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个人廉政谈话汇报材料【五篇】(完整)

时间:2023-07-05 09:40:08 来源:网友投稿

一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长期以来,能够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对集团公司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个人廉政谈话汇报材料【五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个人廉政谈话汇报材料【五篇】

个人廉政谈话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按照集团公司部署安排,现将个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及廉政等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践行“两个维护”廉洁自律情况

一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长期以来,能够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对集团公司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上能够坚决拥护,并结合自身所分管的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同时,能够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准则》和《条例》等党规党纪,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真正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不妄议大政,不信谣传谣,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坚决落实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践行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在遵循组织程序层面,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决不擅作主张和我行我素,决不超越权限办事、不搞先斩后奏,自觉接受监督。在执行组织决定层面,无条件服从组织的需要和安排,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完成党组织给予的任务,切实维护组织权威。在维护班子团结层面,树立“一家人”的意识,从整体的角度出发,相互配合支持,形成整体合力,坚决杜绝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真正做到谋事不谋人,在理解中共事;补台不拆台,在工作中互补;用权不专权,在权力上自律;争强不好胜,在荣誉上共勉。三是严格遵守党的廉洁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作风建设制度规定。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狠刹“四风”,将廉洁办公、廉洁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决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或亲属谋取利益和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决不违反规定多占办公用房、公车私用、大吃大喝,时刻提醒自己,发扬艰苦朴素作风,始终做好表率。四是严格遵守党的群众纪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定期深入所联系包扶企业开展调研走访,并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从未发生搞特权和以官僚主义态度对待群众,对群众疾苦和困难漠视的现象。五是严格遵守党的工作纪律。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以及集团公司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所分管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开展“自省日教育”、“廉政教育”等形式,引导大家严守纪律和规矩,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六是严格遵守党的生活纪律。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认真把好思想关,带头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把好小节关,在小事小节上严格要求自己;把好交友关,谨记人情里面有原则,绝不公权私用;把好亲情关,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亲情错位;把好金钱关,常思贪欲之害,抵得住利益诱惑。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尽责情况

一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责谈话和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中,深入落实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及相关制度,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切实推动责任落实。二是夯实思想理论武装。严格遵守集体学习制度,通过集体学习、电话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退休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见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并充分利用“廉政自省日”和“主题党日”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增强自身“免疫力”;组织学习《碰不得的红线》和《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其他有关方面情况

一直以来,本人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但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来看,部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存在的不足。突出表现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内监督制度落实上还不够到位;在管党治党方面,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薄弱,廉政风险意识需进一步加强。

个人廉政谈话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一、继续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水平

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今年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教育:

一是组织理论学习。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为契机,每月一次,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实行局领导轮流上党课、讲廉政课,开展“廉政大家谈”心得交流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赴外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等。

二是实施廉政谈话。年内,局党委对全体股级干部适时进行廉政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个人汇报。汇报本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的基本情况;
查找本科室、站、所容易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岗位廉政风险点);
本人就廉洁勤政做出表态、承诺。上述内容由个人形成不少于2000字书面材料,由谈话人谈话后带回存档。二是询问、提醒。对群众反映的股级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方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当面询问,谈话对象就反映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谈话人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指出谈话对象一些不良反映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申有关纪律规定,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意见和要求,并进行廉政提醒和警示。三是个别诫勉谈话。对个别股级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的违纪行为,群众有明显反映,但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进行警示性诫勉谈话。

谈话人提前将谈话时间、地点、主要内容、有关要求等通知谈话对象;
谈话人由两人以上组成,并做好记录,谈话笔录经谈话对象本人签字后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谈话中如谈话对象隐瞒事实,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则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

三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与创建高绩效机关建设相结合,大力开展以创“高效服务机关、高效落实团队”为主要内容的“双高争创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水平;
继续坚持工作联系点制度,按照“三联三包”的要求,针对联系点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帮助解决。及时总结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做法,上报推广。年内向上级报送刊发有价值的纪检监察信息3篇以上,发表有影响力的纪检监察宣传稿件2篇以上。认真在全局推出一批廉洁勤政典型人物,整理典型事迹材料,一方面向上级推荐,另一方面组织开展一次“讲身边事,学身边人”典型事迹报告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二、继续严格落实规章制度,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

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重点落实以下制度:

一是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办法。局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工,确定责任人和责任科室、站、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

组织局领导班子、科室站所和局领导、股级干部每年两次(6月25日、12月25日前)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书面向派驻纪工委(监察室)做专题报告。

局领导班子和科室、站、所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对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指示和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
对职责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及时解决、行风建设和专项治理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和情况。

局领导及股级干部本人报告的主要内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汇报个人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
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指示和规定情况;
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接受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制度等情况;
本人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廉洁自律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和情况。

