术、软件开发和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企业法律策略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必须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对于知识产权,企业要从两个维度来考虑:一方面,必须确保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活动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另一方面,要有一套程序来监管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其不受侵害。

(三)网络营销

营销是商务活动的核心,营销有助于品牌认知、创造收入和产生客户群。企业在营销的时候,要保证所有的营销活动是合法的,这是企业必须承担的义务。

在互联网环境下,企业通过搜索引擎、电子邮件、社会媒体等工具开展营销。不同企业的网络营销策略不尽相同,但无论网络营销策略包含何种具体网络营销方式,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并符合消费者行为。

(四)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

对于企业来说,确保商务通信的安全及保护客户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是保持竞争优势的要素之一。商务信息被人知悉,就可能丧失商机,因此首先必须保证信息除了发送方和接收方外不被其它人窃取,要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其次还要确保信息在传输过程中不能被篡改,保证商务信息的完整性。此外,商务信息的发送方要能够确认接收方的身份,确保交易方身份的真实性。最后,双方对于自己的信息不能抵赖,确保交易的不可否认性。

要想在商业道德方面获得竞争优势,同时做到遵从法律法规,维护信息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如果无视信息安全和合法的数据保护的要求就会面临法律风险。电子商务具有全球性,企业从事国际电子商务除了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同样应该保持对国际和相关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遵从。

四、一种法律风险管理方法

前文中,我们对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活动的主要法律风险进行了识别和评估,指出了法律上需遵从的方面,本节我们提出一种方法来制定、实施、监测与评价法律风险管理措施。

首先,要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员工要清晰地认识到企业内部业务的法律问题。企业要根据员工的角色开发一套策略来引起员工的法律意识,这套策略要涵盖到企业的每个人。基于员工角色和职责的层次结构来开发管理策略是个很好的方法。对营销人员应该增强营销相关法律问题的意识,对信息技术支持人员应该增强《电子签名法》等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意识。企业还要周期性地举办一些活动来提升员工的法律意识。

其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可在法律专家的帮助下,制定一套标准的规程以确保合规性。按照这套规程,员工在进行业务操作之前先要完成核查表,确保法律规定得以满足。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可使企业内部信息处理更加高效,这样既节约成本,又可有效促进守法要求。目前市场上有许多成熟的信息管理系统商业解决方案,如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企业资源计划(ERP)等。信息技术支持主管要确保企业内使用的信息系统是合法的。通过使用合法的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可以对业务环节进行有效的监控,利于明确责任和提高效率。

再次,企业还可以引入员工激励系统,来激励那些达到最低合法要求并使企业业务活动不受潜在法律风险影响的员工。激励可以以奖金、礼物、积分等形式来体现,最重要的是在精神上给员工以认可和欣赏。

五、结论

法律风险管理当前正处于初期,但是其发展演进非常快。本文从法律的角度来讨论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活动面临的风险。企业要开展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需要有一套风险管理策略,这是非常重要的。

未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法律还在演进,新的技术进步会为企业和消费者带来法律保护的新需求。电子商务环境下,任何企业都可以从事全球贸易和营销,保持法律的协调和一致性将会给企业一个公平的平台。

商行保险业务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信用风险已成为参与电子商务企业所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之一。针对电子商务活动中的诚信缺失行为和信用危机现象,应通过制定电子商务风险监控和管控措施,建设一个高效、规范的企业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与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构筑全方位、全过程的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预警、监测、转移、防范和信用违法行为惩戒记录机制。

随着网络的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人们从事商务活动的新模式。与传统商品交易方式相比,电子商务的优势明显。但由于网络信息本身具有虚拟性和不稳定性,电子商务信息易被修改、毁坏与丢失,加之参与电子商务的主体诚信问题及网络技术发展的局限,使得电子商务信息的真卖性与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因此,电子商务与传统的商品交易方式相比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要求更高。如何取得并维持顾客的信任是电子商务成功的关键所在,欲发展电子商务必须先加强电子商务中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社会信用保障体系。

一、信用机制建设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当务之急

2010年一季度,中国互联网网民新增2000万人,网民总数达到4.04亿人。伴随网络用户数量的持续增加,网上购物等电子商务活动逐渐被我国公众所接受,电子商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这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电子商务机遇。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有关市场经济制度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社会信用保障体系尚未建立起来;
企业的市场行为随机性大,不少企业的诚信度还不高;
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社会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诚信缺失行为盛行,“三角债”、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等信用危机现象随处可见。WwW.133229.COm这些诚信缺失行为和信用危机现象无疑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并且也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绊脚石。

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保障体系仅在少数行业开始建立,不少企业尚未建设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大多企业根本就没有设置信用管理部门。人们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不重视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调查与评估,时常错误地选择交易对象,从而导致违约或不履行合同等情况的发生。因此,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当务之急是加快建设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建立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

