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居委会副主任述职报告【五篇】

时间:2023-06-27 13:00:08 来源:网友投稿

居委会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第1篇我是***,**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由于的需要,组织安排今年二月份,我由于家园二区社区居委会调到**社区居委会。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我已经融入到这个集体也可以说是这个新家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居委会副主任述职报告【五篇】,供大家参考。

居委会副主任述职报告【五篇】

居委会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第1篇

我是***,**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由于的需要,组织安排今年二月份,我由于家园二区社区居委会调到**社区居委会。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我已经融入到这个集体也可以说是这个新家里,在近一年的过程中,我已经与居民代表建立了感情与友谊并时常感受到亲如家人的居民给予的温暖。在一年的中,我和我的同事们常常感受到居民代表给予我们极大的信任和坚强有力的支持。就是这种信任和支持给了我信心和力量,一年来不敢有懈怠,我知道只有勤奋才能不辜负大家的信任支持与重托。

全年的的刚才主任都已经做了很详细的报告,下面我就分管的各位居民代表表做述职,请各位居民代表审议。上半年我主管社区服务福利、社保、再就业、环境卫生与物业这两大委员会并亲自主抓宣传报道、国防与全程等。

一、社区服务福利委员会今年的亮点工程就是成立了社区志愿者服务站,服务站从筹划到建立包括组织机构的建立,制度的完善,各项活动组织的组织,日常运营等,每一个步骤无不凝聚着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尤其是我们居民代表中的20位志愿者每天都轮流值班到岗确保了服务站能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

二、环境卫生委员会今年的突出重点就是成立了富乐公寓服务站,从物业撤出富乐公寓,环境问题面临困境,到在困境中求生存谋发展,由业主委员会牵头成立自治服务站,通过艰辛努力不仅使矛盾得到成功化解也探索出一条环境治理的新路子。此外健康社区验收合格也标志着社区环境卫生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为了更加方便居民办事,今年全程办事不仅根据各委员会内容增加服务项目而且于区行政服务大厅实现网上对接,直接能网上办理事项,全程保证每天有人值班,并创意性地设立了全程办事居民评意表,增加了反馈信息,提高了办事效率,特别是志愿者服务站做为方便居民办事的一个前移窗口的出现在街道受到表扬并做为典型经验存盘。全年即办事项达325项,接待咨询、办事人员,组织居民活动达5000人次,收到表扬信达20余件。

四、上半年宣传确立了主题为“打造精品文化社区,共建和谐美好家园”的宣传框架,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宣传社区,上半年宣传信息报送量在街道排名第一,而且我本人代表街道参加全区“弘扬新时期怀柔精神,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演讲比赛荣获第一,不仅为街道争得了荣誉,同时也为**的宣传争得分值。

五、下半年为了加强党建,我主动认领了综治、民调、司法、交通等。在矛盾排查调处上上,成立了三级矛盾调处站,排查的重点难点是(一)是大砖厂与欧曼重卡噪音扰民的矛盾。社区党总支发挥了核心作用,多次和居民代表联系了解情况并与福田汽车厂联系,多次到现场了解情况解决问题,通过合理合法的程序将此矛盾反映到区矛盾调处中心,在工业局和区矛盾调处中心的关注下,责令厂方限期整改并发放了扰民费。控制了矛盾的激化也制止了集体访和越级访事件的发生。(二)是富乐公寓居民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社区居委会牵头将业主委员会、建委小区办、物业公司几家聚集,先后开十几次协调会,通过层层反复讨论研究,召开两次全体业主大会,通过两个月的努力,终于成立了富乐公寓服务站,也使全体业主与服务站之间达成共建和谐社区的共识。三是190号院5栋楼关于地下室漏水院墙倾斜隐患引起居民极大的不满,居民代表唐庚祥老师找到我跟我说,此事再不解决,搞不好居民就该要上访,我多次和党总支交换意见,得到支持。在业主委员会和居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建委出资64万元为5栋楼重新做了防水并拆除旧墙垒建了新墙。这样一年来,共排查、调解大小矛盾纠纷23宗,比去年下降了10%,全部事件均得到妥善解决,无一宗激化。

