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毕业总结【五篇】

时间:2023-07-13 18:45:04 来源:网友投稿

我国高校目前会计核算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只计算支出,不计算成本,无法通过核算资料或会计报表直接提供教育成本信息。笔者根据自己多年成本核算的实践,结合高校经济活动的特征,提出以高校所设专业为成本计算对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前教育毕业总结【五篇】,供大家参考。

学前教育毕业总结【五篇】

学前教育毕业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校教育成本;
成本核算;
专业核算法;
约当毕业生法

我国高校目前会计核算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只计算支出,不计算成本,无法通过核算资料或会计报表直接提供教育成本信息。笔者根据自己多年成本核算的实践,结合高校经济活动的特征,提出以高校所设专业为成本计算对象,设置成本明细账,归集成本费用和计算高校教育成本专业法核算的方法。本文对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专业法核算的进行探讨。

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内涵及原则

(一)高校教育成本的内涵

高校教育成本是指高校在一定时间内为培养每名学生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是高校在校学生期间所消耗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总和。高校的教育成本从教育服务所耗费的人力资源主要有教师、教辅人员、为教学服务的行政工作人员等。物力资源主要包括日常教学中消耗的物料用品和教学用的固定资产。从价值形态上看,主要由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固定资产折旧费构成。从教育成本的负担者来看,主要由政府、社会、学校和受教育者个人承担,因为教育服务支出的资金来源于政府拨款、学校自筹与创收、社会捐助和学生的缴费等。

(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原则

高校必须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在进行教育成本的核算时,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
凡是不属于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能计入本期成本。

2.联系性原则。凡与高校教育无关的收支活动,一律不能计入教育成本。为避免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的相关性原则相混淆,笔者称之为联系性原则。

3.分类核算原则。高校教育培养成本按学校性质分类核算,并逐步过渡到按专业分类进行核算。

4.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高校在核算教育成本时,应严格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以正确核算教育成本。

5.简便性原则。高校由于历史的原因,没有形成成本核算的基础,成本核算制度若搞得过于冗繁,会增加高校会计核算的工作量,不便于推广实行。

二、教育成本专业法核算的含义与假设前提

(一)专业法的含义

具体来说,专业法核算教育成本,要按月归集各专业实际教育费用,但由于平时每月末一般没有毕业生,每年七、八月份或十二月份才有学生毕业,所以高校的成本计算期为年。一般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若高校学年与公历年度相差较大,也可按学年核算成本;
专业法平时每月末一般没有毕业生,可以不分配毕业生和非毕业生的成本,每年的七(八)月末或十二月末,采用一定方法分配计算毕业生成本和非毕业生成本。

(二)专业法的假设前提

高校教育成本受高等学校内外部多种因素的影响,若事无巨细地考虑每一因素的影响,则教育成本核算将无法进行。因此,必须明确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假设前提。

1.权责发生制假设。我国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中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将本期发生的收入和费用全部反映在收支报表中,不能正确地反映当期的实际收入和成本费用的情况。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和责任(义务)的实际发生期间来确认收入和费用,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便于准确地进行成本核算,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必须以权责发生制为前提。

2.毕业生质量同一假设。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中如果考虑毕业生质量等级的差异,这种成本核算很难进行。所以,必须以合格毕业生质量同一为前提,核算高校教育成本。

3.物价相对稳定假设。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价格是灵活多变的,若考虑每一时点的价格变化,成本核算将很难进行,假设物价水平相对稳定,在成本核算期内不发生明显变化,便于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核算高校教育成本。

4.高校学年与会计核算年度一致假设。实际工作中,高校的学年通常是每年的9月初到第二年的8月底。而财政拨款及高校会计核算都是采用的公历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它们的时间差异不便于正确核算高校教育成本。为了便于准确核算高校的成本,必须假设高校学年与会计核算年度一致。

三、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专业法核算程序的探讨

专业法作为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一种基本方法,其成本核算程序如下:

(一)设置有关教育成本核算账户

根据高等学校教学的特征和管理的需要,设置“教育成本”、“学生事务费用”、“教育辅助费用”、“教管费用”等总账账户。

1.“教育成本”账户

用于核算高等学校施教过程中发生的与培养学生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教职工的工资、福利费,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各项实习实验费、教材费、资料讲义费等直接费用,以及教育辅助费用、行政管理、学生事务管理、教学研究、后勤服务等间接费用。教育成本总账可按学生类别、专业设置明细账。“教育成本”账户的借方登记高校教学、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由“研究成本”、“教育辅助费用”、“学生事务费用”、“教管费用”等账户分配转入的费用。贷方登记结转合格毕业生的教育成本,期末借方余额表示在校生教育成本或者未完成学业学生的教育成本。

2.“学生事务费用”账户

用于核算高等学校施教过程中发生的与学生事务管理有关的费用,如学生活动费、招生就业费、学籍管理费、勤工助学基金净支出等费用项目。该科目所汇集的费用应在期末按一定标准在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分配后结转到“教育成本”总账及相应的明细账,该账户期末一般没有余额。

3.“教育辅助费用”账户

用于核算高等学校施教过程中发生的辅教育费用。如教育水电费、教育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维修维护费、劳保用品费、体育维持费、图书资料费、二级学院(专业系)的教学管理费等。该账户每月所汇集的费用,期末应按一定方法在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并结转到“教育成本”总账以及相应的明细账,该账户期末一般没有余额。

4.“教管费用”账户

用于核算高等学校施教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管理教育的费用,包括教育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及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公安保卫费用、行政办公固定资产折旧与维修维护费用、通讯费、车船费等。该账户所汇集的费用应在期末按一定标准在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分配后,结转入“教育成本”、“研究成本”等总账及相应的明细账,该账户期末一般没有余额。

(二)编制要素费用分配表,登记成本费用总账及明细账

依据各项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编制各项要素费用分配表,如教材费用分配表,工资费用分配表,折旧费用分配表等,根据各种要素费用分配表,登记教育成本、科研成本、学生事务费、教育辅助费、教管费用等总账和明细账。

1.教材、资料费用分配

每学期各专业学生领用的教材、教辅用书、实验、实习资料等费用,可以直接根据各专业学生领用的各种教材或资料的数量及其单价计算分配,记入各专业教育成本明细账。

2.工资费用的分配。

(1)若某教师在一定期间只从事一个专业的教学工作,则该教师的工资可直接计入该专业的教育成本明细账。

(2确定教师给不同类型学生上课的工作量折算系数,简称学生类别系数。设专科生的类别系数为0.95,本科生的类别系数为1,硕士生、博士生的类别系数分别为1.2、1.5。另外,计算教师实际工作量时还应考虑班级系数,如:单班上课班级系数为1,两个班合班上班级系数可设为1.4,三个班合班上班级系数可设为1.8,四个班合班上班级系数可设为2.2,等等。

