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任职期满考核结果【五篇】

时间:2023-07-16 16:30:05 来源:网友投稿

第一条:为维护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任职期满考核结果【五篇】,供大家参考。

任职期满考核结果【五篇】

任职期满考核结果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维护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销售副总助理、各部门正副经理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

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 基本年薪;

2、 绩效年薪;

3、 奖励年薪;

4、 法定福利和保险;

5、 特别福利保险计划;

6、 总裁特别奖励或总经理特别奖励;

7、 中高层经理人持股计划(另行规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年薪(下限年薪):

1、 以上年度实际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60-70%作为本年度基本年薪,按月核发(见附表二);

2、 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3、 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公司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4、 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

第二条:绩效年薪:

1、 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春节前一次性核发(见附表二);

2、 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第三条:奖励年薪(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和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标准为:

1、 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60%—70%;

2、 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50%—60%;

3、 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40%—50%;

4、 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30%—40%;

5、 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20%—30%。

第四条:年薪制人员的奖励年薪,一律延期半年发放,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

1、 违反公司政策、规定严重者;

2、 辞职或辞退者;

3、 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

4、 其他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停发、缓发或减发的情况;

5、 第三层以下(含第三层)经理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总经理,其他各层经理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董事长。

第五条:总裁特别奖励,由董事长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
总经理特别奖励,由总经理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

第六条:享受年薪制的人员,不享有加班工资。

第三章:福利保险

第一条:年薪制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条:年薪制人员可享受特别福利保险,但公司若发生经济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经董事会研究批准后,可停止支付。

第三条:终生健康险:

1、 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核定,每任职满十二月,发放一年的终生健康险;

2、 享受条件:任满一年,考核成绩在良好以上者;

3、 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 万保额;

4、 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 万保额;

5、 公司副总经理及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 万保额;

6、 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 万保额;

7、 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为 万保额;

第四条:国内外进修:

1、 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任满一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中长期进修;

2、 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任满一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短期进修;
任满两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中长期进修;
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必要者,可不受此规定限制;

3、 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任满两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短期或中长期进修;
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必要者,可不受此规定限制;

4、 以上条件均为必要条件,是否执行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第五条:一次性退职金:

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1.0

2、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0.9

3、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0.7

4、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0.6

5、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0.5

6、一次性退职金在任职期满后,一次性发放;

7、任职未符合上述期限规定要求,由于工作调动原因等离任,且考核结果良好以上者,按实际任职年限核发退职金。

第六条:工作地在公司本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福利住房按公司原住房分配制度执行。

第七条:工作地在公司本部以外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福利住房:

1、 任期满一届以上者,可享受福利住房;
具体规定为:任期满一届,公司提供40%房款作为首付款;
任期满两届,公司提供其余60%房款;
该款项不直接发放给个人,由公司直接支付给房地产商。

2、 购房标准:第三层经理人及以上(相当)为120平方米;
第三层经理人以下(相当)为100平方米;

3、 福利住房房价不得超过山东省中高档商品房平均房价。具体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

4、 以上标准为最高限额,所购住房低于购房标准者,剩余款项不发放给个人,超过购房标准者,超标部分房款自付。

5、 福利住房产权归购房者个人,所有相关责任购房者自负。

6、 住房福利计划自聘用之日开始生效,自任职满一届开始执行。

7、 任期未满一届者,不享受此福利。

8、 任职不满一届,由于工作调动原因等离任,且考核结果良好以上者,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可以按实际任职年限进行核算。

9、 任同一层次职务二届以上(不含)者不重复享受福利住房。

第八条:其他特别福利与保险计划,根据公司效益和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特殊福利计划的执行,以国家相关财税制度为依据列支。

第十条:因企业重组、并购等非个人因素造成职位丧失或职位下降者,根据任职年限按比例提前执行上述计划。

第十一条:对于公司目前中高层现职中,经考核不具备任职资格,但对企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者,如服从公司统一安排,离开现任职务,可以在本制度执行的同时,提前执行特别福利计划,同时,授予“企业功勋”光荣称号。具体标准将根据现职进行核定。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本规定自董事会核准、股东大会通过后颁布执行,修改时亦同。

任职期满考核结果范文第2篇

一、成立班组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考核对象:各科室内设班组的负责人及享受班组长待遇的人员。

