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工作计划【五篇】(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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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所制定招生计划在不断革新的社会里,高校自身不仅要结合实际,更要制定出一套适合自身的招生计划,将高校部分的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相结合,这样才能在招生计划管理做到科学有效。由于高等教育的不断深化发展,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生就业工作计划【五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招生就业工作计划【五篇】

招生就业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校招生;
计划;
高校管理;
策略

高校所制定招生计划在不断革新的社会里,高校自身不仅要结合实际,更要制定出一套适合自身的招生计划,将高校部分的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相结合,这样才能在招生计划管理做到科学有效。由于高等教育的不断深化发展,高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成为高校招生的重要部分之一。因为编制工作影响学生在学习和社会的发展,也关系着人才的培养。往往很多高校因为在在招生的过程中存在着随意性和片面性,从而影响高校的发展。招生计划的管理工作是为了能够在往后在学生管理工作上做到有序性和科学性。形成一套有效的策略也是至关重要的。

一、高校招生计划的原则

1.1立足高校自身原则

高校的迅速发展也使得越来越多的高校不断成为综合性大学。虽然单科性不强,但是多种学科的覆盖也在一定程度上是使得高校在招生方面获得一定的优势。因此高校在制定招生计划时应注意本校的专业方向而进行有针对的招生。在某些具有一定历史高校发展过程中,特色学科在综合性大学的浪潮下的地位变得相对较低。因此在高校进行编制招生计划时,要充分了解本校所具有的特色优点,进行有效率的招生,即使是综合性的大学也应该有本校特色的学科。这样才能使得高校在未来的发展走的更加顺畅。

1.2结合就业形势原则

招生的目的不仅仅只是获取生源,更重要的是是否符合人才市场的要求,大学生一毕业更重要的意识到的是就业问题,而在高校招生在制定招生计划时应该讲就业方面的形势列入考虑范围,有了市场的需求才会有人才的培养,随着在市场体制下的大学毕业生自主择业体系的完善,社会上对大学生的专业需求也在本质上强调了在招生计划编制的重要性,只有高校在编制招生计划的时候通过多个途径对人场市场的现况进行分析,再根据科学理论依据,让高校做出最终的招生计划。这样才能够让高校从一开始为学生的教育和就业垫上稳定的基石。

1.3计划与调整原则

在编制高校招生计划的同时,由于事情发展的不确定性,因此使得在制定招生计划的同时要留有余地处理一些需要做出调整的内容。一般而言,为了避免某个地区优秀生源过于集中,对这些人才需要进行微调,避免未来人员过于集中难以就业;
另外,我国生产力分布不均匀,因此会将人才的分布进行一定的调整,使得人才较少的地区拥有一定人力资源。因此计划与调整相结合,可以使得计划变得更加具有弹性,才能更好应变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也更具有实际操作性。

二、高校招生管理策略

高校管理体质的演变随着课改的不断的发展,其管理体制也在不断修改,因此高校招生管理工作成为招生工作重要部分之一。为了与社会环境相适应,高效管理工作在这方面正确应对策略则有助于学生人才的培养和高校的发展。

2.1增强高校与学生的交流

在中学期间,高校应与中学保持密切的联系,定时举行综合测验去检验考生并且定时对考生情况进行了解,对有意向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招生计划去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早期招生,今早获取适合本校的生源。

2.2创新招生宣传方式

高校对自身进行招生宣传时,不仅要扩大招生宣传范围,应该采取更加能够吸引考生就读的宣传方式。如考生对校园进行实地考查和校园参观,举办招生信息会,使有意愿的学生获得多方位的信息,更加让学生认清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专业,避免学生盲目选择专业。

2.3以生为主,服务考生

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和世纪操作法规在招生过程中,体现了一切为考生服务的管理理念,重视考生的利益,并且以生为主,高校在实施相关招生方式时,为了使考生对高校的发展有一定的认识,这要求高校在招生管理时为学生提供详尽可靠,有效便捷的招生信息服务。保证了学生有充分的条件去展示自我,表达个人意愿的机会,配合适应环境条件,并针对相对弱势的考生提供另外一套招生管理策略,充分保障各考生的自利。

