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考核办法【五篇】

时间:2023-07-24 11:30:03 来源:网友投稿

安全培训考核办法范文第1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注安全”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培训考核办法【五篇】,供大家参考。

安全培训考核办法【五篇】

安全培训考核办法范文第1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注安全”的理念;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
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全面开展“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夯实安全培训基础,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培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加快建设“山水童话”特色的现代化生态旅游名城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实施全省“安全培训千百万计划”,2013年完成500名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200名特种作业人员,5000名从业人员的培训任务。到“十二五”末,使“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

三、培训对象

各乡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
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从业人员;
各村(居)安全生产协管员等。

四、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三)安全作业基本知识和应急逃生常识等。

培训形式灵活多样,可举办培训班、讲座、播放影碟、网络视频远程教育培训等,以实用管用为标准。

五、实施步骤及职责分工

(一)动员部署阶段

1.组织准备。一是成立县“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县安委办主任、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

2.明确分工。县安委办牵头组织实施全县“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继续抓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复审、换证培训;
指导并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抓好本单位“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全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新取证、复审、换证培训工作。

各乡镇(街道)政府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村(居)安全协管员的培训,指导并检查督促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本系统、本行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全体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二)培训实施阶段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支持”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步步推进”的总体要求,县安委办要组织全县有关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50名以上精干师资力量进行全员工程师资培训并负责考核发证工作。同时还要成立4个培训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和监督培训工作的全过程。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分阶段、分批次制订培训计划,广泛动员,周密部署,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任务的完成。

(三)考核验收阶段

县安监局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各乡镇(街道)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有关从事安全生产的从业人员。各村安全生产协管员等考核发证工作。全员培训考核合格证由县安委办统一监制。

县安委办要加强对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县“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抽查。并将在“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工作表现突出的,作为年底安全生产考核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依据之一。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实施“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切实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全面落实全员培训工作。

(二)落实责任。企业是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要把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落实以“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培训责任体系,保障经费需求,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本辖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各有关主管部门要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依法严惩不持证上岗、不培训就上岗行为;
要将安全生产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培训、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的重要内容。

(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载培训考核情况。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季末将本季全员安全培训情况报县安委办(统计报表见附件2)。

(四)加强考核和执法检查。要将“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情况列入各责任制考核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要把全员安全培训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训、考试、发证不到位的责任。对未承担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职责、安全培训不落实的或没有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即上岗作业或弄虚作假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

安全培训考核办法范文第2篇

历时两天的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今天就要结束了。国家局党组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孙华山副局长代表国家局党组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期间,黑龙江、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及鸡西矿业集团、平顶山煤业集团等单位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全体与会代表参观考察了鸡西矿业集团煤矿全员安全培训的基地和现场;
并围绕着如何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进行了讨论和座谈。大家普遍反映,这次会议虽然时间不长,但内容丰富,主题明确,针对性强,收获很大。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到了先进的煤矿安全培训经验,把握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一般规律和特点,找准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着力点,创新了工作思路,坚定了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和做好下一步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讲三点具体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借鉴先进经验,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这次会议明确了下一步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思路和要求,现在关键的问题是一定要在深入学习、全面把握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在思想认识上抓落实。华山副局长的重要讲话,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分析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任务,提出了新时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总的要求和主要工作。对我们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会议结束后,各单位要把华山副局长的讲话和会议精神尽快向党政领导班子汇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传达贯彻,使上下都能了解和把握国家局关于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正确认识煤矿安全培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真正把煤矿安全培训作为事关煤矿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作为煤矿企业生产和发展的命脉所在,作为强根固本的根本途径,摆上重要日程。

