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银行会计专业技术【五篇】(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19 12:15:04 来源:网友投稿

银行会计专业技术范文第1篇一、国外银行非现场审计的概念非现场审计是在充分获取被审计对象相关信息数据的基础上,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监测与分析,发现其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并将检测分析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银行会计专业技术【五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银行会计专业技术【五篇】

银行会计专业技术范文第1篇

一、国外银行非现场审计的概念

非现场审计是在充分获取被审计对象相关信息数据的基础上,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监测与分析,发现其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并将检测分析结果用于各项审计服务活动的审计工作方式[1]。国外银行非现场审计是指国外银行系统中实施的非现场审计工作,它包括常规风险监测、专项风险分析以及审计项目中的非现场分析等多种形式。

二、国外银行非现场审计实施的经验特点

(一)独立、权威的审计组织机构

国外银行的非现场审计工作由其银行内的内部审计机构开展进行。国外银行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通常是银行专门成立的、独立于其他部门的,直接对银行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的部门,旨在保证银行内部监管单位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通常国外银行的审计委员会都专门下设非现场审计中心,独立高效开展非现场审计工作。

(二)灵活科学的审计技术

国外银行注重现代审计技术和方法的应用,特别应用GTAG(全球审计技术指引),借助计算机工具软件,以海量统计数据为支撑,开展面向本行、支行,甚至对外提供审计咨询服务的非现场审计活动更是国外银行的一大特色。这种银行非现场审计技术着重其灵活的科学性。通过广泛的采用信息技术来提炼数据,国外银行非现场审计技术可以保证银行对各项业务或活动的实时监控和全过程持续内控[2],科学分析和预测,远离被审计单位寻找业务工作中的薄弱点、高风险点和疑点,注重的是审计质量,强化了审计效果。

(三)审计重点突出,针对性强

风险指标是非现场审计技术的核心、业务数据是开展非现场审计的基础。国外银行非现场审计系统突出重点,针对性强。它具有两个属性:一、以风险评估为手段,对银行内各项业务进行定量的指标风险预测;
二、参与审计项目,对内为现场审计工作提供辅助支撑,对外独立承担和开展审计项目咨询。

(四)高度重视审计人员素质的提高

国外银行非现场审计工作高度重视审计人员素质的提高。具体来说,一方面国外银行招聘具有财务、会计、信贷、风险管理、银行管理、审计知识丰富、计算机应用能力高的相关多背景、综合素质高的非现场审计人员;
另一方面国外银行定期或不定期对现有非现场审计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三、国外银行非现场审计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一)体制及工作机制方面

直属董事会的相对独立的权威性较高的内部审计体制及工作机制对策是国外银行非现场审计工作运行的前提和基础。我国银行也应借鉴这种体制及工作机制。具体来说,一、设立审计委员会,直属于董事会,全面统筹全行的审计工作。二、审计委员会受行内监督委员会督察,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免由董事会和监督委员会共同施行。三、审计委员会成员可驻派到各支行,驻派后仍受总行董事会和督察委员会领导,主要任务是加强支行风险防范,推动银行内控建设。

(二)技术及信息平台方面

我国银行的非现场审计工作的开展应注重计算机工具和相关信息技术支持的不断补充、升级以及完善。以此,适应银行多项业务、管理等多方面的变动,同时不断提升具有针对性的风险预警效能[3]。同时,银行总行审计委员会应对各支行、各办事处的审计系统(特别是非现场审计系统)进行联网监管。通过远程联网监管,共享审计信息资源、进行审计业务管控,切实落实总行对各支行、各办事处的内控和风险预警。

(三)审计项目开展方面

从传统的合规性审计向针对性地以风险为导向主动开展行内非现场审计业务以及行外非现场审计咨询项目是国外银行非现场审计工作的主要职能转变[4]。我国银行的非现场审计工作也应以主业务或项目为依托,既对行内的海量数据库进行分析,进行排比比较持续监控,又对行外委托单位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分类比较监控,进行防范并预警。