(3)若某教师不仅从事教学工作,同时还从事科研工作,则其工资费用就应按其实际工作量大小分配计入教育成本和科研成本。这时首先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将教师的科研工作量折算为标准工作量,然后再进行分配。

教师参与立项支助项目的研究,可以按其获得支助经费的多少、项目级别、项目研究期限及本人排名顺序等折算实际工作量。将科研项目每万元支助经费折算一定的标准工作量(假设为A),项目级别系数可设为:校级1,院(处)级0.8,市厅级1.5,省部级2,部级2.5。

(三)计算分配各项间接费用

对于间接费用,应采用不同的分配方法,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专业的教育成本明细账中。高校的学生事务费、教育辅助费等间接费用可按学生类别、学生人数及各专业学生本学期完成学分比例等计算分配,并转入各专业教育成本明细账。

1.学生事务费的分配。学生事务费用可按学生人数比例分配。

2.教育辅助费用的分配。

(1)标准学生人数比例分配法。教育辅助费用可按标准学生人数比例分配。首先应确定各类学生的类别系数,这里的学生类别系数与工资费用分配中的学生类别系数不一定相同。如:专科生、本科生的类别系数可设为1、研究生(硕士、博士)类别系数可设为1.2。

(2)标准学分比例分配法。教育辅助费用也可按各专业学生所完成的标准学分比例分配。

(四)计算分配各专业毕业生教育成本

每年七月末(八月末或十二月末),根据各专业教育成本明细账所归集的成本费用,计算各个专业毕业生应分担的教育成本。各专业毕业生和非毕业生的成本可采用约当毕业生法计算分配。

某专业非毕业生、不合格毕业生约当合格毕业生数=∑(各年级非毕业生、不合格毕业生人数×该年级非毕业生、不合格毕业生累计完成学分比例)。

某年级非毕业生、不合格毕业生累计完成学分比例=该年级非毕业生、不合格毕业生累计已完成学分数/该专业合格毕业生应完成最低学分数。

某专业约当合格毕业生总数=该专业合格毕业生人数+该专业非毕业生、不合格毕业生约当合格毕业生数。

某专业某成本项目费用分配率=(该项目期初余额+该项目本期发生额)/该专业约当合格毕业生总数。

某专业合格毕业生应负担某成本项目的金额=该专业合格毕业生人数×该专业该成本项目费用分配率。

某专业合格毕业生总成本=∑该专业合格毕业生应负担各成本项目的金额。

某专业非毕业生、不合格毕业生总成本=∑(该专业非毕业生、不合格毕业生约当合格毕业生数×该专业各成本项目费用分配率)。

某专业某年级非毕业生总成本=∑(该专业该年级非毕业生约当合格毕业生人数×该专业各成本项目费用分配率)。

参考文献:

[1]石金明.高等学校成本会计研究[M].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7:164-194

[2]何小平.基于权责发生制的高校成本核算研究[J].改革与战略,2005(10):118-120

[3]王德春.高校教育成本与核算方法[J].中国农业会计,2007(1):18-20

学前教育毕业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 高等学校;
教育成本;
专业核算法;
约当毕业生法

专业法是以高校所设专业为成本计算对象,设置成本明细账,归集成本费用和计算高校教育成本的方法。专业法必须以权责发生制、物价相对稳定、毕业生质量同一、高校学年与会计核算年度一致等作为假设前提。专业法成本核算期为年,平时每月不需要计算分配毕业生和非毕业生成本,每年学生毕业当月的月末可用约当毕业生法计算分配各专业合格毕业生和非毕业生教育成本及各年级学生教育成本。

一、专业法的含义

具体来说,专业法核算教育成本,要按月归集各专业实际教育费用,但由于平时每月末一般没有毕业生,每年七、八月份或十二月份才有学生毕业,所以高校的成本计算期为年。一般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若高校学年与公历年度相差较大,也可按学年核算成本;
专业法平时每月末一般没有毕业生,可以不分配毕业生和非毕业生的成本,每年的七(八)月末或十二月末,采用一定方法分配计算毕业生成本和非毕业生成本。

二、专业法的假设前提

高校教育成本受高等学校内外部多种因素的影响,若事无巨细地考虑每一因素的影响,则教育成本核算将无法进行。因此,必须明确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假设前提。

(一)权责发生制假设。会计核算的基础有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我国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中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将本期发生的收入和费用全部反映在收支报表中,不能正确地反映当期的实际收入和成本费用的情况。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和责任(义务)的实际发生期间来确认收入和费用,根据权责发生制进行收入与成本费用的核算,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每个会计期间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便于准确地进行成本核算,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必须以权责发生制为前提。

(二)毕业生质量同一假设。高校毕业生的质量好坏,不完全取决于高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水平,学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其学习好坏不仅受学校教育过程的影响,还受学生自身心理、素质和努力程序的影响,如果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中考虑毕业生质量等级的差异,这种成本核算很难进行。所以,必须以合格毕业生质量同一为前提,核算高校教育成本。

(三)物价相对稳定假设。高校教育成本是高校开展教学、管理等活动过程中的各种耗费,不仅取决于高校教育过程中发生的实物性消耗量,而且还取决于各种消耗的价格水平。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价格是灵活多变的,若考虑每一时点的价格变化,成本核算将很难进行,假设物价水平相对稳定,在成本核算期内不发生明显变化,便于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核算高校教育成本。

(四)高校学年与会计核算年度一致假设。实际工作中,高校的学年通常是每年的9月初到第二年的8月底,与公历年度不一致,而高校的经费支出毕竟主要是由财政拨款弥补,而财政拨款及高校会计核算都是采用的公历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会计核算年度与高校学年之间的差异,不便于正确核算高校教育成本。为了便于准确核算高校的成本,评价高校的资金使用效益,必须假设高校学年与会计核算年度一致。

三、专业法的核算程序

专业法作为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一种基本方法,其成本核算程序如下:

(一)设置有关教育成本核算账户。根据高等学校教学的特征和管理的需要,设置 “教育成本”、 “学生事务费用”、“教育辅助费用”、“教管费用”等总账账户。

1、“教育成本”账户。用于核算高等学校施教过程中发生的与培养学生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教职工的工资、福利费,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各项实习实验费、教材费、资料讲义费等直接费用,以及教育辅助费用、行政管理、学生事务管理、教学研究、后勤服务等间接费用。教育成本总账可按学生类别、专业设置明细账。如:按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等设置教育成本二级明细账,按各专业设置教育成本三级明细账,按成本项目分别设置专栏。