平时局领导和股级干部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内容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凡属应向组织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人应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除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外,同时报告派驻纪工委(监察室),股级干部向派驻纪工委(监察室)进行报告。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该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采取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不按规定报告和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等处理。

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重点追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各科室、站、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检查,要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的基本程序是:局组成考核组,公布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由考核对象向考核组提供报告和相关资料,并根据要求和需要,安排进行工作汇报或个人述职述廉;
根据需要进行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
组织座谈、走访和个别谈话,听取群众对考核对象的反映;
考核组作出综合评定,报局党委和派驻纪工委审定。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员干部的奖励、惩处、选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局领导和工作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登记制度。局所有工作人员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礼品,必须一律登记上交。按照以下办法处理:收受的礼金和有价证券,一律登记上缴;
按规定应登记上缴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收受人必须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收受的,自回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登记表,并将登记表和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一并交局综合科。局综合科对于登记上缴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应当在一个月内按以下办法处理:收缴的礼金和有价证券,一律上缴国库;
收缴的礼物,进行造册登记,视情况可由局公用,也可变卖和折价处理,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礼物转卖给受礼当事人,礼物的处理款必须上缴国库。凡属应上缴国库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礼物处理款,由综合科统一汇总,如数上缴财政部门。局综合科要认真做好礼品登记、收缴和处理工作,并将上缴情况汇总后送派驻纪工委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凡违反规定不如实或如期登记上缴的,必须严肃处理。第一次违犯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追缴所收礼金、礼品、有价证券;
第二次违犯的,除追缴所收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外,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建立局领导和股级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廉政档案内容主要包括:1、基本情况表。包括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住房、收入情况等。2、个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3、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4、个人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材料。5、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6、上级平时检查、考察结论性意见和廉政谈话笔录。7、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8、群众民主评议结果。9、廉政方面受到的奖惩情况。10、其它。廉政档案是检查监督党员干部在廉政方面所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有关材料,要实事求是填写、认真进行审核,妥善存放,定期进行综合分析、汇总档案材料,及时向上级报告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为上级对干部管理考核、任用提供依据。

三、继续加强监督,确保党员干部不发生问题

加强监督制约是促进党员干部正确使用权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保证。围绕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利结构和运行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监督工作:

一是明确监督工作的重点:

一是对重大事项决策进行监督。主要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局年度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排,以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较广的重要事项;
3、重要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推行重大改革等重要事项;
4、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5、党建工作、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等重要事项;
6、社会安全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的处置原则及应对方案等重要事项;
7、其他应当提交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是对干部人事工作进行监督。主要包括:1、全局中层以上干部的考核、选拔、任免、推荐、调动和奖惩;
2、副局级以上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和使用意见;
3、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的推荐和提名;
4、推荐申报市级以上综合类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5、公开招考(聘)工作人员、自聘人员;
6、其他重要岗位公职人员的选拔、任免、推荐和调动。

三是对重要项目安排进行监督。主要包括:1、各类基本建设项目安排、不动产购置,大宗房屋修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
2、各类固定资产处置;
3、涉及经济发展的重要项目、涉及群众和单位大多数人利益的重大工程的安排。

四是对大额度资金使用进行监督。主要包括:1、财政(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原则、制订、调整和大额资金使用原则;
2、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
3、单位固定资产、工程款单项支出在5万元以上的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
4、单位单项非生产性开支在5000元以上的资金使用等。

二是完善监督方法和措施

一是强化事前监督。1、局召开研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领导班子会议,提前一天通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提交会议相关议题以及讨论研究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资料。2、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派员参加或者列席会议时,重点针对局的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决策和民主议事程序、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二是强化重大事项实施过程的监督。1、对重大决策的监督,重点把握是否存在不执行、乱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等问题。在干部人事方面,重点抓好对资格审查、考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结果统计及运用、组织考察、征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集体研究决定及任前公示等环节的监督。2、对重大项目安排的监督,重点把握立项依据、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是否按规定程序实施,是否存在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是否进行严格审查,项目质量、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等。3、对固定资产的监督,重点监督增加固定资产是否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是否规范、政府采购及公开招投标程序是否完备等。4、对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局应会同财政、审计部门重点抓好纳入预算外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应纳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是否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是否存在“帐外帐”、“小金库”,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专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情况的监督。

三是强化重大事项实施后的监督。要通过举报、执法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点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对群众反映属实的举报和在执法检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并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

四、强化检查,保证党员干部不偏离政治和工作方向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检查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督促全局党员干部坚决落实上级各项工作指示,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全系统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保证政令畅通,发现违的政治纪律问题,立即制止并上报。年内对各科室、站、所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抽查理论学习笔记、组织理论测试和实际工作查看等形式,对全局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

二检查履行职责情况。年内以规模养殖场、良种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畜产品加工企业、生鲜乳收购站、集贸市场、动物诊疗机构等为重点,对各科室、站、所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具体采取听、查、问、看、议等方式。