银行会计专业技术范文第2篇

在这个时代,谁掌握了核心技术,谁就掌握了“芝麻开门”的咒语。据统计,2000年至2007年,我国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种专利申请总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8年的平均增长率均超过20%。

作为东部沿海的经济发达地区,浙江省的发明专利总量也是格外的“响当当”。2008年全省专利申请量89965件,专利授权量52955件,分别居全国第3位和第2位。

辉煌的统计数据背后却没有给许多高新技术企业带来立竿见影的现实效益,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知本”难以变“资本”。

据了解,传统的银行抵押贷款主要以有形的实物资产作为抵押物,尽管银行等金融机构也认为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是重要资产,但是由于“知识产权估价难”、“贷款风险高”等原因,许多银行对“知本”质押贷款依然十分谨慎甚至是大门紧闭。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2009年7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了《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草案)》,草案规定,“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业务”。这个条例如获通过,无疑将为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

高新企业贷款难

北京柯瑞公司成立于1993年,1995年企业曾得到科技部火炬计划1500万元的贷款额度,但由于没有可抵押的固定资产,所以最终“一分钱贷款也没拿到”。2年之后,公司的另一项目又得到了科技部火炬计划的青睐,获得了2200万元的贷款额度,但又因为同样的理由,快速发展的机会再次与企业擦肩而过。

“拥有知识产权但缺乏资金”,这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普遍现状。以往,企业要想获得银行贷款,就必须用足够的有形资产作抵押,或由担保方进行担保。

在高新技术企业中,知识产权这一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占有较大的份额。要实现知识产权向生产要素的转化,加快无形资产向有形资产的转变,突破融资瓶颈,成为许多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不少专家表示,作为智力成果,知识产权是一种没有形体的财富,人们对它的占有表现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识与感受,这是一种虚拟占有而非实际控制。因此,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决定了银行不能直接占有被质押的知识产权。

而事实上,1995年颁布的担保法中就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但实践中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贷款的较少。直到2006年9月,央行和银监会在湖南省湘潭市召开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研讨会,旨在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挥更大功效。此后,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呈现出生机,全国各地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行了有益尝试。

银行谨慎试水

“知识产权能作为贷款抵押,其商业价值被市场认可,有着深远的社会意义。”北京柯瑞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齐清,谈到公司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获得全国第一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时这样表示,“我们公司不但获得了更多的流动资金,同时,这实际上也是政府和银行对科技型企业创新精神和意识的一种鼓励。”

虽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一经推出就受到高新技术企业的欢迎,但作为授信的银行却仍然集中在少数几家,而且这些银行也是风声大雨点小,不愿普遍推行,其他银行则大多处于观望状态。

虽然任何一种形式的质押授信都存在风险,但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特别受到银行的关注。除了具有所有贷款的普遍风险特性,还有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估值风险、变现风险等,一般银行视如畏途。

“知识产权客体本身所独有的无形性等特征决定了这种质押贷款的金融风险较大。”中央财经大学资产评估研究所所长刘玉平教授认为,由于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对知识产权的界定,不同评估方法对其结果的影响,无形资产附着性特点带来的收入分成等问题,都决定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弹性较大。而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是决定银行是否授信以及授信额度的重要依据。

“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不完善,知识产权变现能力弱,是阻碍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最后一道屏障。”北京连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伍堂认为,与传统的质押贷款相比,银行关注的不仅是质押的知识产权未来可能实现的市场价值,其更看重的是质押的知识产权的变现能力。

“知本”变“资本”的浙江实践

处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浙江,高新技术产业的地位越来越凸显。2008年,浙江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8686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6%。“这些都充分显示高新技术企业已经成为我省最具创新优势的骨干力量。”省科技厅负责人说。

2008年,浙江省专利申请量为89965件,比上年增长30.5%;专利授权量为52955件,比上年增长25.5%;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居全国第3、2位。全省新增注册商标4.8万件,累计注册商标33.8万件,国际商标注册2.9万件,位居全国前列。全省软件著作权登记数为4131件,继续位居全国第4。这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对专利等的占有量占了很大的份额。

