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综治工作计划【五篇】(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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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医疗服务监督科是特殊的一年,一是科室人员变动大;二是增加了新的职能,6月份将传染病防治监督牵头职能交给我科,7月份将计划生育执法职能交给我科,8月份市卫生计生委又将100张病床以下的医疗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综治工作计划【五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法院综治工作计划【五篇】

法院综治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科室综合管理

2014年,医疗服务监督科是特殊的一年,一是科室人员变动大;
二是增加了新的职能,6月份将传染病防治监督牵头职能交给我科,7月份将计划生育执法职能交给我科,8月份市卫生计生委又将100张病床以下的医疗机构的校验工作交给我局,下半年我科工作量一下子增加了一倍。为切实完成工作任务,不辜负局领导信任,医疗服务监督科切实加强科室管理。年初制定了《医疗服务监督科岗位职责说明书》,分解了综合目标任务,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
科室特别注重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让科室人员旁听案件合议的方法,学习执法程序和局内部运行规程,使新手尽快适应工作;
严格执行局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考勤管理,严格工作纪律;
科室内部充分发扬民主,发挥科室人员主动性,和谐同事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全年未发生一起影响综合治理案件。

二、思想政治工作

2014年,是全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年,在局党委统一安排下,全科人员认真组织学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的各项学习材料,认真查摆“”问题,密切结合实际,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落实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要求,科室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教育计划》、《行风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积极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努力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深刻领会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投身“全省文明卫生监督局(所)”创建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科室人员全年未出现因工作作风和廉政方面的投诉案件。

三、业务工作

(一)医疗服务监督工作

1、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国家卫计委等六部门部署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时间要求是自2013年9月-2014年9月,历时一年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执法行动,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我市制定了专门工作方案,联合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计生委等部门,成立了以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局局长黄剑云为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二是,建立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制度,将“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监督局内设的医疗服务监督科。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从2013年9月初到2014年7月底,我市组织4家成员单位先后开展了10次大规模专项行动。行动中,我们不但注重治标,而且侧重于查源头,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约16845人次,出动车辆约2618辆次,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城市生活美容机构等约7689家(城区700余家)。共办理各类违法案件209起(城区59起),其中无证行医案件107起(城区13起),各类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案件75起,违反“两非”行为案件27起,罚款67.40万元(城区1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8起(城区2起)。其中共取缔各类非法行医活动(责令停止执业)138户次,拆除非法医疗广告牌125块,没收各类医疗器械513件,没收药品38箱。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市医疗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无证非法行医得到了有效治理,药店坐堂行医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有了一定保障。

2、巩固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小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为我市首创。为巩固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今年我局制订了量化分级与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衔接制度,结合医疗机构校验,对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行了创新。7月1日下午,城区小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考核表彰暨培训大会在美乐大酒店成功召开。市城区和武当山特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厂矿企事业单位门诊部(医务室、卫生所)、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和计生委主任黄剑云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大会对50家A级示范单位进行了授牌。7-8月,我局抽调“三甲”医院的院感专家,组织专班,对全市19家民营医院进行了检查评审,9月在全市民营医院会议上,通报了评审结果。

3、加强医疗广告管理:2014年,省将医疗广告审查、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权下发市级,市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下发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医疗广告审查的通知》(十卫办发[2013]98号)文件要求我科对医疗广告审查、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工作进行初审,今年以来共审查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3家,医疗广告27家。由于《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处罚措施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监督部门监管难度大,为了有效遏制违规医疗广告行为,我市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监管方法。2014年5月29日,由市卫生计生委纪检委和市卫生监督局联合对我市9家违法医疗广告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会上认真学习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规定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此次约谈上升到纪律检查层面,用《九不准》进行约束,是我市监管医疗广告行为的一次方法创新,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思想上有了新的认识,有效规范了各级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医疗广告的行为。

4、依法公告注销医疗机构: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城区小型医疗机构中存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长期歇业、未按时进行校验等问题。为规范小型医疗机构管理,必须依法对这些单位进行处理,经摸底和逐家上面调查,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办公会议研究,11月10日,依法在《日报》上对12家机构(个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了公告注销。

5、采供血监督检查:6月我局组织人员对市中心血站(含竹山站)、郧县单采血浆站分别进行了两次监督检查,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10月再次对市中心血站和郧县单采血浆站。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