“教育成本”账户的借方登记高校教学、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由“研究成本”、“教育辅助费用”、“学生事务费用”“教管费用”等账户分配转入的费用。贷方登记结转合格毕业生的教育成本,期末借方余额表示在校生教育成本或者未完成学业学生的教育成本。

2、“学生事务费用”账户。用于核算高等学校施教过程中发生的与学生事务管理有关的费用,如学生活动费、招生就业费、学籍管理费、勤工助学基金净支出等费用项目。该科目所汇集的费用应在期末按一定标准在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分配后结转到“教育成本”总账及相应的明细账,该账户期末一般没有余额。

3、“教育辅助费用”账户。用于核算高等学校施教过程中发生的辅助性教育费用。如教育水电费、教育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维修维护费、劳保用品费、体育维持费、图书资料费、二级学院(专业系)的教学管理费等。该账户每月所汇集的费用,期末应按一定方法在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并结转到“教育成本”总账以及相应的明细账,该账户期末一般没有余额。

4、“教管费用”账户。用于核算高等学校施教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管理教育的费用,包括教育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及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公安保卫费用、行政办公固定资产折旧与维修维护费用、通讯费、车船费等。该账户所汇集的费用应在期末按一定标准在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分配后,结转入“教育成本”、“研究成本”等总账及相应的明细账,该账户期末一般没有余额。

除上述教育成本核算的主要账户外,在教育成本核算过程中还可能用到“后勤服务费用”、“累计折旧”、“事业支出”、“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合格毕业生”等账户,由于版面限制不再一一叙述。

(二)编制要素费用分配表,登记成本费用总账及明细账。依据各项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编制各项要素费用分配表,如教材费用分配表,工资费用分配表,折旧费用分配表等,根据各种要素费用分配表,登记教育成本、科研成本、学生事务费、教育辅助费、教管费用等总账和明细账。

1. 教材、资料费用分配。每学期各专业学生领用的教材、教辅用书、实验、实习资料等费用,可以直接根据各专业学生领用的各种教材或资料的数量及其单价计算分配,记入各专业教育成本明细账。某专业应负担的教材资料费=∑(该专业学生领用的教材、资料的数量×该教材、资料的单价)。

2. 工资费用的分配。

(1)若某教师在一定期间只从事一个专业的教学工作,则该教师的工资可直接计入该专业的教育成本明细账。

(2)若某教师同时从事不同类型、不同专业的教学工作,可按教师给各专业、各类型学生上课的实际教学工作量比例分配其工资费用。给不同类别的学生上课,对教师的要求不同,上每节课教师所实际做的准备工作不同,一般给研究生上课的教师要求知识层次比较高,给本科生上课教师的要求次之,给专科生上课的教师要求更低。所以分配工资费用时,首先要确定给不同类型学生上课的工作量折算系数,简称学生类别系数。设专科生的类别系数为0.95,本科生的类别系数为1,硕士生、博士生的类别系数分别为1.2、1.5。另外,高校教师上课经常两、三个班或更多的班级合班上课,所以计算教师实际工作量时还应考虑班级系数,如:单班上课班级系数为1,两个班合班上班级系数可设为1.4,三个班合班上班级系数可设为1.8,四个班合班上班级系数可设为2.2,等等。

教师给某专业学生上课的实际工作量=教师给该专业学生实际上课时数×班级系数×学生类别系数

工资费用分配率=待分配教师工资费用总额/∑(教师给某专业学生实际上课时数×班级系数×学生类别系数)

某专业学生应负担的工资费用=教师给该专业学生上课的实际工作量×工资费用分配率

(3)若某教师不仅从事教学工作,同时还从事科研工作,则其工资费用就应按其实际工作量大小分配计入教育成本和科研成本。这时首先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将教师的科研工作量折算为标准工作量,然后再进行分配。

教师的科研项目主要有立项支助项目和立项不支助项目两大类,下面重点介绍教师参加立项支助项目科研工作量的折算方法。

教师参与立项支助项目的研究,可以按其获得支助经费的多少、项目级别、项目研究期限及本人排名顺序等折算实际工作量。将科研项目每万元支助经费折算一定的标准工作量(假设为A),项目级别系数可设为:校级1、院(处)级0.8、市厅级1.5、省部级2、部级2.5。排名系数可按下式计算:

WK=1/{K×[1+1/2+1/3+……+1/N]}

式中:WK——某教师的排名系数;

K——该教师在项目中的排名名次;

N——项目总参加人数。

某教师承担某立项支助项目的科研工作总量=该项目获支助经费(万元)×A×项目级别系数×该教师排名系数

教师工资费用分配率=待分配教师工资费用额/(教师本期教学工作总量+教师本期科研工作总量)

应计入科研成本的工资费用=教师本期科研工作总量×教师工资费用分配率

应计入某专业学生教育成本的工资费用=教师给该专业学生上课的实际工作量×教师工资费用分配率

(三)计算分配各项间接费用。对于间接费用,应采用不同的分配方法,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专业的教育成本明细账中。高校的学生事务费、教育辅助费等间接费用可按学生类别、学生人数及各专业学生本学期完成学分比例等计算分配,并转入各专业教育成本明细账。

1.学生事务费的分配。学生事务费用可按学生人数比例分配。

学生事务费分配率=本期学生事务费总额/∑本期各专业在校生人数

某专业学生应负担的学生事务费=该专业在校生人数×学生事务费分配率

2.教育辅助费用的分配。

(1)标准学生人数比例分配法。教育辅助费用可按标准学生人数比例分配。由于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等学生类别不同,教育辅助费用的消耗也有所不同,一般研究生应负担的教育辅助费用相对较高。所以分配教育辅助费用时,首先应确定各类学生的类别系数,这里的学生类别系数与工资费用分配中的学生类别系数不一定相同。如:专科生、本科生的类别系数可设为1、研究生(硕士、博士)类别系数可设为1.2。

教育辅助费用分配率=本期教育辅助费用实际发生额/∑(本期各专业在校生人数×类别系数)

某专业学生应负担的教育辅助费=本期该专业在校生人数×类别系数×教育辅助费用分配率

(2)标准学分比例分配法。教育辅助费用也可按各专业学生所完成的标准学分比例分配。

教育辅助费用分配率=本期教育辅助费用发生额 / ∑(本期各专业在校生人数×各专业学生本期完成的学分数×类别系数)

某专业学生应负担的教育辅助费=本期该专业在校生人数×该专业学生本期完成的学分数×类别系数×教育辅助费用分配率

(四)计算分配各专业毕业生教育成本。每年七月末(八月末或十二月末),根据各专业教育成本明细账所归集的成本费用,计算各个专业毕业生应分担的教育成本。各专业毕业生和非毕业生的成本可采用约当毕业生法计算分配。

某专业非毕业生、不合格毕业生约当合格毕业生数=∑(各年级非毕业生、不合格毕业生人数×该年级非毕业生、不合格毕业生累计完成学分比例)