然而,浙江的高新技术企业也面临着融资难的困境,特别是处在初创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场、营销和技术产业化都有一个过程,不可能立竿见影。巨大的“知本”并不能直接转化为 “资本”,束缚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对此,浙江有关政府部门做了有益的尝试,试图为高新技术企业与金融机构搭建桥梁,以解企业的融资之急。

2009年3月,浙江省工商局、银监局与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制定《浙江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规定》,全面创新融资模式。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和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浙江省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对全省金融机构和科技管理部门做好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2008年12月,在工商部门的牵线下,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与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签订了总额为8200万元的贷款合同,作为贷款质押的就是驰名商标“会稽山”的商标专用权。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董事长傅祖康说,以往企业向银行贷款,都需要固定资产抵押,还需要企业间互相担保,现在公司凭着自己的无形资产――“会稽山”商标就可以从银行贷款,不仅可以减少企业间互保带来的经营风险,还让企业通过自身的力量来发展。

“启动商标质押权贷款,促进了商标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真正把企业的‘知识产权’转化为‘资本产权’。”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浙江各地工商部门为有意向商标质押的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与银行牵线并协商洽谈。截至2009年7月中旬,全省已有10家公司用自己的商标权质押贷款合计2.6亿元,将商标权变成了“真金白银”。

早在2007年11月,浙江省奉化市裕隆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凭着一纸专利证书,成功获得银行800万元贷款。裕隆化工是一家生产油漆涂料的民营高科技企业。2007年初,奉化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排查有融资困难中小企业过程中,发现裕隆化工因没有有效的可供抵押的资产难以获得贷款,面临着发展资金后续不足的问题,而公司近年来开发的“水相学接枝制造三元共聚氯化聚乙烯”项目是一项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在科技局、人民银行的支持下,奉化农信联社经过多方论证,大胆尝试了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问题。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有关人士认为,仅以发明专利质押获得银行贷款在我省还是第一次,这为科技型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样本。截至2009年6月,我省共有2家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贷款,累积贷款额为2530万元。

2009年8月,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与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合作,开展了浙江省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具有丰富知识产权质押经验的金融机构负责人、资产评估专业人士、律师等,为全省各地的金融机构负责人介绍专利基础知识、商业银行专利权质押风险控制等,消解银行业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疑虑,为高新技术企业利用专利等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贷款铺平道路。

立法助推“知本”质押

2009年7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了《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草案)》。该草案规定,“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业务。”从立法理念上再次肯定了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可行性。

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董事长傅祖康得知这一消息后很是高兴:“人大的这一立法,加强了银行对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的积极性,银行也可以依法操作了。”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的相关人士指出,目前我省只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展了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地方人大的立法必将引导各地的商业银行参与进来。他还希望立法能够带动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加大扶持力度。

一位银行业的人士指出,事实上,银行有着放贷的内在冲动,只要较好地解决了制约银行积极性的“卡点”――降低和分担银行的风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前途,就会一片光明。

“能否让银行对知识产权放贷的风险更可控?”一位从事放贷业务的银行工作人员道出了银行的心声,“政府能否提供帮助?”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的李希义认为,知识产权质押由于风险大,商业银行开展这项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因此政府的支持帮扶就显得非常有必要。他认为,地方政府设立专项资金,通过担保措施降低银行贷款的风险,可以提高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政府和银行、企业及担保机构一起建立“银行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银行会计专业技术范文第3篇

一份看似平常的科技部调研报告最近在高层引起重视,其主要内容就是设立国家科技发展银行。

这份报告指出,科技创新型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但融资瓶颈对其制约却越来越严重,为了让科技和金融有效结合,有必要建立专业的、部级的科技发展银行。

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在内部会议上多次表示,全力支持设立国家科技发展银行。金融监管层领导也对此积极评价,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报告上签署了“此建议很好,望有关部门抓紧时间研究设计”的意见。

科技发展银行呼之欲出。科技部相关人士表示,今年3-4月份,科技发展银行将进入具体设计阶段,包括银行的职能、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等。

弥补缺位?