一是听。听取服务对象对我局相关业务科室、站、所执法服务情况的汇报,具体包括好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二是查。查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是否齐全。主要涉及《动物防疫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及《畜禽养殖备案证明》等。在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是否存在刁难、拖拉、违规审批等问题。查档案资料是否规范:主要涉及种畜禽生产经营记录档案、畜禽养殖防疫档案、饲料兽药购销档案、生鲜接单、畜产品加工检疫档案等。档案是否按规定标准进行了填写,是否按规定年限进行了保存。查检验检疫和以“瘦肉精”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动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否存漏洞,严防各种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查各项惠农资金补贴材料、发放情况等,对各科、站、所监管的各类惠农补贴,如:生猪标准化示范场建设补贴,蛋鸡以奖代补补贴,生猪和奶牛良种补贴等项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督促把补贴资金及时如数按规定发放到户。各科室制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招投标、检查验收、研究确定对象等重要环节,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共同审查、参与、检查、确定。对违反支农惠农政策、挤占、挪用支农惠农资金补贴的单位和个人及借机收受钱物,捞取个人利益的不法行为要给予严惩。

三是问。是否存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是否存在经常接受执法服务对象宴请、收受服务对象礼品、借机敛财等问题。

四是看。看“三联三包”活动开展是否到位。主要查看各联包责任科室是否认真按照活动方案开展了实质性工作,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

五是议。组织执法服务对象对各科室、站、所执法服务工作情况按照好、中、差三个档次进行民主评议。

个人廉政谈话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了对异地监督工作的认识

由于异地项目部地点比较分散,离矿本部较远,给监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2011年以前,对异地创业干部的监督主要是,电话调度安排工作多,深入实地检查监察少;泛泛要求的多,形成制度落实的少;事后处理的多,事前做工作少。异地项目部一度出现过反映干部问题的来信多、职工打架闹事的多、干部流失的多、干部被诫勉谈话的多、职工找领导解决问题的多等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组织学习集团公司和矿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座谈会,纪委全体人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对异地项目监督要做到与矿本部一样高度重视、一样研究布置、一样抓好检查落实、一样追究履职责任。

二、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强化了对异地项目部的监督

建立监督办法,规范监督程序。2011年3月份,矿纪委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某矿异地项目部党风党纪监督员监督办法》。该《监督办法》共分监督职责、监督内容、时间和方式、落实整改和情况反馈、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23条内容。规定被监督对象为异地项目部各级管理服务人员,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监督的内容涵盖党支部建设和作用发挥、干部安全生产履职、经营管理、干部作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解决职工困难等九个方面,监督的方式包括听取情况说明、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参与管理、实地察看等。明确规定,属于工资奖金分配等固定事项,实行定期监督,每月不少于一次,属于临时发生的事项,随时发生随时监督。为及时解决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还规定在项目部党支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一般性问题,要在20日内解决完毕,项目部解决不了的,要向矿纪委汇报处理,采取的措施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为及时掌握监督信息,规定各异地项目部监督员以汇报表的形式,每两月书面向矿纪委反馈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监督队伍,落实监督职责。经各异地项目部党支部推荐,矿纪委、监察室审定,2011年3月份,在xx铜川、xx长城等四个项目部聘请了10名党员为党风党纪监督员,在各党支部的支持下,依据《监督办法》,对干部作风形象、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干部廉洁自律、党务公开、区务公开、解决职工反映的生产生活问题等,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从实施一年来的情况看,每名监督员都能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参与管理、实地察看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监督内容、监督时间、情况反馈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到目前为止,按照每两月向矿反馈一次监督信息的要求,各异地项目部监督员填写反馈监督情况汇报表24份,反馈监督信息86条,其中需要项目部自主解决的问题67条,矿解决的问题19条,全部得到落实。监督过程中,先后有2名干部被通报批评,5名干部被诫勉谈话,7名干部受到了经济处罚。

实施党纪巡查,规范创业行为。2011年以来,纪委会同组织、审计、工资、企管、安监等部门,先后5次深入各异地项目部,通过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干部会、职工座谈会,检查各种记录和公开栏,到职工宿舍个别了解,到井下现场督察,对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职工队伍稳定等进行实地巡查,对经营业绩、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资金使用开展专项审计,形成调查报告3份、专题汇报材料2份,专项审计报告1份。6月份,纪委、审计、企管联合对xx申南凹项目部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该项目部累计材料费欠款18.4万元的问题,纪委同志对每张材料领用单逐一进行核对,每天工作时间达14个小时以上。通过核实料单、与当地供货商对账,发现了多填少用、白条领用等不规范行为,并据实逐一纠正,为矿减少损失11万元。8月份,根据监督员反馈的信息,矿党委委派纪委同志对xx后温家梁项目部领导班子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为矿党政调整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

