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零售药店年度报告【五篇】【优秀范文】

时间:2023-07-09 08:15:03 来源:网友投稿

报告指出,尽管国内不少百货企业已经开始尝试自营之路,但目前中国百货企业的自营比例仅为5%~8%;而欧美和日韩的百货企业自营商品比例超过30%。2013年中国药品零售将达2566亿中康咨询的数据显示,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零售药店年度报告【五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零售药店年度报告【五篇】

零售药店年度报告范文第1篇

报告指出,尽管国内不少百货企业已经开始尝试自营之路,但目前中国百货企业的自营比例仅为5%~8%;
而欧美和日韩的百货企业自营商品比例超过30%。

2013年中国药品零售将达2566亿

中康咨询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药店有435969家,增长3.5%;
连锁店179484家,同比增长5.0%,连锁率缓慢上升;
直营店数量增速最快,加盟方式的发展缓慢。而2012年中国药店零售行业总体市场规模(含所有商品)为2308亿元,增长13%;
按大类看,药品增长16%,非药健康品增长4.7%,其它非健康品增长0.9%。业内人士认为,预计2013年药店规模达到2566亿元,其中,药品占比77.7%,非药品占22.3%。药店多元化经营遭遇一定的困难,非药品经营受到商超、网购、直销等其它渠道的影响,份额将持续缓慢下降。

中国在建购物中心面积约占全球的50%

8月8日,中国商业地产产业化峰会在北京召开。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副秘书长武瑞玲在会上指出,目前,中国在建购物中心面积约占全球总在建面积的50%,以平均每年新开业300家的速度增长,并预计在2015年时达到4000家左右。

另据彭博社报道,标准普尔评级服务公司在日期为8月13日的公告中表示,按照中国当前的增长速度,中国可能在五年后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消费市场。标普表示,未来12个月,中国零售和消费公司努力在国内外大举并购可能导致其财务杠杆状况恶化,现金流减少。

上半年团购网站死亡率达75%

零售药店年度报告范文第2篇

当天,益丰药房还一口气公布了收购4家企业,新增门店数62家,收购总金额不超过15860万元,包括门店转让费用及相关资产等消息。而其不久前以7400万元收购苏州粤海大药房100%股权,更创造了全国单体药店的最高收购价格。

此前,一心堂(002727.SZ)和老百姓大药房(603883.SH)也先后亮出耀眼的半年报,营收、净利润均保持超过10%的增速,其扩张雄心彰显无疑。

同时,国内未上市的连锁药店各路豪杰也在纷纷跑马圈地,一场扩张大赛正在凶猛袭来。

政策与资本双引擎驱动,药店巨头圈地跃进

如果不是近期的股市震荡,平价药房三剑客无疑是资本市场最受追捧的新星。2014年7月,一心堂上市,成为连锁药店第一股;2015年2月和4月,益丰药房和老百姓相继登陆A股,其股价均青云直上,益丰药房和老百姓股价一度冲高至120元/股以上,较上市发行价涨幅超过600%。

市场似乎有足够的理由看多连锁药店。在各大证券公司对三家企业的调研报告中,并购整合均是最耀眼的看点。

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引导和鼓励药品经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手段做强做大,也是商务部在多份文件中强调的发展方向。

2000年实施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开启国内连锁药店正式发展元年,此后,整个行业连续10年保持20%以上的复合增长率,药店数量从2000年的7万家猛增至2014年底的45.25万家,其中,零售连锁企业门店17.14万家,零售单体药店26.35万家。

湖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秘书长黄修祥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从2011年开始,因为行业增速放缓,并购整合的趋势就越来越明显。”

这一趋势在2015年更加凸显。今年8月,商务部《2015年上半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分析及发展趋势预测》指出:中国龙头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陆续进入资本市场,预示着药品零售市场上兼并重组即将全面发力。

政策与资本的双引擎驱动,使得加速扩张成为巨头们的统一行动。

黄修祥认为,从行业来看,之所以开新店的速度放缓,是因为目前新药店的店面装修、员工培训、2013年新版GSP认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都需要时间,特别是GSP认证,短则三四个月,长的可能要一年。步伐慢下来了。“好的码头少了,兼并重组特别是收购区域性龙头企业,是不二之选。”

从数量来看,并购的确加速了发展。仅今年上半年,老百姓大药房就新增门店123家,占其门店总数的11%。一心堂则以并购方式,快速进入海南、山西等地。上市公司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5年6月30日,益丰药房、老百姓、一心堂分别拥有直营连锁门店903家、1122家、3142家,在H股上市的国大药房的门店数量也超过2000家。

益丰药房董事长高毅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公司目前已有900多家门店,之后要新开1000家,收购1000家或与1000家等量销售规模的门店。

行业格局剧变,大小企业各寻生路

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是,药品零售连锁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60%以上;连锁药店占全部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2/3以上。然而,到2014年底,连锁药店比例不足40%。

这意味着行业整合仍存在巨大空间。虽然规模急剧扩张,且加速拓展全国市场,但目前的任何一家连锁巨头仍难言全国龙头地位。一心堂已进入多个区域,但业务仍高度集中于云南市场。2015年上半年,在其24.34亿元的营业收入中,西南地区贡献21.82亿元,占比约90%,而华东地区仅有724万元。