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对本刊记者说,国家科技发展银行是针对可金融化科技资源设立的专业银行,基本职能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育成、高新技术园区的壮大和重大科技专项产业化等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

在目前的银行体系中,恰恰缺乏与科技资源融资结构相匹配的银行。政策性银行没有针对科技创新和科技开发的业务;
全国性商业银行没有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园区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提供金融服务的业务;
而区域性商业银行也根本就没有把科技创新活动纳入业务范畴之内。

我国现在有小企业800多万家,其中科技型小企业占了很大部分。这些企业创造的新增价值占到GDP的40%多,是除农业之外的第一大就业领域。如此重要的一支科技与经济创新力量,却在国家的金融制度安排上缺位。

北大教授萧灼基是科技发展银行的坚定支持者。他说,应该成立中国科技发展银行,最好放在北京。

刚从亚洲金融中心新加坡考察归来的萧灼基认为,我国科技领域“金融很落后”,科技企业的成长缺乏金融支持。如果设立一个兼顾科技资源特点和金融特点的专业化银行,有一支既熟悉科技又深谙金融的经营团队,则可以通过该银行的平台消除很多不对称信息,有效解决金融和科技结合的难题。第一家金融行业的上市公司“深发展”对深圳特区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就是明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也向《财经界》表示,发展中小企业已不能完全依靠现有商业银行,必须进行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的创新。科技发展银行的设立,意味着以国家科技发展银行为主导、各大商业银行为主体的科技融资体制将浮出水面,从而打通科技与银行之间的通道。

开发银行,可以有效地弥补因现有银行体系及银行功能上的缺陷,“刘燕华说:”它既可以对商业化、产业化的科技资源提供针对性极强的商业金融服务,又可以通过金融创新调动社会资源投入科技创新领域,还可以为国家投入科技领域的财政资金与完全市场化的民间资本找到衔接平台。“

更为重要的是,在WTO规则约束下,政府投入在科技成果产业化环节的作用受到了很大限制,政府需要从直接投入转为间接投入,而设立专业化的科技发展银行,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融资便利,不失为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另类生存?

据透露,科技部对科技发展银行的规模已有大致规划:初始资本金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资本金的来源大致为:科技部通过整合和调整资源,认购5亿元股本;
中央财政认购5亿元股本;
53个国家高新技术园区认购15亿元股本;
金融机构认购5亿元股本。在经过2-3年左右的成功运作后,科技发展银行可以进行定向增资,包括考虑把资本金从30亿元增加到60亿元。

规模易定,定位难求。据悉,科技发展银行定位在国家政策性银行,形成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并重的专门为科技资源服务的银行。

有人提出,如果定位在政策性银行,这是不是十六届三中全会“政策性银行改革”的组成部分呢?而如果定位在商业银行,那么是否会引发资本金来源、吸纳外资机构等新问题?

刘燕华说,科技发展银行一旦设立,其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金融机构,政府可以通过立法、投资等方式在其中发挥作用。在科技发展银行的运作中,政府只扮演推动者角色,真正的经营运作要按市场化原则进行。这一点可以参照印度小企业银行的一些做法。

科技部认为,在目前的科技资源中,可进行金融化的科技资源很多,比较适合运用银行工具的科技资源主要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园区和重大科技专项的投融资安排。故科技发展银行的服务对象也应该锁定在这三类。

研报告负责人房汉廷告诉记者,科技发展银行作为一个特殊的银行,为有效地落实其在发展和支持科技创新中的特殊作用,业务计划可以设定为强制计划和非强制计划两类。

强制计划包括为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科技工程、科技创新行动等提供融资安排。在执行这些业务计划时,科技发展银行必须完成国家设定的目标,通过其桥梁和杠杆作用,提高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扩大社会资金参与国家科技创新活动的规模。对于这类业务计划,政府要把科技创新的政策性与科技发展银行的商业化运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非强制计划主要是科技发展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一些经营指标。

出,可以参照美国的经验,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可以贷款持股。商业银行贷款目前不能占有企业股份,目的是防止“关联交易”,防范金融风险。但是,由于高科技企业本身的特点,信息高度不对称,银行不持股就很难掌握。如果这样的话,银行贷款实际上已经含有股权投资的味道,将出现一定程度上的混业经营。这已经突破了现有的金融体制框架。

难忘“中创”?