三、高校招生计划及其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高校招生的计划制定及其管理仍然不能背离实事求是的原则。第一为前瞻性问题,对于高校招生计划的制定需要的是前瞻性,计划的前提是对目前社会的对人才的需求和生源的情况有一定的弹性认识,并且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和预测,才能够对未来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帮助。第二为操作性问题,高校招生计划工作应具有可操作性,为了能够使计划与现实接轨,计划在编制的同时必须是基于对现实有科学的基础上进行的,对招生计划的管理问题的产生也因为在操作的过程中出现了弊端,这错误中不断认识自身。因此计划有了操作性才真正意义上取得想要的目的。第三为应变性问题,虽然高校计划及其管理过程中,应该对情况进行有预留的分析,避免出现考虑不周全的问题,高校应该将应变性和统一性联合起来,针对相关的招生政策并进行预留,以避免人员的浮动。第四为严肃性问题,在高校招生计划确定下来以后,就不得随意对计划和管理内容进行修改,一旦需要对其进行修改,也需要给相关部门和上级领导进行审核,再由上层做出决定,再由主管部门尽心进行审批,再下命令,因此对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进行强调表明高校在计划实行的过程中规模话程度,也有利于高校的发展。

四、结语

对高校招生计划及其管理,也是高校自身在经济社会中的运用,高校在对招生计划进行分析的同时,也在充分了解到了我国的人才市场和市场发展方向,对未来经济事业发展进行有接口的培训,在高校招生计划及其管理的策略中,通过对问题的分析并提出的相关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高校招生计划的编制的困难度,因此在高校管理的过程中应该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按照社会发展的趋势再根据事实进行招生计划及其管理的方法的编制。

【参考文献】

[1]杨继瑞,孝民.高校产业安全与实践[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9-14.

[2](美)D・B约翰斯通.高等教育财政:问题与出路[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131-135.

招生就业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业务执行费的使用原则。�

1、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礼品、旅游、营业性的高档消费。�

2、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3、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1、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到本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来人联系工作的接待。�

2、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各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3、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业务部门外出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4、业务招待费可用于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的抢险抢修以及救灾所发生的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开支。�

5、业务招待费可用于因实施重大生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而需要连夜工作发生的夜间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支出。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更多资料

三、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1、计划财务部根据年度业务招待费计划分期将指标划拨到行政部。计划财务部对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合法性以及计划指标实行财务监督。�

2、行政部是业务招待费的管理部门,并根据制度和核定的计划指标严格控制使用。

4、行政部每年对本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分项作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交公司分管领导批示。由行政部提交全年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统计表,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业务招待费使用标准和申请程序�

1、行政部负责日常招待物品的采购,经行政部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凭发票到计划财务部出帐。行政部负责建立招待物品的领用台帐。�

2、各业务部门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可到行政部事务员处签字领取。一次领用价值超过800元,需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上级委托我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行政部根据会议的规模、级别核定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筹办部门具体经办。�

4、有关来客就餐的标准和申请程序。�

(1)外单位来本公司联系工作、参观等需用餐的招待标准按客人级别、事由等分别安排。就餐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行政部主任签字,在行政部办理来客就餐手续。�

(2)上级部门以及兄弟单位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或考察工作,其标准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3)上级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会议如需安排食宿的,可由承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4)因本企业工作需要在外招待客人,招待标准应事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填写“付款通知单”经行政部主任、公司领导签字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5)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在抢险、抢修、救灾过程中需用餐,由行政部按工作餐标准及现场处理人数通知食堂送达。�

(6)因重大突击项目必须连续工作而影响正常就餐的,按工作餐标准由项目经管部门填写申请,经行政部主任、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五、其它有关规定�

(1)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就餐标准申请。凡超过标准的,其超出部分自理。�

(2)凡没有完善就餐手续就发生的招待用费一律自理。�

(3)食堂每月持就餐申请单到行政部办理付款手续。�

招生就业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招生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
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县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
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和人才支持。

二、中小学招生计划

㈠小学一年级:200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3190人,考虑到外地民工子女的入学需求,共计划招生99个班级,4060人。

㈡初中一年级:全县本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2846人,考虑到外地民工子女的入学需求,共计划招生69个班,3450人。

㈢高中一年级:全县初中毕业生3553人(其中本县户籍毕业生3455人),计划招生72个班,3440人。其中:普通高中36个班,1720人;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到外地就读中专、技校、职高的考生)36个班,1720人。使初中毕业生升学比例在96%以上,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比例达到1:1。