二、企业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

信用风险是指商品交易主体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的潜在可能性。信用风险会使商品交易主体因未能获得预期的商品交易收益而承担财务上的损失。因此,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通过采取将信用风险限制在可以接受范围内的措施而获得最高的风险调整收益。目前,信用风险的定量化工具、技术及模型等理论研究都还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体系。基于此,对电子商务的信用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管理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1、建立健全企业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

借助贯彻执行国资委颁发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强大东风。优化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制定电子商务风险监控和管控措施,构建一个全方位、全过程的高效、规范的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预防并降低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应该包括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决策体系、评价体系等内容,其中尤其是要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高效并目相互监督的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提高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效率的关键。

加强电子商务客户档案管理,根据客户信用信息的变化,及时调整电子商务交易品种与规模,建立合理的应收账款回收机制。为了防止坏账,当账款逾期在3个月以内,由企业内部的信用部门进行追收;
对于超过3个月的应收账款,应寻求外部专业机构的力量协助追收;
对于超过半年的应收账款就必须作为坏账处理,应采取法律行动追讨逾期账款。对于前任领导经营中产生的逾期账款不能继续作为应收账款保留在账上,而应将这部分应收账款作为坏账处理。

在企业内部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倡导和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全方位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理念,实行事前预测、事中管理、事后处置的全过程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行为。通过建立这一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文化,使员工以诚实守信、审慎务实的态度来对待每一次电子商务业务,建立一支作风严谨、技术精湛的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队伍。

2、建设具有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预警、监测、转移和防范功能的电子商务网络系统

加快电子商务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一套具有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预警、监测、转移和防范功能的电子商务网络系统。各相关电子商务的网站都应发挥自身掌握的信息技术优势,建立起功能强大的电子商务信息数据库和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信用风险的定量化工具、技术及模型等研究。采用适当模型计量信用风险,实行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量化分析与控制,从而降低电子商务参与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成本,提高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在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做好重点电子商务客户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建立电子商务客户的信用风险识别管理系统。

3、借鉴国际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经验,开发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模型

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量化分析方法主要有信用风险因素评估的“6c”法和信用评级法等。“6c”法是指根据商品交易主体的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conater-a1)、经营环境(condition)和经营连续性(continuity)等六个因素评定其信用程度(履行商品交易责任的能力及其可信任程度)。信用评级法主要采用z值模型对体现参与商品交易企业的赢利、营运等能力的财务指标(销售利润率、资本金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营业资产周转率等)进行加权计算进行信用风险等级评分。

近年来,伴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信用风险度量模型已成为国际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针对电子商务特点研发信用风险度量模型,通过信用风险度量模型计算电子商务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识别和量化电子商务的信用风险,为防范电子商务信用风险提供了强大武器。在构筑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度量模型时,应采用通用信用语言,注意电子商务过程中的信用许可范围。

三、构建我国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

信用风险的发生通常具有突发性、不可逆性和传递性等特点。因为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当前对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基本要素及其损失的度量研究尚不成熟,运用信用风险度量模型难以准确识别和计量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目前,参与电子商务的企业和网站普遍缺乏—套完善的电子商务客户信用风险等级评分标准与量化评级方法。况且,信用风险受国家经济状况改变、社会政治因素变动以及自然灾害等企业无法控制的外部因素影响很大。因此,仅依靠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和网站的电子商务网络系统控制电子商务信用风险是不够的。

电子商务政府主管部门应在相关电子商务网站和电子商务参与企业积极配合下,借用中国人民银行等其他政府部门的社会信用体系资源,尽快建立包含实名制信用信息共享、电子商务合同履约备案和信用违法行为惩戒记录等内容的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

1、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数据库

不诚信情况的出现,主要是因为信息不共享而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针对这种情况就应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构建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建立全国性的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让个人和企业的电子商务诚信已录成为共享的信息。信息的共享可以将交易或交往变成无限连续的博弈,从而增加电子商务不守信用的机会成本。在构建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中应做到:规范信息采集程序、信用资源共享、完善信息管理。同时,建立社会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必须在法律规范下,界定信用信息的合法公开与合理使用范围,注意解决信用信息的披露与保密之间的矛盾,为公众共享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提供法律保障。

2、积极培育信用服务机构

由信用关系的当事人分别对与信用管理相关授信人的信息进行收集、鉴别、分析、评级等活动交易成本往往太高,而由社会化的机构,如以征信公司为例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来为信用当事人服务则可以大大降低成本。这类信用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包括资信调查、信用评级、信用保险以及商账追收等,它构成了社会化的信用管理支持体系,成为社会信用保障体系中有效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发展信用中介机构,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信用管理服务,必将大大提高电子商务的执行效率,促进其长远发展。

