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施工安全专项总结【五篇】【完整版】

时间:2023-06-24 15:15:04 来源:网友投稿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范文第1篇根据《2018年xx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重大安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施工安全专项总结【五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五篇】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范文第1篇

根据《2018年xx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更好地促进全区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今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总结如下:

    一、全年整治目标

扎实开展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着力管控和严防起重伤害、坍塌等群死群伤事故,着力抓好预防高处坠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推进企业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治理管理体系;
提高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势头,为实现高质量城乡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范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内容: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实施情况;
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分阶段整治内容

第一季度:复工和扬尘整治

复工整治。复工整治内容以“安全教育,严格排查,落实责任”为主题,全面开展建筑安全“2018春风行动”。整治重点是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运行前检查维护验收,开工复工前隐患排查、整改。于2018年3月12至4月2日组织开展了全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节后复工专项督查。共督查在建工程74项,下发《建设工程施工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0份,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366条。

第二季度:深基坑施工安全整治

深基坑和建筑起重机械整治。深基坑整治内容是建筑工程土方开挖阶段的深基坑支护。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深度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整治重点是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基坑放坡、边坡支护、基坑边沿临时设施距离及物料堆放等。从5月起开展了对全区在建深基坑施工项目的专项整治,将基坑检查与日常巡检相结合,逐个进行隐患排查,期间还由建管中心主要领导带队,邀请相关专家共同参与督查。共检查我区在建工程深基坑10个次 ,下发《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发现安全隐患15条。

第三季度:高支模和脚手架整治

高支模和脚手架整治。高支模整治内容是模板支撑工程。模板工程包括直接接触混凝土的面板及支撑面板的支撑体系。整治重点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施工方案、支撑体系的基础、支撑体系所用材料材质及搭设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等。

脚手架整治内容是工具式脚手架,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整治重点是脚手架搭设、“三宝”的使用、洞口临边的防护和吊篮使用等。由建管中心领导带队,安全监督科全体人员参加对在建的高支模和脚手架施工项目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抽查,共督查在建项目11个,出具局部停工通知书 1 份,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排查安全隐患80条。

第四季度:施工消防整治

施工消防整治。施工消防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生产安全各项规定落实情况。整治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源设置、消防器材配备布点、特殊部位防火管理、易燃易爆作业监控、生活区域用电管理、重大火险源掌控监管、值班巡查和应急处置制度建立情况等。对全区65项在建工程开展了施工现场扬尘防控、火灾防控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主体共发出整改通知书60份、停工通知书4份。

四、重点专项整治

1、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每季度一次的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内容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整治重点是建筑起重设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安装顶升、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共计检查项目61个,抽查各类起重机械133台,开出整改通知书61份,停工通知书3份,发现安全隐患157条,诫勉谈话4次。

2、装配式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随着我区装配式建筑的大力推进,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尤其是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问题就成为了新的课题。为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发生,确保xx区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于11月12日至11月19日,对我区部分在建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了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抽查了路劲城4A期、常州恒大御景项目等6个在建工程的21台大型起重机械,检查共开出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整改通知书4份,共提出安全隐患12条。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范文第2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断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安〔2010〕96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技兴安”战略,落实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深入开展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坍塌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规范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拆卸和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切实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副书记、副局长****

成员:**建筑管理处处长************

为搞好本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设置三个专项整治特别行动小组。

第一组:组长:**(市建设局建筑管理处处长)

组员:部分市安监站监督科人员

具体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组:组长:**(市安监站站长)

组员:部分市安监站监督科人员

具体负责土方坍塌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组:组长:**(市建设局城建处处长)

组员:部分市安监站监督科人员

具体负责高达模板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办公室主任由王志来同志兼任。

各县(市)、区建设局也要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1、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与产权单位(或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与设备的安装、拆卸单位签订安装拆卸合同(安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安装资格,并在资质范围内从事安装拆卸业务),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使用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在合同应明确使用过程中机械设备操作、指挥、司索等相关人员的配备与管理。

