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意见【五篇】(完整)

时间:2023-07-23 20:0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一2020)》、《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学工作意见【五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教学工作意见【五篇】

教学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一2020)》、《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精神,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与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2、发展目标。到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二年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重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幼儿园总数50%以上,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5%。至2020年,普及学前二年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有较大发展;
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幼儿园总数70%以上,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

3、发展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大力发展农村公办幼儿园,积极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坚持规模与质量并重,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二、加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

4、科学规划幼儿园建设。学前教育纳入全市和各乡镇、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测算学龄前儿童数量及分布,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数量、规模与布局。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城区结合城市发展实际,行政新区新建市第二幼儿园,由教育局直管;
城西建好六亩塘镇中心幼儿园,城北建好蓝办中心幼儿园,城南建好石马山镇中心幼儿园,分属一办两镇管理。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需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并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各乡镇(办事处)应统筹规划本乡镇学前教育的布局与发展,着力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

5、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要以农村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为重点,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要求规划和建设,分类指导,整体推进。2012年,结合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规划,建设好荷塘镇、安平镇、杨市镇、斗笠山镇、水洞底镇及湄江镇5个乡镇中心幼儿园。至2015,确保每个乡镇、办事处建设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适当建设一批村级幼儿园。至2013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数占全市幼儿园所数的40%;
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达到13000人左右,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40%以上。

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间接补偿形式,或者直接补贴民办幼儿园适当保教费,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办学水平评估合格后予以认定,挂牌服务,其名单向社会公告,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不得高于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落实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惠政策。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标准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免征营业税。用水、用电、用气按关于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规定执行。

三、保障学前教育发展经费

6、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要在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要拓宽学前教育经费筹措渠道,确保公办幼儿园建设、教职工工资以及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所需经费。落实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规划项目配套资金。设立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重点支持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发展。

7、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公办幼儿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综合成本、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由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制定收费标准。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对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进行经常性检测,公布社会平均办园成本,引导民办幼儿园根据相关规定和当地实际确定好收费标准。同时要防止恶性竞争,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

8、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学前教育给予资助,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保障留守儿童入园,有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

9、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捐资发展学前教育。根据学前教育发展规划,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幼儿园。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形式支持幼儿园建设、设施配备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入园。

四、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10、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全面实施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严把入口关。幼儿园新任教师需在持有资格证人员中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11、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编制部门要根据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在新一轮核定全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编制时,富余编制通过转岗培训合格后可优先调节为幼儿园教师编制。在职中小学教师中第一学历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通过继续教育,可调整至幼儿教师岗位。

12、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启动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每年选拔招收适量优秀初中毕业生参加省、市定向培养,解决专业幼儿教师严重短缺问题。制定幼儿园教师年度培训规划,健全培训体系,落实培训经费,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提高在职幼儿教师学历水平及业务水平,全面提升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

13、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工资,确保国家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落实到位,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要逐步达到同职级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公办、民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在享受社会保障、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对优秀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表彰。

五、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14、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坚持保教并重原则,以科学保教观指导学前教育发展。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注重幼儿安全和习惯养成,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建立幼儿教师用书和教育资源包推荐制度。鼓励幼儿教师积极开发园本课程,制作教、玩具及活动器械,为幼儿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完善保教管理,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督体系。

15、建立学前教育分类定级管理制度。实施优质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程。充分发挥市幼儿园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的辐射示范作用,力争再创1-2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新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按照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建设。激励扶持一批办学规模大、办学效益好、办学理念先进的民办幼儿园创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评选出一批市级示范性幼儿园。通过分类定级,有效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带动与指导作用。鼓励各类示范性幼儿园通过举办分园、托管薄弱园等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帮助薄弱园提高办园水平,以多样化办园的形式满足家长和社会的需求,让更多幼儿能享受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全市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16、加强幼儿园与家庭、村镇、社区的合作。充分利用幼儿园和社区、村民自治组织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能力。

六、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17、明确学前教育管理职责。实行政府统筹、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市人民政府成立学前教育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教育局设立学前教育管理股室,负责全市学前教育统筹规划和管理、保教质量监管、安全考核、公办幼儿园年度考核、民办幼儿园审批及年检等工作。发展改革局和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学前教育年度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分年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数量和新增学前教育学位。财政局负责落实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政策,确保公办幼儿园建设、教师工资等所需经费,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物价局负责分类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通过成本核算,指导民办幼儿园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分类落实幼儿园建设标准和制定用地规划。编委办按上级规定落实好幼儿园教师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职称(职务)评聘等政策。综治委牵头制定幼儿园周边环境管理办法。公安局牵头制定园车管理办法。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并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各乡镇、办事处负责举办乡镇公办幼儿园,提供公办幼儿园的办园场地和设施,负责所属幼儿园的相关经费补助、安全监管等工作。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负责本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工作。