3、失信严惩机制

追求功利最大化是诚信缺失的经济根源,而要扼制失信者的不诚信就要强制性建设有效的制度,进行外在约束。在社会信用保障体系中,核心是加大不诚信的机会成本,让失信者为其不诚信付出应有的代价。严格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对遵守信用者应进行褒奖,对失信者进行惩罚,是社会信用保障体系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对失信者进行行政或司法处罚,并将受到行政或司法处罚的企业和个人披露于相关的经济和社会领域,从而对其生存和发展带来负面影响。通过打击社会经济生活中失信违法现象来提高社会整体信用等级,这样企业和公民的信用意识才会不断提高,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才将不断完善。

四、结束语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无论人们从事何种经济活动都要围绕着依据相关法律签订协议和按照信用管理制度履行协议而进行,并受到相关法律保障与信用机制约束。所以,经济行为的制度化与规范化不仅可以圆满实现经济行为的目的,而且会促进经济行为的科学化,提高行为的效率与效果,极大地创造社会价值。因此,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电子商务是所有参与者必须遵循的行动指南。

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信用机制的保障。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保障体系,形成“诚信为本、以德经商”的商务环境,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经营的风险,提升经济竞争力,以保障电子商务交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促进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肖勇、陈富扬: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与信用管理[j]科学管理研究,2006(4)

[2]彭柳:b2c中电子商务中的企业信用管理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5

[3]车纯:基于b2b模式的电子商务信用问题研究[d]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5

[4]黄潇:浅析我国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建设[j]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报,2006(9)

[5]马俊缸:试论如何构建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j]中国成人教育,2008(12)

商行保险业务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信用风险已成为参与电子商务企业所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之一。针对电子商务活动中的诚信缺失行为和信用危机现象,应通过制定电子商务风险监控和管控措施,建设一个高效、规范的企业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与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构筑全方位、全过程的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预警、监测、转移、防范和信用违法行为惩戒记录机制。

随着网络的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人们从事商务活动的新模式。与传统商品交易方式相比,电子商务的优势明显。但由于网络信息本身具有虚拟性和不稳定性,电子商务信息易被修改、毁坏与丢失,加之参与电子商务的主体诚信问题及网络技术发展的局限,使得电子商务信息的真卖性与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因此,电子商务与传统的商品交易方式相比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要求更高。如何取得并维持顾客的信任是电子商务成功的关键所在,欲发展电子商务必须先加强电子商务中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社会信用保障体系。

一、信用机制建设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当务之急

2010年一季度,中国互联网网民新增2000万人,网民总数达到4.04亿人。伴随网络用户数量的持续增加,网上购物等电子商务活动逐渐被我国公众所接受,电子商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这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电子商务机遇。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有关市场经济制度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社会信用保障体系尚未建立起来;
企业的市场行为随机性大,不少企业的诚信度还不高;
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社会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诚信缺失行为盛行,“三角债”、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等信用危机现象随处可见。这些诚信缺失行为和信用危机现象无疑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并且也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绊脚石。

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保障体系仅在少数行业开始建立,不少企业尚未建设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大多企业根本就没有设置信用管理部门。人们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不重视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调查与评估,时常错误地选择交易对象,从而导致违约或不履行合同等情况的发生。因此,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当务之急是加快建设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建立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

二、企业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

信用风险是指商品交易主体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的潜在可能性。信用风险会使商品交易主体因未能获得预期的商品交易收益而承担财务上的损失。因此,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通过采取将信用风险限制在可以接受范围内的措施而获得最高的风险调整收益。目前,信用风险的定量化工具、技术及模型等理论研究都还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体系。基于此,对电子商务的信用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管理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1、建立健全企业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

借助贯彻执行国资委颁发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强大东风。优化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制定电子商务风险监控和管控措施,构建一个全方位、全过程的高效、规范的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预防并降低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应该包括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决策体系、评价体系等内容,其中尤其是要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高效并目相互监督的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提高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效率的关键。

加强电子商务客户档案管理,根据客户信用信息的变化,及时调整电子商务交易品种与规模,建立合理的应收账款回收机制。为了防止坏账,当账款逾期在3个月以内,由企业内部的信用部门进行追收;
对于超过3个月的应收账款,应寻求外部专业机构的力量协助追收;
对于超过半年的应收账款就必须作为坏账处理,应采取法律行动追讨逾期账款。对于前任领导经营中产生的逾期账款不能继续作为应收账款保留在账上,而应将这部分应收账款作为坏账处理。

企业内部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倡导和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全方位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理念,实行事前预测、事中管理、事后处置的全过程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行为。通过建立这一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文化,使员工以诚实守信、审慎务实的态度来对待每一次电子商务业务,建立一支作风严谨、技术精湛的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队伍。

2、建设具有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预警、监测、转移和防范功能的电子商务网络系统