二是要在学习先进上抓落实。这次会上参观、交流的先进培训经验和做法,都是广大培训工作者多年来不断摸索、实践、总结的成果,如鸡西矿业集团“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全面提高职工素质”的培训理念、培训中的“三个结合”和“四个不同”、奖惩分明的培训激励约束机制等,都为我们进一步创新煤矿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思路,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各单位一定要把这次会议好的经验和做法学到手、记在心、带回去,千万不能把贯彻会议精神停留在讲话上、文件上、形式上。要认真研究思考这些经验和做法,找准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大胆探索,勇于在学习借鉴中推动培训观念、理念、体系、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力争通过多项措施、多条渠道、多种形式、多种办法,把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是要在具体措施上抓落实。通过这次会议,各单位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制定煤矿安全培训规划,对培训目标、资金投入、管理体制、基地建设、考核发证等提出具体的奋斗目标和可行的工作措施。要虚心学习鸡西强化安全培训的责任机制、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抓紧制定完善培训配套规章制度,做到靠制度去激励,靠规章去管理,靠考核去奖罚。要加强培训基地建设,配强师资,坚持高标准教学。同时,要加大全员培训力度,着重抓好采、掘、机、运、通五大系统现场组织者、管理者和操作者的培训,尤其是低文化群体的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丰富培训手段,严格资格准入,真正把“人才兴安”战略落到实处。

四是要在组织领导上抓落实。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炭企业要把这次会议作为动力和起点,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推力,切实把煤矿安全培训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培训机构、人员、经费三个方面提供必要的保证。各煤炭企业要把煤矿安全培训纳入“一把手”工程,认真研究部署,搞好组织协调,强化推进措施。要建立安全培训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通过学鸡西、赶先进和抓落实,全面推进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回顾前期工作,正确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大连会议和乌鲁木齐会议以来,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始终把安全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来抓,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

(一)在培训法规标准建设上有突破。《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对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安全资格认定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先后制定了《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及教师资格认证办法》、《煤矿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办法》;
组织起草了《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和《煤矿安全培训暂行规定》;
下发了《煤炭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等文件;
组织制定并颁发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通用部分》、《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和《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格审查评估标准》,法规标准逐步完善。

与此同时,各省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局的相关规定,也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黑龙江、江苏、河北、辽宁、河南分别制定了《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监察管 理规定》、《培训教学管理办法》和《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等,从而促进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走向科学化和法制化。

(二)在培训体系构建上有进展。按照国家局党组建立六大支撑体系的总体要求,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在充分调研、反复修改和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全培训体系建设方案,确立了安全培训体系建设的目标、原则、对象、基本框架和保障机制,并按照方案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在培训基地建设方面,全国已认定具备一级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8家、二级资质38家,各省局也已评估三、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651家,煤矿四级培训基地网络已基本形成。在此基础上,各级培训机构加强了基础教学设施建设,如北京诚信佳培训中心,作为一家三级煤矿培训机构,投资近千万元建设成同时容纳400人的培训基地,满足了日常培训的需要,充分改善了教学条件。

在培训师资建设方面,国家局委托中国矿大组织开展了全国煤矿培训机构负责人研讨班和4期教师培训班,培训教师412名,各省局也都组织了师资培训,培训教师1439人。此外,各培训机构还积极聘请各方面专家构建师资库,组建了一支水平较高的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在培训教材建设方面,国家局组织编写了全国煤矿安全培训教材共40余种,在全国推荐使用。该套教材采用模块式结构,科学、新颖、实用。还有煤炭信息研究院和西北工业大学等单位编写的有关多媒体教材,山西、安徽、湖南、四川等局结合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特点组织编写的培训教材,也都很有特色,很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在培训教育上有成效。一是相继举办了4期全国部分市(地)、县(市)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研讨班,培训245人,提高了各级政府依法监管安全生产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
二是在煤矿安全监察队伍中广泛进行了上岗资格培训和执法培训的基础上,今年又举办了4期煤矿安全监察实务培训班,提升了煤矿安全监察队伍的监察执法能力;
三是依据《安全生产法》,稳步推进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据统计,20__年全国共培训煤矿主要负责人20970人,发放安全资格证20415个;
培训煤矿安全管理人员23970人,发证21636个;
培训煤矿特种作业人员362573人,发证346365套。截止20__年3月底,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全国已累计发放操作证59万套。四是煤炭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全面展开,煤矿职工安全素质不断提高,安全培训已成为绝大多数煤炭企业的自觉行动。