18、规范民办幼儿园审批程序。举办者申办民办幼儿园,需向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提出申办许可证的书面报告及有关材料。乡镇中心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呈报教育局审核。教育局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举办者提供的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议,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颁发《办学许可证》。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应到民政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并报卫生、卫监、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取得食品卫生、校车、消防安全验收等相关文件。教育行政部门要协同各乡镇、办事处定期组织人员对无证办园进行清理排查,对不够条件的民办幼儿园要限期整改,整改后达到要求颁发办园许可证,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

教学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加强学习,打牢思想基础。

对第一阶段的思想发动、学习教育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在学习教育上狠下功夫,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抓好群众观点教育,抓好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对未深入学习的主题重新开展学习活动,制作学习明白纸、学习手册,分发读书笔记本,采取领导督促,干部自觉学习的方式将学习日常化、规范化。以“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为主题,专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书写学习体会。党员干部在进一步学习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系列讲话、特别是在兰考的重要讲话基础上,以焦裕禄等先进典型为榜样,把自己摆进去,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和作风实际,谈认识、讲体会、找问题。一把手带头,其他班子成员轮流发言,把学习交流会开成学习教育的推进会。

二、更加注重聚焦“”,深入听取意见、找准问题。

一是单位一把手带头端正态度,深刻认识基层反“”的极端重要性,严格对照指出的4大类25个问题征求意见、深入查摆,不避重就轻、走神散光。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门听取意见,特别是要深入基层一线、田间地头,到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和普通群众中间去听取意见,杜绝了用机关单位意见代替群众意见。三是着重听取群众对自身“”方面存在问题的反映,注重从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工作建议中,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工作问题折射“”问题,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问题、以办实事代替解决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

教学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学期即将结束,为做好期末及暑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贯彻执行。

一、时间安排

年6月10日(星期五)六年级语文、数学新授课结束,同时结束常识技能科的考查;
6月13日(星期一)毕业班进入期末总复习。

年6月24日(星期五)一至五年级期末考试,上午9:30开考语文,下午2:00开考数学。具体考务工作另文安排。

年6月25日(星期六)六年级毕业考试。

幼儿离园时间为6月24日,6月26日—6月30日为各园期期末结束工作时间。

二、关于期末考试考查安排

1、各校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考试报名工作,按时组织学生填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于6月29日前交初教室,一份留学校存档。

2、学期末一至六年级质量监测科目为语文、数学,其它学科可根据学科特点采取适当的评价方式给予评定。

3、语、数学科期末考试试卷由县局组织人员统一命题,统一印制。

4、毕业考试采取就近集中方式设置考点组织考试。考务工作由基层学校负责,考生坐位按期初学生花名册顺序,采取单人单位(另见毕业考试考务安排)。坐位顺序号于6月4日前通过电子文本发初教室(表格式样由初教室统一设计)。阅卷工作由初教室统一组织。

6、村级小学及教学点质量监测工作由各中心小学自行负责组织。

7、农村中小于6月23日上午安排人员领取一至五年级质量监测试卷。

8、各校组织完成期末各科成绩统计工作,并填写好“县小学期末各科成绩统计表”。城区以学校为单位,农村以中小为单位在期末结束前将各科成绩统计表报初教教研室。

三、其它工作

1、期末期间要注意做好学生,特别是学习有困难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在愉悦的心境下参加复习考试。

2、主动关心随班就读和留守儿童,关注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参加期末复习和考试。

3、组织人员做好招生片区内适龄(六周)儿童的摸底造册工作,特别要对在外就读的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情况进行摸底造册(注明入学时间和学校);
按照前三残儿少残疾类别编造名册;
扎实抓好前三残儿少随班就读及推荐到市特教学校就读工作。

4、认真整理毕业生档案资料。①填写并整理:义教卡、学籍卡、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花名册、毕业生毕业证发放名册、毕业生毕业考试卷。②根据学生升入中学实际情况造册,并将义教卡送学生升入中学。