3、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作业前2个工作日内要按规定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在安装后及时检测或组织联合验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

5、起重机修设备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每台起重机械的单位档案。

6、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锚固和拆卸前,必须编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安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7、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指挥、司索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在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9、使用单位、安装单位要对所属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逐台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每台设备有案可查,安全隐患有整改有落实。

(二)基坑开挖和支护

1、施工企业要制定基坑开挖和支护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方可实施,涉及深基坑等危险较大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经审批、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基坑的开挖和支护施工,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完毕后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派专人进行基坑的变形监控和监测。

(三)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1、对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平方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2、模板支撑系统立杆基础须设垫木或底座。纵、横向间距按照专项方案要求搭设,立柱接长严禁搭接;
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

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4、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5、模板拆除时要编制详细的拆除方案,并设置警戒区,指定专职监护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全面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4-8月份,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全面自查,全面整治。

第三阶段:整顿提高阶段。9-11月份,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导。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经验,通报专项整治情况。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要结合市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分别在7月初及12月份报送上半年和全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实行“三级”监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要结合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建立组织机构,实行领导牵头挂牌上墙公示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整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改善生产条件;
建设单位要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并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
勘察设计单位要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施工过程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式监理,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通过专项整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监管工作。适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开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培训教育,积极引导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使之认识到“安全管理是第一管理”的理念,明确“生命安全是首要目标”的要求,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降低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有记录,并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准上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及考试试卷要存档。提倡农民工上岗前举行岗位安全宣誓仪式。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 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全施工方案

我国自依据2004年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全国推行安全监理以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有所好转,但是重大恶性事故仍然多次出现,多起事故事后依法对总监追究了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总监安全生产责任之重大。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所有建设参与方的关注重心所在,安全监理工作更是时代赋予监理人员的重任。监理人员如何针对目前业主重视不够、总分包投入不足、农民工安全素质低下以及安全监理责、权、利尚不对称的现状,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取得安全监理实效?这是一个监理行业绕不过去的现实问题,所有监理人员都应该深度思考,总监更是责无旁贷。下面笔者抛砖引玉,结合多年工作经验谈谈安全监理工作总体思路。

一、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监理部安全监理管理体系

项目监理部必须在监理企业的大力支持下,建立健全监理部安全监理管理体系。至少设立一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员,群体项目或大型项目必须相应增加满足实际工作要求的安全监理员数量,组成安全监理小组。有的大型项目还设置了安全副总监,效果很好。同时总监需强调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要求监理部各专业监理人员参加该管理体系。总监应不定期检查该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管理体系涉及到规划、实施、检查和改进,运用质量控制中的PDCA循环尤为合适。

安全决策阶段及制定对策――规划

该阶段包括分析建筑安装生产系统的安全现状,提出安全监理工作指标,制订安全监理规划,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四个方面。

选定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目标的依据主要是监理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方针,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监理工作的指示、要求,以及项目当时的安全生产状况等。安全监理的目标一经选定就应成为监理部该时期安全监理工作的主题。

分析项目安全现状的目的主要是根据安全工作目标针对性地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在进行现状分析时,应从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状况着手,通过与本项目具有可比性的其它项目同类状况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经过周密调查、细致分析和充分论证,确定出项目该段时间内具体的、可以量化的安全工作指标。在安全指标已经确立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关联图、因果图(鱼刺图)等工具对前期(一般为上一阶段)曾发生的事故(或隐患)进行分门别类的统计和汇总,找出导致事故(或隐患)发生的全部末端因素(可采取措施预防的因素),进而运用排列图、“0~1评分法等工具找出其中的主要影响因素,并在施工生产现场予以确认,建立重大危险源清单。在此基础上,依据主要影响因素,编制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就有了针对性。

(二)计划实施阶段―――实施

总监根据编制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落实各级责任人,逐级分解,按照施工的进度逐一落实。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灵活处理。