(四)在培训管理上有加强。国家局针对培训市场不规范行为,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严格证书的发放与管理,下发了《关于做好煤炭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与此同时,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突出抓好煤矿安全培训的组织、调学、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评估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培训市场,初步扼制了各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现象。

(五)在培训质量上有提高。为了保证培训质量,达到培训目的,国家局积极推行“教考分离”制度,严格培训考核管理。自20__年国家局制定下发《煤矿安全培训大纲》后,去年国家局又重新制定出台了《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使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有了依据。各省局、培训机构和煤炭企业在提高培训质量方面,都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四川局实行“淘汰制”;
山西、河南局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建立培训考核管理系统;
山东局狠抓培训机构管理,定期对培训质量评议和评估;
安徽局严格实行教考分离制度,等等。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不仅保证了煤矿安全的培训质量,也创出了煤矿安全培训的优秀品牌。

(六)在国际合作培训上有创新。一是中日煤矿安全培训项目取得了很好的进展和成果,陆续向日本派出了186人进行煤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培训,目前已有152人结业回国。同时,积极邀请日本专家来我国授课,举办了13期煤矿安全和经营管理培训班,共培训1609人次。二是中美矿山安全合作项目稳步推进,已完成了中国的现场调查与评估工作,有关培训项目正在启动。三是去年以来先后组织了13个培训考察团,分赴德国、法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美国、波兰等国进行煤矿安全考察与安全培训,考察培训人数达245人。通过培训考察,学习了国外先进的安全科技和管理经验,促进了煤矿安全培训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以上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与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与培训部门同志们的勤奋工作是分不开的。多年来,广大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者为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素质,为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付出了辛勤劳动,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国家局人事培训司,向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总结近几年来的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几条经验和体会:

第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理念,是搞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根本要求;

第二,各级领导对安全培训工作的充分重视和大力支持,是抓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关键;

第三,抓好基地建设、师资建设、教材建设“三项建设”是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基础;

第四,加强培训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配套规章制度建设,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是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保证;

第五,坚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是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六,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既治标又治本的有效措施。

这些经验和启示,对今后的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丰富和发展。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

一是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尚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差、安全管理薄弱仍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煤矿安全培训理念、方式、手段、内容、质量等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职能交叉,政出多门。不少煤炭企业反映,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与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在培训职能的分割中存在争议,造成企业无所适从;

三是培训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培训市场缺乏有效的管理,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现象时有发生,各类培训名目繁多,内容重复,企业不堪重负;

四是培训往往重过程、轻效果,缺乏针对性。一些地方和单位培训走过场,为了培训而培训,不重视培训质量,致使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培训,起不到应有效果;

五是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发展不平衡。目前,大多数国有重点煤矿都建有培训机构,注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但众多小煤矿培训管理不规范,自身培训能力不够,又根本不重视培训工作,安 全培训投入少,安全培训十分薄弱。

在看到存在问题,充分认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同时,还要看到,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也存在很多有利因素:各级党政领导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以及一系列地方和部门培训规章制度的出台,使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煤矿安全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全国已认定的数百家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以及不断壮大的培训师资队伍、一大批优秀培训教材的出版,为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鸡西矿业集团和其他单位的成功经验,为搞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闯出了新路;
同时,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的空前提高,“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理念的广泛深入人心,“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舆论氛围的越来越浓,为推进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等等。所有这些,都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前景,只要我们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放宽视野看教育,集中力量抓培训,就一定能把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推上一个新的阶段。

三、明确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思路,以求真务实精神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各项工作

下一步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为依据,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标,以提高煤矿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重点,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加大煤矿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培训市场,提高培训质量,构建强有力的煤矿安全培训支撑体系,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基本原则是:(1)坚持围绕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服务基层、方便企业,依法培训;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照不同类别和岗位层次要求,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坚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全面推进煤矿全员培训;
(4)坚持发挥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的作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
(5)坚持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培训机构等培训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6)坚持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创新安全培训内容、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按照以上思路和原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加快培训法规、标准建设

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要认真抓好安全培训行政许可项目的规范工作。目前,与煤矿安全培训相关的许可制度主要有两项:一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二是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必须取得资格认可。为此,我们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规范资格证书的发放,并尽快制定配套制度和措施,推进安全培训的法制化进程。