对科技发展银行的市场前景,科技部表示乐观。目前无论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还是国家53个高新技术园区,以及重大科技专项,其对投资的需求和可为金融资本带来的回报,都足以支撑个性化、专业化金融机构的稳定健康运营和发展。

有反对者认为,我国的科技资源与美国相比差得很远,而现实是连美国也没有科技发展银行,我国目前不能支撑这样一家金融机构。

另外,政策性银行也未必希望增添一个“新兄弟”。国家开发银行有关人士明确告诉记者,“将业务拿给我们做不就行了,何必再麻烦重新申请?”

记者采访时还发现,科技部的中下层官员对当年的“中创”一直心有余悸:“这家银行会不会成为又一个中创?”

1985年,中国成立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当时的国家科委、财政部分别持股40%和23%。中创是一家以金融业务为核心,以投资国内外市场的新技术、新型管理及新技术设备更新改造的“三新”产业为支柱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但是,1998年6月,中创因“严重违规经营,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被中国人民银行关闭。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的李佐军博士尖锐地指出,科技发展银行不能定位于国家政策性银行:“我国政策性银行现在也要改革,事实将证明,如果定位于政策性银行,可能会重蹈中创的覆辙。”

李佐军说,这种方式实际上是把风险转嫁到国家财政,最后再转嫁到全体纳税人身上,是典型的“小集团”思想。他认为,国家成立科技发展银行是个好事,不能搞国有独资,也不必全部实行民营,最好采取混合所有制。股权结构要多元化,而且股东的引入可以采取竞争方式,不必设限。

以新金融工具促科技成果转化――专访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

本刊记者萧荣

《财经界》:科技部作为主要领导部门,如何解决科技企业的“资金之渴”?

刘燕华:科学技术部作为国家科技发展的主管部门,在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推动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长期以来,大量科技成果一直存在不易转化的问题,尤其是转化链条中金融工具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是被我们忽视的主要因素。

《财经界》:在新形势下科技部怎么考虑进行资本运作,怎样用好国家有限的资金投入,以获得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最佳模式?

刘燕华:经过前一段时间科技金融结合工作的开展,看来科技部同银行界、金融界的合作,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体制机制上有一些突破。例如,对重大科技专项实行证券化融资;
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型企业设立专业化的科技发展银行等等。即使是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用评级体系试点、发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债券等方面推进也需要体制机制的创新。

银行会计专业技术范文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
经营风险;
会计防范;
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1

下文主要讲述了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会计的严重性和问题以及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会计防范措施。

一、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会计的严重性和问题

(一)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严重性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是由商业银行的经营的性质决定的,商业银行经营风险贯通于商业经营业务活动的整个环节之中,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既有外部因素又有内部因素,给商业银行的业务经济活动造成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商业银行是金融金钩,对社会的经济活动起到促进作用,如果商业银行的经济安全遭遇风险,那么社会经济活动的秩序也会有很严重的影响,商业银行的经济安全关系到社会企业的经济安全,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就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不仅会导致商业银行的大量的资金无故流失,还会对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因此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对金融业的影响是十分重大的,要予以重视和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早防范。

(二)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会计的问题

1.商业银行不完善的会计制度,防范风险意识意识不足

商业银行的会计制度伴随着商业银行的每笔业务成交的始终,是随着商业银行的业务的开发和拓展而制定的,商业银行的业务的不稳定性与不确定性决定了商业银行会计制度缺乏系统综合性和统一性,传统的会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商业银行进行会计核算的安全要求,商业银行对经营风险的意识不足,导致没有及时的会计制度进行深化改革,以适应社会发展和繁荣的需要。

2.商业银行的会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专业技能知识不足

商业银行的会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是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直接因素,商业银行的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比较低下,对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防范不强,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不高,对金融工作缺乏责任意识,发展业务的素质水平偏低,对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传统观念和意识都相对比较落后,致使商业银行经营风险。