(三)效果检查阶段―――检查

当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一段时间后,即需要对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的类型有:全面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专业或专职管理人员的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要害部门的重点安全检查。检查应把重点放在检查思想、检查管理效果、检查安全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上。检查后及时总结发现的问题,对工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统计,编制图表(排列图、控制图、折线图、柱状图等)。检查内容有:工地实体安全生产现状检查和安全监理资料检查。

(四)汇总总结阶段―――改进

PDCA循环的关键环节是总结阶段,它是安全监理水平持续改进的基础。在检查得出结果后,对所处阶段进行评估。对于所发现的问题,总监召集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对整个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讨论、汇总和总结,并将有效的经验或措施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
对于簿弱环节,应提出整改要求,在下次的PDCA循环计划阶段制定整改的措施,以便于PDCA循环的良性运作。

二、督促业主或总包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安全监督是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通过安全生产备案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各参建单位的从业资格,即各参建单位有能力进行安全生产。办理安全监督后即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通过不同的视角,可以发现自身所不易发现的问题,便于消除安全隐患。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某些工程开工很久了,安全报监手续仍未办理。遇到这种情况,总监必须督促责任方业主或总包立即补办,延误不得!

三、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员、安全资金、安全设施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需配置安全员,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做了更加详细的要求。各工地配备情况不一,但至少应达到建设部的规定,多多益善。安全员作为持证上岗的专职人员,直接和工人打交道,其自身的业务知识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发现安全隐患,提出安全建议。安全员必须配置并到岗。

其次,安全专项资金是安全活动的基本保证。只有充足的安全资金才能确保安全活动的有效开展。总分包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及时组织安全教育、发放安全劳保用品、设置安全设施;
在开工后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安全设施作为安全的硬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没有足够的安全设施,不可能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四、严格审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所有施工方案均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建质[2004]213号文《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还规定了爆破、拆除、起重吊装、水下、深基坑支护和降水、土方开挖、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尚应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其中,规定需专家论证的六类工程,还必须通过专家论证。总监应让施工单位明白安全施工方案是保证施工安全性价比最高的活动,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具体措施。监理对安全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具有重要意义,要注意以下审核原则:

(一)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报验

安全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部分,应在工程开工前与施工组织设计一起制定;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也应在该分项工程开工前合理时间报验,使得用于该分项工程的各种安全设施都有较充足的准备时间。总监应强调这个时效性,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提前策划、编制报送。

(二)审核的组织

监理参与审核安全施工方案的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环境、人员素质等情况,并熟悉安全法规、标准等。一般应由总监组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必要时应请监理公司的相关专家参加。审核时严格模拟施工情况,分析危险源,可以采用头脑风暴法或德尔菲法;
也可以根据以前类似工程的经验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三)严格审查其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安全施工方案是针对每个工地某项工程的特点制定的,必须具有针对性,否则没有任何意义。安全施工方案应能保证在每一个施工工序中得到贯彻实施,既要保证工程的安全要求,又要考虑到现场环境条件和施工技术条件能够做到。不能因为安全资金不到位,而降低了安全投入,使采取的安全措施不足以保证施工作业中的安全。

(五)严格审查应急方案

安全施工方案一般是同施工组织设计一起策划的,在制定中也对施工情况进行了模拟,列出了危险源,也明确了具体的检查点,所涉及的施工条件和危险情况大多在可以预测的范围之内。但还有许多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是不可以预测的,会产生蝴蝶效应。为此需制定在面对突发事件或紧急状态时的各种应急设施、人员逃生和救援预案,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损失、保护人员安全。监理应对此项内容进行针对性审核,重点审核应急措施、应急材料等是否符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应急方案审核通过后,应督促施工单位择机进行演练。