六、在打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和老于经常深入社区各楼院,通过张贴发放宣传材料的机会,跟各小区楼院的门卫、物业取得联系,了解治安状况,统计小区交通车辆,了解安全行驶情况,走访FLG、两劳帮教及社区矫正人员。调查社区建筑工地监督安全生产,全年累计张贴各种关于普法,安全,交通,治安防范的标语宣传材料达200张,发放一封信等近2000份。全年展出大型展板共4次,展板100余块,有2000多居民参加了现场观看受到教育。

七、经过努力,社区全年无一例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无一件重大火灾与交通故事发生,保持全年重大刑事案件为零指标,确保了社区平安。

八、二xx年思路

(一)以创建“平安街道”为契机在社区开展“平安和谐社区行”活动,组织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志愿者巡逻队,做到上岗有标志,定时、定点地加强巡逻。

(二)是进一步摸清小区治安安全隐患。做到责任到人,关口前移。

(三)是综治,安全,司法宣传进小区,配合公安,城管,工商等单位将法律法规宣传到每家每户。

居委会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英国;
伦敦大学学院;
内部治理;
章程

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 UCL)创建于1826年,创建时取名伦敦大学,是伦敦市第一所高等学府,也是英国第一所不限学生性别及宗教背景的高等教育机构。1836年,伦敦大学联盟成立,学校改名为伦敦大学学院,与伦敦大学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 London)共同成为伦敦大学联盟的创始成员学校。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中,UCL分别位居第4名、第5名和第7名,与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帝国理工学院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一同被称为英国“G5超级精英大学”。作为一所独立的大学,UCL拥有高度的自治权,独立颁授大学学位。学校本部位于伦敦市中心,目前设有11个学术学院,其中,医药学院学生人数位居榜首;
学校在澳大利亚及卡塔尔设有分校,根据学校公布的官方数据,2014-2015年度学校学生数为30551人。

一、理事会的职责

英国大学的管理规则体系主要包括由皇家枢密院授予的明确大学独立法人地位的(Charter),由大学拟定报枢密院审批生效的明确学校治理结构的章程(Statutes and Constitution),以及由大学制定的具体阐述章程的条例(Regulations)。条例内容包括校长(Vice-chancellor或Provost)的任职资格,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产生程序等。

UCL的主要管理规则包括UCL章程(The Charter and Statutes of UCL)和UCL管理条例(UCL’s Regulations for Management)。章程和管理条例明确阐述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及各构成主体的责任和权利。

根据章程,UCL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为理事会(Council),理事会负责学校重要事务的决策和学校的发展规划。理事会下设系列委员会,包括学术委员会(Academic Board)、财务委员会(Financial Committee)、房产委员会(Estate Committee)、人力资源委员会(HR Committee)。目前,学校理事会成员有20名,包括学校高层管理者、教职员工、学生以及校外成员,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当然成员(Ex officio Members),由其在大学担任的职务自然产生,分别是学校的校长(Provost)、学生会的活动组织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共3名;

二是任命成员(Appointed Members),由理事会根据学校条例任命,均为校外成员,共11名;
三是选举成员(Elected Members),由学术委员会选举产生,包括学术委员会的3名教授成员和3名非教授成员,共6名。理事会设主席一名,从校外成员中任命,主席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在理事会成员中,半数以上的成员为校外成员,占比55%;
由学术委员会推荐的成员占比30%,学生成员占比10%。考虑到学生的身份,为保护教职工及学生的隐私,对于某些涉及师生个人的事项,如教职工职务调整及学生学业评估等,学生成员不参与讨论,涉及以上事项的资料也不得在任何时候发放给学生成员。