1、院感检测工作:今年由于疾控中心检测收费标准提高了,我科经多次协商,统一了检测采样标准,采样份数既趋公平合理,又不增加相对人负担。今年,共检测305家医疗卫生机构,共采样1648份。共对检测不合格单位8家进行了依法罚款处理。

2、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1月28日~29日,市卫生监督局党委书记张勇同志亲自带队对城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我局还结合医疗机构院感检测工作队城区386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了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依法下达责令改正《卫生监督意见书》97份。

3、加强埃博拉出血热防控监督检查:按照省、市统一安排,今年11月8~12日,我局和两区卫生监督局分别对辖区84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家民营医院、6家“三甲”医院进行了督导检查。

4、医疗废物管理:按照省卫生计生、环保两部门联合文件要求,为防止医疗废物污染,保障人体健康,8月22日至25日,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卫生监督局联合组织了市医疗废物专项检查。经统计,全市县乡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80%以上。我科今年共对4家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计划生育执法工作

1、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为贯彻落实省委政府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市关于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十人口领字[2014]11号文件),建立了孕情监测制度、超声诊断仪和检验技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实名登记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等五项制度,明确各级纪检、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职责,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在深入贯彻各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采取区域协作、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2、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全市111家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许可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从事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相关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我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总体情况较好,均按照许可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从事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人员均取得有相应资质,相关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健全。全市共检查111家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共查处违法案件5起,市级、县级、乡级分别为1、3、1起,共罚款4.45万元。

3、开展打击“两非”行为的监督检查:7月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全市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共成立11个检查组,对全市打击“两非”工作进行检查。全市共检查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共1342家。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医疗市场、药(房)店等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执法当中,切实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2014年全市共查处“两非”案件26起,其中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9起;
开展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17起,移送纪检部门3件,移送药检部门4件,移送公安部门1件,行政处分7人,没收违法所得11797元。

4、城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今年3月,我局对城区16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调查,除市计生站、张湾区计生站、经济开发区计生站(开发区医院)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外,其他市级7家、两区下设的10家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均在开展诊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机构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总数的85%。为此,我局写出了调查报告报市卫计委,今年8月,市卫计委下文撤销城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此我科先后组织了两次专门检查,坚决制止其开展诊疗活动。

(四)查办违法案件

医疗服务监督科2014年共查处医疗服务案件28起,其中移送公安机构2起,罚款26起(金额86000元),自动履行率达90%。另外,采取强制措施(取缔)2起。

法院综治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领导重视。按责任制要求,局党组四次专题研究计生工作,由党组书记分管计生工作,确定了计生专干将计划生育列入了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对局下设机构财政所签订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书,严格按责任书的内容工作打分,并建立了乡镇计生经费投入情况季报制度。全年进行了两次乡镇计生经费到位情况的督查工作,督查前做方案,对各乡镇财政所提供的数据,资料真实性进行了核查,对不按时报送报表或资料不全的所,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在责任制中酌情扣分。至月底,县本级财政计生经费拨入万元,乡财政计生经费投入万元,确保了计生事业费投入到位,使全县的计生工作运转顺利。

三、加强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计生工作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对计生综治工作的认识,增强计生综治工作的责任感,推动本系统计生工作上新台阶。今年我们加大了计生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把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首位。一是对在职干部职工采用开会及集中学习的方式,专门组织学习有关计划生育文献的政策和法规,传达各级有关计生工作会议的精神;
二是对离退休干部职工、院内家属则采取印发有关资料,下发到人到户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通过这些方式,把计生政策、法规宣传落实到各股室、所和家庭,使人人都懂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个个都自觉做好计划生育的工作。局领导还特别关心局机关育龄妇女及生殖健康问题,专门在××年月份组织妇女到县妇保站做全面妇检,确保妇女的身体健康。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计生工作的落实。为确保我系统计生工作不出差错,我们着重抓了计生有关制度的建立与落实。诸如在生育、妇检、节育、外来户与流动人口的计生合同管理,下属股、所的计生责任,机关、宿舍计生信息、计生督查工作等方面都按上级要求建立了一定的制度,并将各股室、各所计生工作列入了财政系统双文明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权,由于有章可循,使得本系统计生管理工作日趋规范,未发现违法生育现象。