三、有关招生政策规定

㈠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的对象必须是*县户籍的考生。外县(市)户籍的本县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回原籍报考,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借考的,必须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到县招办办理借考手续。借考考生不参加本县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的录取。

㈡*一中录取的考生,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2个"A"(优良),且不得有"E"(待合格);
*三中、*二中录取的考生须1个"A"及以上且不得有"E"。

学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主要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其参照顺序是:初中阶段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人物;
初中阶段获县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综合素质评价3A;
综合素质评价2A1P(P为合格);
标志性成果的项数。

㈢省重点普通中学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㈣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片)、学区学校就读。个别确有特殊原因要求到异地就读者,必须持户籍所在地学校出具的同意异地就读的证明,经教育局同意后到借读学校报名。

㈤外来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在基层从事工农业技术业务工作的,子女就学时与所在学区学生一视同仁。企业"绿卡"持有人,其子女入学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并可优先挑选学校。

㈥普通高长生录取与高中招生的政策性加分。

1、普通高长生录取(原则不超过指令性计划的5%)条件:

(1)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六名的考生和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或获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3)初中阶段获数学、科学竞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有效,其中(2)、(3)两条中两人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各初中学校依据上述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任课教师推荐、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高中招生学校认真审查推荐学生的材料,并通过面试、研究性学习成果答辩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特长生,体育、艺术类要占一定的比例。高中学校确定的正式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前报教育局批准并抄告县招生办公室。

2、政策性加分录取条件

(1)符合国家可以生育两胎政策,且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户籍的独生女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其中:*一中及县外学校加2分投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投档。

①归侨华侨子女;

②少数民族考生;

③港、澳、台籍考生;

④驻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

①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从事舰艇或飞行等艰苦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②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公安干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子女。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款的,不能累计加分;
同时符合多条的可累计加分,但以20分为限。

(4)县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应届毕业生升学享受优惠加分的,根据武教〔2006〕114号文件规定和金市教基〔20*〕5号文件精神(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分从750分调整为630分)作如下调整:由教育(体育)局组织参加的市级以上体育比赛,初中三年内取二个最高分相加(年度内只取一个最高分),达8分以上者,升学时在文化课成绩基础上加100分;
4~7分的,升学时在文化课成绩基础上加40分。(加分换算:市级比赛1~6名按7、5、4、3、2、1;
省级比赛1~8名按9、7、6、5、4、3、2、1。市级以上田径比赛中,达到三级运动员标准和少年级标准的,可按5分和2分换算)。

少体校学生也可参加加分考试,考试项目为田径,成绩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的升学时在文化课成绩基础上加40分。本县范围内相应学校予以录取。

少体校毕业生加分材料由体育科负责审核,加分信息5月20

享受第(4)款的少体校考生,符合前三款条件的也不再加分。

㈦县城初中、小学招生对象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年12月31日。

㈧严禁虚假的招生信息和进行有偿招生。各校所做的招生宣传广告,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㈨其它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在与本计划和实施意见不相矛盾的原则下,由县招生办公室制定《*县200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四、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㈠小学招生

1、为了保障学龄儿童的身心健康,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应严格控制在2003年12月31日前出生。各校对本学区户籍的生源情况要进行调查摸底,对外流生源要作详细登记。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小学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确保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依法全部入学。个别学校由于生源严重不足,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隔年招生的办法。

3、壶山小学、实验小学由于规模限制,只能满足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今年仍不再接收学区外适龄儿童。

4、严格控制班额,全县各小学班额均不得超过45人。

㈡初中招生

1、各初中必须保证本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依法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户籍的新生,也不得以所谓的"差生"为由收取任何费用。

2、各初中学校要按划定的学区组织招生,不得跨学区进行招生宣传。对本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情况要进行调查摸底,对外流生源要作详细登记。

3、城区初中按"划片、就近、均衡"等原则招生。三角店小学、武川小学、古竹小学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武阳中学就读;
明招小学、武东小学、新宅小学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实验中学就读。实验小学、壶山小学、熟溪小学以本学区户籍为依据,以毕业学校为单位,按性别和毕业考试成绩以1:1比例就近录取到两所初中学校。