某年级非毕业生、不合格毕业生累计完成学分比例=该年级非毕业生、不合格毕业生累计已完成学分数 / 该专业合格毕业生应完成最低学分数

某专业约当合格毕业生总数=该专业合格毕业生人数+该专业非毕业生、不合格毕业生约当合格毕业生数

某专业某成本项目费用分配率=(该项目期初余额+该项目本期发生额)/ 该专业约当合格毕业生总数

某专业合格毕业生应负担某成本项目的金额=该专业合格毕业生人数×该专业该成本项目费用分配率

某专业合格毕业生总成本=∑该专业合格毕业生应负担各成本项目的金额

某专业非毕业生、不合格毕业生总成本=∑(该专业非毕业生、不合格毕业生约当合格毕业生数×该专业各成本项目费用分配率)

某专业某年级非毕业生总成本=∑(该专业该年级非毕业生约当合格毕业生人数×该专业各成本项目费用分配率)

【参考文献】

[1] 石金明. 高等学校成本会计研究[M].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 2007: 164-194.

[2] 何小平. 基于权责发生制的高校成本核算研究[J]. 改革与战略. 2005, (10): 118-120.

学前教育毕业总结范文第3篇

2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我国高等教育正由大众化向普及化迈进。1990年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只有2.3%,处于普及水平很低的精英化阶段。通过扩招,2011年已达到30%,2013年北京市高考计划录取率达到了74.6%。

未来十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有40%左右须进入“蓝领”岗位就业,成为知识型工人、知识型农民和知识技能型商业服务人员。

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有望提前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这一变化呼唤高等教育必须进行转型。现在不是大学生要不要当“蓝领”,而是大学生如何当好“蓝领”的问题。

“大学生还是不是天之骄子?能不能当‘蓝领’?”近年来,记者一直关注这两个问题。最近,记者拿到了一份调研报告,其中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很好的回答。

这份题为“新型国民教育体系构建与公平教育实现机制研究”的课题报告显示,1990年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只有2.3%,2011年已达到30%,2013年北京市高考计划录取率达到了74.6%。此报告由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胡瑞文主持调研,张海水、朱曦等研究人员参与完成。这份报告中的许多数据让记者震惊,记者深深感受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学生就业观念及高等教育进行转型至关重要。为此,记者对胡瑞文委员进行了专访。

我国高等教育正由大众化向普及化迈进

《职业》:您说2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有什么依据?

胡瑞文:1990年,我国在业人口中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只有1.9%,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学历层次偏低。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了加快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任务,而且在1999年启动了高等教育大扩招。

1990年我国普通高等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总人数为105万。经过20年的发展,2010年高等教育招生总人数增长为1110万,相当于1990年的10.5倍。

2010年研究生招生54万人,增长了17倍,其招生人数已大于20年以前普通本专科招生总人数。201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681万人,为1990年的12.8倍;
成人本专科招生375万人,为1990年的7.6倍。

1990年我国高等教育在校生总人数为297万。经过20年的发展,2010年高等教育在校生总人数增长为3375万,相当于1990年的11.4倍。2010年高等教育在校生中,研究生154万人,普通本专科生2232万人,成人本专科生989万人。

《职业》:这些增长的数字说明了什么?

胡瑞文:说明高等教育适龄人口的入学机会大幅提升。国际上按照18~22岁高等教育学龄人口的毛入学率,将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分为三种:15%以下称为高等教育精英化阶段,15%~50%称为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50%以上称为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

1990年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只有2.3%,处于普及水平很低的精英化阶段。通过世纪之交的高等教育扩大招生,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首次达到16%,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大众化阶段。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又上升至27.8%,在“十二五”期间每年还将以一个百分点的速度提升。据最新统计,2011年我国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为3514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到30%,高等教育进入了大众化的中期阶段。

1990年,我国高等学校学历教育招生数为105万,以当年18岁人口数为基数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率为4.2%(其中普通本专科为2.2%)。20年后,我国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数达到910万,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率提升为43.8%(其中普通本专科为32.1%)。

另外还有一个变化是,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展,我国20~59岁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由1990年的1318万猛增为2010年的10443万,所占比例由2%提升为13%。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力资本总量也在快速增长。

《职业》:有人提出,近几年已经出现了高等教育毕业生供过于求和就业难的现象,有必要缩小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吗?

胡瑞文:这个看法有待商榷。《教育纲要》提出了今后十年高等教育的发展目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

提出上述发展目标有以下两个背景。一是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上最成功的发达国家和转型最成功的发展中国家,都是最先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普及化的。以美国为例,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率先在世界上实现了高等教育大众化,到了20世纪70年代又第一个进入了普及化阶段。再以韩国为例,在20世纪80年代末,他们的人均GDP是3000美元,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就达到了34%,位于新兴转型国家的最好水平,并在1995年进入了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2%的普及化阶段。上述两个国家经济科技的优势都得益于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我们应该效仿。二是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还只有30%,与美国的82%和韩国的91%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2010年我国在业人口中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比例仅为10.1%,远低于美国的41%和韩国的37%,所以我们只有继续坚持高等教育的稳步发展才能缩小这一差距。

“十一五”期间,我国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年均递增200万。“十二五”期间,按普通本专科年招生数年递增1%、成人与网络本专科年招生数递增2%、研究生招生数年递增3%测算,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在校生数将超过4100万,届时18~22岁高等教育学龄人员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接近或超过50%,我国高等教育开始迈入普及化阶段。也就是说,我国高等教育从1990年的精英化阶段到预计2020年前后进入到普及化阶段,可能只需要经历30年时间。

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后的大学毕业生供求呈现新格局

《职业》:但是,现在确实感觉到大学毕业生越来越多,他们找工作越来越难?

胡瑞文:是的。20年来普通高校年毕业生就业需求量与城镇劳动力市场可提供的新就业岗位总量的比例发生了重大变化。第四次、第五次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在20世纪最后十年期间,我国城镇就业岗位新补充人数为7600万(净增量与补充自然减员数之和,下同),同期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数为750万,仅为前者的10%。在21世纪前十年期间,我国城镇就业岗位新补充人数为1.3亿,同期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数为3400万,上升为前者的1/4。未来十年,预计我国城镇就业岗位新补充人数约为1. 4亿,同期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数将接近7000万,预计占到城镇就业岗位新补充数的一半。

上述情况表明,在第一个十年,大多数高校毕业生可进入城镇劳动力市场前10%的高端白领岗位(在城镇就业岗位总量中的前10%为高端白领岗位,20%为中初级白领岗位,其余70%为技能型、操作型的蓝领岗位);
在第二个十年,只有不到1/3的高校毕业生可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高端白领岗位就业,另外2/3的毕业生主要转向劳动力市场的中初级白领岗位和高技能蓝领岗位就业;
在未来十年,只有1/5的毕业生能进入劳动力市场高端白领岗位就业,还有2/5的毕业生面向劳动力市场的中初级白领岗位就业,其他2/5的毕业生须转向高技能蓝领岗位就业。

《职业》:这样的结果大学毕业生能接受吗?

