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型城镇化试点【五篇】【完整版】

时间:2023-07-20 09:55:05 来源:网友投稿

近年来,**镇在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关心与指导下,**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为加大**镇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具有特色的绿色城镇化发展路径,努力将**镇打造成为全市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新型城镇化试点【五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新型城镇化试点【五篇】

新型城镇化试点范文第1篇

 

近年来,**镇在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关心与指导下,**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为加大**镇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具有特色的绿色城镇化发展路径,努力将**镇打造成为全市样板镇、示范镇,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现将试点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建设情况

(一)群策群力部署规划设计。立足长远,规划先行,累计投资近千万元编制了**新区概念性规划和启动区控制性规划设计、**镇总体规划(2013-2030)、**镇镇区(金樟组团**片区启动区)控制性详规、**村传统村落保护性规划、**镇核心区村庄规划,启动了**镇旅游小镇及文石古村旅游专项规划,提出了“铸精品显特色打造庐陵风韵雅镇,高标准快节奏建设美丽新区山水新城”的工作目标。

(二)稳扎稳打搞好城镇建设。一是稳步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余万元新增总长**公里的“两纵四横”的镇区路网,初步形成核心区路网框架,其中**大道已成为连贯吉泰走廊南北两极的关键通道之一。完成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十个一”(**中心幼儿园、郊野公园、**广场、群众健身中心、步行街、集散地、垃圾中转站、公共停车场、**医院、镇区农贸市场)。二是稳步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改善镇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七个一”(镇区污水处理站、连锁商业超市、一批金融网点、水冲式公厕、自来水主管网、一批交通设施、天网工程),其中**广场、群众健身中心等场所成为镇区群众人气聚集,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三是稳健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一方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市场化运营手段,将镇域市政、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进行外包和绩效考核,有效改善了全镇整体面貌,创新了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我镇组建了镇综合执法局,扩大了人员队伍,加强对“两违”、卫生、安全生产、水务等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探索综合整治机制。特别是在“两违”管控方面,通过镇执法队伍每日不定时巡查,村民、村干部两级匿名举报,农村建房联审制度三者结合的有效方式,摸索出符合**镇情的“两违”管控路子,对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项目推进的及时性起到了关键作用。

(三)全心全意培育特色产业。一是大力丰富发展镇区业态。镇区建有商业步行街,商业店面已逾**多平米,形成集餐饮、五金、服饰、宾馆、超市、物流等于一体的商业聚集区,进一步夯实镇级经济社会发展实力,依托**及**流量,不断发展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二是着力推进发展职业教育。初步划定职业教育园区建设范围,现已启动职业教育园区征迁工作、园区整体规划设计工作。三是加快保护开发**古村传统村落。强化古村保护开发小组、村民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力量,为古村旅游项目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完成编制《**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工作,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力争获取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建设资金。启动**村传统村落保护工程规划设计,积极探索引进旅游公司参与保护开发的商业模式。

二、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不足:

一是平台建设受客观因素制约。土地、资金、人才等发展瓶颈仍广泛存在,特别是镇区核心范围内划定的基本农田过多、用地指标不足等制约因素,致使许多镇重点项目难以推进实施,同时受经济下行等要素制约,项目招引落地困难,进一步加大城镇建设压力。

二是产业发展培育遭遇瓶颈。**镇自身产业基础不足,市场竞争力较弱,主导产业培育和人气聚集受先天影响较大,受社会经济整体环境影响,工业企业发展阻力加大,投资者的观望心理影响到镇区重点项目的落地。

三是攻坚克难的阻力仍然存在。重点工程项目多,涉及征迁工作多,战线较长,触及群众利益面广,遗留问题处置难,旧的方式方法已不再适用,矛盾化解的长效机制未能建立完善,社会维稳管控压力大。