4、县少体校招收新生1个班,具体招生方案由教育(体育)局另行下文。

5、严格控制班额,各校班额均不得超过50人。

㈢高中招生

我县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与择校生计划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方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行自主招生。

1、*一中招14个班,680人。指令性招518人(含5%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择校生招162人。指令性计划按以下指标全部定向到初中学校:

(1)10%的计划按各校规范办学的考核结果(考核办法由教育局另行制定);

(2)2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数;

(3)3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优秀的人群(成绩优秀指全县总分从高到低前20%的人群);

(4)3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良好的人群(成绩良好指全县总分从高到低前70%的人群);

(5)1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的倒数10%的人群(该部分人群占本校学生数的比例越高,分解计划时的比例就越低)。

*一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指令性指标数的1:1.8划定。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按分解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在录取时,依照本文第三部分"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中的第二条执行。指令性计划招生中,若某校的有效生源小于分解到的指标,则多余指标收回。

原新宅初中20*年秋学期整体并入实验中学的三个教学班的学生在*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时参照定向生指标办法方案划线录取。

*户口的本县初中学校毕业的考生,20*年6月30日前学籍已在毕业学校的参加该初中学校的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
其他考生不单独计算指标,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学业考试成绩达到全县各初中*一中指令计划录取分数线最高分的,*一中作为补缺予以录取。

2、*二中招8个班,360人,其中择校生招72人。

3、*三中招14个班,680人,其中择校生招160人。为鼓励特长教育,发挥三中现有艺术教育的资源优势,今年招美术班70人(列入指令性计划),实行单独招生。专业课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在专业成绩上线的考生中以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文化成绩+专业成绩×6.3〉÷2)。

4、*县职业技术学校招23个班,1100人。由*县职业技术学校在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后自行组织招生。

5、*一中指令性计划的招生录取,考生不需填报志愿。*二中、*三中的指令性计划招生均需填报志愿,录取时按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取足。

6、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的招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学校自主录取。招生时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7、职业高中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有关学校和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确保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1:1,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8、高中学校班额不得超过50人。招生结束后,各校必须将录取名单报县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纪律严明,时间紧,任务重,关系社会稳定。同时,它又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县"战略和实施《义务教育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招生工作,增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施"阳光工程",不折不扣地完成招生任务。

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学校必须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关心本辖区范围内学校的招生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具体困难。各校必须由校长亲自挂帅,组建精干的工作班子,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授完法定的课程。要妥善解决好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

招生就业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1.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就组织方式而言可分为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省统考和由各高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校考。专业省统考的适应范围一般为美术、音乐类专业以及专科层次的艺术类招生专业,专业校考往往是针对专业性要求高,或无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进行的,传媒影视类专业就包含其中。以下主要对专业校考的现行政策进行分析。

2007年教育部允许符合条件的本科院校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但规定招生院校必须在相应省份的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组织,考试结束后公示考生专业校考成绩,并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要求招生院校3月底前完成专业考试,并于4月中旬前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考试院)报送专业校考合格名单。在此基础上,各省也出台了一系列适合本省的相关政策。这些规定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带来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专业省统考和专业校考考试归类冲突

根据教育部的政策规定,专业校考必须在专业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教育部制定政策的出发点是为了规范专业考试,节约考试成本,减轻考生压力。而在各个省出台的具体实施方案中却表现出了很多矛盾之处。如某些省规定考生参加传媒影视类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校考前必须参加表演类的专业省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要参加编导类的专业省统考等等。业内人士一看就发现了其中的问题,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培养的学生今后是从事影视剧创作工作的,和表演类专业的培养方向大相径庭,但学生为了报考该专业就必须通过两个毫不相干的专业考试,这对学生是非常不公平的,而招生院校也很有可能由此流失了专业素质较高的考生。

第二,招生院校难以选择专业考试考点

招生院校到省外设点组织考试时,由于各省的具体政策规定,很难选择到符合本校专业考试要求的考点。例如2007年陕西省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只有一个,高校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而且该考点是第一年承办专业考试,由于组织考试的院校也比较多,场地、设备、人员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的欠缺,导致专业考试很难实施,影响了专业考试的质量。