五、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重中之重

就像质量控制一样,过程安全管理也应以施工单位的自身的管理为主,总分包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否则,监理失去工作对象,工程的安全管理无从谈起。如果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监理效果必然事倍功半,监理人员疲于奔命,安全隐患得不到整改,安全事故必然发生。相反,如果各级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则安全隐患较少存在,安全监理指令也会迅速落实,从而避免了安全事故。

六、仔细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对劳务人员的教育是必要细节

劳务人员是工地人群的主体,他们作为一线工作人员,由于自身安全素质的原因,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统计中,伤亡占绝大部分。,加强对这部分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素质,非常之必要。作为监理人员,则要全面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交底、安全教育记录,必要时可以参加上述过程,防止流于形式。这不仅是落实预防第一的安全生产原则,更是以人为本的体现,能够防止“人的不安全因素”,必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具体包括检查:1)进场前的三级教育记录;
2)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特殊培训记录。

六、做好危险性重大工程的施工过程的旁站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字:示范文本 安全条款 建议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0 引言

建筑安全生产在国内外都是一个十分受到关注的话题。我国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问题。虽然示范文本在通用条款的第五部分安全施工中,从安全施工与防护、安全防护以及事故处理三个方面设定了相应的条款,但随着我国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现行的施工合同示范文中安全的相关条款明显不够完备不够深入,本文从现行法律规章制度出发,结合工程实际对相关条款的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1 工程安全与施工合同

广义的工程安全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工程本身的安全,也就是建筑物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要求、能否在设计规定的年限内安全使用;
另一方面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特别是合同有关各方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安全的条款的主要指上述中的后者。加强合同管理,在合同签订时合理的设计安全条款,明确合同各方主体之间的安全责任,强化合同各方主体之间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履约监管,最大限度地消除施工安全隐患,是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因素。

2 对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安全条款的建议

2.1 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责分配

建筑安全事故98%是可以控制的,如何控制事故的发生,一方面需要从制度入手,建立完善的建筑安全制度,另一方面就是通过监督并保证各项制度的实施,从这两个方面上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加强安全管理,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工程建设往往多方参与,管理层次比较多,管理关系复杂。

2.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重大安全事故90%以上发生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因此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直是安全工作的重点。

示范文本中第21.2款规定:“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这里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没有提及;
二是对安全防护措施向工程师提出,经工程师认可便可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指出:“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建议①示范文本中增加条款: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人施工开始前十四天内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对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由承包人对其负责;
②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工程的所有需要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重点分部分项工程。

2.3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与使用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 [2005]89号)第六条的要求“投标方应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程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由于影响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因素繁多、复杂,在招投标阶段,对工程的变更、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周围施工环境等受时间限制不能做到完全深入与全面,同时还面临现有资料不能完全客观的反映已发生变化的工程地质、工程环境情况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因此招投标阶段工程安全施工措施项目与费用不能做到全面真实反映工程施工过程。第七条指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21条中指出经工程师认可实施的防护措施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并未对费用的支付方式,调整方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建议①施工合同条款中应明确:施工期间,除已经明确的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外,施工时产生的新的危险项目等需要采取安全防护的项目,发包人应给与承包人工程措施项目变更或索赔的权利。(即所谓的“投标人包干使用”的范围应控制在招标人在招投标阶段提供的工程物探资料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各种资料的前提之)下;
②对重点工程或结构复杂、施工作业环境恶劣、危险性大的工程安全措施项目单列,建议招标人对安全措施项目清单实行单价合同,避免安全措施项目费用总价包干使用。一旦中标,要求承包商根据现场作业环境和工程构造特点,在充分掌握第一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和周边构、建筑物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并经评审通过,在此基础上列出安全措施项目清单,确定费用。

3 结束语

通过对合同示范文本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等文件的对比分析,总结出示范文本中安全施工条款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建议,使得示范文本中安全方面的条款更加清晰具体。本文的研究对以后合同示范文本的完善以及合同签订时安全条款的设定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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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廖小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方法研究[J].建筑经济.2007,08.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项目;
分包管理;
措施