四是干部队伍人才还需配齐。大部分机关干部队伍年龄偏大,政策法规认知和相关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偏低,适应不了当前城镇化建设新形势、新问题、新治理,需要加强城镇建设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引进建设、司法、发改、土地管理等口子人才的引进。

三、具体措施

牢牢抓住**镇改革试点等多重发展机遇,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以推进绿色城镇化为特色”的发展思路,努力将**打造成为人气聚集、业态丰富、生活智能、人文底蕴厚重的绿色生态雅镇。

(一)打造人气集聚的新型城镇化。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加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实施**等综合项目,健全完善现代化城镇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抓好新金融网点、大型连锁商业超市等多元化业态招商、入驻工作,聚集镇区人气。

新型城镇化试点范文第2篇

近年来,陇南市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势头良好、成效初显。刘伟平实地察看了“淘宝中国-陇南馆”线上线下筹备和建设情况,并到成县索池乡大草湾村详细了解了网店运行和经营情况。他说,电子商务作为新兴业态,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各级政府要不断开阔思路,积极主动探索研究电子商务的运行模式,科学有序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带动种植业、加工业和包装、仓储、物流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真正把当地的资源优势变成产业优势,促进就业增加、农民增收,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培植更多税源。

在成县、康县和徽县,刘伟平围绕精准扶贫、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和惠民政策的落实进行了深入调研。他走进田间地头、农家小院、村卫生室、老人日间照料中心,与群众和基层干部进行面对面交流,听取大家对进一步加快发展、扶贫攻坚、改善民生的意见建议。

刘伟平指出,扶贫攻坚是硬任务,必须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甘肃省实现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当前,要吃透中央精神,消化国家政策,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科学推进精准扶贫,定点消除贫困。一要精准识别,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准确掌握贫困人口分布及致贫原因,并建档立卡。二要精准帮扶,针对贫困户的实际,制定帮扶计划,做到因户施策,项目到户。对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纳入低保范围,充分发挥低保政策的兜底保障作用。三要精准管理,加快建设扶贫信息平台,建立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机制,有序消除贫困人口。四要精准考核,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促进精准扶贫取得实效。同时,要坚定不移地加快农村公路、人饮工程项目建设,做好产业扶贫和科技扶贫,改善农村环境,为精准扶贫提供有力保障。

新型城镇化试点范文第3篇

2017年无疑是衡量国家试点任务能否实现的重要节点,试点目标中提到,到2017年,实现通州区6万常住外来人口和3万本区农民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5%;
2017年建立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体制,初步完成城镇化政府引导投资基金设立、PPP项目投融资平台和区级集体建设用地指标流转交易平台建设;
实现92个工业大院和2个试点乡镇集体建设用地集中集约利用,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

检验通州当前的阶段性试点成效,对于全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人的城镇化呈现三大模式

新型城镇化突出的是人的城镇化。通州区以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和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出发,本着以点带面、示范引导、有序推开的原则,重点推进外来常住人口和本区农民市民化,在区级层面制定完善相关实施路径和配套政策、统筹推进的同时,重点选取潞城镇、台湖镇、于家务乡三个具有代表性的乡镇作为试点乡镇先行先试推进新型城镇化。

三个乡镇因地制宜,试点了三种不同的模式:

潞城镇是北京建设城市副中心的重要承载地,通过棚户区改造,探索以棚户区改造为抓手建设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模式。台湖镇是北京城市边缘集团和二道绿隔地区的重点区域,通过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统筹利用试点,探索农村集体土地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模式。于家务乡是全国“四化同步”的试点地区,通过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为抓手,探索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结合的发展模式。

具体而言,潞城模式主要依托棚户区改造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特征是棚户区改造+重大项目带动+行政办公区建设。即通过棚户区拆迁、转非,实现转非农民“带着资产上楼”、“失地不失业”的可持续发展新型城镇化;
通过引进重大项目和建设行政办公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跨越发展。