理事会根据章程和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每年召开三次例会,主要包括以下七项职责。第一,内部管理监督。根据大学发展的总目标和战略,确保理事会和校长执行适合学校发展及可持续的财务规划,包括审查学校的资金及其在银行的账务;
规定学校的印章使用和保管办法。第二,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拟定年度的详细预算和支出报告;
根据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的要求拟定学校中长期财务规划;
负责包括校友捐款在内的校友办公室工作的审计。第三,商业活动。负责商业财务计划和运行;
综合考虑资项目的财务状况,审批支出超过500万英磅项目的评估报告;
听取地产管理委员会的意见,考虑收购或处置不动产或租赁地产。第四,学生工作。设定学费标准及按程序暂停不符合学校规定的学生学籍,促进学生会的良好运转以维护学生的利益,规定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奖章等由学校颁发的各项奖励的办法。在征求学术委员会和学生会的意见后,理事会负责审批通过《大学纪律守则和处分程序》(Disciplinary Code and Disciplinary Procedure),明确包括学生投诉和申诉在内的相关程序。第五,科研服务。提供科研设施和相关的教育服务 。第六,人员聘任。聘任校长和学校教职员工。第七,维持大学及其所在区域的良好秩序。同时,理事会对其认为不利于学校及师生利益的行为具有惩戒权。

根据《公司法》(Companies Act 1985-1989)和相关法律规定,理事会聘任审计专员(Auditor)一名,负责每年至少一次对学校的全面工作进行审计,并以审计报告的形式向理事会汇报。该审计专员与学校无任何经济利益联系,也无任何可能限制其执行审计权利的官方或私人关系。审计专员有权查阅大学的所有账目,也有权要求相关人员对所涉事宜提供凭证。如该职位在审计专员的任期内出现空缺,如审计专员以书面形式向理事会辞职,理事会应向英格兰高等教育拔款委员会报告并重新聘任一名审计专员。

二、校长的职责

UCL校长(Provost)是学校日常运行的第一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促进大学各项日常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校长由学校理事会选聘,是理事会的当然成员,其职权由学校理事会授予,包括涉及学术、财务及人力资源在内的日常事务。原则上,理事会需征求学术委员会的意见确定校长的人选及任命。理事会每年一次综合评估校长的工作。该评估结果也是决定校长薪资水平及任期结束后是否续聘的重要指标。

根据学校管理条例和学术委员会的建议,校长有权录取任何一名符合学校要求的学生,也有权无条件拒收任何一名学生。同时,校长有权根据理事会规定,暂停某一学生的学籍或部分课程并限制其进入学校或校内某场所。如需做出此类决定,校长应向学术委员会和理事会报告,并确保严格遵循学校的相关程序。校长在每个学术学院任命一名学生导师(Faculty Tutor),辅助在专业学习上需要帮助的学生,如课程重修、休学等。

副校长(Vice-provost)由校长推荐,理事会任命。经校长或学术委员会提议,理事会可任命一名或几名副校长。副校长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校长的工作,并具体分管一项或几项事务。UCL目前共设副校长6名,分别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国际合作、后勤产业、战略发展等工作。需特别指出的是,由于UCL医药学以其领衔世界的科研实力,其科研经费和学生人数位居学校各学科之首,学校设立一名副校长分管医药学院及该学科涉及的相关事务。6名副校长和校长组成了学校高级管理执行团队(Provost’s Senior Management Team),负责学校的日常运行。

三、学术委员会的职责

英国大学高度重视教学质量,具有较强的自。学术委员会全面负责与学术有关的事务,就学术事务向理事会提出建议。伦敦大学学院学术委员会接受学校理事会领导,作为学术事务的最高管理机构,具有广泛的学术事务处置权力,负责学校学术事务并确保学校所授学位的质量。学术委员会成员覆盖所有学术学院,包括当然成员,即校长、各学院院长、名誉教授、所有学术部门负责人、图书馆馆长、学生事务长、学生会的活动组织负责人、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及学院导师。其中,任命成员根据行政职务和个人贡献由学术委员会提名并由理事会任命,不超过40人;
选举成员来自11个学术学院,各学院代表数量与其教学科研人员的数量成正比,其总数大于学术委员会成员数的1/4,但小于1/3。具体情况如下:各学院教职员工代表,不超过70人;
各学院推荐1名7级以上(Grade 7 and above)的专业人员(Professional Member);
由专业服务部门(Professional Services Divisions)或非学术部门(Non-academic Units)推荐的专业7级以上的非学术职员共10名,各学院推荐1名全日制学生代表及2名研究生代表,共13名。