第三,招生院校组织专业考试时间紧张

虽然教育部规定招生院校只要在3月底前完成专业考试即可,但各省级招生办(考试院)都有自己的特殊规定,有些省份规定专业校考只能在春节前组织考试,有些省份则规定只能在春节后进行,如山东、湖南、陕西等几个省要求招生院校必须在3月份组织考试,这就导致招生院校要组织多次专业考试,在时间安排上也非常紧张,增加了高校组织考试的难度和考试成本,同时考生也较难安排参加专业考试的时间。

2.招生计划

自2007年起,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各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艺术类招生分省计划和专业考试合格证的比例不能超过1:4。由此会带来生源分布不均衡、计划编报偏离科学性等一系列问题:

第一,专业招生实行分省计划后,会导致各省间的录取分数有极大的不均衡。如多数省份传媒影视类本科省文化合格线只在250分左右,而各二批以上本科院校传媒影视类本科录取文化分数线基本会在450以上。实行分省计划后,只要有专业合格的考生报考,只要刚达到省控线,并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院校必须录取,这会使院校录取的生源质量明显下降,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

第二,各省要求招生院校的专业计划编报除要求分省以外,还要求分文、理计划编报,这给原先就很难编报计划的工作又进一步增加了难度,从而造成了文、理科考生录取的相对不平衡。而在分文理后,如内蒙古、江苏、四川、湖北、安徽等省今年在公布计划时又要求把文、理计划重新合并,这就意味这教育部公布的计划和各省的公布的计划不一致,造成了上下级政策的不统一,这给最后的录取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第三,专业合格证和招生计划不协调。今年教育部要求分省招生计划和合格证的比例是1:4,而有些省份的某些专业的专业合格考生不多,这就给编制计划工作造成很大的障碍。

第四,计划的编报时间和专业考试时间没有很好地衔接。报送院校招生计划的时间各省基本要求在3月底前,而专业考试完成的时间也在此时。当时各院校的专业考试工作并没有结束,也没有确定专业考试成绩,在这个时候上报招生计划,就势必偏离了计划编报的科学性。二、传媒影视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改革思路

1.取消专业省考对专业校考的关联

能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是经过各省招生办(考试院)严格筛选过的,各方面基本都能达到各省要求,能够保证专业考试的质量。同时各个院校的专业培养标准、考试要求等都不尽相同,并且有些专业是省统考未涉及的。如果很牵强地把各个招生院校的专业归并到各省的省统考范围中,就意味着考生可能除了要参加专业校考外还要参加和报考专业相差较远的专业省统考。这就造成了考生要参加多次考试的局面,增加了考试成本和考生的考试压力。

专业省统考和专业校考必须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联系。专业省统考成绩或者专业校考成绩应该由录取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的不同特点决定其用途。在传媒影视类专业的录取中,笔者认为专业省统考成绩可以作为录取院校的参考成绩,而不应该规定院校必须要在省考的基础再组织专业校考。只有这样考生才可以根据招生院校的规定自由地参加专业省统考或专业校考,招生院校也可以根据自身各个专业的不同要求确定是否组织专业校考。

2.各省应该尽可能设立多个能为招生院校提供相应设备和场地条件要求的传媒影视类专业考试考点,并且各考点都应有一定的侧重点,从而使招生院校能够选择到相应的符合专业考试条件的考点,方便招生院校组织专业考试。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考点,则应该允许招生院校经过各省招生办或考试院的审批同意后单独设立考点,最终将该考点纳入到当地招生办(考试院)的统一管理中。只有符合条件的专业考试考点才能使招生院校顺利组织专业考试,保证专业考试的质量。

3.传媒影视类专业实行全国计划,并适当扩大分省计划和合格证的比例

以传媒影视类专业为特色的院校在编制招生计划时,应该充分考虑其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招生录取方式的特殊性,允许其实行全国计划,而不实行分省编制计划。这样在录取时院校可以考虑各地区的生源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合格证的发放情况,使用全国招生计划进行调节,确定分省招生计划,较好地做好不同地区间的生源均衡问题,从而体现招生的公平性,保证生源质量。

分省计划和合格证的比例应适当放宽。专业考试衡量的是考生的专业潜质和可塑性,对考生现有的专业水平要求并不是特别高,所以可以适当扩大分省计划和合格证的比例,这样既有利于提高录取考生的整体文化素质,同时又可增加现行招生计划编报工作方案的可行性。