台湖模式则突出整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现产城融合发展,特征是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城乡结合部整治+棚户区改造。即台湖镇围绕产业提质增效、社保城乡统筹、生态环境改善目标,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整治为主,结合城乡结合部整治和重点村棚改,通过拆除低效分散的工业大院用于还耕还绿,将腾退出的集体建设用地集中置换到产业园区;
通过重大项目建设,实现产业用地的减量提质,解决农民社保,改善生态环境,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于家务模式通过以宅基地为主的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特征是宅基地统筹利用+中心镇开发+特色村建设。即以农村建设用地的综合整治为核心,通过迁村并点、企业腾退、指标置换等方式,引导18个迁并村土地向中心区、次中心区和科研创新区三大组团集中;
通过就地城镇化,保留4个特色村;
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统一流转、统筹开发、规模经营实现农民增收和就地城镇化。

实现的方式

经过几年探索,通州已经接近完成国家赋予的试点任务,目标又是如何实现的呢?

这主要得益于通州结合棚改建立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借助试点通州编制完成了外来人口梯度赋权积分指标体系。结合棚改的推进,初步确立本地农民就地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经测算农转非人员安置成本约为70万元/人。政府、企业或村集体、个人的成本分担责任为:政府主要承担道路交通、市政设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设施建设公共治安费用,以及就业培训等公共成本支出;
企业或村集体承担“农转非”人口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企业要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职工技能培训投入,承担就业补助费用等成本;
个人承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子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等资金。

为解决试点的资金来源,通州多渠道融资,建立了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体制。

首先是政银合作,建立新型城镇化产业引导基金。通州区新型城镇化200亿元的产业引导基金,已被列入北京市财政局和中国农业银行共同设立的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发展基金首批项目名单,基金采取股债贷联动的新型投融资模式,资金参与将结合具体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后续将结合各乡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结构升级发展等领域可实施PPP模式的项目吸引金融机构和实业资本共同参与。

其次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探索在公共服务领域实施PPP模式。通过制定出台《通州区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重点在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推广PPP模式,将PPP项目中政府负担部分纳入财政预算,对PPP项目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查效率。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及社会主体投资风险。目前“碧水再生水厂升级改造工程及配套管网”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线打捆”两个项目作为实质性探索正在实施,主要采取“企业建厂+政府配网”模式,后续将结合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建立PPP项目库。

再者是整合政策性资金,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倾斜支持力度。在试点中,通州坚持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奖励资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区级资金等各项政策性资金集成整合,用于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气治理、用能方式优化、乡村环境改善等,夯实城乡一体化基础。

试点几年间,通州的体制机制多方面得以改革创新。

从规划层面看,通州坚持规划先行,编制了新型城镇化及集体建设用地利用规划。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等部门牵头开展通州区总规修编及专项规划编制、专题研究工作,通州区新型城镇化和集体建设用地利用规划是17个专项规划之一,目前已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配合部门及技术承担单位,正在开展数据收集、现状调研、专家研讨等前期工作。

从功能疏解看,通州逐步加大非首都功能疏解力度,腾退了大量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工业企业的调整退出,通州研究出台《通州区产业调整退出工作实施方案》、《通州区工业调整退出工作奖励暂行办法》、《通州区调整退出工业企业能耗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12个文件。截至目前,累计已有549家工业调整退出企业实现停产,其中市级调整退出任务42家工业企业中已有37家实现停产;
另有285家工业企业签订调整退出承诺书。全区疏解及升级改造市场累计已完成25家,疏解商户820户,疏解从业人员2000余人。

从政策集成角度看,通州着重推进了集体建设用地统筹利用。通州区借助试点,编制完成了《通州区疏解非首都功能产业调整退出及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优化利用土地实施意见》、《通州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优化利用土地集体土地资源减量整合办法》、《北京市通州区确认农村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办法》等土地利用和主体设立相关文件,并多次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就政策突破问题进行沟通对接。