三、考核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坚持考核与培养、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考核进一步调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有效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岗责明确、灵活高效、择优聘用的动态管理机制。

四、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和评价,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德: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服从大局,注重自我修养。

能: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如业务技能、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工作有思路、有计划、有办法。

勤: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精神,勤于工作,有主人翁意识,工作责任心强。

绩:工作业绩,指工作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廉:廉洁奉公,不以权、以医谋私。

五、考核办法

1、公开述职。班组长根据岗位职责、过往工作表现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准备个人述职报告,公开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述职面向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所属科室工作人员。

述职后采取无记名评分予以民主测评,测评采取“满意度测评”方式(具体详见《市人民医院班组长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2、组织考察。领导小组派出考核小组,多方面听取干部职工意见,重点考核班组长的群众公认程度和综合素质。

3、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下属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问题的,考核等级定为不称职。

六、考核时间:4月上旬

七、考核结果及使用:

1、测评:测评总分值为100分,其中院领导班子评分占总分值40%,中层干部测评占总分值40%,所属科室工作人员评分占总分值20%。得分在80分以上者为优秀,60-80分为称职,低于60分者评为不称职。

2、满意率:根据中层干部测评计算满意率,满意率低于60%的,评为不称职。

3、根据考核结果、组织考察和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对考核结果称职以上的班组长择优聘用。

4、经考核如出现空岗,以及新设的班组长岗位,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岗位聘用人选。

八、班组长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聘期期满予以考核。不满一个聘

任职期满考核结果范文第3篇

第一条本办法运用范围为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

第二条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办法

对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认定,由县委组织部根据考核结果,提出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初步名单,考核方式和内容主要有:

1、结合定期考核和平时考核进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定期考核分为届中、届末、年度考核三种形式。平时考核应作为定期考核的基础。具体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结合届中、届末考核、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测评的办法进行。按照《**县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试行办法》规定要求进行。主要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成效。同时结合群众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情况,从中确定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

2、结合专项考核进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领导干部,要及时组织专项考核:对发生的重大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
在重大事件和关键时刻表现不好的;
群众举报有严重问题并且线索较清楚,经纪检监察部门初核的;
经组织谈话诫勉,限期改正未能改正的;
有其它方面问题,组织上认为有必要进行专项考核的。也可以直接用执纪执法部门的结果,进行认定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

3、结合目标责任制及重点工作季度考核进行。由县考委办通过对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从中确定工作长期滞后的领导干部。

4、结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行。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任期内职务发生变动或因其他原因需要的,组织部门及时委托审计部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部门应当将审计机关提交的领导干部任期要求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作为对领导干部的提拔调任、免职、辞职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不胜任领导干部认定的标准及处理办法

1、工作长期滞后、处于末位者

⑴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处于末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诫勉;
连续两年考核处于末位的,其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或就地免职,其他班子成员按其承担责任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⑵在重点工作季度考核中,一年内第一季度同一单项重点工作处于末位的,对其主要领导和分管副职进行谈话诫勉;
一年内连续两个季度同一单项重点工作处于末位的,主要领导予以调整或降职使用,分管副职予以待岗处理或改任非领导职务;
年度内单位连续三个季度三项以上(含三项)重点工作处于末位的,主要领导予以免职或降职使用。

⑶乡镇一年完不成年度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对主管正职进行谈话诫勉;
连续二年完不成任务的,主管正职予以免职或降职使用,同时对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诫勉。

⑷因个人工作不力或处置不及时,同一问题一月内连续两次集体赴省、市越级上访的,对主管领导予以谈话诫勉,同一问题一月内连续三次(含三次)以上集体赴省、市越级上访的,对单位主管领导予以待岗或免职,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诫勉或予以免职。

2、群众不满意者

在民主测评和干部考察中不称职票超过2/5,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予以免职;
不称职票达到30%以上不足2/5的,予以谈话诫勉。

乡镇测评时应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各站、所主要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乡、村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部门测评时应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县属事业单位测评时应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单位全体干部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3、谈话诫勉不改者

⑴对谈话诫勉者,诫勉期满后进行跟踪考察,若工作仍无明显改进的,予以待岗。一年内两次被谈话诫勉的,予以待岗、降职使用或改任非领导职务。

⑵长期闹无原则纠纷,致使班子内部不团结,诫勉谈话后半年内仍无明显改进的,区别情况对主要责任人予以待岗、降职或免职。

4、违纪违法者

⑴凡被纪检、监察部门或执法部门立案查处,执纪执法部门认为可能有碍案件正常查处的,先给予待岗处理。

⑵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区别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谈话诫勉、待岗、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或免职处理。