原则上,各当选成员的任期不超过六年,离任至少一年后才有再次担任成员的资格,但对于同时担任理事会成员的学术委员会委员,其学术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与其理事会成员资格同步,不受此规定限制。学术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向理事会就学校学术事务进行汇报,包括教育政策、教学组织形式、学生测评、科研、课程;
针对大学和其他机构间的学术合作、学术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和任期、学位授予等提供决策建议,也可向理事会就学校的任何其他事项提出建议。

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内部治理中有着重要地位。学术委员会委员覆盖所有学院各级别的学术人员和专业人员,确保了教职工参与学校学术管理的高参与度。学术委员会在设置上与其他委员会同属于理事会的下设委员会,但理事会中30%的成员均由学术委员会从其委员中推选。同时,学校章程明确指出,凡涉及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理事会均应征求学术委员会的意见。为保障学术人员在学校运行中的权利,每个学院均成立各学院学术委员会(Academic Committee),负责学院学术事务。伦敦大学学院条例对学术人员的聘任和解聘有明确的规定,对违反学校规定但未达到解聘条件的学术人员,学校将首先给予口头警告,如果情况严重或口头警告无效,将予以书面警告,并视其表现情况在两年后解除警告。通过这些具体规定,学校在运行过程中对各类问题的处理有章可依。

四、学院的职责

UCL现有医学院、生命科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认知科学院、巴特利特建筑环境学院、工程科学院、数学与物理科学院、人文艺术学院、法律学院、社会与历史科学院和教育研究院11个学术学院。各学院共下设百余个系(部)(以下简称系)及研究中心,涵盖不同学术领域。学校日常运行的决策权分散在各学院并通过学院下放到各系研究中心,参与决策的群体涵盖各类教职员工,但以学术人员为主。学校教学科研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均由各系相对独立地开展。学院主要负责相关学科间工作的衔接和协调。理事会在院长和系主任的任命上具有最终决策权,以确保学校的宏观调控以及院系执行二者协调有序地运行。

每个学院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委员会和教学系,各教学系独立运行,开展教学和研究活动,在教职人员聘任、专业设置、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上具有较大的话语权,行政上隶属于其所在的学院。学院设院长和行政负责人(Head of Administration)各1名。学术与财务管理是院长的重要工作,并向副校长及其团队提交关于本学院的发展策略、人力资源分配、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学生事务等的报告,负责安排相关活动以确保定期与学院成员的交流。行政负责人支持院长的工作,同时向学校行政副校长汇报其工作开展情况。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经费使用、学生招募等相关事务,原则上由学院负责。

根据学校章程,每个学院设院长和副院长各1名,必要时学院可增设1名副院长。院长人选由副校长报理事会,由理事会任命,副院长由学院任命。院长招聘工作由副校长主持,学院学术职员参与。通常情况下,院长职位招聘信息由副校长视情况在校内或校内外。如招聘信息在校内,大学理事会的秘书将代表副校长邀请该学院相关成员就院长招聘一事提出相关建议;
如面向校外公开招聘,将成立专门的院长招聘委员会,其成员包含学院部分职员。该委员会将向副校长提交关于院长职位招聘条件及其人选的正式报告。基于该报告,副校长向学校理事会提出院长建议人选。

学院的职责主要包括根据学校章程,从具有高级讲师以上职称的教职员中任命1名或2名副院长;
审批学院设置或颁发的奖项及证书,或执行与此相关的各项工作,如奖学金、助学金、文凭等;
与UCL行政办公室合作,按照学校规定,组织学生考试;
完成学校理事会、学术委员会或学校要求的其他工作。为完成教学科研工作,更好履行其职责,学院根据院长提议或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及UCL 学术管理手册(Academic Manual)的要求,设立系列委员会,这些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及管理按UCL 学术管理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学校的每个学院均有权通过相关委员会就其所涉领域的学术事务向理事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建议,完善UCL的教育政策和教学科研管理。