加快电子商务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一套具有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预警、监测、转移和防范功能的电子商务网络系统。各相关电子商务的网站都应发挥自身掌握的信息技术优势,建立起功能强大的电子商务信息数据库和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信用风险的定量化工具、技术及模型等研究。采用适当模型计量信用风险,实行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量化分析与控制,从而降低电子商务参与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成本,提高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在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做好重点电子商务客户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建立电子商务客户的信用风险识别管理系统。

3、借鉴国际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经验,开发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模型

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量化分析方法主要有信用风险因素评估的“6C”法和信用评级法等。“6C”法是指根据商品交易主体的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conater-a1)、经营环境(condition)和经营连续性(continuity)等六个因素评定其信用程度(履行商品交易责任的能力及其可信任程度)。信用评级法主要采用z值模型对体现参与商品交易企业的赢利、营运等能力的财务指标(销售利润率、资本金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营业资产周转率等)进行加权计算进行信用风险等级评分。

近年来,伴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信用风险度量模型已成为国际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针对电子商务特点研发信用风险度量模型,通过信用风险度量模型计算电子商务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识别和量化电子商务的信用风险,为防范电子商务信用风险提供了强大武器。在构筑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度量模型时,应采用通用信用语言,注意电子商务过程中的信用许可范围。

三、构建我国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

信用风险的发生通常具有突发性、不可逆性和传递性等特点。因为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当前对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基本要素及其损失的度量研究尚不成熟,运用信用风险度量模型难以准确识别和计量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目前,参与电子商务的企业和网站普遍缺乏—套完善的电子商务客户信用风险等级评分标准与量化评级方法。况且,信用风险受国家经济状况改变、 社会政治因素变动以及自然灾害等企业无法控制的外部因素影响很大。因此,仅依靠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和网站的电子商务网络系统控制电子商务信用风险是不够的。

电子商务政府主管部门应在相关电子商务网站和电子商务参与企业积极配合下,借用中国人民银行等其他政府部门的社会信用体系资源,尽快建立包含实名制信用信息共享、电子商务合同履约备案和信用违法行为惩戒记录等内容的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

1、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数据库

不诚信情况的出现,主要是因为信息不共享而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针对这种情况就应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构建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建立全国性的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让个人和企业的电子商务诚信已录成为共享的信息。信息的共享可以将交易或交往变成无限连续的博弈,从而增加电子商务不守信用的机会成本。在构建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中应做到:规范信息采集程序、信用资源共享、完善信息管理。同时,建立社会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必须在法律规范下,界定信用信息的合法公开与合理使用范围,注意解决信用信息的披露与保密之间的矛盾,为公众共享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提供法律保障。

2、积极培育信用服务机构

由信用关系的当事人分别对与信用管理相关授信人的信息进行收集、鉴别、分析、评级等活动交易成本往往太高,而由社会化的机构,如以征信公司为例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来为信用当事人服务则可以大大降低成本。这类信用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包括资信调查、信用评级、信用保险以及商账追收等,它构成了社会化的信用管理支持体系,成为社会信用保障体系中有效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发展信用中介机构,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信用管理服务,必将大大提高电子商务的执行效率,促进其长远发展。

3、失信严惩机制

追求功利最大化是诚信缺失的经济根源,而要扼制失信者的不诚信就要强制性建设有效的制度,进行外在约束。在社会信用保障体系中,核心是加大不诚信的机会成本,让失信者为其不诚信付出应有的代价。严格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对遵守信用者应进行褒奖,对失信者进行惩罚,是社会信用保障体系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对失信者进行行政或司法处罚,并将受到行政或司法处罚的企业和个人披露于相关的经济和社会领域,从而对其生存和发展带来负面影响。通过打击社会经济生活中失信违法现象来提高社会整体信用等级,这样企业和公民的信用意识才会不断提高,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才将不断完善。

四、结束语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无论人们从事何种经济活动都要围绕着依据相关法律签订协议和按照信用管理制度履行协议而进行,并受到相关法律保障与信用机制约束。所以,经济行为的制度化与规范化不仅可以圆满实现经济行为的目的,而且会促进经济行为的科学化,提高行为的效率与效果,极大地创造社会价值。因此,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电子商务是所有参与者必须遵循的行动指南。

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信用机制的保障。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保障体系,形成“诚信为本、以德经商”的商务环境,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经营的风险,提升经济竞争力,以保障电子商务交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促进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肖勇、陈富扬: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与信用管理[J]科学管理研究,2006(4)

[2]彭柳:B2C中电子商务中的企业信用管理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5

[3]车纯:基于B2B模式的电子商务信用问题研究[D]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5

[4]黄潇:浅析我国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建设[J]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报,2006(9)

[5]马俊缸:试论如何构建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J]中国成人教育,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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