胡瑞文:现实可能会逼迫他们接受。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等教育毕业生总规模与全国白领岗位补充需求数比例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根据人口普查资料,2000年包括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内的白领岗位总人数为7500万,比1990年净增了1800万;
加上自然减员数,合计十年补充量为2600万。同期,普通高等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数为1400万,相当于同期白领岗位补充量的54%,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只能满足30%的需求,呈明显供不应求的状况。

2010年全国白领岗位总人数扩大为9700万,比2000年净增2200万,加上自然减员数,合计十年补充量为3400万。同期,普通高等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数为4800万,已相当于同期白领岗位补充量的1.4倍。由于部分有工作经验的成人高等教育和中职毕业生参与白领岗位的竞聘,获取了一定比例的白领岗位,普通高校毕业生在白领岗位的竞争中开始出现供大于求的状况。

课题组预测,2020年全国白领岗位数将比2010年净增2800万左右,加上自然减员数,未来十年总补充量为4600万。同期,普通高等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数预计将达到1亿,扣除少部分专升本和本升研重复计算的人数后,实际需就业的毕业生数为9500万。

从三个十年比较来看,由于高等教育毕业生数量的急剧增长,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今后白领岗位的补充量已无法满足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全部就业需求,相当一部分大学毕业生转向蓝领岗位就业成为必然趋势。

《职业》:
在这方面,有数据来支持吗?

胡瑞文:我们认为,大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人才职业分布有变动趋势。从分大类职业人才存量来看,随着时间的推移,大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人才中的白领比例逐步下降,蓝领的比例逐步上升。过去20年,白领岗位中大专及以上人才总量由1990年的1100万增加到2010年的5208万,增长了4倍;
蓝领岗位中大专及以上人才总量则由1990年的103万猛增为2010年的2347万,增长了22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才的白领和蓝领岗位数比值由1990年的9:1变为2010年的7:3,今后这一比值还将进一步缩小。

从分大类职业人才增量趋势来看,白领的增量比例逐步下降,蓝领的增量比例快速上升。2000~2010年白领岗位的大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人才比之前的十年增加了752万,而蓝领岗位的大专及其以上人才增加了1326万,相当于前者的1.8倍。这一情况说明,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展,本专科毕业生中越来越多的人将转向蓝领岗位就业,这有利于提升一线劳动者的文化程度构成和综合素质。

以上分析表明,随着高等教育由精英化阶段向大众化阶段发展,高等教育毕业生的供求出现了新格局。这就要求我国高等学校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拓宽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就业去向:由过去主要培养高级专门人才,转变为培养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和高素质技能型劳动者;
由多数毕业生走向机关事业单位和去一线或二线大城市就业,转变为走向以企业为主的经济部门和中小城市、乡镇就业。

鉴于以上情况,我国高等教育应由前一时期扩大规模为主的外延发展模式转变为以结构调整、提高质量为重心的内涵发展模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相适应,对各级各类高等学校进行科学定位和合理分工。高等教育学校要通过人才需求预测,调整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科类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规格,实现转型发展。

大众化阶段的高等教育需要转型

《职业》:这种就业的现实,需要高等教育何去何从呢?

胡瑞文:我们认为,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需要转型。

一是在今后十年期间,对高等教育的招生规模加强宏观调控,将每年高等学历教育招生人数的增长速度控制在2%以内,公办普通高校本科生保持现有招生规模不再增长,将有限的增量主要投放到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网络高等教育,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二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对各级各类高等学校进行科学定位与合理分工。目前我国“985”与“211”大学有100所左右,占高校总数的4%。其他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权的老本科院校近400所,占高校总数的16%。另有600多所举办历史不长的新建本科院校,占高校总数的26%。其他1200多所为高职高专院校,占高校总数的54%。许多高等学校不安于现有层次,突出表现在学校制定的五年规划、十年规划中。它们将升格和拔高学校层次作为学校发展的首要目标。近年来,不少老本科院校争相更名大学,出现了研究型大学热、综合性大学热、一流大学热。许多新建本科院校热衷于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部分高职高专院校竞相升本。这对目前基本合理的高等学校体系结构带来了冲击和负面影响。各高校要结合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本校的既有定位和实际条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办出学校特色。

学前教育毕业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职教育 定位 就业导向 就业率

[作者简介]付云(1980- ),女,四川乐山人,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讲师,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管理。(广西 柳州 545007)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3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高职基于以岗导学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的研究与实践”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13JGB416,课题主持人:付云)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03-0085-02

自2003年高职教育界提出“就业导向”概念时,就在业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当时相关研究层出不穷,大多数研究者认为:就业导向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种阶段性措施,是为解决当时就业难问题的一种临时性措施。但这些年的实践证明,它并不是一种临时性政策,在高职教育中坚持“以就业导向”的方针依旧是目前,也将是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的政策。

目前,业界对高职教育“就业导向”合理性的质疑声很少了,但对这个概念的解读仍存在着偏差。当前,高职教育进入全面提升质量的发展新阶段,新时期赋予了“就业导向”新的内涵,再用当初的内涵来引导高职的方向,也将是一种误导。因此,有必要从概念提出的背景出发,和目前的形势进行对比,提炼出当前高职教育就业导向的新内涵,从而指引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一、高职就业导向概念的提出

(一)就业导向的政策表述

2003年4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学[2003]6号)中提出:“高职要以就业和社会实际需求为导向,要特别对可能面临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有针对性地强化短期职业技能训练。”这是教育部文件中关于高职就业导向的最早提法,侧重点是高校在发展规划中要注重就业意识。

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政府方面“以就业导向”发展高职教育的思路逐渐清晰起来,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提法逐渐被“以就业为导向”所代替。当时,高教司司长张尧学、副司长葛道凯等相关领导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了一系列有关就业导向的论述。教育部部长周济在2003年12月第二次全国高职高专教育产学研结合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从2003年开始,教育部明确提出高职教育改革的方向就是要以就业为导向。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我们整个教育都要以就业为导向,因为所有毕业生都要走向社会,都有一个就业问题。”以上论述加强了就业导向的宣传工作,为教育部以就业为导向正式文件的下发作了舆论铺垫。