3.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操作不规范

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是会计整个环节工作的重中之重,商业银行的会计工作人员的会计核算的操作不规范,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职能如会计分析、会计监督和会计检查等不熟悉,跟不上发展的进度,会计核算要以国家实行的相关政策和国家对金融机构的宏观调控为准则,但是部分商业银行对国家的相关政策和国家对金融机构的宏观调控不加重视,导致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的操作严重违反国家的操作规定,会计操作不规范的不良现象就经常发生,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就会加重,部分人利用商业银行的共有资产,实施违规的商业操作,从而引发了不少的银行信用被套取和金融资产诈骗案的发生。

4.商业银行的信息化意识薄弱,科技信息技术的应用较差

现在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网络信息化的时代已经到来,人们对于商业银行经营风险也予以重视,越来越多的高科技技术是针对金融机构的商业经营风险设立的,但是不少的商业银行的信息化的意识比较薄弱,致使科学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的会计中得不到实际的价值,商业银行对科技信息技术的应用性也较差,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依旧严重的存在于商业银行的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

二、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会计防范措施

(一)提高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知识技能

对商业银行的会计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的培训,对商业银行中的新业务、新知识和新技术进行完善并且学习,提高商业银行的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的技能;
健全商业银行会计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会计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水平,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对违规会计工作人员的惩处要落实到实处,绝不,对会计工作人员的违法乱纪分子绝不姑息,要保障会计工作法律法规的完整性、严肃性和公平性;
要建立完善的会计工作的奖惩制度,要做到公平、公正,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提升对商业银行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二)做好商业银行会计的市场分析,对商业银行的经济活动做跟踪调查研究,预防经营风险

商业银行的会计人员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做好会计的市场分析,对商业银行的所有的经济活动加以重视,进行实地的跟踪调查和研究,经过分析得到经营的效益与经营的风险之间的直接和间接的联系,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化解经营效益与经营风险的冲突,规避不必要的经营风险给商业银行带来的不良的影响。

(三)商业银行会计职能的充分发挥也是对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和控制

商业银行会计职能的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对商业银行的经济活动的监督和反映上,要对商业银行的金融投资的风险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分析、预测,并且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估,对商业银行的所有经营活动都要进行监督、控制和跟踪、管理,确保商业银行的会计的准确,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做到有效的防范和控制。

结束语

加强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会计防范与控制能够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和繁荣,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对商业经营的影响很大,对经营风险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是保障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稳步进行的重要前提,也是商业银行进行业务拓展的必要手段。

参考文献:

[1]宋海林,巴威.对我国金融风险状况的总体监测与政策建议[J].管理世界,2008(02):131-133.

[2]郑国洪,李小宏.财务管理在防范银行风险中的运用[J].金融会计,2008(05):13-15.

[3]张晨.注重发挥银行在消费信贷中的作用[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6(4):111-114.

银行会计专业技术范文第5篇

【关键词】 人民银行;

信息技术;

审计

信息技术在银行业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推动了银行业的发展。到2000年底,人民银行系统基本实现了电子化,初步形成了中央银行现代化技术服务体系。信息技术在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风险问题。如何做好信息技术审计,促进人民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合规、安全、可靠、有效运行,便成为人民银行内审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人民银行信息技术审计发展情况

人民银行内审司自1998年成立以来,针对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开展信息技术审计。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发展,人民银行信息技术审计在机构和人员配置、审计工作开展、规章制度建立及内审信息化建设方面都有了长足发展。

(一)机构和人员配置方面

2000年8月,人民银行系统在贵阳召开了首届信息技术审计工作座谈会。2001年,内审司专门设立了信息技术审计处。此后,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内审部门相继设置了信息技术审计科(室)或信息技术审计岗,明确了科室(岗位)职责、优化了人员配置,确定了信息技术审计的定位和方式方法,使信息技术审计逐步规范化、日常化。