4.在录取中,应充分体现招生院校各省计划调剂的重要性

在录取中有很多省招生办(考试院)主要考虑的是本省的考生录取率,基本不考虑各招生高校的计划的完成情况,一旦调入的计划就基本不往外调,导致了招生院校外省放着有好的生源不能录取,造成人才的浪费,或者造成院校招生计划的不完成。

5.合理调整院校组织专业考试、计划编报、专业合格库报送的时间

应允许招生院校在教育部规定区间内的春节前后都能组织专业考试,这样院校可以根据自身特点以及在全国各考点的专业考试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专业考试时间,保证院校有足够的时间组织专业考试,从而保证专业考试质量,同时也方便考生报考。在计划编报、专业合格库报送时间的规定上,各省应该从实际出发,两者至少保证半个月或以上的时间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从现有的时间规定看可以采用提早专业合格库的报送时间,或延迟计划编报时间的方法予以解决。

招生考试工作牵动着全社会的神经,吸引着全国人的眼球,传媒影视类专业更是社会的热点专业。招生考试对促进本行业的发展、维护招生的公平性、提高招生的科学性、扩大招生院校的影响会产生很大的作用。现行的传媒影视类专业的招生考试政策应在以上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以适应社会发展对招生考试的需求,从而便于传媒影视类招生考试朝着更加公平、科学、有效的方向发展。

招生就业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招生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
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县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
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和人才支持。

二、中小学招生计划

(一)小学一年级:2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2990人,均应全部依法入学,另有外地民工子女约1000人,共计划招生97个班级。

(二)初中一年级:全县小学毕业生3750人,计划招生75个班,全部依法升入初中学习。

(三)高中一年级:全县初中毕业生3846人(其中本县户籍毕业生3774人),计划招生76个班,其中:普高36个班,1800人;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到外地就读中专、技校、职高的考生)40个班,1800人;
使高中段学校招生人数达到3600人左右,初中毕业生升学比例在95%以上,普高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比例达到1:1。

三、有关招生政策规定

(一)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的对象必须是*县户籍的考生。外县(市)户籍的本县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回原籍报考,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借考的,必须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到县招办办理借考手续。借考考生不参加本县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的录取。

(二)*一中录取的考生,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2个"A"(优良),且不得有"E"(待合格);
*三中、*二中录取的考生须1个"A"及以上且不得有"E"。

学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主要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其参照顺序是:初中阶段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人物
初中阶段获县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综合素质评价3A;
综合素质评价2A1P(P为合格);
标志性成果的项数。

(三)省重点普通中学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初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片)学校就读。个别确有特殊原因要求到异地就读者,必须持户籍所在地学校出具的同意异地就读的证明,经教育局同意后到借读学校报名。

(五)外来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在基层从事工农业技术业务工作的,子女就学时与所在学区学生一视同仁。企业"绿卡"持有人,其子女入学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并可优先挑选学校。

(六)普通高长生录取与高中招生的政策性加分

1、普通高长生录取(原则不超过指令性计划的5%)条件:

(1)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六名的考生和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或获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3)初中阶段获数学、自然科学竞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有效,其中(2)、(3)两条中两人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2、政策性加分录取条件

(1)符合国家可以生育两胎政策,且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户籍的独生女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其中:*一中及县外学校加2分投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投档。

①归侨华侨子女;

②少数民族考生;

③港、澳、台籍考生;

④驻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优抚对象及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民优〔2004〕196号)和《关于20*年高中段招生加分政策的补充通知》(金市教基〔20*〕18号)文件精神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作如下规定:

①烈士子女可以直接升入职业高中就读;
报考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投档;

②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可以直接升入职业高中就读;
报考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③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投档;

④驻地部队团以上干部、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大军区级以上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因公牺牲或致残(六级以上)、从事飞行或舰艇等艰苦工作、驻海岛部队的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可在各科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41条规定,因公致残的公安干警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等待遇;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款的,不能累计加分;
同时符

(5)县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应届毕业生升学享受优惠加分的,根据武教〔2005〕71号文件规定和金市教基〔20*〕5号文件精神(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分从750分调整为630分)作如下调整:初中三年内必须参加正常的训练和比赛并要有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参加的市级以上体育竞赛经历。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的或经考试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该标准的,文化课成绩加100分;
经考试体育成绩达到国家少年级运动员标准的,文化课成绩加40分。本县范围内相应学校予以录取。