随着科技的进步,各种高新技术不断应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中,为了适应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保证工程质量,必须对工程项目进行分包管理,以顺利完成工程任务。企业在工程项目分包程序中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针对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不断探索更加完善的分包管理措施,以提高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

1 建筑施工项目中分包的含义和程序

建筑工程中的分包指的是总承包方将自己承包的工程的一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承包的行为。其中,将工程发包给第三方的施工企业为总承包方,承包施工工程的第三方为分包方,总承包方和分包方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筑工程项目的分包程序包括工程项目策划、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选择合格的分包方、通过招标确定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等,具体操作程序介绍如下:(一)工程项目策划。工程项目策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管理模式、人员构成、设备配置等,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项目部依照合同并根据企业实际对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进行综合策划。(二)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分包工作涉及的专业知识较多,综合性较强,因此必须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施工项目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一般管理机构应设置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相关职能负责人,由这些人共同构成合同管理小组来组织协调项目管理工作。另外,还要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三)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分包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申报审批程序,防止违法分包或随意分包现象;
严格按照分包方资格审查的有关规定对分包方进行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分包合同的签订程序,保证合同质量。(四)选择合格的分包方。选择分包方时应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首先要严格审查分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件;
其次要严格审查分包方的技术水平、人员配置、施工能力、资产状况等,掌握分包方的施工实力;
第三要实地考察分包方承包过的工程,掌握其施工质量、履约情况等,判断其是否能够分包本企业的工程;
第四要考察分包方是否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以往的业绩情况。(五)通过招标确定分包方。分包方需购买项目招标书,并根据招标要求编写投标书,项目部合同管理小组再按照《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对分包方进行评标。(六)签订分包合同。项目部合同管理小组要编写分包合同书,根据上级批示与中标方进行谈判并签署分包合同。

2 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当前我国建设项目施工中分包管理常见的问题有:分包方施工质量差,分包方的工作人员素质低,分包方延误工期,分包方只注重自己的施工管理而忽视工程整体发展情况,总包商逃避自身义务。

针对上述问题,具体的解决办法如下:在工程质量方面,要在合同中写明施工材料的具体要求,加强材料监督与管理,同时要实行动态检查,及时制定改进计划;
在工人素质方面,要对分包方的工人素质进行考察,督促分包方加大对工人的培训力度;
在延误工期方面,总包商应加强施工进度监控,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以激励分包方按期完工;
在施工管理方面,总包商应引导分包方树立项目整体性观念,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分包方应承担协调配合的义务;
在逃避义务方面,分包方应该同总包商建立利益共同体的观念,共同履行义务。

3 分包管理措施分析

分包管理在建设施工项目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如何管理好工程分包,关系着整个项目的完成质量,下面就对分包管理措施提出几点建议。

3.1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企业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一支高效协调的管理队伍,制定长期规划,完善管理制度。划分好部门职能,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制度化、程序化管理,为机构协调合作与管理以及分包工程管理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3.2 严格执行分包方引进程序

要想做好分包管理工作,选择合格的分包方是关键。一个合格的分包方必须具备如下条件:资质合格、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经验丰富。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选择分包方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制度和程序,把好分包方引进的大门,严格筛选合格的分包方。

3.3 加强施工进度控制

项目部合同管理小组在编写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影响工期的各种因素,并结合业主对工期的要求,合理安排工期。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后,要及时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经审查合格后严格按照计划施工。分包方还要将审批合格的施工进度计划细分,依次制定年、季、月、周施工进度计划,方便分包方及时配置施工资源,以及方便总包方进行施工动态监督和检查。为保证施工进度,项目部每天都要召开施工进度协调会,以检查分包方的施工进度情况,并及时布置第二天的施工任务。