从重点领域的选取看,通州重点推进了新型城镇化标准化体系建设。作为全国建立新型城镇化标准化体系试点的十个地区之一,目前,通州区按照可持续发展理念,根据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实际需求,选定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两个领域作为推动城市副中心建设的重要抓手,进行标准制修订,已编制完成《通州区海绵城市评价标准》和《通州区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技术规范》。

新型城镇化试点范文第4篇

近期,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任务。其中要求建立行政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设市模式,选择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建制镇开展新型设市模式试点工作。《通知》还要求各省选择符合条件的不同层级市、镇作为试点在8月31日前上报发改委。

目前,各地都在积极筛选符合条件的建制镇上报,以期跻身试点之列。包括湖北、湖南、甘肃等中西部省份,也包括浙江、广东等早已试点扩权强镇的沿海发达地区。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城镇化问题单靠城市改革难以解决,迫切需要寻找新突破口,要改变以往以单纯促进发展为目标的做法,集中优势资源设置试验区。尤其针对人口10万以上的建制镇,开展新型设市模式试点,这也将成为近中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

化解“小马拉大车”的城镇病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相关人士表示,从现阶段人口流动方向来看,人口向大城市和小城市两端聚集的情况已经比较明显。

“从数据来看,我国57座人口百万以上的特大城市集中了1.66亿人,占全国城镇人口的27%。2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与小城镇,集聚了全部城镇人口的51%。其中县级单元聚集了全国新增城镇人口的54.3%,是城镇化的重要层级。”

他认为,县、镇、新城新区历史上一直是我国最基本最稳定的行政治理单元,其包含政治、社会、经济与文化的最小完整系统。其优势在于可降低城镇化成本、降低社会改革风险。

据统计,目前全国建制镇已达到20113个。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目前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建制镇全国约150个。其中,常住人口为10万-20万的建制镇有140多个,常住人口超过20万-50万人以上的建制镇约有10个。

“镇改市试点是在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大背景下提出的,未来要把小城镇或者建制镇作为实现农业人口就近、就地市民化的一个主要阵地。”中国科学院地理所区域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方创琳介绍。

当行政区划体制与高速发展的经济社会结构不相配时,一些强镇各方面已具备城市的体量,但行政体制上仍受控于上级县政府,不相匹配的财权和事权使得城镇经济发展受到严重的制约。

方创琳将这种现象比喻成“小马拉大车”。他进一步解释说,当初政府做城市规划的时候是按照镇的建制、规模、基础设施来进行配套的,而当承载的人口总量超过了小城市、中等城市或者大城市的规模时,就会出现严重的超载和超负荷运转。比如交通、水电供给、基础设施建设等是按照小城镇的人口来配备的,而经过几年的人口流动后,小城镇的人口规模成倍扩张,但规划仍没有变,就会形成低标准承载过多人口,这势必会带来交通拥堵,水电供应紧张,教育、医疗资源不够用等一系列问题。

城市有日益严重的“城市病”,方创琳认为城镇的这种现象是“城镇病”,他表示,“城镇病”需借新型城镇化的契机来化解。“单靠现有建制镇的行政体制没法解决‘城镇病’,因为现在建制镇没有财权和行政审批权,只有做事的权利,无法开展工作。要解决‘城镇病’就必须在行政体制上做出规划调整。”

建制镇扮演着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中一个重要的角色。“小城镇或者建制镇是国家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战场。”方创琳介绍,目前建制镇对国家城镇化的贡献率已经由1990年的50.2%左右降低到2010年的34.4%,大量人口涌入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加剧了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日益严重的“城市病”。要想将人口就地城镇化,缓解大城市的压力,那么就要改变建制镇现有的行政体制,通过镇改市,建设好小城镇,才能吸引人口留在镇中,才能提升建制镇对城镇化的贡献率,同时大城市病、小城镇病也会得到缓解。也是基于这样的背景,国家提出了县改市、镇改市等方案。