在《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 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04]1号)中,第一次以文件形式明确提出以就业为导向,“高等职业教育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高等职业院校要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就业为导向确定办学目标,找准学校在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中的位置。”在《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中对就业导向加以强调,“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增强职业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随着教育部文件的正式颁布,高职的就业导向进入了大众的视野,一时间,众多的职业教育研究者及高职院校的教职人员取代了政府部门的工作者,立足学校教学实践的论述取代了国家角度的宏观指导,成为宣传就业导向的主流。

(二)就业导向提出的社会背景

1.毕业生就业率低。高校扩招所带来的严峻的就业形势,主要反映在毕业生就业率低,尤其是高职生就业率低。自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步入大众化教育阶段,高职院校的数量占普通高校数量的比例为44%,成为高校扩招的主力军,招生规模连年增长。2003年是我国高校扩招后本科学生毕业的第一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创了历史新高,共212.2万人,比2002年净增67万人。其中,2003年高职高专毕业生108.2万人,占毕业生总数的51%;
与2002年相比增加了35.5万人。毕业生数量大、增幅高,但社会需求没有明显增加,尤其高职高专毕业生的需求明显不足,2003年全国平均供需比仅约为10.3。于是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了严峻的就业形势。

截至2003年9月,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就业率达到70%,其中本科生约为83%,高职高专生约为55%。由此可见,就业问题最突出的还是反映在高职方面。一方面,高职毕业生人数增多,社会对高职毕业生需求不足;
另一方面,在当时劳动力市场出现了严重的技术工人、高级技术工人短缺的现象。这从侧面反映出通过我国高职教育培养的技术工人,在当时并不能适应产业界的要求。

2.高职教育定位不清。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和繁荣,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重视和政策引导。我国职业教育起步较晚,1996年才确定了高职教育和高职院校的法律地位。从普通教育中分离出来的职业教育,始终摆脱不了普通教育的影子:注重理论,轻视技能。尤其对于高职教育而言,到底归属于职业教育还是高等教育,一直是高职教育发展之初的困惑,在夹缝中寻找出路。这种困惑带来了高职教育发展中的两种倾向:第一种是过多强调学科性的倾向,第二种是盲目攀高升格的倾向。这两方面都涉及高职的定位问题,高职就业情况不理想,也和当时的实际定位有很大关系。

(三)就业导向的最初内涵

“以就业为导向”是针对现实问题、具有时代特点的提议。在这个概念提出之初有以下两个层次的内涵:其一,通过高职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从而提高就业率,这是就业导向职业教育所要达到的首要目的。当时对此概念的一系列误读,都是从字面出发,只解读了浅层次的内涵,认为职业教育仅仅是就业率导向教育,而忽视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其二,引导处于起步期的高职,找准自身在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中的位置,增强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一线技术人才支持,这是深层次内涵。

1999年,有关部门首次公布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
2003年,教育部又提出学校办学“三个适度挂钩”的要求,即将就业工作与院校的事业发展、专业设置、评估结论相挂钩(教高[2004]1号)将学校招生规模与毕业生就业率挂钩,把就业率作为评估职业院校的核心指标之一。对就业率的一再强调,深层次的目的是利用“就业”这根指挥棒来引导高职院校进行准确定位,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新时期高职就业导向的内涵演变

(一)相关政策表述

2006年,国家高职教育政策在强化特色、加快改革、提高质量方面进行了重点引导。教育部下发了一系列文件,从各个角度对就业导向加以强调。如《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号),从教学目标角度强调了职业教育要以就业为导向,“要注重培养学生具备适应企业工作岗位的实践能力、专业技能、敬业精神和严谨求实作风以及综合职业素质。”《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从专业改革与建设方面强调了职业教育要以就业为导向,“要根据市场需求与专业设置情况,建立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辐射服务面向的区域、行业、企业和农村,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教育部关于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 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教高[2009]3号)强调了以就业为导向提高高职人才培养质量,以应对就业形势的不利影响,促进毕业生就业。其中,教高[2006]16号文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不仅从政府层面确认了高职作为高等教育一种类型教育的特征、地位和作用,更进一步说明了高职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方针和目标。

2011 年,我国职业教育进入全面提升质量的发展新阶段。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教育部先后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并将高职与高专教育处、远教处由高教司转到职成司,以统筹职业教育体系的“顶层设计”。从中央到地方,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蓝图已然绘就,高职步入全面提高质量的新阶段,就业导向被赋予了新的内涵。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这两个《意见》明确了高职教育与中职教育在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的定位、功能、作用及其相互关系,对推进中高职协调发展的总体方向、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提出意见和要求,确定了实现中高职协调发展的基本政策框架。①《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对专业预警机制加以强调,要求“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健全专业预警、退出机制。……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专题规划〉的通知》(教高[2012]5号)提出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突出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

(二)相关社会背景

1.复杂的就业形势。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达到77.8%,到年底总体就业率90.6%,高职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为89.6%,与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基本接近,实现连续两届较快增长。2011年高职生毕业半年后平均月收入为2482元,实现两届连续上升,比2009届上升了近三分之一。②在2011年实现了“十二五”就业的良好开局。虽然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较以前有所提高,但就业形势依旧严峻。

在《国务院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2]6号)中对复杂的就业形势作了分析:“就业总量压力将继续加大,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劳动力供给与企业用工需求不相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就业任务更加繁重。”具体表现在: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压力持续加大。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80万人,毕业人数再创新高,就业总量压力加大。二是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技能人才短缺问题将更加凸显。高校扩招导致毕业生人数快速增加,是我国劳动力供给的结构性变化的主要表现之一。随着技术进步加快和产业优化升级,高校毕业生尤其是高职毕业生,自身能力与之不相适应的问题仍很突出。三是经济社会环境变化对促进就业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劳动力市场需求正由单纯的体力型向智力型、技能型转变,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当前高职毕业生就业率稳步提高的前提下,对就业质量的关注就成为必然。十报告提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教育部在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也首次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教育部在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首次要求每500名毕业生须配一名“就业导师”,以应对更加严峻的就业形势。使劳动者获得稳定、体面的工作,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质量已变得越来越重要。

2.高职定位的明晰。近年,高职教育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它自觉服务于高等教育面向经济社会的基础层面,即面向以往难以为高等学校所顾及的广大低端服务领域,承担着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历史使命。③但高职院校的整体办学水平还不能很好适应现阶段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等的需要,《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指出,高职教育应服务经济转型,“必须准确把握定位和发展方向,自觉承担起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时代责任,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当前,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促进现代产业体系的建设,这将是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随着高等教育逐步从大众化阶段向普及化阶段过渡,当高等教育资源不再稀缺、而生源稀缺的时候,高职教育将面临十分严峻的挑战。《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提出要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提高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水平。目前来看,高职院校准确把握定位和发展方向,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将是下一步发展中的重点。

(三)就业导向的新内涵

目前,就业导向已成为共识,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种长期策略,新时期赋予的新内涵如下。其一,初层次的内涵:引导高职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其二,深层次内涵:高职应以对接产业为切入点,以加强高职专业改革与建设为重点,提升高职专业服务产业的能力,增强高职支撑产业发展的能力,发挥高职的引领作用,为现代产业体系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综上,就业导向从概念的提出到现在已有近10年时间。在这期间,高职教育也经历了起步、规模发展到全面提升质量的阶段;
高职的定位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行了调整,逐渐明晰了当前的发展方向。通过两个阶段中相关国家政策和社会背景进行的对比分析,明晰了在新时期“以就业为导向”被赋予的新内涵,这将引导着高职教育前进的方向。

[注释]

①于志晶,刘海.开局谱新篇 起步很精彩――2011年职业教育发展报告[J].职业技术教育,2012(3):76.