五、系的职责

学校日常运行结构的基层组织是系。通常情况下,一门学科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系。各系设有系委员会,由全体学术人员组成,在系主任领导下管理全系教学和科研工作。与院长的任命相似,系主任由理事会征求副校长意见后任命。副校长向理事会提出建议前需通过多种渠道咨询该系教职员工的意见。副校长也应咨询该系所在学院院长的意见,如情况所需,还可征求学校分管学术的副副校长的意见。如系主任招聘信息在校内,学校理事会秘书将代表副校长邀请该系相关成员和该学院其他系主任就该系系主任招聘事宜表达自己的观点。如该职位面向校外招聘,与招聘院长相似,将成立专门的系主任招聘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包括该系所在学院的院长及该系部分职员。该委员会具体负责招聘事项,并对系主任人选的建议形成正式报告,递呈校长。副校长根据该报告向理事会提出系主任建议人选。系主任或执行系主任通过执行学院院长和副校长的工作安排对学校理事会负责,如系主任因特殊原因,包括公休需离开其工作岗位一学期以上,或因不可预见的情况需提前结束其任期,理事会可按学校既定程序,经副校长提议,任命1名执行系主任。

各系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教职员会议,所有学术人员,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和研究人员及属于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的该系职员均有资格出席教职员会议。该会议也可邀请该系的其他成员,如非学术职员和专业技术职员出席。系主任需确保教职员会议严格按学校既定规则进行。会议由系主任或执行主任主持,如系主任或执行主任不能主持会议,需委托专人代其主持会议。教职员会议可讨论系里的任何事项,包括教学内容、方法、行政管理政策、学生评估及教职员工工作安排等。会议也需指定其专门成员负责该系师生咨询委员会的工作。会议议程应在会议召开前发送给参会人员,并确保所有教职员工均可阅览该议程。会议成员均有权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提出教职员会议议题。

会议记录需经下次教职员会议确认。由于系主任通过院长和副校长对学校理事会负责,教职员会议不得限制系主任的权利。尽管如此,学校理事会希望系主任对系教职员会议的决定予以重视。

六、结语

经过近200的发展,UCL内部治理结构在发展中逐渐完善。当前,其理事会既有外部成员,也有内部成员,既有学术人员,也有非学术人员,既有教职工,也有学生。值得指出的是,UCL内部治理的各主体积极吸纳学校的各利益相关者,学生在学校内部治理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为确保包括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及各级委员会在内的学生代表成员能完全代表全体学生,理事会征求学生会的意见后制定学生成员推选管理规定。根据学校管理条例,学校设立1名或多名学生事务院长(Dean of Students)。作为学校全职职员,学生院长的聘任和任期由理事会决定,同时,理事会、学术委员会等系列委员会中均设有专门的学生席位,大学章程和条例明确规定了以上组织的学生席位数。

参考文献:

[1]Website of 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EB/OL]. http://ucl.ac.uk/,2016-03-25.

[2]Statistics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s, Website of University College.[EB/OL].http://ucl.ac.uk/srs/statistics/tables/p/all-years,2016-03-26.

[3]University Constitutions, Website of University College.[EB/OL].http://ucl.ac.uk/srs/governance-and-committees/governance,2016-03-22.

居委会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第3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三述”活动,促进区属单位“一把手”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为建设廉洁法治城区提供政治保障。

“三述”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简便高效的原则。

为确保“三述”工作的顺利开展,区纪委成立口头“三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__同志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__、区纪委副书记__任副组长。

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察局),由区监察局副局长程庆红任办公室主任,分四个工作小组: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点报告区属单位“一把手”抓好本单位廉政教育、作风建设、廉政制度建设、权力风险防控及内控机制建设等情况。

2、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根据《__市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和《__市__区建设廉洁城区实施方案》,重点报告2015年上半年落实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的情况,以及落实区委区政府建设廉洁城区责任分工的情况。

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市委《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的要求,重点报告以下五方面的内容:

1、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是否遵守“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执法等事项;
是否对本单位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即 “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
在集体议事中是否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是否存在个人擅自改变集体研究决定事项的情况。