⑶降职、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及轮岗交流干部拒不服从组织安排,无正当理由,七天内不到岗或到新工作岗位后不积极履行职责,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按辞职处理。

第四条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调整办法

1、平级交流。平级调整到适合本人特点和专长的其他领导岗位。

2、改任非领导职务。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后,由原单位或新任单位重新安排适当工作。

3、待岗。待岗人员免去现任职务,由县委组织部安排接受培训学习、参加中心工作或其他临时性工作。待岗期为半年至一年,待岗期满,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安排适当岗位。

4、辞职。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县委及其县委组织部根据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对拒不辞职的,给予免职。

对于主动辞去领导职务的,经本人申请,由县委研究决定,免去现职,安排适当工作或改任非领导职务。

5、降职。一般是正科级降为副科级,副科级降为科员,降职的根据本人工作实际,重新安排适当工作。

6、免职。免职干部一律留在原单位按一般干部安排适当工作。

第五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第六条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调整后的待遇

1、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或平级调整工作岗位的干部,按新岗位确定有关待遇。

2、待岗的干部待岗期间享受原工资待遇,待岗结束后按新任职务确定有关待遇。

3、辞去领导职务的干部,保留原工资待遇,其他福利待遇按新的岗位重新确定。

4、降职的干部,按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工作级别和档次。

5、免去领导职务的干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一般干部重新确定。

第七条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调整工作程序

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

谈话诫勉干部的确定,由县纪检、监察局或组织部按照《**县领导干部谈话诫勉试行办法》规定程序执行。

干部实行轮岗交流、待岗、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的,由县委组织部提出初步意见,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任职期满考核结果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中华民族 绩效考核 历史

我国古代的官吏考核,开始于秦汉,完善于唐代,历代王朝都积累了丰富的考核经验。伴随着郡县制的产生,中华民族开启官吏考核的历史,而且考核制度越完善,考核方法越科学,统治者的地位就越巩固。

秦汉时期,统治者对官吏实行考课制度。考课就是对官员政绩的考察,即今天的考绩。考课是用于将职位责任同官员的能力行为联系起来,以考绩的标准来约束和激励官员,以考课结果的优劣来决定对官员的赏罚黜陟,以便劝善戒恶,使考绩得以发挥作用。秦代的考课是通过上计制度进行的。上计制即:郡臣于年初将一年的赋税收入预算写在木券上,呈送国君,国君把木券一分为二,国君执右券,臣下执左券。合乎标准的留任,不合乎标准的则罢免。上级官吏对下级官吏的考课也采取同样的办法。考课后分列等级,宣明优劣,决定升迁黜罚。上讲考课事关国家大政,统治者非常重视。

唐代初期的统治者十分重视官员的政绩,考核有了较大发展。唐代初期制定了考课法。考课的等第不仅直接关系到官阶的升降,还与俸禄的加与夺、官位的外迁、解职相关。唐制规定:凡考中上以上,每进一等,加禄一季;
中中,守本禄;
中下以下,每退一等,夺禄一季。中品以下,四考皆中中者,进一阶;
一中上考,复进一阶;
一上下考,进二阶。计当进而参有下考者,以一中上覆一中下,以一上下覆二中下。上中以上,虽有下考,以上第。有下下考者,解任。唐代官吏每年一小考,四年一大考。小考只定等第,记入考状备案。大考是综合几年来小考的等第来确定等等,决定对官吏的赏罚黜陟。作为管理官吏的一种重要制度,考课定等第和复考都有严格的程序,考绩与奖罚黜陟直接相关。

宋代对官吏的考绩亦称“磨勘”。宋真宗时,文武官员三年为一任期,一年考一次,三考为一任。宋仁宗时文官三年一迁,武官五年一迁。虽有视考绩情况决定升迁的规定,但实际上是凭年资叙升迁,“不问其功而问其久”。结果“官以资则庸人并进”。由于宋代不重视考绩,基本按年资论升迁,所以宋代官员多因循守旧,不求有功唯求任期内不发生过错,到期得到升迁就满足了。