“当前,‘镇改市’水到渠成。”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丁文锋指出,“目前,我们国家有很多‘超级镇’,城市功能比较完善、产业聚集度较高,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镇改市’是必然,也适应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的要求。”

浙江和广东的呼声最高

根据《通知》,国家希望各地在符合条件的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建制镇等不同层面选择试点地区,每个省(区、市)的报送数量原则上控制在4个以内,并于8月31日前统一报送国家发改委。

据报道,目前已有多个省份确定报送名单。甘肃省初步确定凉州区黄羊镇、陇西县首阳镇、甘谷县磐安镇3镇申报试点。湖南省发改委表示,湖南的镇改市试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待试点获国家批复后再作公开”。“10万人口以上的建制镇,湖北省肯定是有的,但目前此项试点工作几个部门之间还在讨论研究中,不方便透露具体申报的信息。”湖北省发改委体改处人士表示。

同样表示正在筛选申报的还有河南、安徽,以及浙江、广东等一直对此呼声较高的地区。

“中国镇级人口10万以上的多集中在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相对而言不太可能像东部地区有那么多的镇级市。”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研究员易鹏说。

初步统计,浙江第一批27个小城市试点镇,就有12个符合“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要求。而对于全国千强镇、明星镇扎堆的广东来说,数量或更多。所以,对于这次试点,“浙江和广东的呼声最高”。

据悉,浙江自2010年启动全省小城市试点之后,27个试点“中心镇”已经在财权、事权、人事权以及用地等方面得到了“扩权”。今年初以来,浙江省考虑建立小城市试点镇用地指标单列制度,争取国家在浙江率先开展撤镇设市试点,将条件具备的镇升格为小城市。

放权的阻力

实际上,强镇扩权本身并非新提法,“镇级市”的概念几年前就见诸报端。

有受访专家表示,早在20lO年2月,时任温州市委书记邵占维在强镇党委书记座谈会上就提出,要“着力解决强镇责大权小功能弱的突出问题,努力把5个试点强镇建设成为镇级市”,这也是镇级市概念首次见诸媒体。

同年,中央编办、民政部等6部委下发通知,初步在河北、山西、浙江等13个省选择25个经济发达镇进行改革试点,但这样的试点并未达到一些地区想象中的“镇改市”目的,而只是“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而早在1995年,原国家体改委等11个部委就联合发文,要求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所在地的县(市)政府,在符合改革方向的前提下,赋予试点小城镇政府必要权限。该文件甚至允许设立镇级金库,建立完整统一的预决算制度。但一位19年来亲历强镇扩权之路的国家发改委专家批评说,强镇扩权走了弯路,来回反复。上面一强调,市、县两级就高调放权;
上面一放松,它们又悄悄收权。

曾在一个试点镇任职的绍兴市副处级官员透露,早在2007年,该市的嵊州市(县级市)长乐镇曾设立过地方金库,即建立独立核算的一级财政,但因与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被取消掉。2013年下半年,绍兴市也曾发文明确,试点镇的主要领导在任职期间,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可高配为副县职级,但在组织部门专项整治高配、超配泛滥现象之后而不了了之。即便是店口镇这样拥有6家上市公司的“浙江资本市场第一大镇”,在多年争取之下,也始终与财政独立核算、土地指标单列无缘。

不只是店口镇。2013年一个镇就创造了财政总收入18.8亿元,超过全国158个县级市的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也深陷无权之苦。

国家发改委相关专家提供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建镇之初,龙港镇“农民自费建城”向县政府提出的条件是,获得与县里同等的审批权限,最终获得了极大的自,但1990年前后这些权力基本被收回。1995年国家启动小城镇综合改革,龙港镇在财政、户籍管理等七个方面获得了部分县级管理权限,但随着试点到期,2000年前后大多权力又被收回。直到2010年浙江启动小城市培育试点,部分权力才被三度下放。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乔润令解释说,镇改市的阻力在于,特大镇的上级政府很抵触前者独立出去。因为镇委书记到了县委书记的级别,上级县就管不着他了;
另外,特大镇对所在县的财政收入贡献极大(有的甚至过半),一独立县里财源就少了一大块。