2、选拔任用干部情况。是否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是否存在封官许愿、任人唯亲、暗箱操作、违规打招呼的情况;
是否公平公正,有无分亲疏、拉帮结派的情况。

3、公共财物管理使用情况。是否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
本单位的资金使用是否严格审批程序;
有无随意审批、动用专项资金的行为;
是否在公务消费、公款接待上存在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的情况。

4、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是否有强令、同意、授意、默许将本单位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改为直接发包工程、应急工程、保密工程、抢险救灾工程,或将不是应急工程的项目拖延为应急工程,或通过“化整为零”等形式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或擅自变更招标方式等行为。

5、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是否拒收或按规定上交红包、礼金及有价证券;
是否存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的现象;
是否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要求或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是否按规定及时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以及收入、房产、投资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
是否存在出入私人会所;
是否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
是否存在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活动等生活作风问题。

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
加强党性锻炼,坚定政治立场;
加强纪律建设

,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加强作风建设,践行党的宗旨;
加强品德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一)准备阶段(2015年4月-2015年5月30日前)

1、确定“三述”对象。根据《__区区属单位“一把手”口头述责述廉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本年度第一批(总第七批)口头“三述”对象4人,分别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廖锦文;
区投资推广局:赖建华;
区妇联:罗安娜;
清水河街道:文忠。请上述单位指定一名专责工作人员,于2015年5月12日前提供附件2相关资料报区党廉办。

2、报送“三述”报告。根据“三述”内容,各“三述”对象实事求是地对履职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撰写报告。“三述”报告字数约为3000字,于2015年5月22日前报送区党廉办。

3、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区口头“三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小组到“三述”对象所在单位召开测评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区工作组通过以下途径,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1)到所在单位张贴公告征求意见,公布区工作小组联系电话;

(2)到所在单位召开问卷测评会,对“三述”对象及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测评;

(3)找“三述”对象所在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三述”对象履职和廉洁自律的情况;

(4)查看“三述”对象所在单位会议记录、纪要等资料,了解“三重一大”问题决策和有关制度规定落实的情况;

(5)走访了解所在单位服务对象的意见或建议,并收集有关情况反映。

(6)梳理及网络舆情,收集群众反映和意见。

(二)实施阶段(2015年6月中旬)

准备阶段工作完成后,区纪委常委会将适时召开口头“三述”会议,参会人员为区纪委常委、区党廉办工作人员及口头“三述”对象。会议由区纪委书记(或委托纪委副书记)主持。主要程序为:

(1)“三述”对象自述(约20分钟)。向区纪委常委会当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本人廉洁从政的情况。

(2)现场询问和说明。会议主持人根据问卷测评结果、走访了解掌握的情况及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询问,由“三述”对象当场说明有关情况。

(3)会议主持人点评。一是对“三述”对象的自述进行评价;
二是结合问卷测评、群众反映等情况,指出“三述”对象存在的不足或者应注意的问题,提出有关要求。

五、结果运用(2015年6月下旬)

居委会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第4篇

但是,笔者认为,乡镇人大这个权力基础也好,权力中心也好,在依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以及四川省《主席团条例》等规定,依法履行各项职权职责中,还必须同上下左右的有关机关组织打交道,还必须同人民群众加强联系。在这些交道和联系之中,联系最多最广泛最直接的是同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因此乡镇人大机关以及乡镇人大工作者必须明确和摆正同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关系,才能更清醒地认识乡镇人大的自身地位,才能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的自身作用,才能更高地树立起乡镇人大的自身权威。

县级人大同乡镇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指导的关系

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本行政辖区内的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人大主席团的关系是法律监督关系和工作指导关系。这是由《地方组织法》第8条和第44条规定分别赋予给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要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的各项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同时可以依法撤销下一级人大的不适当的决议。我省的《主席团条例》第9条又作出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工作接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