法院综治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去年人口计生工作回顾

去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支持监督下,在上级计生部门精心指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广大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同心协力、艰苦奋斗,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继续保持“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荣誉,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名列长沙市四县(市)前茅,在全省计生综合排名中位居第四方阵第一,获得“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全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红旗单位”等荣誉称号。

1、人口计生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基层计生工作逐步实现“三个转变”,即以应付检查为主向以经常性工作为主转变,以事后处理为主向以源头管理为主转变,以“单打独斗”为主向以综合治理为主转变。二是经常性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改革考核方式,在考核内容上由“统计”一统天下变为按业务分十条线千分制对乡镇进行考核,在考核形式上由一年两次检查变为常年督查。成立“计划生育常年工作督查组”,不定期对乡镇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各乡镇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了乡镇工作的经常化。三是流动人口管理不断规范。以利益导向促进流动人口查环孕检、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从源头上控制了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省内“一盘棋”工作,按照便捷高效、无缝对接、实现零差错的工作要求,率先全省全面完成全员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开展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互动,流动人口管理效果明显。四是协会作用进一步发挥。各级计生协会紧紧围绕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总体部署,主动融入“三级联创四到基层”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计生村(居)民自治,并以“5.29”协会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救助贫困母亲”、“送计生保险”等生育关怀系列活动,协会的宣传、服务、监督等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人口计生工作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不动摇,继续实行分类指导和考核的评估机制,加强了对人口计生目标完成情况的全程监督。二是强化了队伍建设。在加强县、乡、村三级计生队伍建设的基础上,以落实组级信息指导员待遇为突破口,促进了组级信息指导员队伍的重新组建和调整充实;
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着力点,加强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下乡指导、积极送计生干部到省市计生部门和专业医院培训等方式提升计生干部业务能力。三是加大了违法生育打击力度。在政法委、法院、公安和各乡镇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集中执法行动,在全县形成了打击违法生育的强大声势,有效维护了生育秩序,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常态化奠定了基础;
联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在全县各医疗、保健、计生服务机构实行妊娠十四周以上B超检查和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在此基础上,建立“孕情信息实时通报”系统,有效控制违法生育和“两非”行为。四是强化了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了计生综合治理网络,综治单位增加到23家,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县直单位绩效考核体系,细化县直综治单位的计生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和奖罚措施。加强督查指导,强化各级各部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职责。整合部门力量,各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了“县委、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

3、计划生育服务进一步优化。一是宣教引导效果明显。以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为依托,完善、规范了计生工作阵地,涌现了一批在全市起示范作用的阵地;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户外公益宣传牌、电视媒体宣传、举办“5.29”协会活动等多种方式及时有效地宣传了政策,服务了群众。二是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全面落实政策推动措施,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去年共落实五项奖扶资金259.281万元。以“政府买单、免费检测”的形式,全面开展优生检测和出生缺陷干预,切实降低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三是硬件建设步伐加速。积极争取省计生委支持,全县11个乡镇纳入“国债”项目计划,县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加快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建设步伐。目前,全县8个乡镇计生服务所达到省“四优一满意”服务所标准。同时,从省、市争取70多万元站所建设资金和设备,进一步支持了县、乡服务站所建设。四是技术服务切实改进。在全县开展“心系国策,免费服务村村行”活动,计生服务站、所医务人员进村入户为广大育龄群众开展妇科病免费查治,已累计免费查治7万余人次,为群众减免检查诊治费用三百余万元;
开展“技术比武大练兵”活动,促进了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升。

法院综治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切实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

自觉地把“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度有规划和实施计划,年终有总结。院党委和院长办公会定期开会,专题研究部署和实施计划工作,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加以解决,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加强领导,医院成立了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日常工作。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上季度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形势,传达上级精神,布置下季度任务。确保“两个到位”:一是从事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专、兼职人员确保到位,除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外,医院还成立了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一名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了4名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的骨干队伍,健全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做到事事有专人负责,确保落到实处:二是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的教材和经费确保到位。从不打任何折扣,宁可其他方面节省一点,也要保证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凡市综治委要求购买的普法教材,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热点岗位人员均能做到人手一册。我们总是确保足额到位,每年用于购买普法教育的教材和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费约人民币近两万元,远远高于市综治委要求的年人均标准。自编下发普法依法治理材料近3000份,保证了全院职工学法之需,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医院先后多次荣获国家、省、市各级荣誉称号,被评为河南省文明单位、信得过医院、卫生系统先进集体。