诸暨市发改局体制改革科科长毛晨阳说,涉及财政金融、人事组织的改革,地方是碰不得的,只能靠中央顶层设计。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郁建兴也强调,对小城镇发展起关键作用的财政体制,如果无法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推进,可能需要先修改法律。法外运行的改革将难以避免被终止的命运。

镇改市,改的不只是名

“镇改市,不只是名称变化,更涉及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是中国新型城镇化破题的重要一环。”丁文锋强调,“最根本的是要让镇里居民变成市民。同时,推进管理体制创新,朝智慧城市方向努力,推广电子政务、完善城市功能,让产业有一定辐射圈。”

据介绍,下一步试点将重点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创新行政管理和降低行政成本设市模式、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等方面。

具体来看,试点重要内容,是探索建立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成本分担包括,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

据了解,政府将承担义务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公共成本。企业则应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与此同时,试点地区需制定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具体落户标准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居住年限挂钩的具体办法,主动承担人口市民化公共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试点融资要求,试点地区需把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公开透明的城市政府资产负债表,以更好地吸引投资者,拓宽投融资机制,进一步解决城镇化资金问题。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融资规划,针对不同项目性质,设计差别化融资模式和偿债机制。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放宽准入、完善监管、制定企业通过PPP等模式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

此外,在农村宅基地方面,试点地区需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将农民房屋纳入确权登记颁证范围。将宅基地和农房纳入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体系,并率先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据消息人士透露,试点地区将在农民用房确权的基础上,探索宅基地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及实现形式和途径。据了解,试点地区将落实宅基地使用权人在宅基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上的权能,在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权益的前提下赋予宅基地使用权人更多权益。与此同时,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制度,探索超标准宅基地处置办法。

丁文锋指出,此次通过试点示范,再渐进式推开,体现了科学性。目的是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创新行政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效率,这都将为新型城镇化贡献新的思路。

新型城镇化试点范文第5篇

关键词:娄底;
新型城镇化;
保障措施;
机制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5月17日

一、研究区域概况

娄底位于湖南省中部,是湖南的几何中心,正在成为我国南方新型铁路枢纽。娄底市下辖1区、2市、2县,共23个乡58个镇12个街道,土地面积8,117公里。2013年全市常住人口383.4万,城镇人口157.0万,城镇化率41.0%,尚低于湖南省平均水平。娄底地势西高东低,呈阶梯状倾斜。自然资源丰富,种类繁多。经济发展较快,近五年平均增长12.6%,但工业以资源型为主。娄底属于湖湘文化重要策源地,人文资源厚重丰富,娄底还是梅山文化的主要发源地。

娄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限制性因素主要有:(1)产业结构明显偏重,能源消耗量大,环境污染突出;
传统农业在农业中占有较大比重;
现代服务业尚处于起步阶段;
(2)娄底综合实力有限,财政投入面临着很大压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欠账较多;
(3)娄底属于山地丘陵区,平原、盆地面积较小,城镇建设用地受到限制;
(4)中心城区规模偏小,辐射带动能力较弱。

二、娄底市新型城镇化背景

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明确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是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在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湖南省加快城镇化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娄底市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落实“一带一部”重要思想,更好地实施国家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等区域发展战略;
二是有利于推进产城一体,推动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能充分发挥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有利于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为破解新型城镇化重点难点问题作出示范,将更加有利于推动试点地区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率先突破。

三、娄底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

(一)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依据政府、企业和个人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承担的职责和享受的权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由三方共同分担。根据测算,2020年娄底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55%,城镇人口将达250万人,新增城镇常住人口90万,其中劳动力60万(占比70%左右)。加上目前仍有10万已在城镇居住生活仍未市民化的农村转移劳动力,2014~2020年需要解决10万存量与60万增量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所需投入由政府、用人单位(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初步估计,总成本由政府承担25%、企业承担60%、个人承担15%。