5、认真回顾一学年来的工作情况,做好总结(学期工作总结、成绩统计表于学期结束前上缴初教室)。

教学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一、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是各级基础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贯彻落实〈*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的工作细则》要求,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牵头,省教材办负责教学用书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省教育厅工作职能分工,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和健全基础教育主管科室统筹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的机制,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的监管,规范学校教学用书秩序,保证国家相关政策贯彻落实。

二、严格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管理工作。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由省教育厅负责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制定下发《*省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选用目录》,除此之外,取消一切教学用书推荐目录。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七部委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向中小学校下发除教育厅规定目录之外的教学用书和教辅用书推荐目录和征订单,不准组织统一征订省教育厅规定目录外的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违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基础教育教学用书选用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时间性很强的工作。各地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教学用书选用工作的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工作。为保证教学工作的连续性,每一学科教材版本一经选定,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中途更换其他版本的教材。鉴于目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过程中中小学教材变化较大的实际,各地中小学起始年级教材版本选用暂不变动,特殊变更须经省教育厅批准。

四、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征订发行管理工作。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及时转发省教育厅规定目录,不准夹带任何其它目录和订单。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征订,按学科、版别、册次填写征订单,征订单一式三份,报县(市、区)教育局和发行单位,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后报市(州)教育局和省教材办备案。

五、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管理工作。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具体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损失和浪费。同时,维护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使国家的这项政策惠及每个农村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由学校核准实际在校学生数,按要求填写预订数,逐级上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征订发行工作的监管,定期检查审计,确保数字准确,及时准确发行到位。发行部门要依照合同约定将各种免费教科书送达全省农村中小学校,并负责合理的调换。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验收,并如实填写验收单。省教育厅依据省教材办审核汇总的全省免费教科书统计数据,会同省财政厅进行政府采购,划拨免费教材经费。

六、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须按照《*省义务教育循环使用教科书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各地教育局要责令所辖学校成立义务教育循环使用教科书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登记、发放、回收、统计、消毒、保管、更新等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循环教科书的使用管理工作。要为基层学校添置配备必要的图书储存、消毒设备和设施,保证循环使用教科书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学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一)学习内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廉政准则,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出台的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的文件,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
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
《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
《同志在正定》、《同呼吸才能心相印—在正定工作期间坚持群众路线纪实》;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制度规定;
关于苏区精神的重要论述,《关心群众生活,主要工作方案》、《反对本本主义》、《寻乌调查》、《兴国调查》、《长冈乡调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简明读本》、《红色》;
《筑梦之基》、《永恒的信念》、《红色故事汇》、《信念之光》、《九月》电视专题片。

(二)学习方式

1、采取集中学习会、个人自学、听专家辅导、专题报告、现场教学、党校教训、领导讲解、专题研讨、观看专题片等方式。

2、农业综合开发政策、项目管理知识、公务员职业道德、岗位工作技能知识。

二、听取意见

(一)听取意见重点:1、“”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建议;
2、涉及基层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和反映;
3、普通党员围绕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二)听取意见方式:1、向各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
2、组织活动对象深入“三送”联系村、项目建设区采取座谈会、上门等方式征询听取意见;
3、重视各级督导组反馈的意见,群众来信来电来访、96333等送上门的意见;
4、重视用好年度考核、干部考察、审计等信息。5、积极参与“大走访纳谏、大接访听诉”专项活动,开展调研和听取意见。

三、推进计划安排

1、3月12日前,研究制定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要求。报第六督查组审核后,上报县活动办备案。

2、3月12日上午,集中组织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

3、3月14日上午,集中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制度规定;
农业综合开发业务知识。

4、3月17日一天,集中组织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反对本本主义》、《寻乌调查》、《兴国调查》、《长冈乡调查》等;
观看《信仰之光》专题片。

5、3月18日,组织干部职工到“三送”联系村开展“大走访纳谏、大接访听诉”活动。

6、3月20日一天,集中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观看《筑梦之基》、《九月》电影专题片。

7、组织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时间按县活动办安排时间)

8、到“三送”联系点上党课(时间按“三送”联系点动员部署会时间)

9、3月20日前,副科级以上干部网上公开交流学习心得

10、3月24日至3月28日,分批次组织干部到“三送”联系村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调研,并按要求提交个人蹲点(接访)手记或破解难题案例。

11、3月31日前,分门别类梳理问题、意见建议,个人问题及时反馈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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