二、广泛宣传,形式多样,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教育。

医院通过全院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及各科室、病区组织的科会,广泛深入发动,反复宣传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及具体实施措施。通过宣传教育,人人了解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对保证国家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有序进行,对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谐社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实施依法治理方略,普法是基础。医院在制订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时,将有关法律知识、法规条例列入学习内容。医院领导班子带头组织学习党委定期安排法律知识学习,班子成员自学“四五”普法干部读本,并在学习活动中交流学习体会,增强班子成员处理医院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将普法学习贯穿于科室每月一次的政治学习中。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并对参学人员组织考试,做到人人参与,个个合格。

五年来,医院“四五”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先后20多次组织中层干部、各党支部书记、支委、院党员代表会议,由组长、副组长或院领导组织了《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印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标准(试行)》的通知、《全国救灾防病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污水处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病历书写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的学习教育。举办了23次专题学习讲座,对全院职工分批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参加人数达2800多人次,参加学习率达100%。先后出版20期(60块板子)宣传专栏,5次动员大会,法律文艺宣传1场,院部组织学法理论考试12场,参考人数达1200多人次,合格率为100%。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感染管理控制科、防保科等科室分别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试近60场,参考人数达4600多人次,合格率为98%以上。党委中心组雷打不动地坚持学法制度,每年专题学法1-2次不等。医院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坚持每年亲自为职工讲法至少一次。先后多次邀请有关领导、专家来院进行法律法规讲座和党课教育。

三、完善制度,严格奖惩,确保依法治院各项措施顺利落实。

我们制订了“四五”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规划。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及具体措施,将普法工作纳入医院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医院除不折不扣地执行卫生部、省、市卫生厅(局)规定的各项医疗工作的规章制度外,还分别制订了“四五”普法学习培训制度、车辆管理方案、创建平安医院实施方案、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安全日巡查制度、锅炉房操作规程、污水处理室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药剂管理办法、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疫情报告管理制度、消防应急预案等等规章制度以及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使全院医护员工都置身于制度的约束和管理之中。

层层落实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每年年初,医院与科室签订综合目标责任制时,将全年的普法教育任务和依法治理的要求列入考核内容,并以责任书的形式,下达到科室,医院与科室签订责任书,科室与个人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局面。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的科室,在考核时按实扣除绩效工资。对于每一期普法教育活动,都能做到有要求、有布置、有检查,结果与科室和个人的绩效工资挂钩,奖优罚劣,按季兑现。规定凡职工普法教育讲座每缺一次扣当事人绩效工资10元,普法教育考试无故缺席一次不参加扣当事人20元绩效工资,考试不及格一次扣当事人绩效工资10元,并要求进行补考。对在上级组织的普法教育考试中成绩不好,影响到全院荣誉的科室除与绩效工资挂钩外并追究该科室或病区主要领导者的责任,有力地促进了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医院中层以上干部平时注重学习法律法规,自觉运用法纪知识指导各自的行政和医疗管理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依法治院要求做到民主化与法制化的统一,在医院管理中长期坚持院务公开制度,对医院重大的活动、人事任免、财务收支、组织发展、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定期在院务公开栏和指定地点公布、公示,让全体职工了解医院的大事和具体情况,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增加决策的透明度。医院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职工代表大会,对医院领导干部进行测评,收集职工对医院管理及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医院院务公开工作2003年获南通市院务公开先进集体,2004年获江苏省院务公开先进集体称号。

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医院在学法普法的同时,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尤其2003年下半年以来,加大了对药品回扣、收受红包、器械采购、失窃等热点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先后出台、更多政法稿件在政法秘书网完善了卫生行风监督制,热点问题公示制、社会服务承诺等等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问卷调查、出院病人问卷函调、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参加南通市局和如皋市行风办组织的民主测评行风、召开病员工休座谈会、在门诊、病房楼多处设立病员意见箱、实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公示制、费用查询制、一日清单制等等多层次多视角的监督制约措施,对促进卫生行风的早日净化,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医院积极贯彻执行市综治办、安全生产领导组的指示精神,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拨出专款,为财务科、药房、药库、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安装了防盗门窗、红外线摄像探头和报警装置。医院主动与驻地派出所联系,洽谈治安联防问题,预防扒窃、夜间组织人员对大院内进行巡查,谨防偷盗。从2004年7月起,医院与保安公司签订了治安保卫合同,重金聘用24名保安人员常年24小时在院负责保安工作。同时对院内车辆加强管理,发现未加锁或无锁的车辆代为保管,保证就诊人员随时可以找到自己的车辆。院内职工车棚24小时值班,确保车辆安全。在医院综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医院各部门、科室紧密配合,齐抓共管。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有效地预防了偷盗、失窃案件的发生,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法院综治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人口结构改善、社会性别平等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 〕 250号)精神,现就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意义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人口结构中的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十一五”期间,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从125下降到116,但仍高于103—107的正常值,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将会导致人口性别结构严重失衡,引发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一定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把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深刻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迫切需要。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综合施治,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工作目标