(二)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从2001年开始,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先后对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统计监测、国库业务、货币发行、信贷登记、大额支付等信息系统以及外汇局有关计算机网络和业务系统进行了审计。2004年以来,人民银行加大了对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审计的力度,开展了机房、局域网、数据库管理等专项审计,还开展了科技服务外包、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管理等审计。2009年,人民银行总行统一组织53家机构开展了信息技术应用和系统运行管理专项审计;
2010年,人民银行全系统共对72家分支机构进行了信息技术应用与系统运行管理专项审计,此项审计的开展使人民银行信息技术审计由单项审计走向全面审计,整体水平上了新台阶。

(三)规章制度建立方面

在信息技术审计全面开展以前,人民银行总行通过借鉴和探索,2001年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内审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2003年又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审计规程(试行)》等规章制度,对信息技术审计的对象、内容、程序与方法等做出了统一规定。

(四)信息化建设方面

人民银行十分注重内审信息化建设。2007年,总行内审司在分支行原有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开发完成了《内审依据电子手册》,为内审人员学习和工作提供了方便。2009年,总行内审司完成了“人民银行内审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试运行和推广工作,应用范围已覆盖所有地市中支以上的单位,大大提高了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同年,总行内审司购买了ACL审计软件,在有关审计中应用ACL对国库业务进行了审计,促进了计算机辅助审计手段在人民银行信息技术审计中的应用。

二、基层央行信息技术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从近几年的实践看,人民银行信息技术审计工作正逐步走向规范化,在加强人民银行内部控制建设,防范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信息技术审计在人民银行还处于探索完善阶段,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定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制约信息技术审计的发展

部分审计人员对信息技术审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由上级行组织开发的信息系统绝对是安全可靠的,即使系统本身存在缺陷,也不属于基层央行处理范围。审计观念滞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层央行信息技术审计的应用与发展。同时,基层央行虽然成立了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但个别领导对系统存在的风险认识不足,对信息技术审计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与支持,不利于信息技术审计的发展。

(二)系统推广与审计工作脱节,信息技术审计介入滞后

信息技术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对系统功能、层次架构和技术细节等方面有很深的了解,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目前,人民银行系统的大部分信息系统都是由总行科技司统一规划、研发,然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而信息系统从设计开发、安装调试到推广建设以及内控约束机制的设计和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基本上都是由科技部门和业务部门联合实施的,整个过程缺乏内审部门的介入和参与。业务人员在提出应用系统的需求时,只是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提出要求;
科技人员在开发系统时,也只是简单地满足业务人员提出的需要,并没有考虑审计人员的需求,在编写程序时没有给审计人员预留接口,导致信息技术事前、事中审计不易开展,大大降低了信息技术审计的审计效率和效果。

(三)信息技术审计工作的内容、手段和方式有待完善

一是基层央行信息技术审计仍以合规性审计为主,侧重于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基础设施管理情况、系统管理使用等方面,审计层次较低。二是由于部门间协调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原因,审计方法以面谈法、观察法、问卷调查法、查阅文档资料等审计方法为主,而计算机系统内部运行安全性审计常用的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方法,如审计软件法、数据检测法、嵌入审计模块法等在基层央行审计实践中却很少用到,信息技术审计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三是内审部门未实现与其他部门联网,无法从系统处理过程中发现风险苗头,以此来确定审计对象和目标,从而浪费了自身和被审计部门的时间。

(四)信息技术审计的规范化、标准化滞后

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广使得旧有的某些审计规章制度已不能完全指导和规范信息技术审计实践,而内审部门也缺少对有关信息技术审计实践经验的总结,不能系统有效地将有关概念、工作流程和技术方法归纳起来,形成详实可行的审计工作指引。同时,部分业务电子化进程加快,而相关管理规定未能及时出台或完善,使得内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明确的审计标准,审计依据也比较缺乏。

(五)复合型人才短缺,培训模式单一

信息技术审计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它要求审计人员不仅有较强的计算机知识,而且要熟悉人民银行的各项业务。目前,基层央行的大多数审计人员尚未完成实施信息技术审计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转型,队伍建设总体上无法满足信息技术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人民银行系统虽然加大了对审计人员信息技术审计培训的力度,但是培训模式相对单一,培训名额较少,且受训人员的自身素质及接受水平对本单位开展再培训也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各业务部门开展业务系统推广使用、升级等培训时也是以本专业人员为主,内审人员无法参与其中,很难获得相关最新知识,影响了审计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基层央行信息技术审计的建议