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同乡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关系,其监督内容和监督形式,主要有以下二点:一是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本级以上的人大的各项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势必对每个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
二是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建立和完善乡镇人大决议、决定报送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制度,要认真审查各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作出的决议、决定是否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如有抵触,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撤销。去年以来,达县的赵固乡、米城乡、新进乡、石板镇在年初换届选举中选出的部分人大主席、乡长、副乡长因不合法,经达县人大常委会派员调查后,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依法撤销了上述四个乡镇的不合法领导人选。达县管村镇人大主席团今年对一煤矿股份进行确权并发出主席团书面确权决定,当事人反映到达县人大常委会后,领导十分重视,常委会主任亲自到该镇调查情况属实,当即指出该镇人大主席团越权行使,应当立即纠正,并指出该镇人大主席团近期开会自行撤销其决定。随后不久,笔者调查,该镇人大主席团撤销了此决定。

县级人大常委会同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的工作指导关系,其指导内容和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是组织指导好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搞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同时指导好乡镇人代会的顺利召开;
第二是指导好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依法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七站八所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工作评议、述职评议等重要监督工作;
第三是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联系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县级人大代表,并指导其开展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活动;
第四是可分别通知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县级人代会或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
第五是由县级人大常委会适时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培训会、经验交流会以及组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
第六是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逐步使其工作走向规范化;
第七是县级人大常委会每年初可对乡镇人大工作发出考核意见,年终可给予考核奖惩或对工作最优者授予荣誉称号。

笔者认为,乡镇人大处在最基层,同人民群众接触联系的时间和机会最多最广泛,基层的工作任务繁重。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及其各工作委员会应当抽出更多的时间深入乡镇,监督乡镇人大依法办事,指导乡镇人大搞好工作,还特别要关心和鼓励乡镇人大工作者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乐于在人大工作岗位勤操劳,多奉献。乡镇人大工作者更要主动多向县级人大常委会联系汇报,主动接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工作才会更有起色,上下级人大的关系也会更加融洽。

乡镇党委同乡镇人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党委要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的领导,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的党组以及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在依法进行职责范围的工作中,必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定。”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和逐步完善起来的,是我国宪法确认的。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人民管理着国家事务的机关。因此,乡镇党委同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的关系应当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乡镇人大必须服从乡镇党委的领导,乡镇人大工作者应当把自己的工作视为党委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乡镇党委也应当把同级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支持和关心,研究和办理。

笔者认为,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要主动争取和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一是乡镇人大工作者在思想上必须明确服从党委领导,“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必须坚持乡镇党委对乡镇人大的领导地位,必须自觉地把乡镇人大置于乡镇党委的领导之下,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应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独立地开展着,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汇报;
如每年一次的人代会的筹备和召开,每三个月至少一次的主席团会议的重要内容,乡镇人代会和主席团的重要决议、决定,重要的执法检查,对乡镇政府的工作评议和对乡镇政府领导成员的述职评议等重要事项均应向乡镇党委请示汇报,取得乡镇党委的支持,甚至有些工作在进行中还需要乡镇党委去协调才会使人大的工作更完善、更满意;
三是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的重要决议、决定中,特别需要动员全乡镇干部群众去遵守和实施的重大事项,应主动向乡镇党委请示汇报,通过乡镇党委号召全乡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各级干部去模范地遵守和执行,这对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全乡镇人民群众对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乡镇人大同乡镇政府——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关系

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都明确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构成乡镇一级的政权机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最基层的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在这一级政权机构中居于首要地位。同级的乡镇人民政府是由乡镇人大选举产生的,是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向同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同级人大的监督。因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人大主席团同乡镇人民政府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只有乡镇党委、人大和政府三套班子的领导者都明确了这个关系,摆正了这个关系,处理好了这个关系,才有利于乡镇党委的领导地位,有利于乡镇人大的权力发挥,有利于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笔者认为,法治国家并不是不需要老百姓守法,老百姓也要守法,而是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更为重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法治官,其意义也在于此。乡镇人大监督同级政府的内容和形式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其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对乡镇人民政府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有:一是听取和审查乡镇政府的工作和报告;
二是审查和批准乡镇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是依法撤销乡镇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四是有权罢免不称职的乡镇长和副乡镇长;
五是可以向乡镇政府提出质询案,等等。