(二)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根据娄底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以及投资调控需要,灵活运用投资补助、贴息、价格等多种手段,引导社会投资,向城镇化重点建设领域倾斜,优化投资结构。统筹协调政府各类建设性资金投向,集中财力确保重点建设,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合理引导贷款投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引导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明确政府投资的主要范围,以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娄底地方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等领域为投资重点,合理划分各相关部门投资事权,以提高政府投资质量和效益。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积极放宽民间资本准入领域,以充分发挥市场资金在娄底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的支撑作用。依据娄底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调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区域布局,增加机构网点、人员配置,提高对城镇的金融资源配置力度,开展差异化、特色化服务。

(三)改进农村宅基地制度。出台《娄底市宅基地管理办法》、《娄底市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宅基地使用权申请登记流程》及农房颁证等系列文件。制定宅基地有偿使用条件、有偿使用费收取办法、有偿使用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偿使用具体实施措施。娄底市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民收取,按“取之于土,用之于土”,“取之于村,用之于村”的原则,85%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本村的公共设施建设,10%交乡(镇)土地管理分所,用于宅基地管理和业务费用,5%作为税费缴纳给所在县(市)区。制定并出台《娄底市农村宅基地退出办法(试行)》,对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办法、退出程序、退出申请条件和用途管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制定农村宅基地交易进入条件、交易限制条件、交易用途管控、交易程序、交易保障等政策措施,允许娄底市符合规划的农村宅基地入市流转、交易,增加农民融资手段,增强农民进城购房能力,助推娄底市新型城镇化建设。

(四)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机制。积极构建“电子政府”,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网络环境改善工作环境,精简机构和人员。合理划分市、县政府之间的经济社会管理权和财政资源配置,将直接参与经济管理为主转为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主,增强基层公共服务提供水平。针对娄底经开区、三一涟源工业园、向红工业园、冷水江工业园、双峰县科技工业园等工业园区,积极推行“园政合一”,以“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为运行方式,要求园区机构与原有行政机构合并。推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手段,着力改革财政支出管理办法,力求将行政经费降低20%~25%。通过行政权限下放、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压缩、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收费规范等途径,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拟将全域行政审批事项要精简50%,行政审批时限缩短50%。

(五)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城市创业创新环境建设,完善城市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城市社会治理体系、城市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动汽车、生物等娄底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大中型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高层次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及产学研中试基地等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提质升级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有效防止和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公平就业。加强和完善党政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以《娄底市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为指导,加快出台娄底市主体功能区划方案,争取率先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试点和空间规划改革试点工作。

四、娄底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娄底市成立专门的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跟踪督办、验收考核,落实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目标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强化资金保障。强化资金保障,确保资金需求。积极筹备项目和向上申报项目,全方位、多层面向上争取资金,努力争取获得国家和湖南省重点项目资金支持,拓宽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渠道。建立娄底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由湖南省、娄底市、各县级单位财政协调,向国家争取资金,支持娄底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强化资金管理,加强重点项目资金审核工作,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娄底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统筹使用。

(三)加强政策支持。充分对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及湖南省相关新型城镇化政策,修订和完善娄底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特别是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投融资机制、人地挂钩政策、“撤县改市”等行政制度探索等方面给予法律制度的配套,支持和保障娄底市新型城镇化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与发展,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四)加强考核监督。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及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管理、社会协同管理、公众参与监督的社会管理格局和监督体系。将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考核列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行,实行“一票否决制”。

主要参考文献:

[1]杨仪青.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国外经验和模式及中国的路径选择[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3.4.

[2]沈清基.论基于生态文明的新型城镇化[J].城市规划学刊,2013.1.

[3]中国金融40人论坛课题组,周诚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对若干重大体制改革问题的认识和政策建议[J].中国社会科学,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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