学前教育毕业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音乐教育大学生就业现状分析指导策略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9682(2010)08-0011-03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已成为困扰中国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而艺术类音乐教育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人群,与之相关的就业问题似乎也被赋予了更加突出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大学生就业矛盾越来越突出,更多的大学生由于找不到工作而苦恼。同样,艺术类音乐教育大学生就业亦不容乐观。

一、音乐教育学生就业现状

据全国艺术类音乐教育学生就业资料显示,我国音乐教育大学生就业率不足20%,尤其因2006年应届艺术类毕业学生的人数达到了前所未有的43万人而显得更为突出了。北京大学艺术公共政策研究所公布的大学生求职和就业调查报告中,有关2006届本科毕业生的求职结果,调查显示,截止到5月底,已签约和已有意向但还没有签约的大学生占49.81%,不想马上就业的学生占15.02%。因此,可以看出音乐教育学生就业问题已成为我国大学生就业问题中比较突出的部分。以天津市仅有音乐教育专业的两所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和天津音乐学院为调查对象,根据2004~2006的学生就业情况,分析当前音乐教育学生就业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及现状。

1.调查概况

通过收集两所高校的音乐教育学生2004~2006年的就业去向,对音乐教育学生的就业实际状况有了初步的了解,并对其做出比较分析。为准确地把握艺术类学生的就业心理动向,深化培养体制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提高教育教学的实效性,探索就业实践性的新路子,提供了客观依据。

2.调查方法

通过学校人事部门收集的资料和调查问卷的方式,调查文件采用单项选择、不定项选择和主观题三种方式来回答问题。问题涉及大学生就业期望、就业素质的自我评价、高校就业指导工作、择业与就业的影响因素等方面,旨在对大学生就业期望与实际就业的相关问题进行实证研究。内容包括就业环境、工作满意度、工资需求和自我创业学习几个方面。问卷调查在天津师范大学音乐影视学院和天津音乐学院中进行,三年中共发问卷350份,回收有效问卷302份,接近理想的高效样本数。本调查旨在对大学生就业期望与实际就业的相关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为高校就业指导和人才培养提供资料与对策研究依据。

3.调查结果

音乐教育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大学生就业率逐年下降,从两所高校的就业资料可以看出:音乐学院三年中音乐教育毕业生共222人,就业人数121人。其中以教育部门居多,打工考研各占一半,而自主创业较低。总体来看,2004年学生就业明显高于后两年,学生对就业环境也比后两届的调查中满意度更高。天津师范大学音乐影视学院三年中音乐教育毕业生共167人,就业人数131人。就业以打工和自主创业为主,小部分考研和在中小学校工作,甚至有小批支援西部教育。整体比较看来,师范艺术教育学生的自主创业意识高于音乐学院的学生,但在专业教育部门的工作中,某些水平比较欠缺。总体来看,虽然学生就业率较高,但都以打工和实习为主,工作稳定性不高,学生的满意度较低。据调查了解,多数人无法一次应聘成功:2.7%的人应聘次数在5次以内;2成的人应聘次数在6~0次,而且人们在求职的过程中花费很大:2/3以上的人不足500元;将近2成的人花费在500~99元之间。在求职成功后,据不完全统计:10.8%的人很满意;52%的人比较满意;不满意者仅占3.2%。另外,求职时间长也是一个因素:20%的人在1个月之内就找到了工作;24.8%的人在1~2个月之内找到了工作;22.9%的人在2~3个月之内找到了工作,人均费时3.13个月,有的甚至成为“校飘族”。

从调查所反映出的问题来看,要进一步实现艺术类音乐教育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管理规范化,特别是如何把就业指导工作切实纳入学校教书育人的整体工作轨道,还有值得深入研究和改进的地方。一般来看,处于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城市用人需求相对较多一些,学生也愿意去,而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虽然也有一部份用人需求量,但数量小,且工作和生活条件艰苦,部分大学毕业生不愿意去,出现了“有地方没人去,有人没地方去”的少数现象。从院校类别看,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较好,特别是省外的重点大学毕业生就业率较高,部门高校次之,地方院校较差。从学历看,用人单位对学历高的毕业生需求高于对学历低的毕业生需求。从专业看,专业培养的多样化越来越受到社会需求的认可,而单一式的教育模式就业比较困难。

二、音乐教育学生就业现状分析

1.课程设置结构与市场需求脱节

调查中发现目前的高校教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需求。高校教育的课程设置与市场需求脱轨,以致音乐教育大学毕业生就业时在选择单位与职业过程中存在困难。从目前情况看,艺术高校专业结构设置落后于市场发展。音乐教育大学生存在就业困难,总的原因是高校毕业生总量逐年增加明显,就业市场需求却增长不快,导致艺术类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前景不容乐观,形势严峻。根据相关资料整理,看出音乐教育大学生就业问题与就业市场的供求矛盾密不可分。毕业生人数以20%左右的速度增长,而需求的增长速度却较小,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僧多粥少”;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素质和学历的要求越来越高,许多音乐教育大学毕业生由于专业的局限性无法适应,造成就业困难;而部分学生在家长和社会的压力下,对找工作的自我期望过高,造成“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较多。调查中大部分大学生认为目前的高校教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需求,高校教育与市场需求脱轨,以致大学毕业生就业时在选择单位与职业过程中存在困难。

2.高校就业指导与学生求职需求处于不平衡状态

经调查有过半数的学生反映:“不太满意”学生就业的指导工作。大部分学生非常希望学校在大学生就业成才方面着重给予指导和帮助。希望能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加强创新能力培养和注重社交能力指导。从国家政策和现实需求上出发,学生需要从就业观念向创业观念转变。在调查中,学生认为培养自主创业精神是转变大学生就业观念的关键;而加强高校就业指导也占很大的份量。针对目前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基本上还是局限于信息、政策宣传、技巧培训、协议办理等服务性工作。调研建议,就业成才导航体系应覆盖大学教育全过程。目前大部分高校的就业指导中心,仍主要面对毕业班,但此时他们大多有“书到用时方恨少”的遗憾。就业指导工作亟待从毕业班向低年级学生辐射,贯穿大学教育的全过程。具体来说,就业成才导航体系应该涵盖专业知识技能导航,如学习方法指导、新思想新观念介绍、个人完善知识结构帮助等;健康成才导航,通过实施结对服务、心理指南、交流讨论,对大学生在就业求职和个人成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困扰排忧解惑;法律导航,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治意识、引导诚信意识。