其二,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每三个月至少一次主席团会议上监督乡镇人民政府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有:一是听取乡镇政府的工作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审查乡镇政府财政预算和部分变更后再向下次人代会报告;
三是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对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答复;
四是受理群众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五是检查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和执法情况;
六是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对乡镇政府领导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等等。

其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参加乡镇政府的重要会议,向政府反映人大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等。

同志曾讲过,“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的工作,只是职责分工不同,目的都是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这种意义上讲,监督也是支持。”近几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步伐的加快,基层的民主法制建设日显成效,大多数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已经敢于和善于依法监督同级政府的工作了。多数乡镇人民政府也自觉地主动地接受同级人大的监督,主动同人大联系工作,沟通情况,共同承担起基层政权机构的重担。有不少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对乡镇政府和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对乡镇长、副乡镇长开展述职评议,有力地促进了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支持乡镇政府依法办事,提高了乡镇政府领导人员的执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党委满意、人大满意、政府满意、人民群众也很满意。

乡镇人大同村(居)民委员会——民主政治的融合与补充的关系

居委会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黑色五月”为你整理了这篇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事迹报告会简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11月17日,武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事迹报告会走进蔡甸区。武汉市宣讲团成员涂可蔼、陈飚、熊焱、杜云、汪勇、阎鹏等6位同志和蔡甸区抗疫先进代表燕占飞,用真切朴实、发自肺腑的语言,讲述了自己投身抗疫一线的奋斗故事和难忘经历,从救死扶伤、火神山医院建设、守护群众安全、社区防疫等方面,重现了抗疫斗争中的一幕幕感人瞬间,弘扬伟大抗疫精神。

会前,蔡甸区委书记陈新垓,区委副书记、区长郝胜勇,区人大主任查国振,区政协主席胡朝晖,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史玉菡会见了宣讲团成员和蔡甸区抗疫先进代表,并向他们表达了崇高的敬意。

在暖场环节,全体人员观看了武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事迹宣讲专题宣传片和由蔡甸区融媒体中心刚获得的全国短视频一等奖《爱让我们坚强》宣传片。报告会一开始,全体肃立,奏唱国歌。随后,宣讲团成员集体亮相,少先队员向报告团成员献花。此次报告会以“学习英雄先进事迹 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为主题,宣讲团成员依次登台讲述了感人至深的抗疫故事,让现场听众深受激励,引起全体人员的强烈共鸣和热烈反响。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民警涂可蔼,感染康复后,果断推迟婚礼、一路逆行,主动请战江汉开发区方舱医院安保任务,用忠诚和担当践行了“疫情在前 汉警当先”的铮铮誓言。武汉城建集团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飚,带领党员突击队第一时间奔赴雷神山战场,连续68天高风险、高强度、高压力保障物业服务,和全体物业人员一起开荒保洁、配送餐饮、转运医疗垃圾、清洁消杀,无一出现差错,创造了零感染、零污染、零事故的奇迹。武汉市武昌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护士长熊焱,带领团队克服重重困难,连续奋战两个多月后,再次逆行重症病区,悉心护理病患,忠实履行了医者仁心、救死扶伤的天职。汉阳区龙阳街道芳草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杜云,带头组建社区防疫工作组,建立医疗咨询群,全面开展“大排查”,想办法想心思想点子,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当好了社区群众的“大家长”。湖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分部经理汪勇,组建志愿者团队,动员网约车免费接送金银潭医院医护人员上下班,参与建立餐食供配体系,温情守护医护人员,彰显了新时代快递小哥的精神风貌。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科长阎鹏和他所在的团队,在高强度、超常规的作业环境下,始终坚守安全生产底线,保质保量打通供氧通道、实现安全零事故,保障火神山医院如期安全完工。蔡甸区优秀抗疫先进代表燕占飞,主动请战火神山医院值守任务,积极参与巡逻防控、应急值守、纠纷调处等工作,为火神山医院建成运营作出了积极贡献,展现了90后青年一代的责任担当。随后,武汉市职工读书会李德良带来了诗朗诵《让我们一起回家吧》,该作品由蔡甸区统计局蔡飞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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