一方面,国家局要抓紧出台《安全培训管理办法》。这个办法作为部门规章,主要是明确有关方面的职责,规范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培训考核和发证、以及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行为,保证培训质量。要尽快研究制定《煤矿安全培训暂行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安全培训质量评估细则》等法规规章。《煤矿安全培训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已经大家讨论,将在进一步修改后下发。同时,今年要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完成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的调整与确定工作,解决目前特种作业人员名称不规范、操作工种不明确等问题。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也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抓紧进行煤矿安全培训方面有关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的研究及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培训,使安全培训有章可循,保证煤矿从业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

另一方面,要加快培训大纲、考核标准、考试题库建设。在已制定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构建煤矿安全培训的标准化体系。20__年以前,要按新的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完成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制定工作。同时,要加紧做好各类人员培训考试题库建设,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考试题库的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先行一步,组织开发有关题库,为逐步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创造条件。

(二)以加强培训机构、师资、教材“三项”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培训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已取得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内部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注意引进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开发和培育精品培训项目,确保培训质量。国家局和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要尽快制定出台安全培训质量评估标准,要在已经审定培训基地资质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按类别、严标准地对安全培训基地进行质量评估。质量评估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通过评估,淘汰那些培训质量不高的培训机构,及时把符合条件而且培训质量高的培训机构补充进来,运用优胜劣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要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以需求为导向,计划调训、自主择训、竞争参训相结合,充分发挥地方政府、高校、中介机构和煤炭企业各自作用,国家统一规划、分级培训的新格局。四季度,国家局将组织开展煤矿一、二级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评估,各省局也要对三、四级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

二是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状况直接影响着培训质量和效果。为此,首先要解决整个培训师资队伍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问题。要建立优化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实施教师培训上岗制度,尽快出台教师选任、培训、考核、上岗的有关规定。要重视对现任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训(一、二级培训基地的教师由国家局负责组织培训,三、四级 培训基地的教师由省局负责培训)。要从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中选聘专职或兼职教师,充实教学力量。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优化师资配置。

三是要加强教材建设。要在国家局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统一指导和规划下,组织编写适应不同层次人员需要的培训教材。国家局要抓紧组织修订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材,积极评选和推荐使用优秀教材,大力提倡和开展电子教材的研制和开发,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培训教材体系,逐步实现教材市场化运作。各级培训部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写有关教材,教材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和考核标准的要求,做到科学、实用、可操作性强。适当的时候,要组织开展教材评比活动,通过评选优秀教材,使高质量教材进入课堂。

同时,还要大力推进安全培训信息化和教学手段现代化建设。积极利用现代化培训设施和计算机等多媒体手段,采用远程教育、虚拟现实和模拟现场等形式开展教学,提高培训对象的参与程度,使煤矿安全培训更加生动和富有成效。

(三)以做好重点人员培训为抓手,推进煤炭企业全员培训

一是要全面开展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要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理念,以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为目标,以企业自主开展为主,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尤其要抓好煤矿轮换工、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没有培训条件的煤矿,要依靠主管部门或有资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要学习鸡西矿业集团公司等单位的做法,采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办法组织培训,切实做到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二是要继续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要严格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培训要求和考核办法要按照国家局统一制定的大纲和标准来进行。所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操作证,并要坚持做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工作。

三是要依法推进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努力提高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在继续搞好国有重点煤矿主要负责人培训工作的同时,重点要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地方乡镇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各煤矿安全监察局或其委托的有关部门要对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严格考核,严格发证,持证上岗。

四是要努力抓好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建立高素质的中介队伍。20__年底前,培训机构所有专职教师必须安排与所从事教学专业相符的培训或进修。培训管理人员也要参加有关方面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还要有计划地开展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五是要落实小煤矿的安全培训工作。乡镇煤矿从业人员流动性大,职工队伍不稳定,农民工较多,文化素质和安全意识又比较低,一直是安全培训中的老大难问题。但是随着《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这一问题有望得到缓解,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加大乡镇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未经培训人员,一律不准下井作业。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培训机构要创造条件,主动为乡镇煤矿的安全培训服务,全面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以规范安全培训市场为基础,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市场的宏观管理