在关注连锁药店发展的今日资本总裁徐新看来,即使是益丰药房这样已上市的企业,药店布局仍集中在6个省份,中国这么大,大型连锁药店还有很多的机会。

巨头们热衷全国扩张竞赛,中小连锁药店与单体药店则呈现出另一种生存状态。

“长沙今年呈现出单体药店大规模关门倒闭的现象。”黄修祥介绍,行业增速下滑,人力资本上升,进货成本高企,新版GSP认证难以过关等诸多因素,致使连锁药店和加盟药店中关门的药店也在不断增加。

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单体药店数量净减少1.1万家。

益丰药房企划总监荣首文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目前,行业内其他区域性龙头企业、中小型连锁药店也在积极寻求自救,尤其是积极进入资本市场,个别在谋求单独上市,其他的要么抱团取暖,要么搭车上座,否则就只能被淘汰。

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规划明确: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收购、合并、托管、参股和控股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引导一般中小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市场化途径并入大型药品流通企业。

据媒体报道,近年来,在国内排名靠前的广东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直在筹备单独上市;而像甘肃众友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西北区域龙头,今年整合了一批甘肃、陕西的中小型连锁企业,以求共同上市。

与此同时,在有限的可并购标的市场,巨头们的雄心让不少中小型连锁药店喜笑颜开。黄修祥指出,在今年的数次行业并购案例中,两三家企业争抢一个收购标的并不鲜见,收购价也随之水涨船高。“并购竞争已经抬高了预期,一些企业待价而沽。”

益丰药房7400万元收购苏州粤海大药房的“天价”就曾遭受溢价过高的质疑。

对此,益丰药房8月21日晚间澄清公告称,苏州粤海大药房是特大零售门店,2014年营业收入约1.3亿元,在全国单体药店销售规模排名中名列前茅,“收购价格合理”。

益丰药房董事长高毅解释其并购战略是,在华中、华东等已开店的省份,拟收购的企业,只要符合公司条件的,公司都会积极对接;在当前尚未进入的区域,销售额5个亿以上的,同时具备在当地省份数一数二规模的连锁企业,公司才会考虑收购。

此外,高毅称,快速并购后,整合能力将是今后成功的关键,“目前,益丰在6个省份全部盈利。”

黄修祥亦指出,强者恒强,我国前十大连锁药店的行业占比还不到10%,行业重新洗牌是必然趋势,但并购“最终是要体现为财务报表好看,盈利是根本”。

零售药店年度报告范文第3篇

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医药零售主要指日常接触的各种药店,在医药行业全产业链中隶属于医药流通。而根据经营内容的不同,医药流通行业分为医药零售、医药批发和医药物流。医药零售是指向终端消费者直接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医药连锁经营作为医药零售企业一种经营形式,凭借规模化优势,代表着医药零售的发展趋势。

2011年5月5日,中国商务部正式对外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 “《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明确了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十二五”时期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强行业布局规划,健全准入退出制度;
完善药品流通体系;
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提高药品流通效率;
促进连锁经营发展;
健全行业管理制度;
加强行业信用建设;
统筹内外两个市场形成开放竞争的市场格局;
加强行业基础建设。

《规划纲要》特别强调到2015年药品连锁销售百强企业销售额占零售销售总额60%以上,连锁药店门店占所有零售门店2/3以上,并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妆、保健品、医疗器械和健康服务等多元化经营。

行业发展现状

根据商务部2 011年的《规划纲要》数据显示,2009年全球医药市场实际销售额为7730亿美元,同比增速为7%,预计到2015年全球药品销售额将达到1.2万亿美元以上,年均增长8%左右,全球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和流通效率将继续提高。

新兴药品市场(亚洲、非洲、澳洲、拉丁美洲市场)增长最为强劲。根据Deloitte全球“零售业250强”报告,主营业务单一为药店的企业,均进入全球前十位药品零售企业。其中,来自美国和德国的各有三家,来自加拿大的有两家,来自香港和英国的各有一家,而占据全球零售药品企业前三强位置的企业皆来自美国。随着新兴药品市场的发展,这一格局将发生改变。

由于美国医药零售行业发展成熟,其发展途径和模式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据美国连锁药店协会(NACDS)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美国药品零售终端市场总规模为2688.79亿美元。美国医药零售连锁率达到40.5%,药店(drugstores)作为美国药品销售体系中最重要的终端,由直营连锁药店(chain drugstores)和独立药店(含加盟连锁, independentdrugstores)组成。直营连锁药店是美国药品终端销售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美国加盟连锁药店在销售规模、开店数量、整体化管理方面同直营连锁药店相比均有较大差距。2010年美国最大的加盟连锁药店edicine ShoppeInternational(美信公司)在美国本土拥有超过600家加盟店(海外400余家),药品销售收入14亿美元,销售收入排名第14,门店数量排名第15;
同年,美国最大直营连锁药店Walgreen(沃尔格林)则拥有超过7000家直营门店,药品销售收入438亿美元,销售收入和门店数量均排名第一。