3.音乐教育毕业生自我就业意识与社会实际的差距

就业是每个大学生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选择。初次就业和第一份工作对一个人一生的影响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的成才和成长。而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是很重要的,这就要求大学生能把个人的能力、知识、价值的实现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起来,不能偏废一边,不能只照顾到前面,大学生个人价值、能力的实现应兼顾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从问卷调查中不难看出,当前不少音乐教育大学毕业生片面认为留在大城市、大单位才能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而很少考虑到自己择业期望值是否符合实际,所选职业是否符合社会的需要,是否适合自己所学的专业,是否能够发挥自己的才能和特长,一味地追求物质待遇和地域条件,重地位、重名利,轻事业、轻奉献,缺少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为此,相当数量的毕业生择业集中选择“热门”行业和大城市的一些待遇条件优厚的行业,集中选择发达地区,不愿到急需人才的基层单位或条件相对艰苦、位置相对偏远的地方就业。这样势必造成大城市、大单位和条件优厚的单位人才济济,甚至人才浪费。而恰恰是急需人才去开发、去管理的欠发达地区和经济状况欠佳的单位,前去应聘的毕业生门可罗雀,无法吸纳所急需的人才,加剧了大学毕业生与社会需求这对供需矛盾,扩大了学生就业期望与社会需求现实的落差。

三、针对音乐教育毕业生就业的指导意见

1.把握时机,果断决策。

很多毕业生还在左顾右盼、茫然无措的时候,有些学生已有选择的机会,但迟迟不签约,总希望奇迹在明天出现。岂不知,用人高峰稍纵即逝,在毕业生供给充足、社会需求呈现买方市场的态势下,好的用人单位不可能在一个需求周期内两次或多次到同一个学校去,更不可能苦苦等你迟来的回复。所以,建议目前有就业意向的同学尽快签约。当然,实在不理想的也不要强人所难。

2.全面布控,重点对待。

还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是最重要的。一方面,要尽快与学校就业部门联系,取得主渠道的帮助和支持;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各种人际资源关系,发动老乡、亲友、同学(校友)找信息。在有目标的情况下,要重点对待;在没有目标的条件下,可以有选择地全面布控,绝不错过一个机会。

3.职业无高低,关键在心态。

大众化教育必然导致大众化就业,高校毕业生已不再是 “象牙塔”里的“阳春白雪”,这种转变促使高校毕业生在享受大众化教育成果的同时也肩负着就业阵痛的压力。于是,不就业族、考研族、创业族、打工族、出国族纷纷出现,使得高校毕业生就业越来越多样化、多元化。因此,高校毕业生不仅要能承受“治国平天下”的重任,更要能够忍受“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痛苦,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理想的职业固然重要,但在没有更好选择的前提下,暂时屈就也是权宜之计。

4.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

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经济社会多元化的今天,一个人不可能终生从事一种职业。因此,具有高附加值人力资本的音乐教育毕业生没有必要刻意追求一时的“完美”,完全可以先就业,然后在职业发展中选择从事的专业,进而在不断积累中成就自己的事业。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下,最好还是先落实单位,然后再根据情况伺机而动。当然,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必须处理好与已签单位的关系,并能够承受违约引发的责任。

四、解决音乐教育毕业生就业问题的策略

1.适当控制高等教育发展速度及规模,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教育质量。

我国高等教育目前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教育质量还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人才培养方式和内容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教育投入增长跟不上发展速度,从而使就业问题表现得更为复杂、激烈。为此,高校音乐专业教育应充分重视市场需求,把握社会实时经济走势和就业市场的变化情况,按照社会发展方向设置专业,适当控制招生规模,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教育质量,有效地消除结构性失业。

2.摆正心态,消除盲目性,转变音乐教育大学生就业观念。

据调查,目前很多地方高校存在优秀学生签约率低及很多学生不能完成自己的职业生涯策划等问题,这充分说明他们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和环境。从2005年的情况来看,毕业生就业虽然不能做到绝大多数一次性就业,但假如把就业门路充分扩大了,比如从教育转向到非国有企业的单位工作、到基层工作等,大学生就业还是不成问题的。另外,考研的学生也一定要处理好考研与就业的关系。如果说“无业可就”反映的是就业制度、政策等大环境中的问题,那么“有业不就”反映的则是毕业生的职业价值观问题。为此摆正心态,消除盲目性,转变大学生就业观念是我们解决就业难问题的另一重要途径。

3.加强就业指导,使音乐教育学生对自我和社会需求有正确的认知。

高校就业指导是提高毕业生就业率的有效途径,可以协调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的关系,减少空缺岗位的时间,提高人才资源的配置效率。就业指导工作要力求做到“二个指导三项服务”,二个指导是:思想指导、政策指导。三项服务是:一是要通过多种渠道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二是遵循简便、效能的原则,为毕业生办理有关就业手续;三是要主动协调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三者之间的关系,为毕业生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同时注重学生的职业规划指导,开设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课,系统讲授职业设计课的主要思想、基本原理及方法。

4.运用高科技网络拓宽就业渠道

有专家分析,一份简单的简历,特别是应届毕业生的求职简历,已无法满足用人单位在人才招聘中的信息对称要求。更好的做法是,在网上建立起个人主页,把简历搬到网上,把自己的学习经历、文章作品、相册甚至影像资料等个性化信息放在主页上,深化简历的内容,以便让用人单位全面地了解求职者,使求职者与招聘单位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零距离沟通,提升求职应聘的质量和效率。

五、结 语

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我们要与时俱进,以创新的思路积极引导音乐教育毕业生突破传统的就业观念的束缚,树立与时俱进的就业观,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自觉树立自主创业的思想观念,努力实现多渠道、多形式的科学择业。因此,如何进一步提高音乐教育学生就业,加强指导工作的管理规范化,特别是如何把就业指导工作切实纳入教书育人的整体工作轨道,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应致力研究和探讨的一项课题。

参考文献

1 乐国安.当前中国人际关系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

2 李全彩.大学生人际关系的现状与就业对策[J].中国学校卫生,2002(1):155~158

3 李 玲、李爱梅、黄代杰、刘治民.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与教育对策[J].中国教育和科研报,2002(4):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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