煤矿安全培训要建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综合监管、企业负责的管理体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行业管理部门要通力协作,克服宏观管理中出现的缺位、越位、不到位现象,逐步实现由直接管理到监督检查、由组织培训到考核发证的角色转变。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制定和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大监控和查处力度,规范培训市场秩序。坚决杜绝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现象,着力解决好政出多门、职能交叉、管理混乱等问题。

各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按照国家局实行的制证与发放管理分开的规定,加强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的发放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证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收取发证费用和违反发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同时,要制定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理办法,建立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信息网络管理系统,以便快捷、有效地查询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情况。要提高IC卡的技术含量和防伪性能,增强IC卡及其读写器的防爆性能,保证能够适合井下使用。

要加强培训档案的管理。实行安全资格认可的培训,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者,均发给安全资格证书,并建立相应个人培训档案。各级培训机构在加强培训档案管理的同时,要加快培训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将培训档案、培训证书、培训信息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以利于监督检查和促进培训工作的开展。

(五)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为保证,确保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安全培训情况作为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本着监察、指导和服务三结合的原则,加大对煤矿全员安全培训和持证情况的监察力度,督促煤炭企业经营管理者履行职责和义务。要学习山东局“以监察促培训,以培训保安全”的做法,对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安全资格准入制度,对煤炭企业实行全员培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培训考核与执法监察互相配合,促进安全培训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同时,要按照国家局人事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重视监察员的业务学习和知识更新,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继续加强煤矿安全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今年和明年重点是继续举办煤矿安全监察员监察实务专题培训,并加强对新考录和新调入煤矿安全监察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监察员的政治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六)以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为目的,促进安全培训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在“入世”的大环境下,国际合作培训要突破传统思维模式的束缚,开辟新途径,探索新方法,拓宽新渠道。要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积极邀请高层次专家来华进行培训和交流,加大境外培训力度,组织各部门、企业和培训机构的业务骨干赴国外培训,借鉴国外的安全培训理念和管理经验,学习先进的安全科技和安全管理知识,加强安全培训的国际交流和合作。

安全培训考核办法范文第3篇

一、培训重点与要求

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等六类重点对象的法律知识培训。

(一)领导干部培训

1、培训方法和形式:

(1)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培训制度,各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要制定详细的学法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培训与专家辅导等方法,每年至少安排4次法律知识内容的学习培训。坚持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培训日制度。

(2)发挥党校在领导干部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三天以下的培训班,专修法律知识的课时不少于4课时;
三天以上的培训班,学习法律知识的课时不少于1天。

(3)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每年专门的学法时间要确保至少累计达到40个学时;
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学法要达到30个学时;
各镇、部门中层干部每年学法不少于20个学时。

(4)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制度。要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政府法律顾问、法学专家的作用,举办适合各级领导干部需要的法制讲座,有针对地对领导干部学法进行辅导,这样的法制讲座每年至少要举办2次。

2、考试考核:

(1)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共同组织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考试考核。

考试可采取闭卷、开卷等形式进行,同时也可采取布置作业、提交论文、撰写心得等形式进行,考试考核要有台帐记录,考试考核成绩应与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

(2)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领导干部学法培训、考试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前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是否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否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应作为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要逐步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

(二)公务员(执法人员)培训

1、学习培训的形式:

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可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形式,各部门也可采取脱产办班、专题辅导、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学习。公务员每年自学课时要达到32个课时,集中培训不少于8个学时。并利用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宣传工作,推动公务员学法和依法行政培训。

2、考试考核;

组织开展学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必须进行考试考核。按上级机关的部署,通用法律知识的统一考试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
涉及各部门专业法培训考试的,则由各部门自行组织考试考核,每年建档保存,作为年底普法考核依据;
“五五”普法期间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已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并通过考核的,可免于参加市统一组织的通用法律知识考试。

根据公务员有关法规,组织、人事局部门要适时更新公务员公共必修课程。考试(考核)成绩登记在全国统一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并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盖章。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的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青少年培训