美国零售连锁药店的优越性

美国医药零售连锁的发展证明,连锁经营的本质是把现代化工业大生产的原理运用于商业,努力实现商业活动的标准化(商品、服务、店名、店貌)、专业化(采购、配送、销售、管理等)、统一化(采购、配送、信息汇集、广告宣传和员工培训等)、单纯化(使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商业活动尽可能简单和规范,减少经验等因素对经营的影响),从而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目的。

美国是一个药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大国,美国药品零售业,尤其是药品连锁经营在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方面都具有相当高的水平。美国连锁药店的经营特点,可为中国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发展药品连锁经营,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美国实行医药分开,医院一般只设住院药房不设门诊药房,门诊病人在取得医生处方后到药店取药。参加各种医疗保险的患者,在社会药店可以获得保险公司对处方的支付。这种制度的优越性十分突出,一方面使得医药消费市场更有秩序;
另一方面使患者安全用药获得了双重保险:避免因医生与药品处方存在利益关系而衍生大处方问题,造成用药本身的不科学、不安全;
患者拿处方到药店购药时,药剂师会先对处方进行评估,一旦发现处方存在用药不合理或安全隐患时,药剂师会致电开处方的医生,要求其对处方修改,形成对处方的监督机制。

相比美国市场,中国医药市场近几年的发展速度也是突飞猛进。根据《21世纪药店》报统计,截至2011年底,中国药店总数达到42.3万家,同2009年相比年均增长100%以上,其中零售百强整体规模年均复合增长14.8%,销售总额747.8亿元,近八年复合增长率19.65%,占零售总额39.05%,门店数量和销售占比显著提升。

据IMS Health统计,在过去几年,中国是世界上医药行业发展最快的区域之一。同时,在未来也将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在2020年将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医药消费市场。

中国医药企业通过联合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加快了医药产业的组织结构调整,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大量医药企业在中国上海、深圳及海外上市,股份制经济产值比重持续上升,国有经济比重逐步下降,其他经济成分进一步增加,涌现出一批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大型医药企业集团,超过10亿元的大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及销售额超过20亿元的全国性医药零售连锁企业。

全国七个区块(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各自利用其竞争优势快速发展。华南、西南、华东依靠较高的行业集中度和规模经济优势处于领先位置,西北和华北相对处于劣势,发展潜力仍待发掘。

中国医药流通发展趋势

零售药店年度报告范文第4篇

药品陈列

1.药品陈列的基本要求

药品零售企业在陈列药品时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正确选择按品种、规格、剂型、用途或存放要求进行分类陈列,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针对具体品种应参照以下规定陈列存放:

⑴根据销售需要合理确定药品陈列数量;

⑵陈列药品的包装和质量应符合规定;

⑶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⑷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

⑸处方药不得采取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

⑹特殊管理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存放,不得陈列;

⑺危险品不得陈列,如因需要必须要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⑻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⑼中药饮片在装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饮片斗标应写正名正字。

2.药品陈列检查

库存药品上柜销售应由质量管理员进行药品质量的检查,符合规定要求方可陈列销售。质量管理员对陈列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并记录,对近效期的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根据具体情况缩短检查周期。陈列药品质量检查记录应真实、准确、能正确反映陈列检查的实际情况。对陈列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正确处理,防止出现销售错误或质量事故。

3.陈列环境监测与控制

陈列药品会因陈列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影响质量,因此GSP要求对储存的药品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应对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条件进行有效的监测和调控,做好营业场所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记录,以确保陈列环境能符合药品陈列的基本要求,保证药品的质量。

药品销售

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事项依法销售药品,禁止销售假药、劣药、不得向任何非直接使用的单位或个人销售药品,不得超范围销售药品或异地经营。

营业员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馈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销售药品。在店堂内进行药品广告宣传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所有店堂内外的药品宣传广告均应依法进行审批。

1.处方药的销售规则

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药品时,对处方药的销售按规定的要求予以严格管理。销售处方药应凭医师开据的处方进行销售,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⑴处方要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和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审核并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⑵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⑶对处方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⑷处方的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⑸处方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如不能保留原件,应留存复印件或登记备查;

⑹营业时间内,应有执行药师或药师在岗,并佩带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⑺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

⑺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执业药师或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2.药品处方调剂

调剂,指配方、发药,又称为调配处方。调剂是将专业性、技术性、管理性、法律性、事务性、经济性综合成一体的药品销售活动过程。

⑴处方调剂步骤

①处方受理:营业员接受购药者的处方;

②处方审查:执业药师或药师应认真审查药品名称、用药剂量、用药方法、药物配伍、合理用药以及处方来源、处方医师等内容;

③调配药品:营业员根据处方内容调配药品;

④核对药品:执业药师或药师核对处方内容与所调配药品的品名、规格、服法、剂量等是否一致;

⑤销售药品:营业员根据处方核对患者姓名、年龄等,并详细交待服药方法和注意事项,解答询问;

⑥处方的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⑦处方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

⑵中药处方调剂工作

中药处方调剂与西药处方调剂相比有着不同的特点,为保证配方的正确、合理和销售药品质量,必须认真做好以下环节的工作:

①进行中药处方调剂销售,应按以下要求提前做好中药饮片的备药、陈列工作:

中药柜、斗应整洁卫生,无灰尘、无污染、无残渣;

中药柜、斗名称正确,排列合理,便于查找;

上柜装斗的中药饮片外观、性状应符合要求;

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认真复核,并做好记录;

中药饮片加工炮制符合炮制规范;

无虫蛀、霉变、鼠咬现象;

医疗用毒性中药饮片、麻醉中药饮片应专柜储存;

中药处方调剂工具、包装齐备。

②由执业药师或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查。中药处方是在中医辩证论治的基础上,由几种甚至数十种药物组成的方剂,药品品种多样,组成成分复杂。方剂中药物的“君臣佐使”理论,是根据药物在方中所起作用的主次、药量的多少、药力的大小来区分的,加之因地区用药习惯的不同,配方时主要靠经验去判断正确与否,因此审方应由理论和实施经验丰富的中药技术人员来担任。处方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处方的来源单位及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等内容是否齐全;

药品、剂量、剂数、服法、用量是否写清;

处方是否正确,有无配伍禁忌,如“十八反”、“十九畏”及妊娠用药禁忌等;

有无短缺的药物;

是否有需另包、另煎的药物

有无医师签名。

③处方调剂是指按照处方内容要求,将中药饮片进行合理调剂、配制,形成中药方剂的操作过程。营业员调配完毕后认真核对,并在处方上签名。

④配方、调剂完成后,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按照处方,对调剂完成的药品再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并签字后,再交给营业员销售。

⑤营业员应向患者交待药品的煎、服方法及饮食禁忌等。

3.拆零药品的销售

拆零药品是指零售企业所销售药品的最小包装单元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为方便群众购药,合理、安全的销售药品,零售企业应根据顾客的需要和药品使用的特点,提供合理、正确的药品拆零销售服务。药品拆零销售应由专门人员负责。拆零销售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局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且身体健康。

药品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应设有固定的拆零陈列销售专柜,并配备必需的拆零工具,如药匙、药刀、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保持拆零用工具的清洁卫生。

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须检查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不可拆零销售。药品拆零销售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包装袋应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及门店名称等内容,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顾客。

拆零药品不得陈列在开架陈列柜台中,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持原包装。拆零后的药品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加贴拆零标签,写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药店名称,并做好拆零药品记录。

4.特殊管理药品的销售

特殊管理药品,多指除普通药品以外,分别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药品零售企业可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配方用毒性中药品种、麻醉中药品种和第二类。药品零售企业必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后,方可经营特殊管理药品。

销售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盖有正规单位公章和医生名章的处方限量供应,处方应至少留存两年。毒性中药品种和麻醉中药品种只能用于中药处方配方使用并严格限定剂量,无有效证明不得单剂出售。第二类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凭加盖有效医疗机构公章的医师处方限量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签字或盖章,处方保存两年。销售特殊管理药品应分别建立登记台账,并按规定将处方留存备查。

规范服务

1.服务内容

根据GSP要求,企业应在营业场所内提供咨询服务,可以设立“顾客咨询台”或配备专业的导购人员为顾客正确购药、安全合理用药提供服务,并在营业店堂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

⑴文明经商

①接待顾客,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细致、一视同仁。

②营业员在岗时,着装统一清洁,佩带服务卡、站立服务、热情大方,用语文明,讲普通话,不得使用服务忌语。

③店堂设置顾客意见簿、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对顾客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要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并及时处理,重大药物反应要及时汇报。

④对顾客意见或质量问题反映跟踪了解,件件有交待,桩桩有答复,要认真处理质量问题的查询投诉。

⑵服务项目

①积极组织货源,不断引进新品种,防止药品脱销、可根据本地区所处的地理环境、人流状况,有针对性地增加经营品种,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以解决消费者用药的各种需求。

②对邻近的特殊患者,可实行送药上门。

③对紧缺的医药商品实行留条、找货源、送上门服务。

④药品零售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向广大用户征询意见和建议,如:采用顾客留言、营业现场意见咨询、问卷调查、不定期的召开消费者座谈会等,并及时做好记录,分析和调整经营服务工作,从而不断提高和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与服务水平,提高顾客的满意度。

2.售后服务

质量管理部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⑴质量查询

质量查询是企业在正常业务经营活动中,针对药品质量问题的信息检索、问题咨询、质量确认等内容,由各相关岗位向质量管理部提出,或由企业向药品的供货单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核实性要求。一般采用书面信函、电话查询、电子信息传递等方式。

质量查询既可以是本企业向外部环境提出,也可能由外部环境向本企业提出。企业应对各种质量查询进行分类管理,并做好记录。

⑵质量投诉

质量投诉分为企业内部工作质量投诉和企业外部投诉。内部工作质量投诉主要指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活动中,相关环节对协作部门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内容,向质量管理机构或最高管理者提出的事实反映及权益保障要求。企业外部投诉分为药品质量投诉和服务质量投诉,即客户针对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药品质量,向企业直接提出,或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的权益申诉及要求。

企业应认真对待各类质量投诉,对质量投诉的内容和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明确的反馈意见及有效的处理措施。