(一)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对信息技术审计重要性认识

内审人员要提高风险意识,转变观念,正确认识信息技术审计。一是要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审计成果利用率。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与被审部门共同分析问题成因,为相关部门加强管理提供建议。二是要树立全程跟踪、整体审计的观念。审计人员要参与到信息系统的设计和开发中,将信息技术审计和风险评估相结合,适时调整审计重点,真正做到信息系统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相结合,逐步向风险导向型审计转变。同时,基层央行领导对信息技术审计应给予更多的关心与重视,加大人力、技术、资金等各类资源的投入,树立起信息技术审计的权威性,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强化事前、事中审计

由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投入运行后改变成本高,所以内审部门应该提前介入,对新系统的立项、开发、测试和验收等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督审计,强化事前、事中审计,从而完善审计内容,有效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通过事前介入,内审人员可以及时提出审计业务的功能需求,要求科技人员编写程序时给审计人员预留接口,特别是要求系统最大限度地留下业务人员操作和业务处理流程的痕迹,为审计人员留下充分的审计线索。同时,基层央行要建立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科技部门和系统应用部门在进行系统开发、购买、重大修改等重要事项时要通知内审部门参加,并及时将制定的操作规程等发送给内审部门;
审计人员要积极参加科技和系统应用部门的会议,了解系统的最新情况,并就审计时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科技和系统应用部门进行通报和反馈,更好地发挥信息技术审计的作用。

(三)拓展审计内容,完善审计方式、方法

信息技术审计应以风险为基础,将信息系统的开发、购买、验收等方面作为信息技术的部分审计内容,置于内审的有效监督之下,从而有利于及早发现系统的缺陷和漏洞。在审计手段和方法上,要强化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由总行牵头,研究开发一套审计软件,在全国推广应用。这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在开发审计软件的同时,需要完善和改进央行各项业务系统程序,在各业务系统程序和管理信息系统上留有审计接口,建立起与被审计部门业务接口直接切入、数据信息共享的全方位立体信息系统。同时,基层央行应积极推行参与式审计,充分发挥被审计部门信息技术人员的作用,大力提高信息技术审计的质量水平。

(四)实现信息技术审计标准化,规范审计流程

随着信息技术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化,根据审计工作的发展需要和各项业务系统的升级变化,结合国际先进经验,及时修订完善审计规章制度、补充更新审计依据便成为我们工作的一个重点环节。同时,有必要结合多年的信息技术审计实践经验,系统地将有关概念、内容、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法等进行归纳总结,形成详实可行的信息技术工作指南,给审计工作提供指导,规范审计工作。

(五)创新培训模式,加强基层央行内审队伍建设

一是充实内审部门的科技力量。基层央行在为内审部门配备人员时,要考虑专业结构,合理增加计算机专业人员。通过审计专业培训,使其成为既精通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又懂审计的复合型人才。二是加强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模式。首先,加大对现有审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强调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审计人员充分了解信息系统安全常识及操作规程,更好地与传统审计知识相融合,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其次,注重部门再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基层央行在派员参加总、分行信息系统培训时,要注重选派人员的个人素质,在自身充分掌握培训知识的基础上,能够在部门开展再培训工作,将培训内容完整准确地教授给其他审计人员;
再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网络培训平台,扩大培训覆盖面,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
最后,通过沟通协调机制的建立,使内审人员有机会参加所有业务部门组织的业务系统推广升级培训班。同时,内审部门举办培训时,也可以邀请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使得他们既能从信息技术、业务流程控制的角度考虑问题,又能从内部审计的角度出发,从而采取有力措施全面促进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李民生,熊平兴.对我国人民银行信息技术审计的探讨[J].华南金融电脑,2007(1):24-25.

[2] 陈震宇.浅析人民银行信息技术审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济南金融,2007(3):7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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