1、学习培训的形式

县司法局、教育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要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训。教育局要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课堂法制教育,确保小学每年法制教育课不少于10个学时,中学每年法制教育课不少于30个学时,大学每年法制教育课不少于20个学时;
教育局、政法委、团县委、妇联要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每两年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行一次轮训;
教育局、团县委、妇联、关工委要积极开辟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第二课堂,可开展法制征文、法制辩论赛、法制猜谜等活动,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相关部门每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不少于1次。县教育局、县普法办每年要开展好职业类学生法律课程培训工作。

2、考试考核

县司法局、教育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要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培训的考试考核工作,每年组织归档。县教育局、县普法办每年要组织职业类学生法律课程培训教育的考试,并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五五”普法合格证书。

(四)企业经营管理者

1、学习培训的形式:

(1)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对年销售额在500万以上企业的骨干经营管理人员,每2年轮训一次。对其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体、私营业主则采取专题辅导、举办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进行学习培训。企业经营管理者每年学法时间应不少于30小时。

(2)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学习法律知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镇企业以镇为主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每年不少于2个学时;
各主管局企业以条为主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每年不少于2个学时;
工商联通过协会形式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每年不少于2个学时。

(3)国税、地税、环保、工商、质监等与企业比较密切的行政执法部门,则针对企业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互动式等形式到企业中去进行小班化的专业法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4)县经贸局根据企业改革发展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需要,按照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学法工作意见,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培训的指导。

2、考试考核:

按照“谁组织实施,谁负责考试考核”的职能分工,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自觉遵纪守法和依法经营管理,依法保护企业的经营安全和合法权益进行考核验收。考试考核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自上而下,避免重复。行业系统的考试考核主要以专业法为主。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考试考核要在培训的基础上进行,每年进行一次。

县委宣传部、经贸局、司法局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学习法律知识工作的督导,并制定考试考核制度,结合企业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对其学法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县工商局、工商联、经济开发区要负责抓好个体私营业主、外资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学习教育与考核考试工作。外经局、农经局、建设局、交通局、民政局、商业局等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系统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培训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并抓好落实。

(五)新*人

1、学习培训的形式: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对新*人的学法培训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县司法局负责全县新*人学法培训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协助县普法办抓好检查督促工作,“新*人”管理委员会作好学法培训的登记和教材的发行供应工作。

(2)县公安局、交通局、劳保局、计生局、民政局等专业执法主管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应对新*人的法制学法培训列入年初工作计划,特别要把与新*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落实专职的教员,解决基层教育培训师资缺乏的问题,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3)各镇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的新*人的学习培训工作。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专题研究,落实人员具体负责,要建立新*人法制培训学校,要做到人员落实,教育培训场所落实,制度落实,教材和课时落实,对新*人的学法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全年应不少于16课时,受教育面要达到注册登记人员的50%。对新*人用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单位,应设立教育培训点。

(4)对居住在城郊结合部的和从事个体私营的新*人,由居住的镇、村(居)民委统一组织。对私营经营者工商管理部门应帮助协调指导,法制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课时达8小时。教育面达30%以上。

(六)农民和农民工

1、学习培训的形式:

加强农民法制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各镇党委要开展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每年轮训1次;
组织部要通过远程教育培训,5年内培养一批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

各镇还要进一步做好培训基地的建设,全县各村都要建立农民法制学校,对村民的法制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要逐步建立起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培训教师队伍。各镇各部门要有计划地选聘具有一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专家、学者担任受课教师,并完善管理制度。争取到20*年,逐步调整好全县普法讲师团队伍,实现专门储备,定向培养,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二)加强培训教材建设

建立健全教材编审、评估和奖励制度,逐步形成具有普法工作特色、内容规范实用的法制培训教材体系。本着“少而精”、“管用”的原则,专业知识培训教材由县普法办统一规划,组织编写,也可以在省市的普法教材选定相关教材。教材建设要满足各类不同对象学习方式的需要,加强电子教材、多媒体辅助教学软件教材、网上电子课件等多种类型教材的开发,树立精品意识,确保质量。