⑶优质服务

为了完善和提高企业的经营服务质量水平,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广泛征求顾客对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可采取书面征询、会议座谈、上门调查等方式。

3.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贯彻国务院“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具体措施中指出:要加强上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提高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的上报率和报告质量,向社会药品不良反应通报,促进合理用药。

药品不良反应(ADR)主要是指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质量管理机构是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处理各部门及门店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门店质量管理员具体负责收集、上报药品的不良反映信息。

零售药店年度报告范文第5篇

2006年,连锁药店行业三大赢利模式为:一是进行品类管理,以各种方式主推高毛利率产品;
二是多元化经营提高坪效;
三是发展自有品牌或者独家品牌。其中自有品牌成为热点,许多连锁药店行业的知名企业突然发力,加快自有品牌的发展速度,全国几大连锁都开始开发自有品牌产品,产品覆盖药品、保健品、日化品、医疗器械类、中药饮片、保健凉茶。

笔者认为,连锁药店行业做大规模后,发展自有品牌是其必然趋势,但自有品牌是把双刃剑,在能力不及或者认识不清而强力为之时,难免出现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匆忙发展的结果可能是利大于弊。

1、自有品牌在西方零售行业的发展状况

自有品牌,有时也被称为商店品牌,是指零售商开发与加工生产的品牌销售产品。零售企业通过搜集、整理、分析消费者对某类商品需求特征的信息,提出新产品功能、价格、造型等方面的开发设计要求,进一步选择合适的生产企业进行开发生产,最终由零售企业使用自己的商标对新产品注册并在本零售企业内销售的战略。由于自有品牌能够给零售商带来更多的利润,赢得顾客的忠诚,因而受到越来越多零售商亲睐,比如有资料显示,沃尔玛30%的销售额,50%以上的利润来自它的自有品牌。许多中国的超市也从中受到了启发。因此,开发、销售自有品牌商品已成为世界名店广泛采用的营销策略。

AC尼尔森的《全球经理人报告显示:2005自有品牌的力量》显示,自有品牌消费品领域继续稳步提高其全球市场占有份额。基于AC尼尔森从38个市场的14个产品领域、80大品类所采集到的数据,截止2005年第一季度的12个月里,自有品牌商品占销售总值的17%,较AC尼尔森2003年公布的同类研究报告中15%的数字增长了两个百分点。就增长速度而言,自有品牌增长率为5%,是生产商品牌(2%)的2倍以上。

全球在自有品牌所占销售总额的份额方面,欧洲仍保持其历来的主导地位,在17个市场中的份额占到23%,增长了4个百分点。

AC尼尔森2003年《全球经理人报告》显示,排在自由品牌市场份额的前五名国家均来自欧洲:瑞士(45%),德国(30%),英国(28%),西班牙(26%)以及比利时(25%)。

在诸多世界知名的大型零售商业企业中,自有品牌实施成功的典范莫过于英国的马狮百货集团,在该公司,所有的商品都使用公司自己的品牌——“圣米高”牌,被称为世界上最大的“没有工厂的制造商”。美国著名的西尔斯罗伯特百货公司90%的商品用的是自有品牌,其经营的“工匠”工具、“顽强”电池、“肯摩尔”器具等在市场的知名度和销售额方面丝毫不逊于制造商的同类品牌。日本最大的零售商大荣连锁集团约有40%的商品使用自有品牌。

AC尼尔森的一项研究报告显示:自有品牌在全球各个区域都在积极地推动零售商的业务增长。2003年全球36个市场中,有三分之二的市场自有品牌增长速度超过了生产商品牌的发展速度,半数以上的自有品牌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在英国百安居总部,自有品牌产品的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近40%左右。家乐福在中国市场站稳脚跟后,于2004年6月3日下午,法国家乐福集团同时在北京、上海召开新闻会,宣布中国23个城市的46家分店全面推出自有品牌产品。其产品是一种由家乐福从设计、原料、生产到经销全程控制的产品,由家乐福指定的供应商生产,贴有家乐福品牌。

2、自有品牌在中国的现状

AC尼尔森的研究还显示:自有品牌在中国还远远没有被开发。所以,在众多商家正热火朝天地投入到门店规模的扩张和零售企业的整和的时候,AC尼尔森却指出:零售业考虑回归市场营销的根本——发展自有品牌,以提高门店形象。

目前连锁超市行业的自有品牌发展速度快于连锁药店行业。许多超市都有自己自有品牌产品。

二、 发展自有品牌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所谓工商双赢是自欺欺人的说法,工商历来都是处于相互之间争夺利益,相互之间的控制与反控制之中,自有品牌诞生于超市与品牌供应商的博弈之中。

就目前中国的连锁药店行业发展自有品牌,存在一下问题。

1、 连锁药店行业高管们对品牌没有深刻的认识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品牌也不是一天树立的。品牌是高品质、高质量、优良服务的代名词;
品牌是信誉质量的保证,品牌需要花费力气长期的培育与传播,坚持不懈的控制品质,大量资金投入的研发,领先的生产工艺,始终如一的提供优质服务。目前各大连锁药店发展的自有品牌产品,充其量叫做“自有商标的主推产品”更为合适。或者是叫做OEM的产品。