回矿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监督。从2011年年初开始,由矿纪委、组织科负责,组织异地项目分管副总、党政负责人,利用回矿参加党委工作会议的时间,集中进行了述职述廉。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纪委、组织、宣传、工会、工资、财务、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在听取汇报的同时,相关部门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布置工作,提出规范履职、廉洁自律要求。通过这一形式,对异地创业主要干部起到了较好的教育提醒作用。

三、求真务实,监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增强了创业干部的民主意识,接受监督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现在,各项目部做到了材料采购、招待费使用、工人工资奖金分配等敏感性问题及时在公开栏公示。少数民主管理意识不强的区队行政干部,也认识到党风党纪监督的重要意义,在材料采购、工资分配时,主动与监督员联系,自觉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的还主动向监督员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个人廉政谈话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一、强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1.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学校党支部委员会议,认真学习安乡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相关文件,及时划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2.2020年度,学校很好的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责任及“一岗双责”。校长主持中小学及幼儿园全面工作,政工副校长分管政工人事、安全工作,教学副校长分管教学工作,计财副校长分管后勤工作,纪监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党建及信访维稳工作,工会主席分管工会工作。我们领导班子成员精诚合作,工作有条不紊,在做好行政管理工作的同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学校党支部书记与学校行政人员、党员教师签订了《张九台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使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4.为了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心谈话制度实施方案。坚持抓早抓小,使谈心谈话工作进入常态化轨道。全年,学校班子成员共开展谈话累计200人次,谈话对象300人次,其中“两同时”谈话210人次,任前谈话24人次,提醒谈话30人次,约谈20人次。这项工作已经成为学校班子成员的一项常规工作,做到“两同时”谈话每周至少一次,“提醒谈话”、“约谈”及时开展,并落实了“两个责任”谈话开展情况月报制。

二、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

1.全年来,学校党支部书记主讲廉政党课4次。引导全体党员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党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

2.召开学校行政会、教师会,及时有效地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
组织学习贯彻教育局领导在全县教育系统骨干学习班上的讲话精神;
传达了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

3.经常利用行政会、教师会组织学习市纪委、县纪委关于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起到警示作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不断增强党员教师的党纪条规意识。

4.学校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教师进入“学习强国”APP,并组织党员教师按要求进行学习,增长知识,更好地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筑牢党员教师的思想防线。

5.学校党支部与全体教师签订了《师德师风承诺书》、《“廉洁从教”公开承诺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与《规范征订使用教辅材料承诺书》等。进一步规范了我校教师的从教行为,做廉洁自律的好教师。

个人廉政谈话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实行三项谈话制度(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谈话对象进行思想帮助,对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提醒,对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增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谈话对象

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的主要对象是:各县区委(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可以扩大到领导班子中的其他成员。每个谈话对象一届任期内一般谈1—2次。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主要对象是:各县区委(工委)、人民政府(菅委会),市直各单位新提任的领导班子成员。

诫勉谈话的主要对象是:各县区委(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

谈话的内容、时间、地点及要求提前3天告知谈话对象。

三、谈话内容

(一)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以及重大决策、重要工

作部署的情况。

2、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3、执行民主集中制,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4、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其它需要谈话的问题。

每次谈话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1、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好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对领导干部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提出要求。

5、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函复群众反映问题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有关事项提出要求。

6、其它需要谈话的内容。

(三)诫勉谈话

1、举报和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

2、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情况。

3、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

4、组织上认为需要提醒、告诫或需本人作出说明的其它问

题。

5、其它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及问题。

四、谈话要求

(一)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

1、谈话人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与谈话对象进行同志式的、平等的交谈。

2、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通过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求得共识。

3、对需要提请谈话对象注意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打招呼的打招呼。

4、对涉及领导班子和谈话对象本人比较敏感的重要问题,不随意表态,并注意保密。

5、对谈话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如实反映。重要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

6、谈话要有记录,并整理成书面材料(包括谈话对象写出的说明材料)向市纪委常委会或市纪委书记办公会汇报。按程序经审阅后,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1、谈话人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坦诚相见。

2、谈话对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安排。谈话工作可结合领导干部任前谈话一并进行,必要时,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可以单独进行谈话。

3、谈话对象要把谈话当作党组织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督促,本着对党忠诚的态度,敞开思想,诚恳表态,自觉接受党组

织的教育、监督和考察。

4、谈话要有记录,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三)诫勉谈话

1、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

2、谈话人不准挟嫌报复,不准假公济私,不准提出不正当要求。

3、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的具体内容,并注意保密。

4、对谈话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如实反映。重要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

5、对谈话对象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谈话对象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五、谈话的组织领导

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纪委书记办公会作出安排。具体工作由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负责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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