(三)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

根据县《20*年-2*0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要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并在现有基础上每年有所递增。对重点对象培训,要给予重点保证。各级培训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还应积极拓宽培训途径,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

三、领导与管理

(一)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县普法办要成立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首先要抓好教育培训工作。“一把手抓,抓一把手”,一级带一级。要制定本级本单位普法对象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实行培训目标管理,把规划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评选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建立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培训管理体制。县普法办负责全县普法对象教育培训的规划制定、政策协调、业务指导和相关信息服务工作。各镇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镇、本部门普法对象教育培训规划,落实上级调训计划,组织、协调、实施本镇、本部门普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培训考核办法范文第4篇

关于开展“强化安全教育

落实安全责任”活动的通知各科(室、部)队、厂、公司、学校、工会办、纪委办、团委、安监处、防水办、老龄委、爱委办、社区居委会、招待所、幼儿园:金犬已添几多喜,福豕更上一层楼。新的一年,我矿面临距离远、战线长,瓦斯涌出量大、风量供需紧张、地质构造复杂、采掘衔接紧张等诸多不利因素,给安全工作带来各种困难和挑战,全矿干部职工务必要认清形势,脚踏实地,扎实工作,稳步推进,为全年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此,矿决定在一季度开展“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活动,具体安排如下:一、活动领导组组长:两人副组长:九人成员:二十八人领导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在安监处。主任:zz(兼)二、活动目标1、杜绝轻伤以上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2、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3、加强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三违”率同比下降10。三、活动内容1、加大“三常”教育力度,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文化体系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运用广播、电视、板报、橱窗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报道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和经验,特别要加强国内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各队组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和专题学习会,加强对公司、矿安全一号文件、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化标准的学习。包队科室要深入包保队组,了解职工思想情绪,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积极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要群策群力、齐抓共管,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形成强大的安全攻势,将安全文化核心理念切切实实渗透到每位员工的自觉行动中。2、强化作业技能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各单位要结合我矿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以打造“精品员工”为目标,不断创新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体系,做到培训内容具体、方式多样、对象广泛、考核严格;
坚持职教部门培训与基层队组培训相结合、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相补充。要根据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科学编制培训教材,在抓好常规培训的同时,组织好各类应急性和实用性培训,特别是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培训,并开展实地实践和实物进行的直观教学,保证员工学以致用。要严格学员考核制度和考试制度,保证培训质量,不断提高员工安全作业技能。3、分解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化安全责任目标管理,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矿与科队、队与班组要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通过分解目标,细化责任,逐级下达安全考核指标,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齐抓共管良好格局。4、严格安全措施落实,提升安全监管执行力。(1)严格干部值班制度。值班干部必须坚守岗位,准确掌握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收集、传递、反馈安全信息,组织、协调、指挥好安全生产工作。一、二线单位队长、书记要合理安排好各项生产工作,一、二月份每月下井不少于15个,同时要组织好三个班的班前会,其中零点班必须保证有一人跟班。(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跟班、带班制度和业务科室查岗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制度》,深入井下,靠前指挥,严格把关,切实做到六到现场:处理重大隐患到现场、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到现场、重点检修到现场、特殊项目到现场、非常规作业到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到现场;