不要以为贴个商标就是“自有品牌”。要不这么多生产商都去作零售,然后来发展自有品牌了,笔者在同辽宁成大方圆总裁李斌先生交谈时,感觉到这位连锁药店行业的智者对此就有较深的认识,不急于发展自有品牌,认为自有品牌确实是把双刃剑,没有那么容易发展起来。

2、 连锁药店发展自有品牌缺乏经营规模的量化指标

目前连锁药店发展自有品牌缺乏量化指标的指导,也就是大概知道自有品牌的发展与开店数量和经营规模密切相关,不具备规模效应,所推出的自有品牌不能与销售相匹配,就不能体现自有品牌在价格上的优势。但到底营业额多大,开出多少家门店就可以搞自有品牌产品却无量化指标,大家都在摸着石头过河。

开发连锁商业自有品牌需要完善、通畅的销售网络和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实现大规模生产和销售,只有具有相当规模的连锁药店才能满足这一条件。否则,连锁经营收益就有可能低于成本,其规模经济效益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国际上公认的连锁商超企业的盈利点都在14家以上,连锁药店需要多少家,多大的销售规模并无人去研究。而我国目前连锁药店规模普遍偏小,组织化、标准化程度低,无法取得规模经济效益。即使是规模最大的联华超市商业公司,也只有近200家分店,而排在世界零售100强第一名的沃尔玛已有店铺约2900家, 麦德龙拥有店铺约2400家,这为企业规模经济效益的发挥奠定了基础。

3、 产品品质控制乏力

如果是有自己的企业,品质控制相对还容易一些,对于OEM的产品,最多是到厂里看看,是不是GMP过关的厂家。质量部门加强购进产品的质检而已,再就是合同规定不合格产品怎样处罚、处理了!这些举措能保证品质吗?笔者肯定的说不能。因为质量是从采购、制造的现场制造和现场控制出来的,而不是检测出来的,也不是处罚出来的。

再说你把价格压低到不能采购较好的原料,我们知道中药材是很讲究原产地的!你不给生产企业一定的利润空间,有谁会认真给你控制品质,反正是你包销的。

还有,一些中成药本来质量检测标准就是定性测定,不作有效含量的定量测定,因此为了降低成本,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十分普遍,尤其是你把价格压得太低时更是如此。比如据葵花药业李福荣先生介绍,同样是护肝片,消费者吃来吃去,最后还是回到要吃葵花牌护肝片,因为葵花牌护肝片的疗效质量就是好。同样是蜜练川贝枇杷膏,消费者大都喜欢吃“京都念慈菴”,因为它疗效好、口感好、品质好!

4、 缺乏战略高度的开发规划

首先是选择品种仅按照自己门店统计出来畅销的品种,缺乏差异化的自有品牌产品品类定位。到底那些品类品种适合发展自有品牌,没有深入的规划分析研究,想把所有畅销的品种都变成自己的品牌,搭畅销品牌的顺风车,这无异于痴人说梦!

其次是选择OEM的企业大多是无名小厂,有选择厂家的标准,但无长期捆绑式合作规划,这与国外大相径庭。

第三是选择的厂家过多,到处找OEM,质量如何保证,要知道一些小地方的企业为了生存什么事都敢干,假货都敢做,更别说偷工减料啦!不要以为过了GMP就品质没问题,事实上一些小厂的GMP是做给政府看的,空调你不来检查可以不开。不少企业说,按照GMP标准生产的话,现在的价格的得翻番,否则就会亏本,价格翻番但品质有保证的产品,你要吗?!

第四是一味压低供应商的价格。价格体现着品牌和质量,你把生产商的价格压到几近无利,谈判中你是获胜了,但请问他怎么保证你的品质?何况产品商标是你的!卖的好不好与供应商关系不大。应该在差异化和提高产品附加值上下工夫,通过提高附加值提升产品价格,而不是把一味压低了生产商价格的没有任何特色产品,自己拿来卖高价谋利,消费者不是傻瓜!

不敢让消费者知道哪些是自有品牌产品,不公开宣传,这是目前连锁药店自有品牌的现状,说明你心虚,对产品品质没有把握。这与国外也是截然不同的。国外大型零售企业都是大张旗鼓的宣传自己的产品,打着和自己企业一样的名称。

5、 推广不力

所有名牌产品或者品牌产品,无不在营销推广与品牌传播上不遗余力,它们都花了很大的力气去和消费者沟通、和市场沟通,而国内连锁药店自有品牌的产品无非就是门店下任务主推,门店本该可以收费的陈列空间资源给了自有品牌产品,大力在门店高促销等等,仅此而已。有哪家在大众媒体上作过广告,就连屈臣氏的自有品牌纯净水都在大做各种户外广告,你做了吗?不做广告的产品能成为名牌产品吗?