明代考绩分文武两个系统进行,文官考绩由吏部考功司负责,武官考绩归兵部武选司负责。文官考绩方式主要是考满,武官考绩亦称“军政”。考满,即按任职年限考核,以检查是否称职,并给予相应的处置,侧重于褒奖、提升。考满等级开列之后,按等处置。处置的基本原则是:“称职者升,平常得复职,不称职者降。”

清代对各级官吏的考核分为“考满”和“考察”两种。考满每年进行一次,称为一“考”,三考为“满”。吏的汇考,每三年一次。清朝政府总结了明朝后期考核制度松散、官吏贪墨成风的教训,进一步发展了封建官吏的考察标准。顺治四年(1647年)颁布“四格八法”制度。所谓“四格”,即守、才、政、年。“守”分廉、平、贪三类;
“才”分长、平、短三类;
“政”分勤、平、怠三类;
“年”分青、中、老三类。根据上述四格,综合考核成绩分为三等:称职、勤职、供职。所谓“八法”即:一贪与酷者,革职提问;
二软与不懂者,革职免官;
三年老有病者,退休离职;
四才力不及与治事浮躁者,酌情降调。考核时,除由都察院协同工作外,还有六科给事中负责监督,徇私者按保举连坐法予以处分。所以,清代初期官员比较廉洁,国力也较后强盛得多。

近代中国,虽然存在战乱和军阀割据,但考核未断。民国时期,县、区政人员均由省政府或部门负责考核。民国20年后逐步形成考核制度,主要形式有检定考试、高等考试、普通考试、特种考试、县长考试等。

新中国成立后,组织对干部的考核,一般通过一年一度的鉴定形式进行。先自我鉴定,经小组评议,后由单位或组织作鉴定,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使用的依据。50~60年代,干部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政治态度、阶级立场、社会关系及工作表现、思想作风、群众观点、学习、团结等,尤为重视政治标准。每次政治运动,如“三反”、“五反”、肃反、审干、整党、整风、社会主义教育等,都必须作个人鉴定或小结,并经群众评议和单位鉴定。工作调动、抽调搞临时工作或脱产学习较长时间,结束时也要搞鉴定和考核。提拔重用的由组织专门考核。

“”期间,干部考核基本中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了干部考核制度,实行定期与平时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办法,对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以考绩为主。

任职期满考核结果范文第5篇

一、考核内容

考核结合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量化考核占50%,年终总评占43%,平时民主测评占7%。

1、岗位职责(15分):

能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精通业务,顾全大局,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工作效率高,本职工作完成得好,得满分。

2、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10分):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补台。为人师表,勤奋敬业,无不良影响,得满分。

3、工作态度(10分):

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出满勤,干满点。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病事假手续按我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工作成绩(10分):

本职工作完成的效果显著,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方法有提高和改进。

5、工作业绩(5分):能积极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并被采纳,收到较好效果,或本人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和为学校争光,

二、考核方法

1、平时测评:学校将不定期地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满意率在85%以上者得7分,基本满意率在70%以上者得5分,满意率在60%以上者得3分,否则不得分。平时民主测评结果计入年终考核成绩中。

2、年终个人述职:年末中层干部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应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述职顺序采取抽签形式进行,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个别谈话:谈话对象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应是被考核人所在科室或有工作关系的人员,谈话时,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4、主管领导向考核领导小组客观公正,简明扼要地介绍其所主管科室负责人的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和思想表现。

5、群众打分:全校教职工根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打分,由考核领导小组收回后,进行统计汇总,每位得分的18%计入总成绩

6、领导小组打分: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打分,每位得分的25%计入最后总成绩。

三、考核等次的划分

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这四个等次的标准是:

优秀(90-100分):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本职业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成绩突出。

称职(80-89分):能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

基本称职(70-79分):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完成的质量不高。

不称职(69分以下):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较差,对本职工作生疏,不善于学习,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诿,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严重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的。

四、考核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原则。

2、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3、全体中层干部与教职工一同参加日常考核。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评定考核分数: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统计出被考核人员的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报学校党委会审议。

2、对考核中获得称职以上等次的中层干部,学校要进行适当的奖励,并在评优选模中优先考虑。

3、在考核中总分列在末位的中层干部,学校领导班子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连续两年考核总分列在末位的,要调离中层岗位。

六、学校成立中层干部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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