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到2015年,性别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观念深入人心,形成比较健全完善的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母婴保健、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更趋完善,基本消除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和溺弃女婴等现象,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三、工作措施

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力度,积极构建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全程服务、严查“两非”、规范管理五项措施,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努力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一)强化宣传倡导,营造宣传氛围。

加强宣传倡导,转变群众生育观念,规范群众生育行为,是综合治理工作的治本之策。紧紧围绕深化领导认识、转变群众婚育观念这一核心,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倡导工作,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加强高层倡导,建立人口理论进党校制度,在各种学习培训班上安排人口理论课程。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免费宣传品发放、“计生赶场”宣传活动、院坝会等形式,传播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引导群众转变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强采访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赢得社会各界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视和对女孩生存成长环境的关注。

(二)建立利益导向,促进政策推动。

加强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利益导向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发展能力,是综合治理工作的关键措施。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和政策统筹,推动出台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农业部门要依法保障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土地承包权和其他权益,在农业技术推广、农民技术培训、沼气推广、万元增收等项目中,对计划生育女孩家庭予以优先安排。民政部门在村规民约制定和修改中,要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人力社保部门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等工作中,要尽力向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倾斜。扶贫部门在安排扶贫致富项目时,同等条件下要对计划生育贫困女孩家庭实行优先,并优先优惠安排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参加各种扶贫培训。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惠民政策时,要关注关照计划生育女孩家庭,采取多种措施,帮助解决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具体困难。继续执行农村独生女报考市内高校和初中升县内职高中加分照顾政策,加大“助学工程”力度,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女孩完成学业。相关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鼓励男到女家落户等有利于提高女性地位的婚居模式。要多渠道多形式创造条件,鼓励、帮助女孩上学、女性就业、提升女性地位,从根本上解决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切实转变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

(三)加强孕情监测,提供全程服务。

开展孕产期全程服务是掌握孕情、防止性别选择行为的有效手段。要把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结合起来,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监部门要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胎儿性别鉴定管理、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登记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出生死亡报告、孕情监测随访服务等制度,严把性别鉴定、终止妊娠、B超人员持证上岗等关口,有效防止“两非”行为。要将有效预防性别选择行为的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关注重点人群,重视源头管理,认真做好孕前咨询、孕情监测、产后随访等工作,把孕产期全程服务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各村(居)要准确掌握怀孕夫妇人员情况,对合法怀孕的要随访服务,对非法怀孕的要作好思想工作,及早采取补救措施。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建立孕产期生殖保健服务档案,定期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动员怀孕妇女住院分娩,落实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对产后妇女定期随访,指导科学育儿,保证母婴健康,防止女婴被遗弃和非正常死亡。要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双向服务管理,从源头上防范流动人口“两非”行为。

(四)严格依法管理,严查打击“两非”。

禁止全县任何医疗保健机构、生殖健康服务机构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依法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机构和责任人的责任,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举措。人口计生、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协作联动,建立健全定期督查机制,监督检查防止“两非”行为相关监管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
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
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动群众提供“两非”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并加以保护。加强执法监察,对从事“两非”的机构和人员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协作查办跨区域“两非”案件。

(五)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实现部门人口信息共享,是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的重要保证。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人口计生、卫生、公安、统计等部门要建立相关信息收集、统计和共享制度。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等资源,加强统计分析,准确掌握出生人口性别比真实情况。公安部门要定期向人口计生部门通报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情况。统计部门要及时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数据,同时做好数据的统计分析。

四、加强领导,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供有力保障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真正取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任务,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各乡镇(街道)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部门配合。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合力。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衔接工作,形成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政策环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实现住院分娩、流产引产、户籍登记、入学、婚姻等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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