三、 发展自有品牌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一)、开发自有品牌产品的三大纪律

第一, 不伤害名牌产品

连锁药店发展自有品牌与经营制造商品牌必然有冲突,零售商进行自有品牌的行为抢占了制造商品牌的市场份额,势必会影响到已经建立的上下游的产业链关系,为上游企业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威胁。如何处理好这种关系需要拿捏稳妥,如何让自己确保从自有品牌中获利,又不让这种关系恶化,并非易事。

这里奉劝各位,连锁药店的发展哪一家离开了品牌供应商的支持?!不要把名牌产品下架和给予最差的陈列,或者不经营,当不同消费者在你的门店找不到他忠诚的品牌产品时,次数多了(舒普玛的国外专家认为是缺货两次)他会选择放弃在你的店购买。品牌产品是集客产品,能给你带来客流。经营品牌产品没有利润决不是品牌产品的错,而是药品零售企业自己为争夺市场价格战的恶果。

我们在看看品牌的三种层次:

a) 第一层次是质量的保障,意味着冠以该品牌的产品达到了某种卫生、健康、功能方面的标准。

b) 第二层次是特定的利益诉求。品牌们通过不断的广告投入,使消费者相信该品牌特定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

c) 第三层次是文化层面的,代表着一种生活方式。

沃尔玛曾经推出过“Sam’s Choice”可乐,希望抢占部分可口可乐的市场,可是,尽管在多次盲测中95%的消费者无法区分沃尔玛的可乐和可口可乐,并且沃尔玛可乐总是当仁不让地占据了超市中最有利的位置,但糟糕的是“Sam’sChoice”可乐的销量却从未达到可口可乐的10%。

当连锁药店的自有品牌大量侵蚀了品牌产品的利益时,失去的将是品牌产品的合作、联合反击等等。

第二, 自有品牌不超过一定的度。

自有品牌的产品,笔者以为应该有一个度的考量,国际惯例零售企业的自有品牌产品是占其品类的20%左右。中国的连锁药店行业,一家连锁药店自有品牌数量是多少并无定论,这需要连锁药店根据自己的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推广能力来确定,可以肯定的说不是越多越好,更不能比例太高,否则由于管理能力、管理幅度有限,必然出现一些问题。

此外,不是所有产品都能搞自有品牌。应该形成差异化和提供价值溢价。

第三, 注重品质、注重长远。

笔者认为,发展自有品牌,必须有与连锁药店整体发展战略规划相适应的自有品牌发展战略规划,不盲目冒进,也不畏缩不前。笔者的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成立专门的QC小组,蹲点到供应商的生产车间,保证品质,而不是检验品质。

第二:与大的供应商进行长久合作,而不是只与急于想通过连锁实现销售的小企业合作。

第三:自己寻找和开发出真正具有差异化、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最好是开发出自己具有知识产权的独家品种,找生产企业OEM。

第四:建立长远的营销推广与品牌传播计划,敢于打出自己的品牌,尤其是自己连锁的品牌和商号。这样才能真正形成自己的知名品牌。成为消费者指名购买的品牌产品。

第五、与知名生产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以此提高自我品牌产品的知名度和可信度。比如你的自有抗生素品牌某个产品是西安利君药业生产的,购买者就不会怀疑质量问题,你就减少了店员推荐难度,提高了推荐成功率。

(二)、开发自有品牌产品的八项注意

注意之一:关注消费者对自有品牌的认可度

自有品牌的发展起步较晚,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才快速发展起来。究其原因,首先是此时消费者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从追求数量到追求质量,而品牌代表了可信的品质,因此,消费者从关注价格转向关注品牌,而对品牌所有者是制造商还是零售商不太在意。据美国自有品牌协会调查:有75%的美国消费者接受自有品牌,认为其品质可以信赖。在英国和法国,这个比例分别为56%和38%。有了广泛的消费基础,自有品牌商品才有赖以生存的土壤,这是欧美世界名店取得自有品牌开发成功的重要条件。

目前,我国的消费者层次差别很大,有的地区的消费还仅仅停留在数量层面上,而一些发达地区的消费者虽然关注品牌,但对零售商品牌还存有疑虑,常常通过专业品牌来判断商品的优劣。因此,国内零售商要进行只有品牌开发时,首要关注的就是顾客的认可度。同时必须通过品质和服务建立这种认可度,这一点和品牌生产商建立品牌无差异,也是零售商绕不过去的坎!

注意之二:发展自有品牌的零售企业须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

开发自有品牌,不是小零售商玩的游戏,而是具有一定规模零售商的专利。由于自有品牌一般只能在零售商自己的终端销售,而且开发一个自有品牌耗费的资金很大。这就要求零售企业必须具有庞大的销售网络和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实现大规模生产和大规模销售。所以,自有品牌一般不适用于所有商业企业,而主要适用于大型商业企业,尤其是大型零售业。国外大型商业企业的自有品牌之所以成功,关键就在于他们具有庞大的销售网络,如沃尔玛在全球有3000多个连锁店,年销售额达2300多美元。尽管我国近几年大型零售商业企业包括一些连锁药店发展迅速,但真正能够实现规模经营,取得规模效益的并不多,如果再具体到某一种产品上,这种规模效益要求就更高了,这一点已成为制约自有品牌在中国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国内零售商在开发自有品牌前还要考虑:是否已经具备了控制制造商的条件和实力;
是否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形象来吸引顾客,使顾客保持对其开发品牌的忠诚度。

注意之三:慎选产品

能够作为自有品牌的商品的条件:

 品牌意识弱的商品。对于某些商品而言,消费者的品牌意识非常强,如胶卷,非柯达或富士不买。再如电脑、化妆品等,消费者对这些商品的品牌意识较强,趋于购买指定商品,因此零售企业开发自有品牌的难度就很大,即使开发出来也很难得到消费者的认可。而另一些商品,消费者的品牌意识较弱,选择这些商品时除了价格因素外没有太多的其他考虑如洗衣粉、洗衣皂、卷纸等日常用品,药店里面的小器械、保健品等,连锁药店可以采用一些促销手段很容易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

 二是单价和技术含量比较低的商品。

因为技术性强的商品不容易找生产商,也不利于控制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

 销售量大和购买频率高的商品。

只有销量大的商品,企业才可以实行大量开发定货,从而降低开发的成本,保证自有品牌低价格的实现。购买频率高的商品使得商店和消费者接触频繁,商品的品牌忠诚度较低,顾客很可能在其他因素的影响下改变购买品牌,这有利于零售企业开发新顾客,使他们购买新品牌的商品。

 选择可以创立品牌的产品

商业企业自有品牌开发的最终目标就是创立自己的品牌,丰富门店的商品构成,从而形成零售市场的差异化优势,同时借助商品进一步强化企业形象。但是创立品牌却是一个非常艰辛的过程,并不是简单的命名、设计包装、定点生产、摆上货架就大功告成,必须遵循品牌的成长规律进行合理规划,否则,开发的商品只能称之为自有标签或自有商标商品,零售商也不能真正享受品牌带来的利益。

注意命名,讲究自有品牌商品的命名。有些商店就用该商店名称来做自有品牌商品的名称,这种做法可以方便顾客记忆、辨别,加深对该类商品的印象。同时既然以号名来命名产品,就表示对自己的自有品牌商品的质量有充分的信心。

注意之四:严格按照品类管理的原则办事,陈列不可独家占位

自有品牌商品在商店内的陈列往往得天独厚。对于这些出自自家手笔的自有品牌商品,零售业者自然是钟爱有加,因此,有些商店直接把这些商品置于同类商品中,然后以很明显的标志标明此商品的诱人价格,让顾客通过现场的比较,更倾心于这种廉价的商品。

这本也无可厚非,但有些连锁药店就是不让品牌产品陈列较好!放在最差陈列位,或者干脆不拜访!这不仅是药店拦截品牌产品的问题,也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一种侵害,因为品牌的一项功能就是降低购买风险和缩短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时间。

注意之五:注意做好自己的企业品牌

目前连锁药店企业自身品牌优势还不明显,而自有品牌优势的发挥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连锁药店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自身形象和良好声誉。具备良好形象的连锁药店,其创立的自有品牌一开始就具备了名牌的许多特征,极易被顾客所接受。如果连锁药店自身的形象遭到破坏,自有品牌商品的品牌优势也会下降甚至丧失。因此,连锁药店良好的形象和信誉是树立自有品牌的巨大支撑点。

在店名、店貌、 商品和服务标准化的基础上,连锁药店仍应树立自己的品牌特色,重视店内布局和设计,要创造一种具有强大吸引力的人情味氛围,以满足消费者的内心情感需要。同时搞好店内促销也非常重要。它主要体现在店内服务员的言谈举止、仪表、服饰、接待礼仪、服务技巧与水平、解决顾客不满的方式和方法等方面,这与员工的服务水平和素质密切相关,直接关系到销售的成果。另外,零售连锁业与顾客之间的人际关系问题也不可忽视,通过CRM系统即顾客关系管理系统的合理应用,与顾客保持良好的关系有助于培育顾客对本企业的忠诚度。这也正是英国马狮集团取得成功因素之一。马狮集团成立一百年来,其经营宗旨就是:“为目标顾客提供他们有能力购买的高品质商品”,并采用“不问因由”的退款政策,使得顾客更加信赖其在马狮所购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形成了与顾客的长期信任关系,保持了企业的不凡业绩。

注意之六、注意自有品牌产品的传播沟通

加大宣传力度,像屈臣氏那样,广泛宣传自有品牌产品,无论采用哪种广告形式,都要使顾客易于理解和接受,视觉传达设计的图案、色彩、标识、标准字体等既要符合消费者感官要求,又能体现本企业的特色文化。

注意之七:建立严格的质量监督与管理体系

连锁药店要为顾客提供“物有所值”的商品,就必须要求技术人员严格把关,实行全面质量控制,从制定商品的原材料标准、生产标准、质量标准入手,对商品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过程直至销售过程进行全方位监控。实施自有品牌的全面质量管理,不仅包括全方位的质量控制,还必须建立全员性的质量保证系统。马狮集团就事先在产品规格中详细注明制造商必须遵循的各项条款,并派技术人员深入制造商的生产一线监督这些标准的执行情况。

沃尔玛在自有品牌供应商的选择方面具有相当严格的程序,一般倾向于和行业内领导品牌的生产商合作。沃尔玛(中国)曾生产自有品牌的卫生纸,它的合作伙伴就是“维达”纸业——中国卫生用纸行业销售量最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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