享受第(5)款的少体校考生,符合前四款条件的也不再加分。

(七)县城初中、小学招生对象户籍迁移的时间截止至2007年12月31日。

(八)严禁虚假的招生信息和进行有偿招生。各校所做的招生宣传广告,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九)其它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在与本计划和实施意见不相矛盾的原则下,由县招生办公室制定《*县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四、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小学招生

1、为了保障学龄儿童的身心健康,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应严格控制在20*年12月31日前出生。各校对本学区户籍的生源情况要进行调查摸底,对外流生源要作详细登记。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小学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确保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依法全部入学。个别学校由于生源严重不足,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隔年招生的办法。

3、县城新办小学一所,校园设县职业技术学校江山校区,溪里小学、郭洞小学整体撤并至该校。招生范围为溪里小学、郭洞小学原招生学区和城区部分借读生,溪里小学、郭洞小学整体撤并至该校;
县城原三所小学学区范围不变,招生对象以行政区划为主,按户籍属地和就近就地为原则,由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公室负责组织招收。壶山小学、实验小学今年不再招收借读生。

4、要严格控制班额,全县各小学班额均不得超过45人。

(二)初中招生

1、各初中必须保证本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依法入学。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户籍的新生,也不得以所谓的"差生"为由收取任何费用。

2、各初中学校要按新划定的学区组织招生,不得跨学区进行招生宣传。对本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情况要进行调查摸底,对外流生源要作详细登记。

3、新宅初中20*年秋学期停招新生,整体撤并入实验中学。

4、城区初中实行"郊区划片,城区分档"的办法招生。郊区三角店小学、溪里小学、古竹小学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武阳中学;
明招小学、武东小学、新宅小学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实验中学。城区三所小学以毕业学校为单位,以本学区户籍为依据,按性别和毕业考试成绩以1:1比例录取到两所初中学校。

5、县少体校招收新生1个班,具体招生方案由教育(体育)局另行下文。

6、各初中要严格控制班额,每班不得超过50人。

(三)高中招生

我县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与择校生计划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方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行自主招生。

1、*一中招14个班,700人。指令性招530人(含5%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择校生招170人。指令性计划按以下指标全部定向到初中学校:

(1)10%的计划按各校规范办学的考核结果(考核办法由教育局另行制定);

(2)2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数;

(3)3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优秀的人群(成绩优秀指全县总分从高到低前20%的人群);

(4)3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良好的人群(成绩良好指全县总分从高到低前70%的人群);

(5)1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的倒数10%的人群(该部分人群占本校学生数的比例越高,分解计划时的比例就越低)。

*一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指令性指标数的1:1.8划定。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按分解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在录取时,依照本文第三部分"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中的第二条执行。指令性计划招生中,若某校的有效生源小于分解到的指标,则多余指标收回。

*籍从外地回来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单独计算指标,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实验中学和武阳中学录取分数线平均分的,*一中作为补缺予以录取。

2、*二中招8个班,400人,其中择校生招80人。

3、*三中招14个班,700人,其中择校生招168人。为鼓励特长教育,发挥三中现有艺术教育的资源优势,今年招美术班70人(列入指令性计划),实行单独招生。专业课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在专业成绩上线的考生中以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文化成绩+专业成绩×6.3〉÷2)。

4、*县职业技术学校招30个班,1390人。*县职工学校和县继续教育中心的学前教育专业并入县职业技术学校。

5、*一中5%的指令性计划可用于招收符合条件的特长生。其招生方案由学校按有关政策规定自行制定,经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前报教育局批准并抄告县招生办公室。

6、*一中指令性计划的招生录取,考生不需填报志愿。*二中、*三中的指令性计划招生均需填报志愿,录取时按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一次性取足。

7、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的招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学校自主录取。招生时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8、职业高中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有关学校和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确保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1:1,进一步巩固"创强"成果,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9、高中学校班额不得超过50人。招生结束后,各校必须将录取名单报县招办备案。

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纪律严明,时间紧,任务重,关系社会稳定。同时,它又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县"战略和实施《义务教育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招生工作,增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施"阳光工程",不折不扣地完成招生任务。

(一)各乡镇、街道、有关学校必须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关心本辖区范围内学校的招生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具体困难。各校必须由校长亲自挂帅,组建精干的工作班子,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授完法定的课程。要妥善解决好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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