一、二月份各业务科室正职每月下井不少于14个,副职每月下井不少于15个。严格执行业务科室8小时查岗制度,要覆盖井下所有点、线、面,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3)加强现场生产组织和工序管理。科学编制采掘衔接规划和作业规程,合理安排作业计划,坚持均衡生产和正规循环作业,杜绝“三超现象”。要强化生产组织协调,保证生产指挥信息畅通,提高正规循环作业率, 做到正规循环作业标准化,要加强非正规作业的管理,做到超前安排,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实现非正规作业规范化,保证有序的生产作业环境。(4)加大现场隐患查处整改力度。实施隐患整改明示化管理,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分级处理、限期整改、复查验收、信息反馈的隐患闭合管理制度,真正做到超前防范,主动出击,治之于未现,防患于未然。(5)抓好停产、复产的安全验收工作。停产、复产前要严格质量验收,不达停产标准要求的不予收工,不达复产标准要求的不予复工。假期检修项目要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做到安全检修。(6)严格火工品管理。严格执行火工品搬运、贮存、保管和收发管理制度,供应科、保卫科和安监处要定期进行检查,使用单位严把雷管、炸药领退和现场使用关,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7)加强薄弱环节治理。要加强“三个薄弱环节”、“三个”、“三种不放心人”以及瓦斯治理的“九个特殊环节”的管理,特别要加强边远地区、大型设备、特种设备和非正规作业的管理。(8)加大新工人管理力度。强化“以人为本”的源头治理方针,认真制定和落实《新工人培训计划》,强化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新工人就业准入、鉴定上岗制度和复训制度,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上岗,复训不合格者必须下岗,严格执行《新老工人师徒合同》各项规定,切实加强新工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现场动态互联保制度。四、活动要求1、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单位一把手亲自负责,进行安排落实。2、各单位要明确目标和要求,制定活动计划和措施,于10日前上交活动办公室。3、三月份我矿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矿安全一号文件知识进行考试,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到位。五、考核办法1、为使本次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活动考核办法。2、活动办公室要定期检查各单位的活动进展情况,逐月进行考核,季度末进行总结评比,对活动组织得力、实现活动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对没有实现活动目标的单位及单位领导要进行处罚。附:“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活动考核办法二七年一月一日“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活动考核办法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标准分1、活动开展情况组织机构不健全扣3分,计划措施不具体扣2分,不按要求进行开展扣5分,没有取得活动效果扣5分。102、领导干部完成考核指标未完成考核指标一人一项扣1分,少一次现场跟班扣1分,完不成下井指标少一个扣1分。53、工程开工没有签订责任书一项扣2分,没有贯彻措施扣3分。54、规程、措施学习未及时学习、考试扣2分,记录不规范扣2分,未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上岗一人次扣1分。55、班前、班后会班前、班后会记录缺一次扣1分,记录不规范一次扣0.5分。106、隐患整改一条未按期整改扣5分,整改责任未落实到人头扣2分。57、“三违”培训一人次未按要求参加培训扣2分58、执行“四位一体”开工制一次没有执行扣5分59、停产、复工验收停产、复工验收一次不达标扣5分510、现场管理现场出现一条B级隐患扣3分,出现一条A级隐患扣5分。1511、动态联保一人次未落实扣1分。512、遵章作业违章一人次扣2分。513、设备完好出现一台失爆设备扣3分。1014、考试一人次不及格扣1分。315、签订安全责任缺一份扣1分。216签订《师徒合同》没有签订《师徒合同》扣3分,没有执行合同规定扣2分。5(此页无正文)主题词:开展安全活动通知抄送:矿领导__煤矿安监处20__年1月1日制发校对:zz共印120份存档2份

安全培训考核办法范文第5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制定方案,统筹推进。印发《县关于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活动方案》,县教育局成立治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治理全县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亲自调度,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营造氛围,加强教育。召开全县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治理专项部署会、推进会和师德师风主题教育动员会、推进会等,营造有偿家教治理工作浓厚氛围,各校通过组织教职工集体学习、集体宣誓等方式,积极引导广大在职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三是专项治理,强化考核。每年组织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治理行动,全体教职工开展自查自纠、签署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修订完善《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每学年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考核,把有偿家教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向社会公布有偿家教治理工作联系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踪督查。近两年来,未发生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四是弘扬激励,建立机制。通过宣传树立师德典型和示范引导,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杜绝有偿家教。贯彻《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做新时代好教师的实施办法》,制定实施《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落实有偿家教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偿家教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严格审批年检制度。针对全县培训机构数量不断增加,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申报提交材料审核通过的民办培训机构,经验收评估合格,发给《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目前,全县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18所,其中,城区17所,镇1所。二是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年检机制。制定《县校外培训机构年检考核细则》,每年对发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年检,确定等次,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并通报全县,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校外培训黑白名单制度。将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培训内容、师资力量等情况向社会公开。截止目前,全县公开白名单18所,黑名单2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建立完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和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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