3.4 加强施工质量控制

分包方进点后,要制定质量计划书并上报项目部审批。对于关键项目,质量计划书中应详细写明具体的施工计划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每个项目开工前,分包方技术负责人都要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具体包括施工方法、施工规范、设计要求、工艺措施和工艺标准等,让每个施工人员都能够掌握相关技术,达到工程质量要求。施工过程中,总承包方和分包方的技术管理人员应随时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解决方案,纠正施工中的偏差。另外,总承包方和分包方要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包括分包方完成施工任务后的自检、分包方管理人员复检、总承包方进行终检,切实把好质量关,达到工程质量标准。

3.5 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项目部和分包方在签署分包合同的同时,还要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风险转移给分包方,让其承担一定的安全管理责任。为了树立安全意识,在项目施工之前,项目部应敦促分包方对其管理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结束要进行严格考试,考核结果需上报项目部,如果考核不合格,将予以辞退。

项目开工前,分包方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编写安全防护措施,并上报项目部等待审核,经审批合格后下发给分包方。分包方安全负责人要根据安全防护措施的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详细介绍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应对安全问题应才却的防护措施,确保每个施工人员都能掌握安全常识,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安检人员和分包方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对施工现场进行监控,发现有违规操作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予以纠正。如果发现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可要求立即停工并进行整改,确保施工安全。另外,分包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项目部则要及时对分包方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施工安全。

项目施工过程中,分包方还要做到文明施工。对于施工现场的垃圾、废料等要及时清理,保证施工场地环境整洁。施工任务完成后,分包方还要做到工完场清,保证施工现场无杂物。

3.6 加强施工材料管理

施工材料的质量关系着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所以要加强对施工材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的可靠性。为了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一般由项目部采购主要材料和设备,由分包方采购辅材料。另外,还要建立相关的检查制度,对于分包方采购的材料由项目部进行严格检查,防止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现场,用于施工建设,破坏工程质量。

3.7 加强工程结算管理

签订分包合同后,分包方要向项目部缴纳分包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如果分包方不能缴纳保证金,项目部应延期支付其工程进度款,并扣除履约保证金额,直到分包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之后再将履约保证金返还给分包方。分包工程必须在质量验收合格之后才能进行结算,而且结算时要有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的审核和安全质量人员的签字。结算人员根据项目部的审核和验收签字进行结算,财务人员根据结算及合同等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项目部和业主结算结束后再进行分包工程结算,竣工结算时要扣押一定的质量保证金,以确保分包方的施工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4 分包管理的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分工更加细化和专业,分包管理也更加趋向专业化。从目前我国建筑施工项目中的分包管理发展势头来看,专业化将是分包管理的必然发展趋势,具体表现在:

第一,分包管理更趋专业化。总包方的重心向管理方向转移,而分包方的重心则向专业化施工转移。因此,总包方更加依赖于分包方,很多细化的施工项目都需要专业化的分包方来承包。随着分工细化带来的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分包方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施工能力,有助于未来工程质量的提高。

第二,随着分包的细化,总包也开始出现分化。针对施工任务,总包方和分包方经常会组织临时团队共同完成,使组织的建立更具灵活性,总分包方的组织界限也更趋于模糊,二者逐渐形成一种平等合作的关系。

第三,管理将更加规范。基于平等合作的关系以及严格的法制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逐渐提高。另外,项目信息沟通和工作程序也更加规范,各方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不断促进规范化管理。

第四,在总包方的授权下,分包方的权力范围逐渐扩大。总包方更加关注对业主的服务质量,而分包方则不断提高自我管理水平。随着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因此企业通过授权的方式缩小自己的规模,更加关注自身竞争力的提高,更多地利用专业化程度高的分包商来完成施工项目。

5 总结:

分包管理是提高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加强建设施工项目中的分包管理,对于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掌握分包管理工作中常见问题的同时,还要不断探索加强分包管理的措施,包括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分包方引进程序、加强施工进度控制、加强施工质量控制、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加强施工材料管理、加强工程结算管理等等。通过完善建筑施工项目中的分包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的专业性,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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